李洪波译注的《循吏(彪炳史册的古代地方官)》循吏故事主要选译自历代正史中的循吏、良吏、能吏列传,同时还增加了一些虽然没有列入循吏传,但在历史上影响较大、政绩卓著的清官能吏的事迹,比如唐代的狄仁杰,宋代的包拯,明代的况钟、海瑞,清代的于成龙、张伯行等,以期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古代地方吏治的面貌。
本书的注释,以职官、年号、地理、典章礼制等为主,以消除阅读、理解时的最大障碍。所选循吏的生卒年代,于史有征、能够确定的大都做了注明,部分难以考证、不能确定的则只能付之阙如。同时对于原文的翻译,在力求准确传达原文原意的前提下,适当进行了删减处理,以使译文的语言更为通畅平易。
《循例》是党建读物出版社“史鉴”系列丛书之一,李洪波译注的《循吏(彪炳史册的古代地方官)》依据《二十五史》,从中选择了100多位中国古代优秀的地方官,对他们的事迹进行了翻译介绍。这些古代先贤为人、为学、为政之法,对于时下依然有很好的参考借鉴作用,有助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升史学素养。
韩延寿
韩延寿,原来是燕地(现在的河北、北京一带)人,后来迁居到今陕西西安市郊的杜陵。他在担任淮阳(今河南淮阳县)太守的时候,治理政事很有名声,因此调职到了颍川(今河南省禹州市)。颍川地方豪强众多,很难治理,所以朝廷经常要选派强硬有力的太守到那里任职。在韩延寿之前,赵广汉曾做过颍川太守,他非常忧虑当地聚众结党的风气,便想办法使官吏和百姓彼此之间产生嫌隙,互相告发。他曾以为这是非常聪明的做法,但也导致颍川从此告发成风,百姓之间经常结仇成怨。
韩延寿想改变这种风气,用礼让之德来教化百姓,又担心百姓不听从。于是他依次召见郡中最被敬重的数十位长老,设置酒宴美食,亲自以礼相待,仔细询问乡里歌谣民俗和百姓疾苦之事,并且向他们陈述让百姓和睦亲爱、消除怨仇的办法。长老们都认为韩延寿的办法很有益处,可以施行,于是和他共同商定了嫁娶丧祭的礼仪等级。礼仪大致依据古代的礼制,但也没有逾越律令法度。韩延寿又命令地方学校的官员、学生身穿礼服、手拿礼器,为官吏和百姓主持丧葬嫁娶等各种仪式。老百姓都遵从他的教导。
韩延寿为官崇尚礼义,喜好上古的传统教化,每到一处必定会聘请当地贤明人士,依照礼法对待、任用他们,广泛听取好的意见,接纳劝谏之言。他还推荐那些亲人去世后服丧尽礼、推让遗产的人,表彰孝悌忠信的行为;整顿地方学校,每逢春秋两季都举行乡射仪式。除此之外,韩延寿无论组织百姓修葺城墙,还是征收租税,都会预先明确告知开始的日期,按指定的期限行事,官吏和百姓都非常敬畏并遵守他的规定。他又任命正长、伍长等乡里官员,作为孝悌的表率,绝不留宿坏人。乡里一旦出事,官吏就会接到报告,因此坏人不敢进入他管辖的地界。这种做法刚开始时好像很烦琐,但实行之后,官吏们再没有追捕罪犯的辛苦,老百姓也不用担心遭受刑罚,成效显著。
韩延寿对待下属,一方面非常宽厚,另一方面又约法明确、要求严格。如果下属有欺骗背叛他的,他总是首先责备自己说:“难道是我亏待了他吗?否则他为什么这样做呢?”下属听到以后都暗自痛悔,他的一位县尉甚至因此自杀身亡。
有一次韩延寿有事外出,临上车时,一个骑马的随从小吏迟到了,韩延寿吩咐功曹对他定罪处罚。当韩延寿回到府门时,一个门卒拦住车,表示有话要说。韩延寿停下车问他有什么事,门卒说:“《孝经》上讲:‘事奉母亲是用爱心,事奉君主是用尊敬之心,而事奉父亲则是爱心、尊敬之心两者兼而有之。’今天您一大早要出门,准备好的马车停了很久还没出去。刚好那个骑马小吏的父亲来到府门口,不敢进来,小吏听说后,急忙跑出来拜见父亲,正巧赶上您要上车。因为尊敬父亲而被惩罚,难道不是有损于教化吗?”韩延寿在车中拱手回拜说:“如果不是你直言相告,我还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呢!”韩延寿善于采纳好的建议,听取善意的劝谏,大多如此。
后来韩延寿任左冯翊一职。他任职一年多了,也不肯下去巡察各县。下属多次向他报告说:“您应该到郡里各县去巡行视察,观察民风民俗,考核各级官吏的工作成绩。”韩延寿说:“各县都有贤明的长官,督邮督察辨明善恶就行了,我去巡察各县恐怕没有什么益处,只是增加烦扰罢了。”下属们都认为正值春季,应该出巡举行鼓励农桑的活动,韩延寿不得已同意了。巡行视察到高陵县的时候,有一对亲兄弟为了争夺田产来打官司,各自都向韩延寿申诉自己的道理。韩延寿感到非常悲伤,说:“我有幸获得这个职位,作为一郡的表率,却不能宣明教化,使百姓中出现骨肉同胞互相诉讼的事情。这既伤害风俗教化,又使贤明的长吏、啬夫、三老、孝悌等地方各级官吏蒙受羞辱,过错在于我,我应当引咎辞职。”于是韩延寿当天称病不处理公事,在传舍中闭门思过,整个高陵县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县令、县丞、啬夫、三老等官吏非常害怕,叫人把自己捆绑起来等待他的处罚。于是诉讼者宗族里的人们都互相责备,那两兄弟也表示出深深的懊悔,剃去头发赤膊谢罪,愿意把田产让给对方,并表示至死不敢再相争。韩延寿非常高兴,开门请他们进来,置办酒肉宴席,与他们相对欢饮,劝勉鼓励他们,并且把这件事告诉乡里的官员,以此表彰规劝那些勇于悔过从善的百姓。
……
P20-22
郡县治,天下安。《新唐书·循吏传》说:一‘治者,君也;求所以治者,民也;推君之治而济之民,吏也。故吏良则法平政成,不良则王道弛而败矣。”州县地方官作为“亲民之官”,是真正负责地方实际事务的基层官员,是国家政治统治体系中最为基础也极为重要的部分。地方官的数量很大,直接接触的百姓数量也多,掌管地方政事的方方面面,也要跟社会阶层的各个部分打交道。作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地方官吏是连接国君治国与百姓生活的一个重要群体。如果地方官不得其人,则国家之所期待,百姓之所希望,与一切国利民福,都无从谈起。前人说,国家之有赖于地方官,犹人身之有赖于手足,是很有道理的。因此,历朝历代对于地方亲民之官多有表彰颂扬,称之为“循吏”。
一、“循吏”其名
“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中的《循吏列传》,指奉公守法、清廉自正、仁厚爱民、善施教化的官吏。为什么要设立循吏列传呢?司马迁说:“法令用以引导民众向善,刑罚用以阻止民众作恶。而文法与刑律不完备时,善良的百姓依然心存戒惧地自我约束修身,是因为居官者行为端正、不违纲纪。只要官吏奉公尽职按原则行事,就可以用他做榜样治理好天下,为什么非用严刑峻法不可呢?”可见循吏体现出司马迁倾心向往的理想吏治。
历代正史,从《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等,对于《史记》设循吏传的做法,大多有所沿袭与继承,成为正史中记述那些清正廉洁、教化民众、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的州县级地方官的固定体例。但名目多有不同,标准也略有差异,在不同史书中,有的称为循吏传,有的称为良吏传,有的称为能吏传。细究起来,虽有循吏、良吏、能吏等诸般名目,但从史书记录来看,基本上都是指廉洁奉公、循法治民的官吏。在古代,循、良二名也往往相连并用,比如《汉书·循吏传》中说“泯泯群黎,化成良吏”,“汉室良吏,于是(指汉宣帝时)为盛,称中兴焉”,可见循、良之吏所指是基本一致的。
具体到历代正史来说,《汉书》《后汉书》《南史》《北史》《北齐书》《隋书》《新唐书》《宋史》《金史》《明史》《清史稿》等均设“循吏传”,《晋书》《宋书》《魏书》《梁书》《旧唐书》《元史》等均设“良吏传”,《南齐书》设“良政列传”,《辽史》设“能吏列传”。而《三国志》《陈书》《周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等则未专门设立循吏传。
二、何者为循吏?
循吏的选择标准,从司马迁《史记》来看,是“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侧重于仁厚廉正守法之官,以身作则、依法办事,不刻意为之,不自矜其功,使百姓心悦诚服而教化大行。耐人寻味的是,《史记》所记历史从上古一直到汉武帝时期,但列入《循吏列传》的却都是历史人物,本朝只立《酷吏列传》,似乎是对汉武帝一朝宠用酷吏、吏治严苛的批评,有借古讽今之意。《汉书·循吏传》中所选循吏,是所谓“没世遗爱,民有余思”,“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的地方官员。强调政绩突出,百姓拥戴,吏治宽缓,政令疏略,事务繁杂却能简易处置。西汉著名循吏黄霸说:“凡治道,去其泰(太)甚者耳。”可以体现当时循良之吏的基本为政理念。《汉书》所记载的循吏,大多都比较关心百姓疾苦,爱惜民力,注意发展地方经济,能够“富而教之”;同时还积极提倡儒家的道德规范,兴办学校,移风易俗。
《史记》《汉书》对于循吏的选录、评价标准影响到后世,尤其是历代正史的编纂者。历代循吏、’良吏、能吏列传,所收录的标准大多不外乎此。循吏大多宽恤民力,简省刑罚,不催缴租税,不催科徭役,相反会为百姓上书极力争取减免,使百姓生活安定。明人鹿善继说:“吏何以循?使人安居乐业之外,无循也。”(《认真草》卷一《为杜氏诸生送王邑侯之南仪部序》)可见,政绩突出、使百姓安居乐业是循吏的本职。循吏多为亲民恤民的好官,与百姓亲近,平易近人,不沽名钓誉。比如汉代召信臣,“躬劝耕农,出入阡陌”;明初著名循吏方克勤,施政以德行教化为根’本,并不注重个人声誉,他说:“追求个人名声,一定会追求权威,这样就会祸害百姓,我不忍心这样做。”
历代正史的循吏传所记多为地方守令,官位显赫、政绩卓著的官员少有收录,对此编纂者多有说明。比如《明史·循吏传》说:“汉史丞相黄霸,唐史节度使韦丹,皆入《循吏传》中。今自守令超擢至公卿有勋德者,事皆别见,故采其终于庶僚,政绩可纪者,作《循吏传》。”《清史稿·循吏传》撰写者夏孙桐在《清史(循吏传)编辑大意》中谈到,循吏入传标准之一就是,“官阶以终于监司(布政使、按察使及道员)为限”,因为那些朝廷重臣大多都已经单独列传。有的地方官,从县令等基层官员做起,一路升迁知府、巡抚、总督,乃至于宰相阁臣,比如东汉的卓茂,宋代的寇准、范仲淹、王安石,明代的况钟,清代的于成龙,等等,因为体例的原因,都未列入“循吏传”。因此,历代循吏传所载多以地方官员为主。
经过历代正史编纂者的不断发展,对于循良之吏的理解也逐步明确,循吏成为模范地方官的代表。这些政绩卓著、勤廉施政的州县官,是地方基层官员的代表,也是国家政策在地方的具体实施者。他们可能并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但身为自觉遵守法纪的楷模,以实际行动感召、教育其下属官吏和普通百姓。循吏“奉法”,接近于后世所说的“法律主治”,是用“常规政治”的手段来治理地方,安顿秩序,以实现长治久安。联系司马迁设立的《酷吏列传》来看,二者的差异显而易见,酷吏是以杀伐立威,执法苛刻严酷,以效果而论看似直接,如快刀斩乱麻,但无法保持长期的社会安定。循吏才是古代社会地方治理的理想典范。
三、循吏之政绩
通观历代正史所记循吏事迹,其政绩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劝课农桑,兴修水利;简省刑罚,善于判案;轻徭减赋,赈灾救荒;兴办学校,敦化世风;镇抚地方,安定百姓。
1.劝课农桑,兴修水利
古代经济,以农为本,农业生产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历代著名循吏,其主要业绩,首先是鼓励农桑,巩固根本,其次是利用当地鱼、盐、山林等特有资源发展经济。比如战国时孙叔敖,秋冬两季鼓励百姓进山采伐林木,春夏时通过上涨的河水把木材运出来,百姓各有谋生求利之道,生活安乐。又如东汉杜诗任南阳太守时,创造水排,也就是水力鼓风机来冶铁、铸造农具,大大提升了劳动效率。当时人将他比作西汉时的召信臣,称赞说:“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兴修水利,疏通沟渠,整治良田,避免水害者,从先秦到明清,更是代不乏人。
2.简省刑罚,善于判案
历代王朝统治,多有以严酷法律钳制百姓者。仁厚的地方官员往往在执政之时简省刑罚,既不失处事之公,又能避免严刑酷法。西汉武帝后期,实行严刑峻法,以严厉刑罚约束臣民,导致各地官吏以执法严酷为能,唯有黄霸宽和施政、爱民如子,人皆称誉其仁厚。而是否善于审理案件,更是古代地方官员才能的具体体现。历代著名的清官循吏,如狄仁杰、包拯、况钟,或细致推理,或钩沉联系,或兼听多闻,或微服私访,流传下来许多精彩的判案故事。
3.轻徭减赋,赈灾救荒
为国家征收赋税、征发徭役是地方官员的重要职责。但历代著名循吏,往往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轻徭减赋,为当地百姓造福。比如西汉兄宽任左内史时,收税视百姓情形而决定时间缓急,从不峻急催科。明代况钟、清代汤斌为减免江苏地区赋税而多次上书朝廷,据理力争。当然他们的这些做法并非是为了邀誉求名,徭役征发、军饷催缴也有事态急迫、战事紧急的特殊情况,这时官员处于国家利益与民众诉求之间,也很考验其处事的智慧,优秀的地方官吏往往能权宜处之,同样能得到百姓的拥戴。有一次,国家急需钱粮用于战事,兄宽由于税收不足,法当免职。百姓听说后,唯恐失去这位优秀的父母官,纷纷踊跃交纳,路上交税的车辆络绎不绝。
古代战乱频仍,瘟疫流行,洪水、蝗虫也往往造成饥荒。循吏的一大政绩就是赈灾救荒、安抚民众,稳定秩序、恢复生产。比如东晋吴郡太守邓攸在郡中遇到大饥荒时,上奏章请求救济饥民,尚未上报到朝廷,便打开粮仓救助饥民,救民于水火之中。当时吴兴发生饥荒,郡守王蕴也马上打开粮仓赈济百姓,主簿请求他先呈表上奏等待朝廷的答复,王蕴说:“现在百姓哀声震天,路上都是没有饭吃的饥民,如果上表等待回复,怎么救济那些即将饿死的百姓呢?擅自决策的过失,罪责由我太守一人承担。就算因施行仁义而受处分,也没什么可悔恨的!”因此而保全性命的灾民有十之七八。朝廷以违犯法令为由罢免王蕴的官职,士民百姓都到京城替他鸣冤叫屈。在历代正史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比如张伯行在济宁,郑板桥在潍县,都是如此。
4.兴办学校,敦化世风
历史上的循吏,大多是文人士大夫出身,崇尚儒家传统文化,故为官一任,特别注重发展当地教育,移风易俗,敦化世风。汉景帝时,文翁担任蜀郡守,为政仁爱,喜欢教导感化百姓,改变了蜀地野蛮落后的民风。他推荐青年子弟入京学习,在当地修建学宫发展教育,这一做法后来推广到全国。巴蜀地区崇尚文雅之事,都是文翁教化的功劳。宋代张逸知青神县,“兴学校,教生徒。后邑人陈希亮、杨异相继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里”。程师孟知福州时,筑子城,建学舍,业绩在东南地区最为突出。黄震、真德秀等大儒,更为南宋各地区的文化教育做出卓越的贡献。即使是书吏出身的况钟,读书不多,也一样重视修建学校、教育士子,甚至自己筹集经费,兴修吴县县学二百三十多间,扩建苏州府学达数百间;同时,关注儒学教材编写与刊刻,资助、推荐家境贫困的学生,使吴地文化教育重又兴盛。
5.镇抚地方,安定百姓
社会秩序是否安定,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百姓是否能安居乐业。历代循吏治理地方,必严厉稽查盗贼、惩治不法,危难时奋起抵抗入侵、抗御强敌。另外,历代王朝与边境蛮族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安定边境州郡也是地方官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东汉张堪出任渔阳太守,追捕打击奸恶狡猾之徒,处理政事赏罚分明。匈奴曾派上万骑兵进攻渔阳,张堪率数千骑兵迎击,大败敌兵,郡内从此平静安定下来。唐代崔知温任兰州刺史时,有党项族三万多人进攻州城,城内兵力不足,众人惊恐万分。崔知温让人大开城门,敌寇害怕有诈,不敢进城。不久将军权善才率兵前来救援,大破党项军队。崔知温可谓智勇兼备。
在中国古代制度建设尚不规范,地方治理很大程度取决于“人治”的背景下,循吏作为“亲民之官”,身体力行,承担着沟通国家行政体系与地方基层社会的重要职责,体现了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拓展了促进地方发展的职能空间。因此,循吏的吏治实践,为今天认识传统社会国家政权与地方行政及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提供了一种参照,也将为今日的地方治理提供有益的经验。
本书循吏故事主要选译自历代正史中的循吏、良吏、能吏列传,同时还增加了一些虽然没有列入循吏传,但在历史上影响较大、政绩卓著的清官能吏的事迹,比如唐代的狄仁杰,宋代的包拯,明代的况钟、海瑞,清代的于成龙、张伯行等,以期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古代地方吏治的面貌。
因为时代的局限,历代正史循吏传中所记载的事迹,有时为了突出循吏的政绩,往往虚构演绎神灵祥瑞之事,比如《汉书》的黄霸传,《后汉书》的孟尝传,《明史》的方克勤传,等等,都有语涉迷信神鬼的记载。这些在今天看来,当然非常荒诞,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还有其他情况,有些我们做了删减,有些考虑到情节完整仍然有所保留,希望读者能够分辨。
本书的注释,以职官、年号、地理、典章礼制等为主,以消除阅读、理解时的最大障碍。所选循吏的生卒年代,于史有征、能够确定的大都做了注明,部分难以考证、不能确定的则只能付之阙如。同时对于原文的翻译,在力求准确传达原文原意的前提下,适当进行了删减处理,以使译文的语言更为通畅平易。
李洪波
2016年1月
古代中国的地方治理体系历史悠久,传统深厚,从具体制度层面来看,历代继承之中多有变迁,但不论如何变化,地方官员都是贯彻王朝统治思路与实施统治政策的主体。而历代地方官员中的杰出代表——循吏,他们的施政思想与理念、关心民瘼的赤诚之心以及卓越的政绩,都是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对于今天来说,仍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循吏之名,以及少数著名循吏的故事和传说,人们并不陌生。但对历代正史中延续不绝的记载进行梳理和选译,这项工作是开创性的。经过一年多以来的深入探究,笔者对于这样一批个性多样、才华横溢、兢兢业业、执着坚定的古代官员,内心有了更多感触,时时感到敬畏、景仰与震撼。
在编写过程中,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尽心竭力帮助搜集参考资料,提供一切便利,体现了饱满的工作热忱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令人感佩不已。
笔者在译注过程中,参考了《甘棠集》《中国古代循吏传》《二十四史全译》《白话二十四史》《清官贪官传》等书的部分内容,以及相关网络资源,限于体例,未能一一指出,在此谨致谢忱。由于时间与学术水平所限,译注难免有疏漏之处,期待读者的批评指正。
李洪波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