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制是兼跨法史学与民法学的研究课题,已得到法史学与民法学者一定程度的关注,但这些研究多立足于西方物权法理论,在研究前提上往往将典制假设为某种物权类型。这种导向性错误的研究难以揭示其本来面目。典制研究首要之务是要运用历史法学的方法,通过对当时的历史环境与典制实际运作情形的考察,还原典制的本来面目,其次,在回到历史现场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的法律理论,对典卖活动中各项法律关系,进行适当归类,凸显法史研究中的现代意识。
《典卖制度研究》正是作者魏文超在他人研究基础之上,本着历史法学的方法对典制所作的新阐释。
典卖制度的形成得益于中国封闭的人文地理环境,小农经济为典制的形成提供了经济基础,群体主义伦理观则为典制的形成提供了思想基础。中国典制史演进路径清晰,典制的出现最迟可以上溯到南北朝时期,一直沿续到现代,一脉相承,千年不绝。作为民间习惯法的典制,具有法的基本结构与运作机理,具有无可替代的社会功能。典制体现了中国传统产权观念的模糊性,体现了平等互利性体现了民间习惯法的社会价值,传统的典制解纷机制可资今鉴。新中国时期典制在大陆的适用虽基本中断,但典制在当代中国社会仍有巨大的适用价值当代中国的典制立法不适宜用法典的形式,而宜于采用单行立法的灵活形式。典制的价值警示我们,民族习惯法是当代中国的重要法源之一。
由魏文超所著的《典卖制度研究》供读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