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作家之子,英国作家马丁·艾米斯在二十四岁时便在文坛崭露头角。他在读报纸时灵感突现,写下了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伦敦场地》。
小说的背景是混乱的伦敦,恰似世界末日来临的天体现象正要发生。
故事不断切换场景和叙述角度,挖掘作者和他笔下所写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给人以不同一般的阅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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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伦敦场地(精)/马丁·艾米斯作品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马丁·艾米斯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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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作为作家之子,英国作家马丁·艾米斯在二十四岁时便在文坛崭露头角。他在读报纸时灵感突现,写下了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伦敦场地》。 小说的背景是混乱的伦敦,恰似世界末日来临的天体现象正要发生。 故事不断切换场景和叙述角度,挖掘作者和他笔下所写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给人以不同一般的阅读感受。 内容推荐 作为作家之子,英国作家马丁·艾米斯在二十四岁时便在文坛崭露头角。他在读报纸时灵感突现,写下了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伦敦场地》。 《伦敦场地(精)》将故事时间设定在千禧之年,但讽刺的矛头却仍然指向上世纪80年代的英国。本书主要讲述34岁的妓女妮古拉·西克斯能够预见未来,感知自己将于35岁生日之际被人谋杀,于是她绞尽脑汁为自己的死亡步步安排,她不惜引诱两个已婚男士:一个是下流无耻的酒徒飞镖手基思·泰伦特;另一个是富有、孱弱并极具依赖性的贵族后裔盖伊·克林奇。在两名男士为其痴狂的同时,妮古拉还与一名身患绝症的二流作家精心策划了这场死亡布局,并让这名作家将这一切都写入他那完全照抄现实的邪恶之书中,更让他成为了这场谋杀游戏的超级同谋。在这个超现实主义的寓言中,这四个人物被生死交关地扭结在一起……“伦敦场地”既是伦敦市区内的一处场所,也是后现代西方世界的荒凉象征。千年之末,这部小说巧妙地表现了“大难”将至之前充满死亡焦虑的“末世情结”。自杀、谋杀、戕杀或被杀,这些暴力意象构成了小说总体的死亡氖围。这里的死不仅是肉体之死,也是精神之亡,信仰之灭,灵魂之泯;也正因为这大难临头前人类的自戕,才能换得一切的重新开始。 目录 说明 第一章 谋杀者 第二章 被谋杀者 第三章 陪衬者 第四章 死胡同街 第五章 事界 第六章 欺骗之门 第七章 欺骗 第八章 跟上帝约会 第九章 做真正的好事 第十章 基思·泰伦特公寓里的书 第十一章 妮古拉·西克斯的各种吻 第十二章 盖伊·克林奇遵循的脚本 第十三章 他们未曾想到 第十四章 对掐游戏 第十五章 纯粹的本能 第十六章 第三方 第十七章 丘比特学院 第十八章 这只是一次测试 第十九章 女厕所和男厕所 第二十章 玩紧张 第二十一章 以爱的速度 第二十二章 恐怖日 第二十三章 你要跟我回去 第二十四章 最后期限 卷尾 试读章节 基思·泰伦特是个坏家伙。基思·泰伦特是个非常坏的家伙。你甚至可以说他是那个最坏的家伙。但他却不是最坏的,不是亘古以来最坏的。还有更坏的。在哪里呢?譬如说在灯火通明的荷斯特切克,他们拿着车钥匙,穿着米色汗衫,手提六瓶装的特殊佳酿,在门口扭打,满嘴污言秽语,用肘锁住痛哭流涕的女士的黑脖子,然后回到等待的金发女郎身边,开着锈巴巴的汽车扬长而去,去做下一件事,任何一件、任何一件必要的事。这些最坏的家伙的嘴巴——这些最坏的家伙的眼睛。那些人的眼睛里是个邪恶的小宇宙。不。基思没有那么坏。他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地憎恨别人。至少他还持有多种族和睦相处的观点——不假思索、不由自主地这么认为。跟有着奇怪肤色的女人的亲密接触多少让他变得和顺了。他的可取之处都与一些名字相关联。他结识了芬特娜布斯、菲迪玛、娜特齐斯、伊克芭拉、米绮珂丝、波葛斯拉娃、拉姆莎瓦娣、拉雅斯娃蕾丝——基思,从这种意义上说,是条汉子。这些都是他漆黑盔甲上的裂缝:上帝保佑她们所有人。 尽管基思对自己别的方面近乎满意,但他却痛恨自己的优点。在他看来,那是他唯一的主要弱点——他的一个悲剧性缺陷。那次,在布里斯托尔附近M4大街旁边的工厂,装卸区旁边的办公室里,他把大脸塞进扎人的尼龙里,那个傲慢的女人吓得瑟瑟发抖,拼命对他摇头,奇克·珀切斯和迪安·普利特两人在一旁尖叫:行动啊。行动啊(他依然记得他们套上尼龙后的嘴唇扭曲的样子),基思肯定没认识到自己的全部潜能。事实证明,他没办法用棍子把那个亚洲女人打得双膝跪地,也没办法一直打下去,直到穿制服的男人打开保险箱为止。他为什么失败了呢?为什么,基思,为什么?事实上,他感觉糟透了:半个夜晚同频频打嗝的罪犯坐在弥漫着他们脚臭味的小汽车里,沿着某个小巷晃悠;不吃早饭,不排便;而现在,最要命的是,他目光所到之处尽是绿草、嫩树、起伏的山脉。再说了,奇克·珀切斯已把第二个保安制服,迪安·普利特很快便从柜台上跳了回去,自以为是地对着那个女人就是一枪。所以基思的良心不安什么也没能改变——除了毁坏他持械抢劫的前途之外。(那真是从头到尾都棘手啊;基思从此名声扫地。)若是他能做到,他会满心欢喜地去做的。他只是没有……他只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呐。 自此以后,基思彻底告别了持械抢劫。他操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在伦敦,泛泛说来,敲诈勒索就是跟人打架、抢毒品;在基思称之为家的西伦敦,敲诈勒索就意味着跟黑人打架、抢毒品——黑人比白人更擅长打架,原因之一便是他们全都打架(没一个文明人)。敲诈勒索是通过扩展势力范围进行的,扩展了势力范围就取得了支配地位:成功属于那些能以惊人的速度跳跃的人,属于那些能够定期以暴力制造奇观的人。几次被人打得四肢嘎吱作响以后(期间他初次意识到了自己喜欢医院的伙食),基思断定自己不是搞敲诈勒索的料。在一次康复期间,他常去哥彭路的沿街咖啡屋,心中老是想着一个谜。那即是:为什么常能见到黑人男子和白人女子(总是金发碧眼的那种,总是那种,大概是要制造最强烈的对比吧)在一起,而从不曾见过白人男子跟黑人女子在一起呢?难道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黑人女子约会的白人男子吗?不会,或者说不太会;不过,你不得不谨慎一些,就他过去的亲身经历而言,这种关系很难持久。那又是为何呢?他突然灵光一现。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白人男子约会的黑人女子嘛!当然。这样容易多了。他把玩个中蕴藏的智慧,吸取了一个教训,一个他早就心知肚明的教训。如果你想动粗,那就锁定女人。锁定弱者。基思放弃了敲诈勒索,翻开了全新的一页。放弃了暴力犯罪以后,基思的事业蒸蒸日上,稳步迈向新事业的巅峰:非暴力犯罪。 基思成了骗子。他跟三四个同事,三四个骗友站在街角;他们大笑,咳嗽(他们总是咳嗽),挥动臂膀取暖;他们看上去像是可怕的鸟……天气好的时候他早早起床,劳作很长时间,走入这个世界,走入这个社会,意图行骗。基思通过在机场和火车站提供豪华轿车接送服务骗人;他通过在牛津大街和主教门(他的两个主要系列是丑闻和愤慨)兜售冒牌香料和古龙香水骗人;他在短期租赁的商店密室用非色情的色情骗人;他随处在街上用朝上翻的硬纸板箱、牛奶箱以及三张弯曲的扑克牌骗人:找出女王!在这里,偶尔也在别的地方,暴力犯罪与它的小兄弟非暴力犯罪之间的界限常常很难界定。基思赚的钱是首相的三倍,但他总是一文不名,每日在波托贝洛路麦加赛马场的赌注登记处输得很惨。他从没赢过。有时他也会琢磨这事,在每隔周周四的午餐时间,他身穿羊皮大衣,一边低头看着报纸上的赛事,一边排队等着领失业救济金,然后驱车去波托贝洛路的赛马场赌注登记处。所以基思有可能年复一年便是这般度日。他绝没有成为谋杀者的条件,单靠他自己不行。他需要他的被谋杀者。直挺挺地站在硬纸板箱或牛奶箱边的外国人,身着格子衣服、长着狗牙的美国人,色眯眯的方脸日本人——他们从没有找到过女王。但是基思找到了。基思找到了她。 当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女人,小凯丝,最近给他怀了个宝宝。总体说来,基思对这次怀孕还是挺高兴的:他喜欢开玩笑说,这是把妻子送去住院的简便新办法。他已决定孩子生下来以后就叫基思——小基思。不料凯丝却另有想法。然而基思意志坚决,他只犹豫过一次,曾经有很短一段时间他想让宝宝随他的狗名,就叫克莱夫,那是一条年事已高、性情不定的大个头阿尔萨斯犬。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还是叫基思吧……婴儿裹在蓝色的襁褓里同妈妈一起回到家中。基思亲自把她们从救护车上搀扶下来。凯丝开始吃饭的当儿,基思坐在偷来r的炉火边,对着新来的小家伙皱眉蹙额。婴儿有点不对劲,很是不对劲。麻烦就在于她是个女孩。基思绞尽脑汁,想啊想啊。“基赛特,”凯丝跪在冰冷的亚麻油地毡上,听见他在小声嘀咕。“基思内。基萨。基思尼娅。” “不,基思,”她说。 “基思娜贝,”基思说,仿佛后知后觉似的。“妮基思。” “不,基思。” “……她为什么他妈的这么黄啊?” 几天后,无论凯丝何时小心翼翼地称呼婴儿为“金”时,基思再也不对着她大吼大叫或者骂骂咧咧地把她往墙上撞了。毕竟,“金”是基思心目中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他所崇拜的神的名字。基思那个星期使劲行骗,好像骗了每个人,尤其是他的妻子。于是宝宝就取名为金·泰伦特了——金·泰伦特,小金。P4-7 序言 说一下书名。有几个选择。有一阵子我倾向于《时间箭》。接着我想《千禧年》应该是个大胆的尝试(一种普遍的信仰:现如今什么都被称作千禧年)。夜深人静之际,我甚至想过用《爱情之死》。到最后最重要的竞争者就是《被谋杀者》了,那显得既凶险又吸引眼球。我犹豫来犹豫去,在《伦敦场地》和《被谋杀者:最终版本》之间举棋不定…… 但是正如你所见,我对我的叙述者恪守一种具有反讽意味的承诺,毫无疑问,他应该会很乐意提醒我存在着两种书名——两种级别、两种秩序。第一种书名是为已经存在的事情命名。第二种书名自始至终都在:它在字里行间流淌、喘息,或者说它试图展现自己。我建议的书名(它们让我昏昏欲睡)都属于第一种。《伦敦场地》属于第二种。所以就让我们称之为《伦敦场地》吧。这本书就叫《伦敦场地》。《伦敦场地》…… 马·艾 伦敦 书评(媒体评论) 马丁·艾米斯就是新生的福楼拜,再世的乔伊斯。 ——索尔·贝娄 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有关谋杀的故事,一个含有爱的故事,甚至是一个四处充斥且进溅着幽默、性和时不时让人目眩神迷的言语的惊悚故事,艾米斯对当下无比尖锐的关注让人无时无刻不处于亢奋中。 ——《独立日报》 残酷无情,悲情激荡,让读者犹如被催眠一般一气读就……艾米斯是这个时代令人癫狂的大师级作家,需要你做的,唯有静心阅读。 ——《出版人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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