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法学家亨利·萨姆纳·梅因的成名作《古代法(与社会远史及现代观念的联系)/博观译丛》,其中的名言的“从身份到契约”,更是被法学界耳熟能详;
集法理学、法史学、民法学等之大成,纵横罗马法、普通法和衡平法;
法学初学者领略法学魅力,法学研究者探究学法深意的不二之选。
亨利·萨姆纳·梅因写作《古代法(与社会远史及现代观念的联系)/博观译丛》的目的是考查古今法律观念之关联性,这决定了他主要使用历史学方法对法律思想史进行梳理。他将社会分为改革型社会和停滞型社会,并认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总能跟上社会观念、改革需求和道德水平的变化;而在停滞型社会中,实在法因为步伐过于落后而僵化。他又提出,在改革型社会中,实在法之所以能够进步,在于人们对法律上的拟制、衡平法和直接立法这三种法律演化工具的次第综合运用。梅因分别考查了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和刑法中的观念演化史。刑法和侵权行为法最初是重合的,因此梅因的考查对象基本是私法演化史。在每一个部门法的演化史中,三种法律演化工具都接力式发挥了自身的作用。“从身份到契约”是考查家庭法演化史时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