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1930—),浙江宁波人,中国 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法学活动家。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至1956年就读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1988年至1993年担任七届 、 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5年至2012年连续担任五届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主任。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是 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享受 政府津贴的专家,主编、撰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第二版)、《罗马法教程》、《西方 民商法概要》、《民法学》、《新编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论》等著作,还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和“美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 杨海坤,1944年8月出生,江苏苏州人。196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本科,1980年考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1985年调入苏州大学法学院任教,2010年被聘为山东大学文科特聘一级教授。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行政法学研究会总干事。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 特殊津贴专家。研究领域主要包括行政法学、宪法学。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四百余篇,七十余篇论文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先后多次主持 社科基金项目、 科研项目等,研究成果多次获得 、 、江苏省政府等省部级奖励。 陈光中,浙江永嘉人,1930年生。 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奠基人,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 。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史和 刑事人权法的研究,代表作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与论证》、《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等。 郭道晖,湖南湘阴人, 法学家、法治思想家,被尊称为当代中国“法治三老”之一。 郭道晖出身世代书香之家,1947年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地下革命活动。 曾任中共清华大学电机系党支部副书记、清华大学理工学院党支部委员和校党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1951年毕业后留校,1952年院系调整时兼任新北大筹委会委员。1957年因抵制反右而被打成“右派”。1979年复出后,先后任 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编审;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等十多所高校兼职法学教授,中国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理事长,中宣部、 特聘的法制宣传 讲师团讲师, 社科规划委员会 基金课题评审组成员,法哲学社会哲学 协会(IVR)会员、中国分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和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广卅113v学教授兼人权研究中心顾问, 高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东亚法哲学会理事。 著有《中国法律制度》《民主·法制·法律意识》《法的时代精神》《法的时代呼唤》《法的时代挑战》《走向民主法治新世纪》《法理学精义》《社会权力与公民社会》等个人专著,主编、合著《当代中国立法》《当代中国法学争鸣实录》《十年法制论丛》等十余部。曾率团参加在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以及香港、 地区举行的世界法哲学大会和亚洲法哲学大会,并作学术演讲;其二十余篇论文被国外学者翻译为英、德、日文在国外 学术刊物发表。 何勤华,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著有《西方法学史》《20世纪日本法学》《中国法学史》《法律文化史谭》等多部作品,在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80余篇。留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1992年起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9年获“ 教学名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