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俗名李叔同(1880-1942),1918年出家。他的一生,以出家为界,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出家前,他是名扬四海的风流才子,兼擅书法、篆刻、绘画、音乐、戏剧、诗文;他所创作的歌曲,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他在日本发起成立话剧社,亲自饰演茶花女,开创了中国话剧事业;他是中国最早画西洋画和教授西洋画的人……出家后,他是誉满天下的佛教高僧,中国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他是一个没有自己寺院的云水和尚,是一位律己至严的“苦行僧”。他致力于律典的整理,写出《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篇》等重要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