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财商者做事业
穷人和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两者的心态有着很大的不同,穷人对待任何事情都抱着做事情的态度,只求完成,不顾其他;而高财商的人呢,无论做什么工作、在什么岗位,他都会以做事业的态度认真对待。事情和事业,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却决定了你的人生态度,甚至决定了你的财富。
如果有人出资让你去开一个小卖部,你会怎么做?
从做事情的角度考虑,开杂货店并不是很辛苦,除了进货,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可以看电视,可以玩电脑,甚至可以约朋友打牌,不可谓不轻松。钱呢?也有得赚,进价6角的,卖价1元,七零八碎地一个月下来,吃饱饭肯定没有问题,甚至还会有些剩余,干吗不开?
但换一个角度想,开了杂货店,你就开不成餐厅、酒楼、衣帽店、鞋店、书店、时装店……总之,做一件事的代价丧失掉了做其他事的自由与时间或机会。人生几十年,如果不想在一个10平方米的杂货店内耗掉,你就必须认真思考做什么更有前途。从事业的角度,你要考虑的就不是工作要多么轻松、每月薪金几何的问题,而是它未来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到底有多大。
杂货店不是不可以开,而是看以怎样的心态去经营和管理它。如果把它当作一件事情来做,它就只是一件随意的小事情,做完就可以挥手不干。如果是当成一番事业,你就会设计它的未来,把每天的每一步都当作一个系统中的一个程序,每一步都不可或缺。
作为事业的杂货店,它的外延是在不断扩展的,这时,杂货铺的性质早已不是简简单单地卖卖东西,如果别的店只有两种酱油,而你的店却有十几种,你不但买二赠一,还送货上门,免费帮忙判定,传授知识,让人了解什么是化学酱油,什么是酿造酱油,你就为你的杂货店拓展了一项外延特色服务。你的口碑越来越好,渐渐就会有人舍近求远,跨越整个胡同,甚至是整个楼区来你这里买酱油。当你终于舍得拿出钱去注册商标,你的店就有了品牌,拥有了品牌效应,为此你可以赚更多的钱。如果你的规模扩大,你想到增加店面,或者用连锁的方式,或者采取特许加盟,你的店又有了新的理念,为下次飞越打好基础。
这就是事情和事业的区别,也是成为穷人或是富人的最根本差别。
记得一位著名作家说过这样一段话:如果一个人能够把本职工作当成事业来做,那么他就成功了一半。然而,不幸的是,如今的大多数人都把工作当作事情。在他们眼里,找工作、谋职业只是为了赚点钱养家糊口、混日子罢了。
1974年,麦当劳的创始人雷·克罗克,受邀前去奥斯汀为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班做讲演。在一场慷慨激昂、动人心魄的讲演之后,学生们问克罗克是否愿意去他们常去的地方一起喝杯啤酒,克罗克很高兴地答应了,并欣然前往。
当这群人都拿到啤酒之后,克罗克问:“谁能回答我,我的职业究竞是什么?”当时每个人都笑了,几乎所有的MBA学生都认为克罗克是在开玩笑。见始终没人应答他的问题,于是克罗克又问:“你们认为凭我的能力,我可以干些什么呢?”学生们又一次笑了,最后一个大胆的学生叫道:“克罗克,众所周知,你是做汉堡包生意的。”
克罗克哈哈地笑了:“我早就想到了你们会这样说。”他停止笑声并很快地说:“女士们、先生们,其实我不做汉堡包事业,我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房地产商。”
接着克罗克花了很长时间来说明他为什么是一个房地产商,而不只是卖汉堡的。克罗克的远期商业计划中,基本业务将是出售麦当劳的各个分店给各个合伙人,他十分看重每个分店的位置,因为他知道房产和位置是每个分店是否能获得成功的最重要因素,而同时,当克罗克实施他的计划时,那些买下分店的人也必须从麦当劳集团买下分店的地权。
麦当劳已经成为如今最大的房地产商了,它拥有的房地产甚至超过了天主教会。如今,麦当劳已经拥有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地方的最值钱地段的所有权。
克罗克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创立了自己的事业,而不仅仅是卖几个汉堡包赚钱。克罗克对职业和事业有着清晰的划分,他的职业总是不变的:是个商人。他卖过牛奶搅拌器,干过苦力活,随后又转为卖汉堡包,而他的事业则是积累能产生收人的地产。
艾普森高中毕业后追随堂哥到纽约寻找工作机会。
他和堂哥在码头的一个货仓给人家缝缝补补维持生计。艾普森很能干,做的活儿也精细,当他看到别人丢弃的线头碎布就会特意拾起来收好,留做备用,好像这个公司他才是运营者一样。
一天夜里,狂风暴雨,电闪雷鸣,艾普森迅速地从床上爬起来,拿起手电筒就冲到大雨中。堂哥见怎么也叫不住他,骂他是个傻瓜。
在露天货仓里,艾普森察看了一个又一个货物架,加固被狂风吹起的篷布。这时候老板正好开车过来,只见艾普森早已浑身湿透,样子十分狼狈。
当老板看到货物没有受到丝毫损失时,当场表示给他增加薪水。艾普森说:“不用了,我只是看看我缝补的篷布结不结实。再说,我就住在货仓旁,顺便看看货物只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老板见他如此诚恳,又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就让他到自己的另一个公司当经理。
公司刚开张,需要招聘几个文化程度高的应届毕业生当实习业务员。艾普森的堂哥跑来,说:“兄弟,给我留个好位置干干。”艾普森深知堂哥的个性,就说:“这个工作不适合你。”堂哥说:“我难道连当保安也不行吗?”艾普森说:“不行,因为你不会把活当成生命来对待。”堂哥说:“你真当自己是公司的老板啊!”临走时,堂哥说艾普森没良心,不料艾普森却说:“只有把公司当成是自己开的,才能把每一件事情办好,才是对公司最好的回报。”
几年后,艾普森成了一家跨国公司的执行董事,他的堂哥却还在码头替人缝补篷布。这就是把事情当作事业和把事业当作事情的最大区别。
英特尔总裁安迪·格鲁夫在对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毕业生进行演讲时,曾提出这样一个建议:
“不管你在哪里工作,都要把公司当作是自己开的一样,认真对待每件事。你的职业生涯除你自己之外,没有别人可以再帮助你,你全要靠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为钱而工作的人只是在做事情,而做事业的人却让钱为自己而工作。
美国百万富翁罗·道密尔,是一个在美国工艺品和玩具业富有传奇经历和精彩人生的人物。道密尔初到美国时,他身上仅装着十美元和一袋面包。他住在纽约的犹太人居住区,生活拮据。然而,他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一年的时间,他先后更换了二十几份工作。他认为,那些工作除了能果腹外,没有什么技巧可言,丝毫学不到什么新东西。在那段动荡不安的岁月里,他经常忍饥挨饿,但始终毅然地放弃了那些他认为不适合的工作。
一次,道密尔到一家生产日用品的工厂应聘。刚巧该厂空缺的职位只有搬运工,而搬运工的工资是最低的。老板对道密尔没抱希望,可道密尔却一口答应了老板。
之后,每天他都会提早一些去上班,当老板开门时,道密尔已站在门外等他。他帮老板开门,并帮他处理一些日常的琐碎工作。晚上,他一直工作到工厂关门时才离开。他总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除了本身应做的工作以外,凡是他看到的需要做的工作,总是顺手把它做好,就像工厂是他自己开的一样。
这样,道密尔靠勤劳工作、相较于他人更多的努力和巨大的责任心,赢得了老板的绝对信任。最后,老板甚至决定将这份生意全交给道密尔打理。道密尔的周薪由40美元一下子加到了200美元,几乎是原来工资的5倍。可是这样的高薪并没有把道密尔留住,因为他知道这不是他的最终理想,他不想为赚钱忙碌一生。
半年后,他递交了辞呈,老板十分惊奇于他的决定并出言挽留。但道密尔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按着自己的计划矢志不渝地向着最终目标前进。为此,他从最底层的推销人员做起,他想借此多了解一下美国,想借推销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顾客,来仔细琢磨顾客的心理变化,磨炼自己做生意的技巧。P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