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通知(2015年2月4日)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附:
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
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