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深爱所以孤独》是一本情感散文随笔集。作者魏骁以自己和朋友在国外或国内的情感经历、经验为描写对象,闲话家常般地缓缓地讲述着岁月成长中,自己和朋友遇到的情感纠葛,以及时光沉淀后,如何平衡理想和现实的故事。
《因为深爱所以孤独》从实际生活出发,文笔幽默有温度,观点独特有深度,对情感类问题有很好的真实写照作用和指导意义。爱情,你越琢磨越摸不透。你松手,他伸手;你牵手,他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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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因为深爱所以孤独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魏骁 |
出版社 |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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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因为深爱所以孤独》是一本情感散文随笔集。作者魏骁以自己和朋友在国外或国内的情感经历、经验为描写对象,闲话家常般地缓缓地讲述着岁月成长中,自己和朋友遇到的情感纠葛,以及时光沉淀后,如何平衡理想和现实的故事。 《因为深爱所以孤独》从实际生活出发,文笔幽默有温度,观点独特有深度,对情感类问题有很好的真实写照作用和指导意义。爱情,你越琢磨越摸不透。你松手,他伸手;你牵手,他丢手。 内容推荐 爱情,你越琢磨越摸不透。你松手,他伸手;你牵手,他丢手。 相爱比不爱难。爱完比爱时更难。一路走来,除了短暂的甜蜜痴缠,你会发现无论爱与不爱,孤独都如影相随。不爱时,一个人孤独;相爱后,两个人孤独。 《因为深爱所以孤独》是一本情感散文随笔集。魏骁以身作例,翻检自己和周遭朋友的点点滴滴,给你一份真实的情感和生活参照,告诉你男人不是女人的救命稻草,爱情更不是,在他和爱之外,你不得不面对慢慢浮出水面的另一个自己,一个厌倦他的自己,一个感到孤独的自己。 目录 [代序] 有一种孤独是因为爱 [自序] 相爱却孤独 第一章 爱与不爱都是孤独 人很年轻,借口太老 谁的旧欢不是梦幻 离不了的婚,断不了的情 正室不狠,三儿坐稳 我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女人的归宿,就是学会世俗 诱惑,止于下一个诱惑 故事都纯净,生活皆狗血 女人艰难,男人也不易 王子和公主,熬烂的鸡汤 有些事要缓,有些人要等 当女人成为男人的骄傲 万水千山,漂洋过海来看你 爱上名人,狗血剧撒天下 怀旧,是因为有一种爱叫旧爱 只要你好,就怎么都好 有些井挖不出水,有些爱到不了头 女追男,早晚秦香莲 要Mr. Perfect还是Mr.? 有一种爱,拖一天错一天 爱情,守得艰辛见白头 珍爱生命,远离暴力男 第二章 女人,终要自己面对一些事 有些美,只需要美给自己 时光老去,你还优雅 相爱,就是一起挥霍彼此的岁月 不败给自己,没人能打败你 高跟鞋的心理学 品味的前提是钱和时间 香菇菜心和女神 罗衫飘在前,人品落在后 你永远也看不到月亮的背面 男人爱武侠,女人爱穿越 有些聪明,往往都是小聪明 天下女人,是敌人还是友人 生娃,先为己后为他 第三章 一个人寂寞,两个人孤独 不要才子,不做才子妇 爱情不是天平,是跷跷板 女人,耐得平凡耐不得传奇 你唯一需要娱乐的是自己 谋情在人,成情在天 怨妇,永远与优雅绝缘 那些吃过的堑,那些摔过的跤 第四章 被时光稀释了的你和他 再回首,从良已经多年 钱是女人最狠毒的敌人 那些帽子,请慢点扣过来 每一场相亲都从饭局开始 当女人遇到特权 婆婆的归婆婆,媳妇的归媳妇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是真爱你,就永远不会松开你 屌丝都是自甘成为屌丝的 女人,全职和主妇怎么得兼 后记 文字背后的路与梦 试读章节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可是想“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男人们的借口却始终没有变过。无非:与家中黄脸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感情基础,老婆不了解我;爱情曾经来过,但是又走了,现在爱的是你;云云。 可是,一些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女人,还真的就吃这一套,相信这一通虚假的鬼话,并且被这个花心男人的所谓“深情”感动得一塌糊涂:看啊,他不是不爱我,他是不得已啊。他是一个有责任心、重感情的人,他不忍心抛弃家中的那个黄脸婆啊。 真让人怀疑她们的脑袋是否被门夹过,抑或是被灌进了水。 已婚男人要是爱你,早就打扫干净自己的心房,等你入住。他要是真有责任心,他就不会出来寻找第二春。说白了,他不过就是左手家庭、右手情人,左拥右抱,一个都不想放弃。他就是一个想便宜占尽、却什么也不想付出的渣男而已。 研究生女生小真被在职博士师兄阿志追求时,被阿志阴郁的才子气质、如诗般的甜言蜜语打动,立马飞了相恋五年的男友路人甲,觉得阿志才是自己一直爱着的“徐志摩”,才是自己真正的灵魂伴侣。当然,阿志着实不错的工作单位也给了小真决定在帝都生活的勇气和底气。 小真生日,阿志送了她一条施华洛世奇的项链作为生日礼物。 小真不是没收过前男友送的礼物,但是这条普通的项链依然让她心里乐滋滋的。 追女生的男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之一就是要大方。不管你是真有钱还是真没钱,面对自己想要追求的目标女生,多多少少要投资一点本钱。女孩子不一定是贪图你的钱,但是在女孩子的心中,你是否舍得为她花钱与你是否真的爱她的确是挂钩的。 《色戒》中,易先生的卡地亚鸽子蛋砸晕了进步青年王佳芝的革命的脑袋。 《射雕英雄传》里,郭靖的一餐饭换取了黄蓉的痴心一片。 言归正传。一条施华洛世奇的人造水晶项链又能值多少钱呢?可是女孩子就是吃这一套。 别说女孩子是在贱卖自己,也别说女孩子贪图金钱——虽然的确有这样的见了丁点儿大的银子就动心的浅薄女孩,但是很多女孩子在那菲薄的礼物的后面,自以为看到了一颗火热的真心。 追女生的男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之二就是要懂得尊重女孩子,哪怕只是表面上的。真正是“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啊,只要你表现出了以她为重的意思,即使她并不喜欢你,她也不可能不感怀于心。 说回小真和阿志的故事。话说两人刚交往没几个月,阿志打算买车,预算十二万左右。某一天阿志将小真带到4s店里,让小真帮他挑选车。稍微有点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十二万的预算在那里放着呢,能选什么样的车呢,难道还要在选凯迪拉克还是选捷达的问题上纠结吗?无非就是选黑色还是要红色罢了。可是小真就是觉得阿志的心上有她,以她为重,大事与她商量,是真正打算与她计划未来、一起过日子的人。 郎情妹意了一段日子,转瞬就到了国庆长假。小真打算要么出去旅游要么回家见见双方父母,正想与阿志商量,阿志却玩起了失踪,手机不接,短信不回,遍寻不着。 小真这才发现自己对阿志所知甚少,除了宾馆开房,好像从没有去过阿志的家。阿志是在职博士,不管是住在宿舍还是租赁房子抑或已经买了房子,偌大个北京,阿志总该有个落脚点啊,可是小真突然发现自己什么也不知道。 小真立刻慌了神,四处托人打听,最终七拐八拐地从并不认识的一位博士师姐那里探听到实情:原来阿志早就结了婚,老婆是他的硕士研究生时的同班同学。 难怪阿志消失个无影无踪! 《流金岁月》中朱锁锁向自己的金主地产商李先生撒娇说:“要是周末,人家是没有空的,那是家庭日。” 你看,出来寻欢却又不打算放弃家庭的男人总会有玩失踪、回归家庭的时候。 小真真的被雷了个外焦里嫩,自己竟然莫名其妙地就“被”小三了。 小真真的不甘心,自己可是飞了已经相恋了五年的男朋友来跟阿志拍拖的啊。这么一来,她的损失未免太大了。 长假一过,还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的阿志又回到了小真身边。 小真立刻严厉质问,要将这一个多星期的所有委屈、不满、愤懑、怨恨统统发泄出来。 可是阿志却摆出了一副受害人的模样,说起了他老婆是如何如何不了解他,如何如何不及小真美丽可爱、细微体贴。 小真虽然仍在生气,恨阿志欺骗了她、玩弄了她,可心头的恨意已然开始松懈。P3-6 序言 【自序】 相爱却孤独 由于在海外留学多年,常有人向我咨询有关留学的问题。 其中一个问题是:高中毕业出国读本科好不好?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年纪太小还是不要出国了,尤其是女孩子,等心智成熟一些再出国比较合适。 如果非要追问理由,我只能无奈而尴尬地实话实说,那是因为很多人尤其是心智不够成熟的人,到了国外孤独寂寞需要抱团取暖,随便找个人就能当“临时恋人”,营造出暂时的“浪漫满屋”。学业是否有成倒未知,生活中却往往只学会两件事——做饭和做爱,前者是生理上的生存需求,后者是心理上的生存需求。 孤单寂寞时,一个人的安全感便会受到挑战,心灵上的空虚感袒露无遗。尤其是心智不够成熟坚定的人,脆弱、敏感,更有无限放大自身寂寞的倾向。 只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即便是闺蜜、好友,人家也没有义务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地陪伴你,除非他对你负有情感上的道义。而这种道义除了亲子,大概还能算上恋人。于是,有些人在孤独难耐时,往往随手抓住一份“爱情”当作救命草,在情感纠缠中证实自己的存在,在耳鬓厮磨之际证明不孤单。 我曾见过一个家境富裕、长相姣好的女孩子,高中毕业去了欧洲留学。离开父母的怀抱,在陌生的国家,耳旁响着的都是听不懂的语言,她觉得孤独而绝望。初时尚有朋友陪伴,只是后来谁都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谁都不愿和她相互抱怨无涯的孤寂、孤独的绝望。没有了朋友陪伴的她开始寻找爱情,任何陪她逛过街、喝过咖啡、吃过冰激凌、一起消磨过时光的男生或者男人都可以免费爬上她的床。她不为钱,也不在乎有没有感情,她只是不想孤单一个人,只要温暖。 爱情,尤其是这种因为孤独而顺手牵来的伪爱情,从来就不是缓解孤独的良药,更不是救命稻草。拿恋爱来拯救自己的孤单,无异于饮鸩止渴。 那个寻找温暖的女孩子在第二天早晨醒来后,发现自己仍然是孤单一人。男人虽睡在她枕畔,呼噜声此起彼伏,她身上还残留着他的气息,只是仍然是不搭嘎的两个人。她依然要周而复始地去寻找消除孤独的温暖肉身。只是,可惜,时间久了,名声坏了,并没有一具真正温暖的肉身愿意来温暖她孤单的灵魂。 因某种需要而抱团而牵手的两颗心,从来就不曾真正走近彼此。一旦这种需要被满足或者不再被需要时,你会发现,眼前的这个人是这样的陌生,你疑惑——他是谁?你根本不曾真正了解他,你怎么会和他亲密过那么久? 你茫然,你更会鄙夷自己。梦醒后,你的心只会更加孤独。 安妮宝贝说:“有时候两个无法了解的人在一起,会比他们一个人的时候更加孤独。”我并不否认我也曾犯过这样低级幼稚的错误。我的初恋发生于高考前夕,沉闷的考前压力让我倍感无助倍感孤独,我必须找到一个出口来释放自己的无助和孤独,而考前早恋这种刺激的行为无疑是最简易的可以消除孤独战胜寂寞的方式。只是,我为这一场消灭孤独的狂欢支付了更加孤独的四年大学生涯。 我在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提出分手。此后,我开启学霸模式,对任何男生都视而不见。时光虽然早已翩然飘过,但我犹记得,十多年前的某一个12月31日的夜晚,在平日里人满为患而此刻空寂无人的图书馆里,我一边听着阿哲的《心事》一边在日记本上写着自己的心事,在那个热闹的夜晚,我很孤独。 那个打酱油的男生傻傻地等了我四年,四年以后,我却杲住,我迷茫:这是我曾经爱过的人吗?他是这样陌生,陌生到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过他。 那张帅气的面庞依旧俊朗如昔,只是在我心中再也激不起一丝波澜。虽然帅气的男生在大学里总是受欢迎的,在那四年里,追他的女生也确实有很多,但是他全都拒绝了,他选择等待一个早就视他为陌生人的人,所以注定孤独。 烟雨江南,四季轮回,他也孤独了许多年。某一年,他在QQ上给我留言,用了阿哲《某某某》的一段歌词:“为爱情,冲昏头。忠言逆耳没朋友。爱上她,不要家,心头难容一粒沙。傻等候,情飞走,爱到入神没药救。没有她,不习惯,爱像烛火随着风儿转,转得我好乱。”我们同是天涯孤独人。 我默然,我不知道,我与他之间,到底是谁耽误了谁。 后来,我遇见了我先生。我们是研究生同学,本科也是同校并且同级。所以,相识最初时,有一天他问我:“在本科的时候,我怎么没有认识你啊?”我笑笑,没有回答。其实,就算在本科时相识,我们也未必会相爱。在错误的时间相遇,对的人也会变成错的人。后来,毕业出国。无论国内国外,我和他始终不在同一个城市,甚至不在同一个国度。无助的孤单再次淹没了我,还好,我可以面对。 有些错,犯过一次,就已足够。我不会再荒唐地抱团取暖,我宁可手拿一瓶基安蒂酒(chianti),独自对着黄昏时分寂寞似血的斜阳独酌、醉饮。那是我酗酒的一段日子,我将所有的孤独都溶解于那琥珀一般的琼浆之中。 隔壁的房间,是那些抱团取暖的小留学生,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陌生的城市,他们相依相偎,用自己的肉身去温暖他人,再从他人那里汲取着饮鸩止渴的安慰。 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权选择想要的生活方式。有些错,自己不曾犯过,便不会知道何时止步;有些事情,若非亲身经历,也不会明白什么才是最好的选择。我和他们陌路,纵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一个院子里,彼此也陌生得很。他们有他们的红尘颠倒,我有我的醉生梦死,却都过着同样孤单寂寞纸醉金迷的生活。 孤独与爱,从来就是双生花。人,可以因为孤独而去爱;但是,也可以因为爱而孤独。爱到极致是孤独。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适龄的异性,可是唯有你是独一无二的,倘若他们都不是你,我又何必委屈自己来将就?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爱上你,是一种幸福;你不在的日子,我注定要孤独。因为,在我的心中,纵然见过再多的人,却都不是在最恰当的时间遇见的最好的那个人。正如李宗盛所唱,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后记 【后记】 文字背后的路和梦 这本书即将诞生时,我对策划人东林说,谢谢你,因为你,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这种话,颇有点儿暖昧,像是在情人耳畔的呢喃,情浓时喜不自胜的表白。以至于东林立马一本正经地回复我——你言重了。私底下,我估计他没准儿认为我在故意犯花痴一般地溜须拍马。事实上,我的“表白式”谢意其实非常真诚。 东林所不知道的是,在很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个伪文青的时候,我连喝杯咖啡都矫情得很,我就是觉得撒丁岛的咖啡比罗马的咖啡好喝,然后能对这个非常小资的问题随手写上个千儿八百字。我对咖啡尚且如此,更别提对那些美食美景了。倚坐在床上,抱着电脑“为赋新词强说愁”地一口气码上几千字是我常有的状态。当然,身边必不可少的还有一瓶酒,或是亦舒笔下经常提及的契安蒂,或是我最爱的香槟。现在想来,如果当时再披件民族风的红绿绣花大氅、脚上再挂着一双绣花鞋,也许更像伪文青。 先生和我开玩笑说,老婆,你写得比叶怡兰好,你真是学错专业入错行了,你以后干脆写畅销书去吧。那时候,我还很傻很天真。鉴于以往在政法校园里随处可见的发论文出专著的小广告,我并不知道出书并不容易,更没想过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叶怡兰那样的高度岂是初出茅庐的小女生随随便便就能够达到的? 我还真为了这个出书的梦想认真准备起来,把走过的路、看过的景、见过的人、吃过的食、喝过的酒,都记录下来。只是,借用《红楼梦》的话——“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此后,我换过几次电脑,转存过数次本地磁盘,终于在某一天,作为电脑盲的我一不小心格式化了磁盘里所有的东西。 我看着那个苍白的电脑,脑中一片空白。那些路过的桥、爬过的山、听过的水都在那次致命的格式化中荡然无存。我的生命仿佛被抽空了一段,前后连接不起来。恍惚中,我不知道我那些年做过些什么,甚至我敏感而脆弱地怀疑我自己是否存在过。也许这些过往都不过是我的一场黄粱之梦。我疯狂地搜寻着以前传到网上的旧照,寻找着自己曾经的生活印记。然而,找到的只是冰山一角,遥远而朦胧,尺寸也因为上传而缩小了许多。 梦想就此中断。幸好彼时,我的生活另有了一个主旋律,否则我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残缺的记忆和碎裂的梦想。自此后,我有了后遗症,我很少换电脑,对时髦的电子产品唯恐避之不及,就我这点儿智商还是配286蜗牛电脑打字机、一次性的老掉牙的MP3以及只能接打电话的黑白直板手机比较合适。 当东林建议我,我的文字可以出书时,我真的是既惊且喜的。 这个建议唤醒了我尘封多年的梦想。“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这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但这却是我年少时的梦。“写畅销书”,这是我先生多年以前的玩笑之语,而今终于成真。我与我年少时的梦想,终于在这个未曾料想的拐角相逢。 此刻的今生,我依稀看见自己前世的模样。 这本书中的文字,最初形成于何时,我已记不太清,它们有些是我散落在记忆里的旧梦,只不过在今时今日恰巧捡拾回来,有些则是今日所思所想。这本书的跨度很大,那些沉淀在记忆里的旧文字,有些甚至已不再是最初模样。 我觉得,人生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思想会变,文字会变。积累到今天,让我回眸时,定然会有一些新想法。然而,我不想再度改变它们的模样,就算是一个断层记忆的定格。让我记得,彼时彼地,我曾那样想过,爱过,恨过,矫情过,傲娇过,悔恨过,奋斗过,努力过,幸福过。生活就是这样五颜六色。 寂寞不是歌,孤独也不是诗。今天,我的生活已经切换了一个画面,相夫教子,早不是孤独的状态,也没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孤寂情怀,然而,这些文字告诉我:我曾这样生活过。人总要经历过从前才能成长为如今的模样。 在这本书中,伪文青的我也许是因为深受法学思维的影响,笔下难免有说教分析。其实,我本无说教之意,我不过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人,过着平凡普通的生活。 要说有什么可取之处,大概只能说我既做过情种,也做过学霸,曾闻鸡起舞过,也曾醉生梦死过,视野不算特别开阔,却也算不得逼仄。我将自己所见、所闻、所历,用一个回望的姿态写下来,观者见之,也算能从我身上对照自己的过往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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