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敦志编著的《从三个纬度看日本民法研究--30年60年120年》是以一个民法学者的视角回顾日本民法典制定以来的民法研究,以期揭示其特色所在。正如本书副标题“30年、60年、120年”所示,本书考察立足于短期、中期、长期这三个节点,而这三个节点又正分别意味着日本民法学的过去、现在、未来。
第一部分 日本民法研究的30 年——研究的对象
Ⅰ.正论:民法典的意义、对象、编成
一、引言
二、民法典的对象与编成
三、民法和民法典的意义
四、结语
Ⅰ.辅论:“关于民法与民法典的思考”及其之后所想到的问题
一、引言——题目的选定及其内容
二、“关于民法与民法典的思考”的整体内容
三、“ 关于民法与民法典的思考”的具体内容——民法与民法典的各种形态
四、“民法与民法典的思考”论文之后的研究
Ⅱ.正论:“人法”与不法行为法的重构
一、引言
二、何谓“人法”
三、从不法行为法看“人法”
四、结语
Ⅱ.辅论1:日本债法修改与不法行为
一、引言
二、置于债权编之内——作为债权发生原因的不法行为
三、置于债权编之外——作为救济方法的不法行为
四、结语
Ⅱ.辅论2:日本民法中的“身心”与“生活”——以“人格”与“人身”作为对接“人法”的线索
一、引言——成年监护制度10 周年
二、作为课题的“人”
三、“人”的领域
四、“人法”的构想
五、结语——发现“人法”
Ⅲ.正论:婚姻家庭与非婚姻家庭
一、引言
二、家庭法的研究——以《家族法》一书为中心
三、家庭法的立法——2011 年亲权法修改之前
四、结语
Ⅳ.正论:契约正义与公序良俗——典型契约
一、引言
二、《公序良俗与契约正义》——契约内容的直接性规范
三、《典型契约与性质决定》——契约内容的间接规范
四、结语
第二部分 日本民法研究的60 年——研究的前提
Ⅰ.正论:物权法的基本问题
一、引言
二、所有权的移转
三、所有权的性质
Ⅰ.辅论:从日本法看“中国物权法中的所有权制度”——评渠涛报告和陈华彬报告
一、引言
二、物权法(民法)疆域——规定什么?
三、物权法(民法)的背景——如何考虑?
四、结语
Ⅱ.正论:日本继承法的基本原理
一、引言
二、具有特征的制度
三、继承观的变迁
四、结语
第三部分 日本民法研究的120 年——研究的方法
Ⅰ.正论:20 世纪的日本民法学
一、引言
二、三种要素——主体、方法、功能
三、大正期(1921~1933)的日本民法学
四、占领期(1945~1955)的日本民法学
五、经济增长期(1968~1981)的日本民法学
六、其后的民法学
Ⅰ.辅论:地震灾害与日本民法学——以借地借家为素材
一、引言
二、借地借家法的展开
三、民法学的展开
四、结语
Ⅱ.正论:今后的民法学——日本民法学的现状(2001-2011)与课题
一、引言
二、立法的方法
三、教育的目的
四、对东亚的发现
五、市民社会的确立
六、结语
Ⅱ.辅论1:日本民法修改的现状——以民法(债权法)修改研讨委员会草案为中心
一、引言——第 一、第 二、第四准备会的担当部分
二、中心部分
三、周边课题
Ⅱ.辅论2:日本民法修改中的消费者法问题
一、引言
二、本论
三、结语
Ⅱ.辅论3:“未建成(Unbuilt)”的民法学——在债权法修改“连战连败”之后
一、引言
二、因何而败——没有市民社会的民法(市民法)修改
三、今后当如何——在民法(市民法)之下实现市民社会
四、结语——面向“塑造人的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