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时物象》是一部散文,作者宋海庆离乡到北京上大学,毕业后在城里工作已30余年。偶尔归乡,却发现家乡变得熟悉却又陌生,感觉到传统乡土文化正在慢慢消失殆尽,关于农村的共同记忆也逐渐被掏空,农村的往事物象,农村的那些纯真无暇的年代,也逐渐被城市文化同化、冲刷,被人们遗忘。躬逢剧变,对于有强烈家园意识的作者而言,可谓是一种苦涩的幸运。苦涩的是再也回不到作者记忆中的故乡了;幸运的是,那个落后贫瘠的家乡,正在像传说一样飘远。那些对于家乡多余而又荒唐的焦虑促使作者重新审视家乡,思考这个时代和那个时代的光荣与梦想。
宋海庆创作的这部《幼时物象》共分四辑,分别为动物、植物、家常用具和故乡小吃,共100篇。这些留存于作者记忆中的幼时物象,是作者对属于自己的那个时代的祭奠和告别。
小时候,家乡乌鸦特别多,秋耕种麦时更有大量乌鸦集聚,犁过的土地上到处都是它们的身影。冬天时常见到成群乌鸦黑压压地飞。但它的名声不好,可以说人人讨厌。我至今不明白人们为什么那么讨厌乌鸦,难道乌鸦与谁结下了仇、积下了怨?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们为什么讨厌乌鸦?我查阅了有关资料,大概有三点理由:其一,叫声难听。一开口, “哇,哇”的声音是那么刺耳,那么粗暴。乌鸦若有自知之明,应该把嗓门收敛点儿,可是它偏不,毫无顾忌地大喊大嚷。其二,长相丑陋。雍容如孔雀、雉鸡、金丝鸟等,它们的毛羽斑斓绚丽、花枝招展;朴素如画眉、燕子、白鹭、丹顶鹤等,多少也给自己弄出点花样或亮色来。哪像乌鸦,浑身黝黑,像刚从污水沟里捞出来一样,叫人不忍卒看。其三,乌鸦常常是死亡、恐惧和厄运的代名词。乌鸦的啼叫被称为是凶兆、不祥之兆,人们认为乌鸦的叫唤,会带走人的性命,抽走人的灵魂,因此乌鸦被认作是报丧鸟、晦气鬼。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有美的一面,也有丑的一面。作家贾平凹在散文《丑石》中有一句名言:“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乌鸦亦如此。
在百鸟当中,乌鸦的智商,常让我惊诧不已。它们的组织性纪律性很强,工作效率非常高。它们热爱集体生活,成群结队地营造它们的乌鸦部落。成语“乌合之众”的“乌合”就是指“像乌鸦一样地聚集”。春夏树木葳蕤,鸦巢隐蔽其中,秋冬黄叶凋零,每棵光秃秃的树干,都高举着一个黑乎乎的鸦巢,它们错落有致,洋洋洒洒,蔚为大观。群居的乌鸦们互相照应,防守有当,很少受到侵犯,它们的部落因此更加兴旺发达。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最懂得感恩。在传说中, “乌鸦反哺”的故事是最让人感动的。我对乌鸦懂得“孝敬老人”这一点,深感敬佩。乌鸦,作为一种通体漆黑、面貌丑陋的小鸟,虽然因不吉利而遭到普遍厌恶,但正是这种登不了大雅之堂、入不了水墨丹青的小鸟,却拥有一种真正的值得我们人类普遍称道的美德——养老、爱老。据说这种鸟在母亲的哺育之下长大后,当母亲年老体衰,双目失明飞不动的时候,小鸟便将觅来的食物喂到母亲的口中,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反哺”是乌鸦的习性,乌鸦的雏鸟长大,必衔食饲其母。《本草纲目》中称乌鸦为慈鸟:“此鸟出生,母哺60目,长者反哺60日,可谓慈孝矣。"后来人们便将反哺比做子女孝敬父母。《补亡诗》中说:“嗷嗷林鸟,受哺于子。”苏辙的诗中也提到:“马驰未觉西南远,鸟哺何辞日夜飞。”都说的是乌鸦由母鸟养大,在母鸟衰老不能觅食时,小乌鸦便衔食喂母鸟,以为回报。在某种程度上,萦绕在人们心头的“反哺情结”至今仍是维系社会及家庭走向和谐、温馨和安宁的重要力量。 “乌鸦反哺”的故事,让我常常思考:感恩之心乌鸦都有,何况我们是人类呢?“感恩”顾名思义就是感谢他人给予自己的恩德。“吃水不忘打井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感恩是一种生存哲学,是生命的大智慧,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做人的起码操守。感恩也是人生的一种态度,是一束温暖的阳光,是人与人感情的黏合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催化剂。只有学会感恩,生活才会充实,心胸才会坦荡,心态才会平衡,事业才会成功。
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和单位的教育培养,每一点进步都凝聚着父母、老师、领导、朋友、同事的心血。无论你多么优秀,多么能干,没有单位这个平台,没有同事这个群体,纵使你有三头六臂,也很难施展才华,取得成功。所以人与人之间,都应该互相帮助,都应该心存感激,都应该知恩图报。P19-21
从总体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今天中国城市的总数已经达到660多个,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可以称得上城市的地方只有86个。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人的根在乡村。
正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所言: “土”是我的命根。我的灵魂与故乡的土地是融在一起的,只有靠土地谋生过的人,才能明白和土地的感情,才能明白土地的珍贵。故乡记录了我成长的喜悦、兴奋与希望,也留下了我成长的艰难、辛酸和痛苦。它承载着我的一切,是我飘忽不定的灵魂的归宿。
弹指一挥间,我离乡已有30余年。初次到北京求学时,怀揣着故乡深情的我,在红灿灿的晚霞下,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大学的知识与思想像一缕阳光,驱散了我奋斗打拼日子里的孤独;城市的繁华与幻象,也像一把剪刀,剪碎了我心中以往的安宁。那些在他乡的青春年华,让我更怀念远方的家乡。如今,早已适应城市生活的我,也会时不时地拿出一瓶乡土,放在书桌上。时光机搅拌着我的思绪,抛落岁月的灰尘,飘散出一缕缕乡愁……
每个人都无比怀念属于自己的那个时代。偶尔归乡,发现家乡变得熟悉却又陌生。我感觉到传统乡土文化正在慢慢消失殆尽,关于农村的共同记,tz,也逐渐被掏空,农村的往事物象,农村的那些纯真无瑕的年代,也逐渐被城市文化同化、冲刷,被我们遗忘。从灰布衣裳到时髦装束,从粗茶淡饭到营养配餐,从土坯草房到二层小楼,从泥泞小道到柏油大路……牛羊的叫声没有了,村头广播不见了,就连孩子的嬉戏哭闹声,也变得那么鲜见。汽车喇叭声、工地打桩声、联合收割机轰鸣声此起彼伏,飞扬的尘土、不绝的喧嚣,让我感到不安,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我们正在告别“乡土中国”,走向“城市中国”,以此得到些许慰藉。城市化的洪流像一支强心剂,让我的乡愁翻涌升腾。
躬逢巨变,对于一个有强烈家园意识的人而言,可谓是一种苦涩的幸运。苦涩的是我再也回不到记忆中的故乡了;幸运的是,那个落后贫瘠的家乡,正在像传说一样飘远。那些对于家乡多余而又荒唐的焦虑促使我重新审视家乡,思考这个时代和那个时代的光荣与梦想。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这群生于60年代,长于70年代的人,恐怕是在中国传统乡村文化中长大的最后一批,也是深受“知识改变命运”影响的第一批人。以我自己为例,小时候,鸡打鸣起床,踩着露水步行上学,在类似私塾式的小学沐浴经典;放学后砍柴割草,晚上则在炊烟和煤油灯下,度过单纯而又充满想象的夜晚。我的父辈祖父辈甚至曾祖父辈,几乎都是这种生活状态。同一个村子,方圆几里地,没有不认识的人,哪家哪户与我什么关系,甚至地里谁家的祖坟,都能说得一清二楚。在乡村熟人社会的经络中,各种红白喜事都会带上各种姑表舅亲,各种大事小事,都能聚齐整个村子的人参与。一个姓氏,一个族谱,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大家庭。小时候,一年到头只有过节才能吃顿肉馅饺子。一年人均几尺布,过年甚至还添置不了一件新衣。交通不便,离家仅数公里的县城,对我们而言,充斥着数不尽的繁华,进趟城不容易,回家还得夸耀一番。打一次电话抑或在乡间看见一辆小轿车,都让我们兴奋不已。没钱买玩具,铁环、陀螺、弹弓、木手枪这些简单的玩具就自己亲手做。最先学会念的几个字通常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农业学大寨”和“毛主席万岁”。而我们这些朴素的记忆,对于下一代人而言,恐怕就是遥远的传说。
理顺那些凌乱而孤立的记忆片段,我意识到,自己经历的是中国几千年来最大的变迁,我的成长经历浓缩了西方发展的数百年。或许若干年后,还要靠这些记忆“赡养”自己。我开始尝试回忆并记录那个时代,虽然那个时代已离我远去,但记忆中的碎片依稀可见。于是我开始写,这笔流水账一写就是数年,由于工作繁忙,中间断断续续,或搁浅,或辍笔,直到最近才修改完毕。
我鼓起勇气将此书付梓,不为别的,就为给自己的记忆一个交代,就为沉甸甸的乡愁,就为唤起同代人的共鸣,就为把我们走过的路,不管是车辙还是脚印都记录下来。同时也期待着,在更遥远的未来,后代再次踏上故乡的土地,寻觅上几代人曾经生活的地方,会更加热爱这里。
童年的时光已悄悄逝去,回忆起来却是无比美好。
小时候,我家所在的村庄很美丽,孩子们往往是满村子疯跑,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坑塘边的一片树林。那片林子里的树都不是太粗,也不是太密。每年夏天,树下长满了小草,草丛中会有不知名的野花和数不清的虫子,我会去那里捉蝉蛹。夕阳西下时,我来到静密的树林里,仔细地寻找地上的小洞,期待着蝉蛹的出现。然后再看着它爬上树干,变成知了。那种童年的快乐真是让人永远难忘。有月亮的晚上,我们早早吃完晚饭,聚在一起,玩一种常玩的游戏: “撒羊羔,剥羊皮,谁不来.都不依……” “挑兵、挑将,挑住谁,挑爱梅,爱梅没在家,挑你嘞红疙瘩……”一遍又一遍的童音飘向月亮,在夜空里荡漾。常常夜深人静、月挂正中我们才悄悄溜回家,一觉到天亮。
如今,那片树林早已没有了踪迹,那些儿时的伙伴也都各奔东西,特别是成家后,大家几乎都失去了联系,各自为日子奔波努力。但是一旦相见,相互之间那股亲热劲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那份兄妹深情、朋友之谊时时为我们呵护着儿时的绿叶蓝天,鱼虾小河,让我们无论飘零何方,都惦念着那片生命的缘宿。
小时候,我和两个叫良儿的小伙伴关系最好。一个良儿是我最有默契的玩伴,我们俩喜欢搭着人梯掏麻雀,我往往当梯子。他站在我的肩上,伸开左手推开房顶的瓦,用右手掏麻雀,再把掏到的麻雀递到我的手里。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啊!在京城多年,我时刻想念着童年和他在一起游玩的美好时光。十几年后,当我回家乡见到他时,却发现他显得非常木讷,离我远远的,话也不敢多说。还有一位良儿,生性幽默,喜爱说笑,在小伙伴里显得成熟,童年的我总觉得他比我们每个人都高明。前几年,我在父亲的葬礼上见到了他,他在那里默默地帮。ie,头发已经花白了,皱纹爬满了眼角。他看到我只是激动,没有话说。两个良儿都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让我感受世事的沧桑、城乡的分野,也让我更加怀念美好的童年。
我经常对朋友们说,现在的小孩,从小就被关在屋子里,做着永远也做不完的作业。而我们这一代人,小时候生活条件虽然艰苦,但是我们的精神是一ft-快的。我们沐浴在阳光下,浑身晒得黑黑的,在田地上赤着小脚飞快地奔跑,对着空旷的田地大声吼叫,看着满天的星斗充满遐想,听着各种鸟鸣感受大自然的乐音,心灵是那样的自由。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心中都有一段童年的美好,都有一个永远属于自己心灵的家园。
我依旧想念故乡的树林,也许我们已经把自己种植在了故乡,成为林子的一部分。
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的写作得到了很多朋友的帮助,他们有的提供了资料,有的进行了修改。画家赵景伟为本书精心插图。在此,谨对所有为本书付出辛勤劳动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者
2013年秋天于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