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史上比“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更重要的经典判例,缔造司法权威的关键战役。大法官的判决与总统的命令,到底哪一个更该得到尊重?
这是美国司法史上最为重要的经典判例,也是美国法院缔造司法的关键战役。大法官的判决与总统的命令,在一起诉讼中狭路相逢,既没有枪杆子也没有钱袋子的法院,依靠什么树立自己的威信,赢得民众的尊重。答案尽在由美国克利夫·斯隆和戴维·麦基恩合著、王之洲翻译的《大法官与总统的对决(马伯里诉国务卿麦迪逊案)》这本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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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大法官与总统的对决(马伯里诉国务卿麦迪逊案) |
分类 | 人文社科-法律-外国及港澳台法律 |
作者 | (美)克利夫·斯隆//戴维·麦基恩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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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美国司法史上比“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更重要的经典判例,缔造司法权威的关键战役。大法官的判决与总统的命令,到底哪一个更该得到尊重? 这是美国司法史上最为重要的经典判例,也是美国法院缔造司法的关键战役。大法官的判决与总统的命令,在一起诉讼中狭路相逢,既没有枪杆子也没有钱袋子的法院,依靠什么树立自己的威信,赢得民众的尊重。答案尽在由美国克利夫·斯隆和戴维·麦基恩合著、王之洲翻译的《大法官与总统的对决(马伯里诉国务卿麦迪逊案)》这本书中。 内容推荐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美国司法史上最为关键的案件,被誉为“国宪政制度的基石之一”。在美国国家档案馆,该案判决书原件仅列于《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和《权利法案》之后,足证其历史地位。由美国克利夫·斯隆和戴维·麦基恩合著、王之洲翻译的这本《大法官与总统的对决(马伯里诉国务卿麦迪逊案)》讲述的正是这一经典判例的来龙去脉。 1800年,在美国开国元勋亚当斯与杰斐逊之问展开的总统竞选残酷而激烈。党争近乎撕裂了刚成立不久的合众国,二次革命的危机悄然逼近。败选的亚当斯不甘心将合众国的命运交给新当选的由民主共和党人控制的政府。离任前夜,他在联邦法院的人事任命上孤注一掷,希冀让司法系统成为联邦主义者的政治堡垒,以维护联邦党人的既定国策。新任总统杰斐逊对此十分愤怒,旋即以扣发委任状的方式直接回击。未能获得法官任命的联邦党人马伯里愤而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务卿麦迪逊送达委任状,由此拉开了这场伟大对决的战幕。危局之中,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挺身而出,带领大法官们有力地回应了这次挑战,并据此树立起美国司法审杳酌宪政原则,一举奠定了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 这个故事绝不仅仅在讲述一个案件:它讲述的是身处19世纪黎明的美国,政治时局、法治状况与伟大人物如何共同作用,将宪法缔造者最初的梦想化为现实。通过引人入胜的细节、钩心斗角的党争以及精彩纷呈的人物,本书淋漓尽致地展现了美利坚合众国建国之初法治创建的艰难岁月。 目录 导言 序幕 第一章 百废待兴 第二章 亚当斯败选 第三章 表亲相争:新首席与新总统的较量 第四章 午夜法官 第五章 杰斐逊上台 第六章 战幕徐启 第七章 马伯里提告 第八章 危机爆发 第九章 法庭鏖战 第十章 深思熟虑 第十一章 一锤定音 第十二章 深远意义 后记 附录1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判决 附录2 斯图尔特诉莱尔德案判决 注释 致谢 译后记 试读章节 序幕 阿尔巴尼市州府街60号,约翰·杰伊在他租屋的书桌前凝神静览刚刚收到的约翰·亚当斯总统来信。 这是1801年的1月初。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还未满12周岁,却已经陷入一片混乱。亚当斯在1800年的总统大选中落败,但谁是击败他的人却难以确定:可能是副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也可能是他的竞选搭档阿伦·伯尔。他们俩代表同一党派参选,结果赢得了相同数量的选举人票。[1](根据美国当时的选举人票制度,每个选举人可以投出两张总统选票,得票第一的人担任总统,得票第二的人担任副总统,由此出现了同一党派的两个参选人获得相同选票的情况。) 作为竞选搭档的伯尔,没有主动放弃总统宝座,反而做好准备向杰斐逊发起挑战。此举震惊了全美。根据宪法,如果选举人团无法达成多数意见,问题将交由联邦众议院决定。尽管民主共和党人在新一轮众议院选举中赢得了多数席位,但新一届众议院却必须到当年晚些时候,等那位尚未确定的新总统就职之后,方能开会议事。[1](从1793年至1933年,美国总统的宣誓就职日为3月4日,而新选出的众议院必须在总统就职之后才能召开第一次会议,因此在这场总统选举中,代表民主共和党人参选的杰斐逊与伯尔谁将担任总统的问题,却要由联邦党入占据多数席位的老一届众议院投票决定。) 杰伊此时正在纽约州长任上,对于亚当斯的来信,他不得不思忖再三。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奥利弗·埃尔斯沃斯刚刚宣布辞职,亚当斯总统希望杰伊去接任他的位置。就在几个月前,那座污泥遍地、荒凉贫瘠的城市才刚刚成为美国首都,被称为华盛顿特区。也是从那时起,国会才要求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每年至少安排几周在那里会面。杰伊属于美国建国一代中的英才,地位与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不相上下。他与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一同谈判签署了《巴黎和约》,正式结束了独立战争。在独立战争期间,他曾担任大陆会议主席,还是1789年宪法生效前依据《邦联条例》任命的第一位外交国务秘书。[2](即后来的国务卿。)此外,他还与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一样,同是《联邦论》[3](原有中文译本多译为《联邦党人文集》。尹宣先生所采“联邦论”这一译名,更符合该文集的历史背景(例如撰文之时尚无“联邦党人”之说)、亦更准确地体现了其论说对象,故从之。)的作者之一;这本文集收录了一系列呼吁支持美国联邦宪法的报刊文章,影响极为深远。 1789年至1795年,杰伊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1789年9月,就在国会通过《司法法》的同一天,乔治·华盛顿提名他担任首席大法官。两天之后,国会全票通过对他的提名。但杰伊对这份工作却恨之入骨。 杰伊最讨厌这份工作的日程安排。大法官们每年只有两次会面,总共不过两三周。其他大部分时间里,他们都要骑着马外出巡回听审,走遍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的每一个辖区。白天,他们造访村镇审理案件;晚上,只能睡在拥挤的小旅店或者酒馆楼上的出租房。约翰·亚当斯曾描述这些酒馆,“充斥着狂喝滥饮威士忌、棕榈酒的寻欢作乐之徒……无论男女老少,统统将光阴、财富、健康以及谦逊的品格抛诸脑后,俨然成了滋生疾病、恶习、混蛋与议员的温床”。大法官们的旅行条件原始艰苦,道路颠簸,饮食简陋,居无定所。一位大法官抱怨,有次不得不和“一个粗鄙异常的男人”同床共枕。对杰伊来说,这一切实在不堪忍受——毕竟,他出身于法兰西胡格诺教派的富有家庭,生长在大庄园,一直过着优越舒适的生活。 在杰伊担任首席大法官的将近6年时间里,最高法院每年作出的判决屈指可数。当时,许多人都认为国会或各州——而非法院——才是法律合宪性的最终裁决者。杰伊由此深信,联邦司法权在整个美国宪政体系中根本无足轻重。因此,他一直在找机会离开最高法院。 早在1793年,杰伊还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时,就曾竞选纽约州长一职,但失之交臂。次年,他应华盛顿总统的要求,担任美国特使前往伦敦,为改善美英贸易而与英国谈判,并签订了后来引发巨大争议的《杰伊条约》。[1](1794年美英签署的友好、通商与航海条约,因美方代表,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得名。1783年《巴黎和约》签订后,英国虽承认了美国的独立,但双方并未实现真正和平,英国在美国的驻军、美国在法国支持下对英国的私掠以及英国为镇压法国大革命而采取的劫掠美国船只的行为,使得美英走到战争边缘。为缓和美英关系,和平解决双方争端,1794年5月,美国派特使约翰·杰伊赴英谈判,并于1794年11月19日在伦敦缔结《杰伊条约》。但《杰伊条约》的签订,使得原本与美国存在同盟关系的法国大为不满,美法关系就此开始恶化,终致爆发了1797年的XYZ事件和1798-1800年的美法准战争。——参考自百度百科)当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回国内时,愤怒的反英示威者点火焚烧杰伊的人像。1795年,身兼首席大法官和特使两职的杰伊再次参与纽约州竞选,终于如愿当选。(P007-010) 序言 导言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宪法大道上,白宫与国会大厦之间,矗立着一座光芒隐现的白色大理石建筑,巨大的多立克圆柱拱绕四周,壮观得如同一座圣殿——这就是美国国家档案馆。让整座档案馆引以为荣的“自由宪章”圆形大厅,就位于它的二楼。每个开放日,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在大厅外的绳栏后,排着长长的队伍耐心等候,只为亲眼一睹那些象征着美国精神的国家圣物。 走进大厅之前,等候已久的游客会经过一份13世纪的《大宪章》抄本。这份来自大不列颠的敕令签署于1215年,宣告政府必须保护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步入灯光略暗的大厅,两幅描绘《独立宣言》签署场景的巨幅油画迎面而来。随后,游客们便会看到环绕半个大厅摆放的一个个独立展柜,陈列着美利坚的国家珍宝。展柜内恒温恒湿,以便妥善保护这些藏品。 首先呈现的珍贵文献是《独立宣言》的原件,它铿锵有力地宣告了人民生而享有“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 紧随其后的是《美国宪法》原件,它大义凛然地宣称,“我们人民”缔造了联邦,并且史无前例地创立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府模式。 继续往前,游客们会看到《权利法案》的原件。继宪法颁布后,美国又迅速通过了《权利法案》,以保障诸如言论、出版以及宗教信仰等基本人权与自由。 排在《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和《权利法案》之后展示的国家宝物,是美国最高法院于1803年作出的一个判决——“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与其他重要文献不同,马伯里案对许多人来说并不知名。根据展品介绍,这份判决是“美国宪政制度的基石之一”,也是美国历史上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宣布国会的立法因违宪而无效。 马伯里案为何会被视为美国法律史上最伟大的判决?它的内容究竟如何,又有着怎样的背景?这一判决对这个国家到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关于此案的来龙去脉,很少有人完全知晓。事实上,这起案件意涵丰富,情节跌宕,堪称一个令人拍案叫绝的传奇:案件初发时,新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与新任首席大法官、杰斐逊的表亲约翰·马歇尔正闹得势同水火;案件审理之际,在总统与国会大选中一败涂地的联邦党人与在杰斐逊领导下大获全胜的民主共和党人也相斗正酣;而本案的高潮之处,正是马歇尔以一记大胆的“擦边球”,既扩张了最高法院的司法权,提升了司法权威,又避免了在弱势的最高法院与强势的总统之间产生无谓对抗,同时既严词抨击了杰斐逊的行为违法,又不给他留下反戈一击的任何机会。本案从此被奉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象征,并成为最高法院后世诸多伟大判决的灵感之源。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不为公众所熟知,或许是因为它缺乏经典法庭辩论的戏码:自始至终,本案原、被告本人都未出庭过招。虽然被尊为美国国父之一的麦迪逊广为人知,但马伯里究竟何许人也,少人知晓。在该案中出场的各号人物,也似乎并未因本案判决结果而遭受任何实质影响。原告马伯里也一直对此案三缄其口。但无可置疑的是,这起案件确是两派阵营之间的一场经典对决。美国公民社会在奠基之际经历了一系列重大考验,而这场判决决定了这个国家能否妥善应对言词激烈的政见交锋。 美国的国父们在1789年的制宪会议上创设了最高法院。它被构想为政府的一个独立分支,与总统和国会平起平坐。但至少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前,实情远非如此。因此,这个故事绝不仅仅有关一个案件;它提示的是身处19世纪黎明的美国,政治时局、法治状况与伟大人物如何共同作用,将宪法缔造者最初的梦想化为现实。 马伯里案的判决之所以被誉为国宝,缘于它是美国法治精神独一无二的生动象征。但它的丰富意义远不止此。它也能解读为约翰·马歇尔对抗托马斯·杰斐逊,首席大法官对抗总统,司法系统对抗行政当局,联邦党人对抗民主共和党人,联邦至上的拥护者对抗州权神圣的支持者,等等。因此,对于新生的美国宪法而言,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无异于公共政治领域一场意义深远的生死大考;卷入其中的各种政治理念,至今仍然影响甚至割裂着美国人民。 最高法院受理此案时,正值美国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总统与国会竞选落下帷幕。这个时机,绝非巧合。此次大选的竞选双方深怀敌意,在报纸上相互攻讦,参众两院陷入了严重的党派纷争。空气中弥漫着分裂的气息,年轻的合众国眼看就要分崩离析。在1801年的大选之后,美国政权第一次从执政党转移到反对党手中,而败选的约翰·亚当斯总统出于政治算计,直到搬出白宫的前夜仍在不停委任政府官员。若非处于这种特殊的政治环境,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或许根本就不会发生。 此案对当时的美国堪称生死攸关。可以说,正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塑造了合众国的政治史与司法史;但更为重要的,是达致这一结果的方式。合众国在何去何从的命运关头,仰赖区区6名大法官以该案为美国奠定了长治久安的基石。这些大法官都非经民选,而由任命产生,其中一位甚至病得无法从下榻的旅馆走到法庭。对于这个尚在独立之初苦苦奋斗的国家来说,这实在不像决定未来的一种明智方式,但它竟然成功了! 后记 后记 珍·爱德华·史密斯在《约翰·马歇尔》一书第397页中称最高法院具有“强烈的社会吸引力”。罗伯特·莱梅尼在《众议院》一书第80页详细描述了杰斐逊总统对于弹劾塞缪尔·蔡斯大法官的态度。贾尔斯众议员对约翰·昆西·亚当斯所说,可见保罗·W.卡恩著《法律的统治: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与美国国性的建构》一书(Paul W.Kahn's The Reign of Law:Marbury v.Madis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merica,Yale University Press,1997)第14页,以及马隆著《杰斐逊与他的时代》第472-473页。有关伯尔主持蔡斯大法官弹劾程序的讽刺笑话,可见艾伦·德肖维茨著《保持沉默是一种权利吗?》(Alan Dershowitz,Is There a Right to Remain Sil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第194页引注82。兰德尔著《托马斯·杰斐逊》一书第572-583页描述了杰斐逊第二任期的情况。 根据伯恩斯坦《托马斯·杰斐逊》一书第169页的引述,杰斐逊于1809年3月2日写信给皮埃尔·杜庞·德·内穆尔斯,表达了对自己任期即将结束的欣慰。威廉·马伯里后来成为一名衣料商的故事,源自1807年以来在《华盛顿联邦党人报》刊登的广告,以及戴维·福特的那篇法律评论文章。有关莱维·林肯与查尔斯·李的生平介绍,系基于史密斯著《约翰·马歇尔》一书第399、352页。同书第362页可见杰斐逊写给女婿约翰·埃普斯的信。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马伯里案之后的命运,可见贝克著《约翰·马歇尔》第537-540页,以及库什曼著《最高法院大法官》第6-60页。 亚当斯对其在卸任总统后在马萨诸塞州昆西市[1]度过的平静岁月的描述,可见麦卡洛著《约翰·亚当斯》。亚当斯“最自豪的决定”的说法,可见史密斯著《约翰·马歇尔》第666页。麦卡洛著《约翰·亚当斯》第637-640页描述了亚当斯对自己儿子总统任内表现的态度。史密斯著《约翰·马歇尔》一书第15页描述了马歇尔在马伯里案后数十年的大法官生涯。在杰斐逊眼中,马歇尔所作的乔治·华盛顿个人传记只是“五卷诽谤中伤之言”。 马伯里与马歇尔家族之间最终的联姻关系,可见威廉·L.马伯里著《马里兰一家之往事》(William L. Marbury,The Story of Maryland Family,Baltimore,private printing,1966)第10页。位于巴尔的摩的马里兰历史学会有此藏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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