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小的时候,其实有些任性,我的爸妈真的也有些惯我。就拿14岁那年的暑假来说吧。那年,我考上了一个非常难考的高中,爸妈就特高兴,说:“你有什么要求,就尽管提,只要不出格,我们都能满足你。”
“真的?那我可提了啊!”
“说吧!乖女儿。”他俩笑眯眯地看着我。
结果,我提的那个要求,还真让我爸妈费了半天踌躇,但最后还是答应了我。
我的要求是,到云南边陲一个不大知名的小城,去找我那从没见过面的远房表姐。
说起这个表姐,其实真的有点儿远,表来表去的,跟我们家不大沾边。我ll岁时,有个男人拎着包,跑到我家,说是我妈的远房表弟。他说他是谁的表哥,又是谁的表弟,最后论到我妈这儿,说应该管我妈叫大表姐。
我妈向来为人热情厚道,对找上门来的人,且不说还能论上表亲,即使不搭界的,她也很热情。再说,这个表舅来自云南偏远小城,妈妈更是体恤他在大城市里人地生疏,于是里里外外,尽够地主之谊。
记得我妈很自豪地将我从自己的房间拉了出来,推到我表舅面前,说:“这就是我们的宝贝女儿,小仪。”
“哇!”表舅绕着我,眼珠子像要掉下来似的,千惊万喜地赞叹道:“哎,大表姐,真是不得了,我觉得我那女儿长得就像天仙的了,你这个得叫赛天仙。”
我妈的弱点就是经不起人夸她女儿,只要人稍一夸奖,她就——不能自禁,赶紧把她女儿的这个那个的主动拿}H来显摆一番。而这个表舅,也嘴甜,将我夸得真个是“色香味”俱全。妈妈果然中道,眉飞色舞之中拿出她心目中的珍宝——一本中学生作文选——我的一篇作文被选登在上面。
“看看,我这丫头学习好着哪,写的作文都被选登出来了。”妈妈大有一副只要是铅字印刷品,就差不多成了“圣经”的感觉。
“哇!不得了。这么小的年纪,写的文章就被登出来了。”表舅瞪着眼睛惊呼,得,又是一个见不得铅字印刷品的。
“我回去,得让我那丫头给小仪写信,多让她向小仪学习学习,不指望她能有小仪的一半出众,至少这写作能力上也能让她提高提高。”
我拿表舅的话当耳旁风,根本没想过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姐会真的给我写信来。通常就是她真写来,我也不会给她回信。什么交流提高?这都哪跟哪儿呀?要是我妈帮我找的所有崇拜者都这么跟我交流,我也就别干别的了。
可是后来,当我打开表姐玫青给我写的第一封信,我那拒人千里之外的态度一下子就改变了。因为那封信中的内容着实迷住了我。
2
不是表姐的文字有多优美,而是她信中所写的关于她们那儿的生活,那个地处边陲的偏远小城的风貌和生活,像裹了一层薄纱的梦,随着表姐那薄薄几页信纸飘到了我的面前……
“你在一张已经标得很详尽的地图上也可能找不到我们这座边远小城镇的名字,它的名字有点儿怪,叫弥朗,在少数民族语言里,这是一个长着百草的地方……
“我们这儿确实是长着百草。又何止百草,到处是水沼、湖泊和飞溅着水花儿的河流,河边、水边是成片成片的树林和长得密如丝发的青草,绵延起伏的山峦之外,就是茂密的、无人能走进去的原始森林。春天来的时候,山丘、溪流边开满了杜鹃和各种各样漂亮的野花,蝶儿、鸟儿和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昆虫在这里找到了它们的乐园。
“这儿的很多花儿都是能吃的哟。如果你来,我可以给你做素炒红杜鹃——我有很多特要好的朋友,我们会一起躺在绿色的草甸上打滚,也会夜晚数坠落到我们眼前的星星——真的,你什么时候能来?我可以带你一起去玩——”
表舅说,表姐不爱学习,整天和一帮孩子混着出去玩。看了表姐的信,我就在想,要是我也生长在这样一个充满自然乐趣有山有水的地方,我还会安安心心地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学习吗?
我和表姐的通信保持了一年多,直到我要考高中时才中断,这一年里,我从她的信中读到了无数的诱惑。所以,当爸妈问我到底有什么愿望时,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自己要的是到这个美如神话的地方去找我的表姐。
安排我去那个边陲小城弥朗,可是费了我爸妈和表舅一家的一番周折,一路托熟人照应,飞机、火车、长途巴士,我都坐了,最后被我表舅的一辆覆满尘埃的212吉普载到了家中。
表姐是一个比我大4岁的大眼睛女孩儿,长发乌黑,略带了成熟女孩儿的风韵。和她寄给我的照片上一样美丽。
我俩已经不觉陌生,一年多的通信,加上表姐开朗欢快的性格,使我们从第一眼相见,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更确切点地说,我变成了表姐的跟屁虫。
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