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全译本)》是一部具有持久魅力的小说,它出版于1719年,近3年来,它以种种不同文字的形式飞到世界各地,落地生根,成为外国文学名著中的名花异葩。它是一部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书。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都会兴味盎然地沉醉其中,各有所得。《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受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写成的。当时有一名苏格兰水手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这个水手在荒岛上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
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全译本)》讲述了17世纪,一名英国水手鲁滨逊·克鲁索不安于中产阶级的那种平庸舒适的生活,多次出海经营。在一次去非洲贩运黑奴的途中海上遇难,飘落荒岛。他以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依靠个人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谋食建屋,制器养畜,开荒耕种,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回到文明社会的故事。
这天,我偶然到了赫尔城。压根没想过要擅自出走,但到了那里,我遇到一个朋友,他正打算乘他父亲的船去伦敦,怂恿我跟他们一起去。他用水手们常用的诱人航海的方式对我说,不必付船费。一六五一年九月一日,我登上了那艘开往伦敦的船。天知道这是个多么糟糕的时间!我既没有同父母商量,也没给他们捎个话,他们能否得知我的下落也只得顺其自然了。我既不祈求上帝,也不奢望父亲的祝福,甚至没有考虑当时的处境和将来的后果。我相信没有哪一个冒险家像我这般快、这般持久地遭到报应。我们的船才刚驶出汉勃河港,风已经起来,海面上涌起层层大浪,叫人胆战心惊。我从未出过海,晕得昏天黑地,心里不知道有多害怕。我开始郑重其事地反思自己的行为,上帝对我私自出逃,背弃父母,不尽孝道的劣迹的惩罚是多么公正啊!双亲的谆谆教诲,父亲的眼泪,母亲的哀求历历在目。当时我的心肠还不似后来那么硬,为逃避对上帝和父亲的责任,蔑视忠告的行为而深深自责。
风声呼啸,波涛汹涌,虽然风浪还未大到后来我司空见惯的那种,但也比我几天后看到的要小得多。不过,这已足以叫我这个初涉海上的年轻水手吓破苦胆。我感觉似乎每一个波浪都妄图把我们吞没,每当船跌入浪谷,我总以为再也不会漂出水面。陷入极度恐惧之中的我指天发誓,如果这回上帝垂怜让我偷生,如果我的双脚能再一次踏上干硬的陆地,我保证回家,绝不回头,今生今世再不登船出海,我一定听从父亲的劝告,再也不走自取灭亡的路。现在我才清楚地看到他对中产阶层的论断是多么正确,他一生过得何等安闲舒适,既没有遭遇过海上的狂风恶浪,也没有碰到陆上的种种艰难困苦。总之,我下定决心做个幡然醒悟的浪子,回家投入父亲的怀抱。
这些明智清醒的想法一直萦绕在我心中。第二天,风平浪静后,我开始对这种海上生活有点习惯了。由于有些晕船,所以那天我还是无精打采,愁眉苦脸的。傍晚时,天放晴了,风也完全停止了,一个美丽动人的黄昏呈现在我眼前,夕阳西坠,玉兔东升,风平浪静的海面上浮动着层层金光,那景致是我平生见过的最赏心悦目的一幕。
那天晚上,我睡眠质量很高,一点儿也不晕船,心里又欢呼雀跃。看着前天还波涛汹涌、奔腾咆哮的大海,现在竟是这般平静可爱,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啊。好像唯恐我的实验会继续影响我。这时,那位怂恿我上船的朋友走到我身边。
“嗨,鲍尔,”他拍拍我肩膀,“还好吗?昨晚起了点小风,我敢说你吓坏了吧?”
“一点小风,这可是你说的,”我说,“那分明是大风暴啊。”
“风暴?你这个笨蛋,”他回答道,“你叫它风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给我们一条好船和畅通无阻的海面,根本不会把这点风放在眼里。也不怪你,你是第一次出海。我们去喝一杯吧!来杯甜酒,把这一切都忘掉吧。你看现在的天气多好呀!”
于是,我们做好甜酒,像所有的水手那样借酒浇愁。我被灌得醉醺醺的,就在这个邪恶的夜晚,我把自己的悔悟,对这种行为的反思和对将来所下的决心全部化成了杯中物。不用说,随着大海的安宁,我的脑子里风平浪静,那种紧张惊恐的情绪也随之消失了,那种令人提心吊胆的害怕被海水吞没的恐惧感也无影无踪,航海冒险的热望又重新涌上心头。曾在痛苦中发出的誓言和做出的郑重许诺早被我丢之脑后。偶尔我会有一阵迷惘,一阵悚然,那些严肃的人生思考不时萦绕于脑海,但我努力摆脱它们,喝酒、聊天,一切都不复存在。五六天之后,我便像那些摆脱了良心谴责的年轻人一样,完全战胜了自己的良心。但又将面临另一次严峻考验,上帝像他通常所做的那样,不让我有任何侥幸心理。因为这次不肯悔改,下次便会变本加厉,灾难当然就更深重,就连世上那些最穷凶恶极、凶残阴险、胆大包天之人也会因此而害怕求饶。
在海上走了六天后,我们到达雅茅斯港口。暴风雨过后,天气晴朗,由于逆风的缘故,行进缓慢,不得不在这海中的停泊处抛锚。西南风,也就是逆风持续了七八天。在此期间,许多从新堡过来的船也在此停下来,这是一个通向泰晤士河的港口,船都在此等待顺风进入河道。P6-8
读本书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本书的作者——丹尼尔·笛福。
笛福是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除了这些文学方面的赞誉,他甚至还煨示出了自己在其他方面的天赋:他广泛游历,曾到大陆各国经商,甚至还做过秘密情报员。按中国的说法,书生总会有一身傲骨,显然,笛福也不例外。他在1702年用反讽手法发表政论,由于文笔巧妙,开始竟未被人识破,后来入狱,反而被伦敦市民奉为英雄。笛福对于那些因门第而骄傲的贵族、绅士抱有很大的反感,他尽力颂扬并非上层阶级出身的资产阶级,抨击那些看不起“平民”的“绅士”。
那么,他笔下的鲁滨逊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却一心渴望着航海和冒险。也许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生活有疑问,憧憬未实现的梦想,但有的人宁愿不冒风险,守着安稳慢慢变老,而另一种人,则像鲁滨逊那样偷偷实践,瞒着家人去出海,由此展开人生中的新历程。
告别旧生活实现心中所想固然是好,但有谁保证过新生活就能是一帆风顺的呢?不幸之中的大幸,也是大幸之中的不幸,风暴过后,作为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茫然又绝望地在荒岛上活了下来。孤独,迷茫,饥饿,恐惧,这个年轻人承受着一波波的冲击,最后选择坚强地面对困难。
鲁滨逊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支弹药、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在帐篷后挖洞居住;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水;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臼、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还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为了保证自己的生活需要,鲁滨逊还制作陶器,等等。
荒岛并不是只给了鲁滨逊以苦难和折磨。在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之后,鲁滨逊甚至有些自得其乐起来。虽然整本书的情节是虚构的,但笛福生动的描写和高超的写作技巧引得读者自然而然地接受了鲁滨逊的乐观和积极:“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我觉得,我们老是感到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缺少感激之情。”
生存并不是最难克服的,环境对人的改变才是最可怕的。当偶然一天,鲁滨逊发现岛上有人的脚印时,惊慌和压抑吞噬了他:“恐惧心驱走了我全部的宗教信仰。在此之前,我亲身感受到上帝的恩惠,使我产生了对上帝的信仰;现在,这种信仰完全消失了。”惊魂未定的鲁滨逊企图安慰自己,那只是他本人无意中留下的一个脚印,但是这种自欺欺人的心理安慰只是促使他加快了另寻藏身之处的步伐而已。
当发现岛上的不速之客正是食人部落时,鲁滨逊的恐慌和危机意识涨到了极点。如同当年孤身流落荒岛一般,他没有被吓倒,反而积极筹备各种计划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这种心态的改变也使他在目睹野人食用人肉时的恶心反胃,转成了怒气冲天。盛怒之后,鲁滨逊又开始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这么多世纪以来,上天都容许这些人不断互相残杀而不惩罚他们,那我有什么权力和责任擅自将他们判罪处死,代替上天执行对他们的判决呢?这些人对我又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呢?我又有什么权力参与他们的自相残杀呢?……我感到他们并不是我过去心目中所谴责的杀人犯。”这正是本书能打动人的另一点。荒岛上的孤寂让鲁滨逊失去了被世俗偏见洗脑的机会,他得以沉静下来,和自己的良心对话,做出一番真正的思考。
后来,鲁滨逊救下了一名本来快要被吃掉的野人,取名为“星期五”,还使他成为了自己的仆人。由于二十多年来没有人类陪伴,鲁滨逊对“星期五”十分看重。忠诚的“星期五”因为鲁滨逊持有枪弹等现代武器,对他也是又敬又怕,宛如孩童对待父亲一样。鲁滨逊试着教“星期五”穿衣,引导他食用盐,讲英语,改掉吃人肉的饮食习惯。这些仿佛属于远古时代的事情被笛福还原到书中,一个经过文明社会洗礼的人试图一步步教化一个曾以同类为食的野人,这种看似荒谬离谱的情节被笛福描述得自然而流畅,其想象力之丰富可见一斑。
在荒岛上度过二十八年后,鲁滨逊终于回到了英国。时隔多年,又一次出海经商时,鲁滨逊路经他住过的荒岛。后来,鲁滨逊又从巴西出发,绕道好望角,来到中国沿海。船上的水手在一个港口参与一次屠杀,鲁滨逊严厉斥责了他们。水手们便瞒着他的侄子把他送上了中国海岸。鲁滨逊在中国加入了一支船队,绕道西伯利亚回到了英国。他五十四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英国,这次他愉快地在英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但热衷于冒险的性格使他又一次准备远行。这次旅行之后,他可能将永远不再回来。
别说鲁滨逊这样的生活是否疯狂,他的心中所想所憧憬是否理智,相比起安安分分地做一个商人的儿子,鲁滨逊在荒岛上的所学所想,怕就是连十个商人的儿子都比不过。鲁滨逊的这一生,恐怕在外人眼中是颠沛流离,远远够不上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但恐怕这些言论,就和他在荒岛上想到钻石时的心情一样,金钱世俗不过是废品罢了。拿十座金山来换,鲁滨逊也不会甘愿放弃他的荒岛哪怕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