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说,一个引言
当一个作家,或者当任何一种艺术家,棘手的事情是,除了做艺术,你还必须赚钱谋生。我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一直使我的生活充满了意义,但至少在我职业生涯的前十年,它们在供养我的能力方面,不比我的狗强多少。然而,我热爱小说和狗的部分原因就在于,它们对经济问题全然不以为意。我们侍候它们,作为回报,它们茁壮成长。解决房租从何而来,不是它们的责任。
我希望从工作中得到的相当简单:能让我支付账单,并且还有剩余的时间写作。起初,我认为秘诀是,由我的身体而不是大脑挑起重担,于是,我干起了餐厅的厨师,后来又当了女招待。我预想的不错,我脑子里有很多可以留给编故事的空间,然而,因为我只要一停止忙碌,就会打瞌睡,所以那些故事很少落到了纸上。一旦我意识到体力劳动不是问题的答案,我转到了教书一一这是向所有艺术硕士毕业生普遍推荐的职业——但是,虽然我不那么累了,可是整天照拂别人的创造性,时常让我对自己任何种类的创造性都没有了丝毫兴趣。餐饮业和教书是我认为自己有资格从事的、唯有的两种有薪水的工作,我一旦发现两者都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我茫然了。我能效仿华莱士·史蒂文斯去卖保险吗?我唯一确切知道的是,我必须解决既吃饭又写作的问题。
问题的答案,至少是它的第一点火花,是以一篇250字的书评的形式出现的,那是有关谭恩美的小说《喜福会》。我先前在《十七岁》杂志发表过几篇短篇小说,我问我的编辑艾德里安·尼科尔·勒布朗——我俩那时都是25岁——我是否也能得到一项非小说类的写作任务。其中的经济因素是很容易计算的:《十七岁》每个月刊登一篇短篇小说,一年是12篇,即使我干得再好,最多也只能希望得到里面的一两篇。而非小说类的作者,可能每期都发表一篇文章,有时候,一期里可发表多篇文章。我最终找到一种工作,自己或多或少会干,而且在精神和身体上都不会让人精疲力竭。
不是说这工作没有恼人的地方。那篇书评我被要求改写了五六遍,每次我都被告知,必须再仔细考虑该小说的另一个方面。我的文章的规定字数却没有随着这些新的兴趣点而增多,加人更多的文字意味着,在某些地方,其他的文字必须去掉。于是,我像改衣服似的又剪又折,找一个单词来表达五个单词的感受。我用大头针尖上那么大的地方,探索母女关系的领域。我这篇书评一被接受,我又开始向艾德里安兜售其他文章的创意,她会将较好的创意拿给她的上司,罗比·迈尔斯。与写小说时我以擅长杜撰而自豪不同,我发现这些文章需要亲身经历。我每提出十个文章创意——“与马儿一起长大”“当你最好的朋友是个男人”或是“如何装饰你的储物柜”——其中一个可能会得到绿灯让我来写(但没有合同或是约稿未登之补偿稿费),而让我写的十篇里,或许有一篇会真正登上杂志。被认可的那篇我还要改写十次,同时收到一轮轮的评注,不仅是艾德里安和罗比的,还有其他部门的各个编辑以及他们所有的实习生的,那些实习生正在磨练自己的编辑技艺。我15岁时从未有过那种感受,用铅笔写在页边空白处的评注经常是这样的。虽然我想说,你是在田纳西长大的吗?你上过天主教女子学校吗?你周末和父母待在家里,一次也未与人约会过吗?但我克制住自己。如果他们想看到自己反映在我的文章里,我会把他们放进去。我会想办法把他们每个人都插进去,仍然保持在规定字数的范围内。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