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西凝编著的《你的一切好与坏我都眷恋》介绍:我需要你陪在我身边,你对我来说就是爱情。
原来我就是在等,在等你跟我遇上,你就是我要赌的人生里的那点前途未卜的灿烂。
一个眼神,一个彼此会心的微笑,一句有我在,就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真好。
一个人在生活里,需要在另一个人身上找到一种自己想要的灵气。
不是只有成年人的爱情才叫做爱情的,我们诚心诚意爱上的那个人就是照亮我们的那道光。
地球离开谁都会继续转动。不过,我离开你,世界便是一片彻头彻尾的荒芜。
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比以前还要孤独。
当你非常非常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忘记,不管你多爱一个人,你们始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
人生里忽然出现的苦难都让我相信了人生真的很苦,可人生里偶尔闪现的快乐,也让我相信了,其实还有更好的岁月在等着我们。
杨西凝编著的《你的一切好与坏我都眷恋》介绍:霍迦南,一个骄傲帅气、刚刚结束了八年爱情长跑的青年律师。
沈清园,一个稚气未脱、二十一岁却带着四岁萌娃的女大学生。
他们相遇的那年小霍三十岁,清园儿二十一岁,在清园儿唱歌的酒吧。这个被命运带入谷底却依然波澜不惊的女孩,不经意的走进了霍迦南的世界,原本是一场戒备森严的无望情感,却在每一次朝夕相处里一点点沦陷。
清园儿在医院里相识与她性格截然相反的白衣天使宜纱。而宜纱的男友就是清园儿小孩的爸爸——身为富二代并且天性冷漠残忍的唐西佑。清园儿陷入了两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
当年,十六岁的清园儿身上发生了什么,是为了钱出卖了自己还是无谓的青春叛逆犯下的错误?在霍迦南终于放下心里的包袱准备接纳清园儿和她的孩子时,清园儿却因内心的怯懦沉默离去……
Chapter01遇见,终不能幸免
她的调子柔柔的,又掺杂着几分王菲的空灵透彻,宛如天籁。我胸腔里那些随着阅历堆叠起来的,世故坚硬的骨头都快化成了水。她唱王菲的歌,是有投入自己的灵魂的。我看得出来,她非常专注,专注到并不注意观众是不是喜欢她的歌。
那时候她十九岁,大二。浑身上下都透着青春的甜美纯净气息,就连她的名字都是这么的干净。那时候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她过来给我敬过一杯酒,噢,不单是我,是我们在座的所有人。因为她是来赚小费的。
接下来的大半年里我偶尔会看到她,但也是仅此而已。直到那次我百无聊赖地把车停在S大学门口。
我就那样歪在车里,看上去惬意悠然实则落寞至极地点燃了一支烟。我瞥了一眼s大辉煌亮丽的图书馆,无意中我的视线扫过大门口,我就是在那么漫不经心的时候看见清园儿的。她穿一件小圆领的短袖雪纺衫,一条样式简单的牛仔短裤,头发散着,发梢好像烫过一般,微微向里弯。她一出学校大门口就东张西望,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我的目光从落在她身上的那一刻起,就再也看不到其他人。站在大学校门口的她,比在酒吧里推杯换盏、妖冶灯光下的她还有清爽纯净,就像夏天最燥热难安的时候,忽然吹过的一股凉风。也许是注意到我一直在看她,她的目光落在我这边后居然对我笑了笑,很好看,她干净到有点苍白的脸上,多了少许红晕,我内心当中有种说不出的激动以及虚荣的满足。
她的目光转移到别处后,依旧满眼笑意,高贵又妩媚,还有她那个年龄特有的清爽透彻。但她绝不是什么“清纯”少女。
我全当她依旧是在对我这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又多金的帅哥笑。
我就是如此自作多情地开始跟她搭讪。
“嘿,你,那个唱歌的!”我故意喊得很大声,一脸调戏的笑意,其实,
上天知道当时的我简直紧张得要死。我也不忘在心里一边无限鄙夷自己,
一个二十八岁的久经商场情场的男人怎么还跟十七岁的小男生一样紧张,或者说羞涩。
她一脸的错愕,瞪着半圆月一样纯净的眼睛,坦荡地看着我,我猜她一定是记起了我们曾经见过。她打量了我两眼后,妩媚地对我粲然一笑,就在那时,我以为有一朵花突然间就绽放了,周围都是令人愉悦的欣欣向荣。
“我叫沈清园,你要我给你唱歌吗?”她讲话的语气像是在跟人调情,是那种游刃有余的味道,好像她这个姑娘并不是十九岁。
“好!”我由紧张变得兴奋。
她忽然拧了拧眉:“现在不行。”
“你放学了吗?”我掐掉手里的烟。 她很用力地点头,她的这个动作一下就出卖了她,她看起来又是十九岁了。
人生就是有很多个稀里糊涂的时刻牵引带人不同的境遇的。老话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果然不错。
我就像演戏那样稀里糊涂地说了下面这句话:“你不用再去唱歌了,跟着我吧。”
“什么?”她瞪着美丽的大眼睛,很淡定地看着我三秒然后点了点头。但当时她并没有跟我走,她说她在找她的儿子。我当时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了,然后她解释说那是她的一个小宠物,不是人。
后来的后来,我留了她的电话。她没有晚自习的时候就会来我家。或许是她那张美丽又纯净的脸让我心里产生了一个,没准她是处女的错觉,事实证明了,这真的是错觉。当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我就知道了,那种很冷漠很残酷的东西,迅速侵占了我的灵魂跟身体。
此后的周六日以及没课的时候,她都会来我家。她习惯背着一个松松垮垮的双肩书包,习惯穿背带牛仔短裤,露出白嫩光洁的小腿,头发柔柔长长,发梢很用力地向里弯着,就是那么随意地铺在肩上,就已经好看的不得了。
我习惯了一个人,可她的存在并没有让我不舒服。她总是收拾下这里打扫下那里,并且很努力地不让她碰触过的物体发出声音来。她挺喜欢说话,她的声音很小很轻,如果我不理她,就特别像一个人的自言自语。
每天晚上我都不会让她睡在我的床上,为此,她觉得很委屈。她总是用她那双清澈得好像可以望见灵魂的眼睛哀怨地看着我,我狠了狠心推给她一床被子跟一个枕头就关上了卧室的门。她睡了大概两个星期的沙发,后来,我把靠近书房的那个房间收拾出来给她住,她很开心地跟我说谢谢,好像我真的给了她一个家似的。
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戴上耳机,耳朵里充斥着那首我听了无数遍的歌曲,
“想要见到你,
可以拥抱你,
你的体温,
你的空气,
你就可以出现在我梦里。”
有人说,人多谈几次恋爱,多失几次恋是好事,这样可以让自己更成熟。但我觉得这根本就是找虐。
我的前女友叫江陵,她不是那种可爱娇小的女生,她的长相完全是校花级别的,性格有点张扬,她最不屑的,就是那种登不了大台面的小家千气。P7-9
先说两句,第一句,这个小说写得我相当过瘾,第二句,写小说让我觉得幸福。
回头看它时我想,这真的是我写的吗?我有点不敢相信。后来,我最怕被人间这个小说你要表达什么。其实我也未必能准确解释它,我只能说我讲了四个年轻人的故事。一个并不残忍也没有那么多罪孽,却有着珍贵的负罪感的年轻律师;一个带着三岁小孩,试图掩埋旧日荒冢的十九岁清纯“少女”;一个恣意纵情,找不到生命的意义只好游戏人间的富二代;一个永远热血纯粹,拥有最为原始的天真的白衣天使。他们在年轻疯狂的青春岁月里,共同铸造了一个关于爱恨纠葛的跌宕故事。我很投入地站在男女主人公的位置,竭尽全力地让自己相信小说里的“我”就是我,可仍然有种清醒的属于旁观者的冷静或者说冷漠,让我感受到自己是个迷路人。这个小说里没有任何所谓的遗世独立的高度,我也不想通过一篇小说教会任何人任何道理,我只想表达我想表达的,塑造出我想象中的人物,那个人物,就是我的全部理想。
我清楚地记得,两年前,在写这个小说的过程中,我不断地跟它闹情绪,我认为,好的小说跟感情一样,是要有节制的。可也有很多次,我被自己写它时的真诚所打动。
我是在大二暑假里写完的,四十天我很少出门。被痛苦的情绪扩张至荒芜到接近原始的孤独,那段时间,我甚至觉得人生不会再好了。
其实写它时,我怕我没有把心里想要的人物塑造好,怕我的叙述读者不喜欢,怕情节的跌宕让人觉得狗血,害怕我写完它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有人记得我了,但其实,我最深的恐惧,并不只是这个,是我疲倦时对自己彻头彻尾的怀疑。我深深地怀疑自己写的这些东西,究竟有没有意义。
遗憾的是,到今天我仍没学会如何去讲好一个故事,以及如何去塑造一个故事里的人物。我慢慢意识到第一人称的局限性,也许第三人称才是更为宽广更理性的写法,可我这个拧巴的人偏偏只追求想要的,而不是更好。
在连载时,很多人间,这个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对我来说,小说永远不可能是记录生活的方式,它是我们真实人生里的世外桃源。
我还有下一个故事,下下个,下下下个故事。
我想做一个小说作者,我想做一个真正的讲故事的人。我很少对人提起,但这确实是我内心深处最强烈的愿望。
我知道自己资质愚钝,但一定竭力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