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为明代袁了凡于六十九岁时所作,以此来教戒他的儿子袁天启,认识命运的真相,明辨善恶的标准,改过迁善。全文分“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四个部分。文章篇幅虽然短小,但是寓理内涵深刻,兼融儒释道三家思想,尽现真善美中华文化,论证“种瓜得瓜”“善有善报”“积极进取”“有愿皆成”的道理。平实而无虚华,深奥而不迷信。所以数百年来历久不衰,时至今日,仍然被人们广为传颂,脍炙人口。
尚荣、徐敏、赵锐在评注《了凡四训》时,以净空法师讲述的《了凡先生家庭四训讲记》中的原文为底本,并对原文进行了仔细的校对。
《了凡四训》本为明朝思想家袁黄的训子书,该书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和“谦德之效”。四篇文章各自独立成文,而义理又一以贯之,讲述“趋吉避凶”的方法;强调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积善累德、谦恭卑下、感格上天,就能够求福得福,善报无尽。该书糅合了儒佛道三家的思想学说,运用因果报应、福善祸淫之理,阐明忠孝仁义、诸善奉行以及立身处世之学。通过对此书的阅读,我们可以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有感性的认识,从而一窥儒、佛、道三家之学的梗概;同时也对我们个人品格的修养大有助益。
尚荣、徐敏、赵锐译注的《了凡四训》分为原文、注释、点评三部分,并且彼此照应。
【译文】
“土地中越脏的地方越能生长万物,清澈的水中却常常没有鱼;我喜欢干净,这是不应该有儿子的第一个原因:和气能培育万物,我却容易发怒,这是不应该有儿子的第二个原因;对万物的爱是世界生生不息的根本,残忍是不能化育的根由,我却因为爱惜名声与节操,所以常常不能舍己救人,这是不应该有儿子的第三个原因;说话多会耗费气,这是不应该有儿子的第四个原因;喜欢喝酒从而消损精气,这是不应该有儿子的第五个原因;喜欢整夜长坐,而不知道保养元气,养育心神,这是不应该有儿子的第六个原因。其余的过失与恶行还有很多,无法详细地指出来。”
【点评】
大地虽然脏乱,但它的沃土却能生长作物。宋代周敦颐有《爱莲说》一文:“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莲花可喻君子,其可贵之处正是在于虽扎根于淤泥之中,却开出如此洁净的花。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一批知识分子,他们大都是出身于封建旧家庭,受传统文化浸润很深,对旧学问素有研究,也作出了不少贡献。如鲁迅对于小说史的研究,对于魏晋文章的情有独钟,但他们否定旧文化的态度之坚决,却又难以令人联想到他们传统文化底蕴的深厚。他们如同出淤泥的莲花,其根却是来自于脚下的泥土。
班固《汉书·东方朔传》中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水太清净了,就没有鱼能够生存;人过于苛察,对别人求全责备,就不会有朋友和追随者。了凡先生过于喜好洁净,这可以说是没有儿子的第一个原因。
家和万事兴,上下和睦,国家也能长盛不衰,所以说和气非常重要,而了凡先生却特别爱发脾气,这应该是没有儿子的第二个原因。孔子最喜欢颜回,因为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就是“不迁怒,不贰过”。不拿别人出气,也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见这是很好的美德。许多人对自己的过失并不引起注意,甚至习以为常,若能像颜回那样该多好啊!
慈爱是生生之本,而了凡先生却缺乏爱心。还爱惜名节,不能舍己救人,这也是他没有儿子的原因之一。他很爱说话和发牢骚,更喜欢挖苦讽刺别人,常常在公众场合给人难堪,让人下不来台,这种不积口德、造口业,也是没有儿子的原因之一。
了凡先生还嗜好喝酒,酗酒会伤害自己的精神和体力。中国有着悠久的酒文化,“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他在《将进酒》一诗中写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杜甫的《饮中八仙歌》描写了贺知章等八个文人对酒的情怀,其中写草圣张旭是“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可谓解衣磅礴、率性而为,充满艺术创作的激情。但是最正确的态度还是孔子,《论语·乡党》中有“唯酒无量,不及乱”。对于饮酒没有固定的限制,但是以个人的酒量为准,以不醉为好,尽兴则佳。所以说了凡先生饮酒伤身也是没有儿子的原因之一。
P34-36
明代袁了凡所著的《了凡四训》,是在社会上广泛流行的一本劝善书。该书一经问世,便受到人们的喜爱,成为人们修身立命的理论指导。该书主要阐述“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思想;讲述“趋吉避凶”的方法;强调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积善累德、谦恭卑下、感格上天,就能够求福得福,善报无尽。该书糅合了儒道佛三家的思想学说,运用因果报应、福善祸淫之理,阐明忠孝仁义、诸善奉行以及立身处世之学。通过对此书的阅读,我们可以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有感性的认识,从而一窥儒、道、佛三家之学的梗概;同时也对我们个人品格的修养大有助益。
《了凡四训》,顾名思义,该书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和“谦德之效”。四篇文章来自袁了凡不同的著作,其中“立命之学”是袁了凡晚年总结人生经验以训诫儿子的《立命篇》;“改过之法”和“积善之方”是他早年著作《祈嗣真诠》中的两篇“改过第一”和“积善第二(又名《科第全凭阴德》)”;“谦德之效”是他晚年所作的《谦虚利中》。四篇文章各自独立成文,而义理又一以贯之,强调命由我作、善恶报应之理。这四篇文章在组成此书之前,就已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并被多部书籍收录。在清代初期的《丹桂籍》上,这四篇文章被称为《袁了凡先生四训》。随着在民间的流通,这些文章有被简化的倾向。
“立命之学”一文中,袁了凡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切身体验,现身说法,以论述“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思想。袁了凡首先叙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童年弃文学医,因偶遇异人预言他能够通达仕途,于是重燃读书考取功名的想法,之后袁了凡的人生境遇与所测算的命运毫厘不差,由此他更加坚信命由天定,终日消极懈怠。后来机缘巧合,他拜访了云谷禅师,领悟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立命之学,乃知宿命论的错误,从此开始积功累德,自求福报,而且颇有灵验。
“改过之法”,主要论述在行善积德之前,须先端正自己的心念,将自身缺点一一改正。具体方法是要“见贤思齐”,以古之圣贤为榜样:敬畏天地鬼神,不起丝毫邪念;立定决心,勇于改过。其关键在于永存善心,只此一点,则邪念不生。
“积善之方”,列举大量事例,予以说明“积善余庆”的道理,对于何谓真善、至善作了充分的论述说明,并将善行分门别类一一展开论述,基本统摄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
“谦德之效”,举“天道”为例,以说明“人道”抑满扶谦的道理。告诫世人要谦虚谨慎,恭敬卑下,虚己待人,并列举事例加以论证。进一步强调,“抬头三尺,决有神明,趋吉避凶,断然由我”的理论主旨。
作者袁了凡,生卒年不详,名表,后改名黄,字坤仪,又字仪甫,号原为学海,因拜访云谷禅师后,得以领悟“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立命之学,便立志多做善事,积功累德,以扭转自己的命运。从此袁了凡不愿再做一个受制于天命的凡夫俗子,因而改号为“了凡”。袁了凡是江苏吴江(今江苏苏州吴江区)人,又有资料称其为浙江嘉善(今浙江嘉兴嘉善)人。据日本学者酒井忠夫考证,袁家祖居嘉兴陶庄(明代并入嘉善县),元末时家境富足。明初,因燕王朱棣夺取皇位,发生“靖难之役”,袁家因与反对燕王的人有交往,而受到牵连被抄家。袁了凡曾祖的父亲幸免于被捕,开始四处奔走逃亡,后定居于江苏吴江。袁了凡的曾祖袁颢作了吴江县徐氏的女婿,并入了吴江籍,著有《袁氏家训》以训导袁氏后人。袁了凡在《了凡四训》中,称与其一同参加会试的嘉善县书生为“同袍”,另据清人彭绍升所作的《袁了凡居士传》记载,袁了凡的先祖入赘到嘉善县,所以他得以补为嘉善县学生。
袁了凡博学多才,举凡天文、象数、水利、兵政、堪舆、星命等学无所不通。隆庆四年(1570),袁了凡中举人;万历十四年(1586),中进士,并被任命为宝坻知县。在任期间,袁了凡勤廉爱民,为民谋利,主持兴修水利,构筑堤防,防御水灾侵袭,鼓励百姓开荒耕种,并免除杂役,以利民生。七年后,袁了凡擢升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掌天下舆图,以周知险要,官居正六品。当时适逢日本侵犯朝鲜,应朝鲜的请求,明王朝派兵前往,袁了凡被任命为“军前赞画”,负责辅助谋划,赞画戎机。当时是提督李如松掌握兵权,许以高官厚禄诱骗倭寇和谈,倭寇信以为真,没有防备,李如松于是发动突击,打败倭寇,攻下了平壤。袁了凡不认同李如松施诈的做法,也不满他手下士兵滥杀平民,于是义正辞严地当面指责李如松。李如松不听其言,随意调动军队,后来果然吃了败仗,为给自己开罪,他便捏造罪状,弹劾袁了凡,袁了凡也很快就在“拾遗”任内被罢免。罢官回家后,袁了凡更加诚恳地行善,直到七十四岁去世为止。明熹宗天启年间,他的冤情得以大白于天下,朝廷追叙他征讨倭寇的功绩,赠封“尚宝司少卿”的官衔。袁了凡家里并不富有,但却乐善好施,在家每天诵经持咒,学习禅观。袁了凡除著有《了凡四训》之外,尚有《历法新书》、《皇都水利》、《评注八代文宗》、《静坐要诀》、《祈嗣真诠》等著作。
作为一本劝善书,《了凡四训》在民间被广泛传阅。考虑到此书流通的广泛性,我们在评注此书时,以净空法师讲述的《了凡先生家庭四训讲记》中的原文为底本,并对原文进行了仔细的校对。为了便于大家的理解,本书分为原文、注释、点评三部分,并且彼此照应。段落的划分,我们遵循既要便于点评又要照顾文意叙述完整的原则,突出文章的层次感。本书的注释力求详尽,并做到有根有据。因为原文涉及到很多传统文化名词概念,不易于读者的阅读和理解,所以我们在注释的过程中,尽量将相关的背景知识作一简明扼要的介绍。本书的点评部分,尽量照顾到文章的原意,对原文予以解读、评点和阐发,并结合历史典故,相互印证推演,这样可以加深理解,同时也能增加阅读的趣味性。其中不乏我们自己的一己之见,一并写出,与读者一道分享。限于个人学识,谬误之处,在所难免,还望方家和读者批评指正。
评注者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