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再后来,就在离地板大约有五英尺的地方看,她穿着镶有莱茵石扣环的高跟鞋,一件带串珠的黑色及膝长裙,一顶银黑色钟形女帽扣在短发上,上了口红,嘴唇红艳,酥胸袒露,双臂圆润。只要是打扮好了准备出门,她都习惯性地咬住上嘴唇,以便让粗短的鼻子看起来细长一些。她手指上戴着钻戒,拖着银狐大衣走过房间,一边还答应把他们要去观赏表演的活页乐谱带回家,科恩、格什温或赫伯特的。第二天早上她还要在柯纳比小型平台钢琴上弹奏这些乐曲,并要以快乐的、略微高亢的女高音来歌唱,它如此适宜、浪漫、时尚。她总是扬起头,掩盖双下巴,但这也是因为与那个男人同行时缺乏自信,才摆出这副样子。那个男人高她一头,双眼湛蓝,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一头卷发金中泛红,更加深了他市议员的善良形象。警察要向这个男人敬礼,领班要为他安排餐位,出租车司机下雨天也停车等他。这个人在餐厅吃饭决不用厚水杯,这个人是一家大服装企业的老板。在当时,这样的企业在全国也不过两三家。不过他却目不识丁。
更后来,是在那间位于布鲁克林的小房子里。她趿着毛拖鞋来回地走,一会儿叹气,一会儿咒骂,嘴角边含着一丝嘲讽;突然流泪,然后又平静下来。到了冬天只能往壁炉里添上小小一锹煤让它继续燃着。饭钱都是她在密德伍德区和弗莱特布什区大大小小高额职业桥牌赛中赌出来的。有时遇到警察突击搜捕,她就向他们苦苦哀求,让她回家准备晚饭。经济大萧条时期她穷困潦倒之极;当时情形不同今日,为挣一分钱被拘捕并非一件名声扫地的事情。时移世易,我的母亲一生甘分随时。
渴望与时俱进、脱胎换骨的性格——或许算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天分——遗传给了我,好像命中注定、浑然天成。不断转变,一直保持转变,这就是她和我父亲所了解的一切。母亲出生在曼哈顿下东城的布鲁姆街。她的父亲,卢易斯·巴内特,是个服装承包商,同千万个在曼哈顿奋斗的商人一样,争先恐后地抓住机会发财致富。卢易斯同我父亲的父亲塞缪尔一样,来自波兰一个名叫拉德米左的小村庄。我一直觉得,他们很可能就是远亲,因为两人如此相似:肤色非常白皙,性格内敛冷淡。不过,爷爷塞缪尔个头矮小,弯腰驼背。奇特的是,当时他的妻儿身高都在六英尺以上。两人还是孩子的时候生活在欧洲,身处多种文化背景:奥地利一德国的语言和影响,波兰的农民阶级,以及他们的犹太血统。从那个时候起,甚至早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移民美国之前,他们就一直在不断转变。影响他们最大的是德国文化。
卢易斯·巴内特蓄着范戴克式短尖髯,头发压得服服帖帖,夏季每天洗两次澡。领带、衬衣要人熨平,帽子要在专属帽盒里放好,手帕袜子要折好才放进洗衣篮。睡觉要三个枕头,最大的那个上面放个窄一点的,再上面放个小小的靠枕。他睡觉的时候还戴着犹太人的白色缎面圆顶帽,也是要熨好能看见从帽檐到帽顶的一条折痕来。晚上他躺在床上,腰板挺直,双手合十放在大肚子上,一动也不动。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睡衣还和昨晚穿上之前的一样挺直平整。我知道这些是因为经济大萧条时期,他失去了自己的房子,只好和我同住在布鲁克林那个小房子的一间小房间里。卢易斯·巴内特睡着的时候,灵魂脱体,直到早上醒来开始用早餐时才归位、工作。我从没听他说过一句表明想法的话,也没有过一句废话,更没有纯粹一句问候或道别。1940年,我母亲告诉他我要娶一位非犹太白人女子时,他一言不发。可是等她来到布鲁克林的家等候答复时,他在起居室十二英尺之外的地方,伸手拿起不知道是谁留在旁边桌子上一只笨重的闹钟,向她扔去,差点打中他自己女儿的头。其实,在二十年代,他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不过别人也知道他正伺机行动。他把他手下的工会组织者请到顶楼楼梯口谈话,趁其不备猛敲他们的头,然后趁他们目瞪口呆之时将他们推下楼梯。他认为,富兰克林·罗斯福不能同赫伯特·胡佛竞选总统,因为罗斯福从未经商。这一想法一经提议很快就得到共和党人广泛认同。但是,五年后,他却认为罗斯福应当加冕称王,并且在他去世之前都要取消所有选举。卢易斯认为选举是对在位者的侮辱。此举充分体现他身上德国人的品性。后来,他才慢慢消除对我非犹太妻子玛丽的敌意,但也仅仅因为她在这个家族中的长久存在代表了一种秩序。当初他扔闹钟也是为了反对原有的秩序被打破。P2-4
(阿瑟·米勒是)一个具有真正道德高度的人,表现出今日堕落之世上的罕有品质。
——萨尔曼·拉什迪
一本精彩纷呈的传记。阿瑟·米勒是个罕见之人,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之人。他的自传结构优美,叙事性强:坚毅不妥协,非常令人感动。
——哈罗德·品特
这本自传像米勒的每部戏剧一样睿智、诙谐、有趣和勇敢。毫无疑问,是我们这个时代伟大的故事之一。
——路易斯·奥金克洛斯(美国作家)
大约十年前,我不过才七十岁的时候,就接到过好几份传记作家的建议书,引起我对死亡的思考;想到还要不得不面对一个人,没完没了地讲述自己的过去,这个前景也同样令人沮丧。看得出来,要阻止这些作者绝不是一件容易事,尤其是我的虚荣心一旦被他们的关注引诱出来后。不过,起码还有一种办法可以把他们推迟到我离开人世以后,这就是,发动一场先发制人的进攻。就这样,我的自传诞生了。
开始时,我以为二百多页就够长了,足可以涵盖我那些或许值得一提的经历。可是,我很快就开始享受这种自己和自己聊天的状态,自传就不断地变长;而且我渐渐意识到,这么做的背后起码还有这样一个动机:想和年轻人分享我的过去。对于美国人来讲,过去不是他们自己人生的前奏,而是可以丢弃的东西,就像市中心的老房子要为即将修建的新超市让位,或者是老人,抑或是圣诞节的包装纸一样,这种情形早已被无数次地注意到了(如今,恐怕在其他一些国家里,尤其是在过去的影响仍然很强大的地方,过去对于年轻人来说同样也是和他们毫无关系的无聊事情了)。的确,就说我的父亲吧,他八十多岁时我母亲去世,之后他曾经在老人公寓里住过一段时间。一天下午我去看他,问他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他回答说:“这里的老人太多了。”事实上,我也正有同感,所以很容易理解他这个颇具荒诞性的观察。尽管他自己已经年迈,可是他仍然喜欢周围都是年轻人,带着他们年轻人对于未来的计划,乐观的期待,紧张不安的躁动,以及他们漂亮的女朋友。
在英国、欧洲和拉丁美洲,这部自传是我的作品中得到评论最多,并且最受关注的作品之一。然而在我自己的国家里,它却遭到几个批评家的强烈否定,甚至遭到两三个人的痛恨,忽略不提就更是经常事儿了。对此我只能想到两个原因。头一个原因是,对于任何一个曾经受到过马克思主义和苏联社会主义文明那一度显得更为优越的前景所吸引的人,一些美国评论家始终抱有长期的敌意;更重要的是,此人事后还不肯躺倒在地,为他的错误痛哭流涕地认罪忏悔。第二个原因是,关于玛丽莲·梦露的性感,这本书竟然缺乏直截了当的研究;似乎关于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一个他的或她的性倾向的完整记录,就不可能还有什么值得让人知道的事情可谈了;做过的事却不肯谈论,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更不用说一点也算不上诚实了。对于没有能做到这两点,我想不出该如何抱歉,但是,就像我自己也曾希望此书可以达到所有人的合理期待一样,谁也不可能样样都得到。
这本书当然也不是对写历史的尝试,即使我的确试图坚持我对二十世纪里那几个关键年代的个人认识,并将事后聪明降低到最小程度,因为这些事后的聪明只能给我的渐进过程蒙上雾水,把它们假设成别人的认识。
通常,很多人都会谈论大萧条对我这一代人的巨大影响,而事实上,这只是我所认识的人在当时极为关注的一个主要事件。我敢肯定,从1929年的经济崩溃,到我们迈进四十年代,工业商业开始崛起,即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在发生的那十个年头里,这也是整个国家的忧虑中心。但是,对于整个知识分子群体,尤其是激进的年轻人来说,还有另一个同样黑暗、同样具有威胁的阴影,笼罩在我们的头上,那就是西班牙内战,这场战争几乎持续了四年,直到法西斯主义在1939年获胜。
如果说我无法证实希特勒的脑子里在想什么,我却能够回顾我当时生活在怎样的一种氛围当中:英国、法国,甚至美国,都拒绝向合法的西班牙共和国政府出售武器,以反击军队对政府的反叛,这种情形似乎在证明,西方各国的政府是不打算反抗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在整个欧洲扩大其法西斯统治的了。为了孤立西班牙共和国,面对德国日益猖獗的反犹主义,以及它对文化和人权的肆意侵犯,西方各国政府还一致同意了那个不干涉政策,加上希特勒正在派遣的德国空军部队,还有墨索里尼对佛朗哥的军事武装,所有这些使安妮·默罗·林德伯格的评论听起来更加具有令人恐惧的可能性:“法西斯主义是未来的潮流。”过去这一百年不是容易做出预言的世纪,但是,在左派所有的预言当中,关于西班牙是另一场欧洲战争之预演这一项,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记。的确,就在佛朗哥占领了马德里不久,富兰克林·罗斯福便对他的内务部长哈罗尔德·伊克斯悄悄耳语说:“西班牙是我所犯过的最大错误。”因为伊克斯曾经一直向他呼吁应该帮助西班牙共和国,却始终没能奏效。这是根据伊克斯本人的自传。
当然,未来是无法预言的。但是,我们当时面对未来所感到的无能为力,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情形还不完全一样。即使是平安的生活,对一些人来说还包括理性本身,都随着1929年的股票市场一起土崩瓦解了,可我仍然相信,关于进步的理想还在继续前进着(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1938年世界博览会的口号“进步的百年”,绝对不是吹嘘之词)。对于激进派和保守派都一样,问题并不是美国能不能继续增加财富,或者失业者是否还会重新回去工作,而是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欧洲可能是一条已经在港口抛了锚的生锈船只,远航的日子早已成为过去;而我们的情形虽然糟糕,可我们并没有进港,而且正在前往某个美好去处的路途之上。
我也忽略了深入探讨我早年对娱乐人士、歌唱家、演员,以及他们职业生涯的迷恋。我属于对二十、三十以及四十年代流行文化较为朴素的那类观众,不过我也记得我的批评姿态,例如他们刚刚出现时,我严重地游离于拉思·科伦波和平·克劳斯贝之间。弗兰克·辛纳屈[9]最初只是给女孩子听的,这一点怎么讲都是必然,这个唱歌的性机器让我花了好一阵子才懂得欣赏——初听上去他又甜又腻。不知为什么,我能够欣赏弗雷德·艾伦,尽管并不真的喜欢他,同时我还喜爱上了马克斯兄弟,以及杰克·本尼的多数但不是全部的小品,还有阿莫思和安迪——这些人怎么会流传下来,挺令人惊奇的,不是么?——因为没有哪类观众会比流行音乐的观众更挑剔了。和比较有教养的和懂行的观众不同,那些人“被期待”听下去;可是只要过了能够抓得住流行观众的那个点,流行音乐的观众可不需要听下去。只要不喜欢,他们就会关了它。
说到当代流行乐,我可有些麻烦,因为它们似乎重复得令人无法忍耐,天真得虚假失真。那些演员怎么能一边做广告,一边继续歌唱生涯?真是莫名其妙。当一个男人或女人,用完全相同的方式,为失去的爱人或某个品牌的洗发露发出哀鸣时,很难不让人怀疑这里面含有某种冷嘲热讽,而这注定会在他或她转向严肃的艺术追求时,损害其效果。我回忆不出克劳斯贝、艾拉·菲茨杰拉德、霍基·卡迈尔克,或者哪怕是比他们稍显逊色的演员做过推销,不过这也许只是由于缺乏机会而已。对于上了年纪的耳朵,现在的自动重击和猛敲电子鼓实在是太多了,并把那些百老汇的朴素歌曲挤出市场,包括它们的每一个音符、每一行歌词,其目的显然是冲着钱的。很可能,由于年轻时对科尔.波特、山米·坎恩、理查德·罗杰斯、洛伦兹·哈特[19]等人的音乐和歌词,以及对演奏本尼·古德曼、法茨·沃勒及其音乐的情感投入,我的记忆镀上了一层金。这些人当时展示的,是一种亲密的隐蔽的性,和时下这种完全公开的,仿佛从机关枪里直射出来的玩意儿正好相反。但是,面对年轻一代的趣味之谜,老年人应该闭上嘴巴——不论是现在还是永远。
无论怎样,这些都是部分记忆的颜色,起码时间还没有令其褪成白色,因为我肯定,我已经忘记了我的大部分所见、所梦和所思。
(申慧辉译)
1987年,已过古稀之年的阿瑟·米勒出版传记《阿瑟·米勒自传》,对自己所走过的漫长曲折而又丰富多彩的生活和艺术道路做了深沉的回顾和反思,尤其回顾了人生道路中的一些关键时刻: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与法西斯主义的抬头,使得他终身都持批判现实的左翼政治立场;五十年代,他与麦卡锡主义斗争,最后获得了道义上的胜利;在他的领导下,国际笔会从与世无争的文学俱乐部变成一股推进世界言论自由的重要力量;等等。在叙述这些事件的同时,米勒穿插记录了自己戏剧生涯的全过程,其中有成功亦有失败,并生动描绘了戏剧界、电影界、政治圈中的许多重要人物,其中包括田纳西·威廉斯、伊利亚·卡赞、李·斯特拉斯伯格、约翰·休斯顿、克拉克·盖博、劳伦斯·奥利弗、约翰·肯尼迪等。当然,还有他的第二任妻子玛丽莲·梦露,米勒在传记里首次大篇幅地描述了他与梦露相遇、结婚与最终相离的过程。
和一般传记不同,阿瑟·米勒并未按时间顺序平铺直叙,而是充分施展戏剧才能,将一生事迹纵横交错地穿插叙述,环环相扣,使回忆既跨越时空限制又不失真,别具一格,阅读性极强,成为当代传记文学的一部佳作。
这部传记不单单是个人的感人肺腑的故事,还可视为一部当代美国社会编年史,为读者了解二十世纪美国文坛、剧坛以及美国社会不断演变的情况提供了丰富而珍贵的资料。
《阿瑟·米勒自传》是美国二十世纪戏剧大师阿瑟·米勒(1915-2005)的自传。1987年,年过古稀的米勒用深刻的洞察力、幽默诙谐的笔触、坦率而充满激情的文字,回顾了自己作为一个人和一个作家漫长曲折、极富戏剧性的生命轨迹,同时也记录了二十世纪美国文坛、剧坛以及美国社会发生的重大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