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家访谈录》共分十卷,按法学家活动的历史时期分类。
何勤华主编的《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十卷)》主要访谈1966年至1975年期间出生的法学家,这批法学家是现在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当前中国法律和法学发展的主要推动者。通过对亲身经历或接触过历史上的事件、人物和文献的当事人进行采访,根据其回忆描述,再现以往社会生活的原貌,抢救了新中国法律、法学发展的活的史料,具有较高的历史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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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10卷) |
分类 |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
作者 | 何勤华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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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共分十卷,按法学家活动的历史时期分类。 何勤华主编的《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十卷)》主要访谈1966年至1975年期间出生的法学家,这批法学家是现在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当前中国法律和法学发展的主要推动者。通过对亲身经历或接触过历史上的事件、人物和文献的当事人进行采访,根据其回忆描述,再现以往社会生活的原貌,抢救了新中国法律、法学发展的活的史料,具有较高的历史参考价值。 内容推荐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十卷)》以访谈录的形式,记录了作者何勤华与那些影响当代中国法律和法学发展的著名法学家的对话,并随文附有一些珍贵资料。倾听来自李秀清、姚建宗、王振民、贾兵兵、陈瑞华、许光耀、刘仁山、强世功、康均心、周光权、易继明、邓世豹、龙卫球、刘俊海、冯卫国、喻中、徐昕、徐涤宇、周佑勇、梁上上、贺小勇、江国华、彭诚信、李红海、金可可、罗培新等法学家的声音…… 目录 李秀清 程宝库 徐亚文 姚建宗 梁晓俭 王振民 曾文革 夏新华 赵明 宋连斌 汪金兰 贾兵兵 陈瑞华 李兰英 刘燕 李建华 许光耀 于莹 刘仁山 朱义坤 徐岱 强世功 李友根 吕来明 杨春福 康均心 周光权 周少华 庞正 杨松 易继明 冯果 龚向和 邓世豹 刘俊海 龙卫球 冯卫国 喻中 董玉庭 单文华 徐昕 徐涤宇 刘艳红 周佑勇 梁上上 黄文艺 林维 王志强 贺小勇 王轶 江国华 彭诚信 李红海 金可可 何志鹏 何其生 罗培新 秦天宝 试读章节 李秀清 1966年3月生,浙江临海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访问学者,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研究学者,德国马克思一普兰克欧洲法律史研究所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法律史、比较法的研究。 著有《日耳曼法研究》《所谓宪政》,其他合(译)著有《20世纪比较法学》《外国法与中国法》等十余部,还主编《民国法学论文精粹》《外国民商法导论》等。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11年荣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尽管与李秀清教授早已熟识,但访谈的过程依然能感受到几分震颤。性格决定命运,从17岁进入华东政法学院的那一刻起,李秀清教授的人生道路便开启了崭新的一扇门,七年间求学的快乐,辗转去日本的艰辛,转入法史后的打拼……环境改变着李秀清教授的性格,而性格则决定了李秀清教授今日的成功,在这个校园里,李秀清教授付出了太多,也得到了本应属于她的收获:学位与荣誉,还有友谊与爱情。 大学期间,跟我关系好的同学很多,加上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再后来跟男朋友交往,使我在研究生期间恢复了原来的性格。我觉得,性格对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事业的进步都有很大影响。 记者(以下简称“记”):李老师,您好,我们从您入学的时候开始聊吧,您那个时候为什么会选择来华政读法律? 李秀清(以下简称“李”):我们那一代的学生可能都有一个问题,对浙江人来说,一般不会走得太远,所以上海肯定是首选。我的分数复旦可能进不去,上海财大和华政的分数差不多,但我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想过去考一个和财经有关的什么专业,于是就选择了华政。当时还有一个很偶然的因素,我们高中的教务处处长席老师的哥哥,也就是我们宪法的席祖德老师在华政当教授。当时他说,上海有一个华东政法学院,我的分数可以考虑,于是我就进来了。其实那个时候法律系并不热门,文科比较热门的系还是传统的哲学、文学、历史等。不过,当时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考进大学,至于读什么专业,好像没有考虑太多。 记:您是1983年入学的,当时的华政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李:当时的华政和现在差别很大。当时一个年级也就四百多人,整个学校也就只有法律系,而且还没有完整的图书馆,只能借用于现在的食堂。现在的图书馆那时虽然已经建起来了,但是还没有使用。除此之外,韬奋楼当时还被卫校占着,我们还需要在帐篷里上课。可以说,现在的硬件变化很大。 记:您对当时的老师有什么印象? 李:当时的我只是一个本科生,与专业老师的交流并不多,再加上那时候我从乡下过来,不大习惯跟人交流,也不是那种活跃的学生。当时只知道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法理的张善恭老师担任我们的班主任。我觉得当时大学里设班主任的机制是很好的,班主任也由专业的老师担任,老师与学生的联系很密切,这个机制对本科,特别是一年级和二年级同学的影响很大。那时候上课都是小班教学,所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肯定比现在密切得多。但可惜的是,这个机制在现在是没有了,现在的老师都记不住每个学生是谁,只能跟几个比较活跃的学生进行沟通。 记:有哪些给您印象比较深的老师? 李:在本科期间印象比较深的老师有法理的张善恭老师,还有我们的辅导员,也就是现在讲授刑事诉讼法的王俊民老师,他当时刚刚留校。特别要说的一点是,当时我们1983级进来的时候,恰逢1979级第一届毕业生开始留校,像周伟文老师等一批年轻教师都给我们上过课;在我们三年级时,张弛老师也当过我们的班主任,他是1980级留下来的,是兼职的班主任。所以,我觉得当时的班主任制度是很好的。现在尽管也有导师制,但是导师与学生之问的关系却还没有当时那么密切。 记:当时的学科体系是什么样子的? 李:科目体系,我现在也不太记得了,只记得应该没有太大的变化,从基础课开始,法理、中法史、外法史、罗马法等,跟现在的课几乎都差不多,现在变化大的可能就是民法的课是越来越多了,我们那时只有民法、民法总论、民法分则的课程,老师是李淑琴老师,她的课上得很好。刑法是杨兴培老师上的,当时给我的印象也很深,。 记:当时同学们之间的关系怎么样? 李:同学们的关系十分密切,我在40号楼住了两年,当时的那问宿舍是在40号楼三楼,也就是我们专业老师现在的工作室所在的楼层。分配工作室的时候,我就专门选择了那间我住过的宿舍,也就是现在的308房间。当时一二年级都住在40号楼,我们女同学住在三楼,二楼就是男同学,所以男女同学之问的关系也很密切,而且可以互相串门。那时学生的业余活动很单一,要么看电视,要么跳舞,要么看电影。当时40号楼一幢楼只有一台电视,放在走廊上,一般是星期六吃好饭,大家就搬着小凳子挤在那里,就像以前乡下放露天电影。那时候有一点好处,每周末都有舞会,只是很简陋,有时候在教室里举行,后来则在体育馆楼上。那时候班级的概念是很强的,大家也比较单纯,没有太多担忧的东西。 记:您本科时还有哪些让您印象特别深的片段? 李:有几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1985年,我们学校开始分系,原来只有一个法律系。读到二年级的时候要分成四个系,有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后来的刑事司法系当时叫犯罪学系。分系对以后的生活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为之前读书都是按部就班,到这个时候就要有一个选择专业的意识。当时我们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经济法要干什么,国际法要干什么,我就是随大流选择留在了法律系。第二件事情是,那时候老师对同学真的是很好,大部分老教师也住在校园里,所以老师会把学生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逢年过节,老师会到宿舍看望同学们,尤其是外地的同学。 记:一直听说那时您的体育特别好? 李:运动会也是本科时印象比较深的事情。当时我们学校没有自己的操场,所以开运动会都是租华师大的操场。因为我体育很好,所以每次运动会都很踊跃。我那时的特长是短跑,60米我经常拿冠军。那时候的规定很奇怪,比如规定有的项目哪些班级必须有多少人参加,因为我体育比较好,所以每次都是哪里人不够了就拉我过去凑。印象中我还扔过铅球,而且铅球好像还拿了学校第六名,还有跳远、跳高,连三级跳远我也跳过,反正就是哪里人不够了,我就去补人数。 记:您那一代学生的体质肯定比我们现在好很多。 P1-3 序言 在法律史研究(当然,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包括整个历史学研究)中,大体包括四种方法:文本解读、社会考证、民族调查和当事人访谈。 文本解读方法的优点是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即我们生活在当代的人,可以通过流传下来的文本研究数百年或数千年之前的法律制度。其缺点则是容易忽视文本之外的研究史料,或者说容易忽视文本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运用、贯彻)。 社会考证方法的内容比文本解读要丰富复杂得多,包括历史上留下来的活动遗迹、考古出土的文物、国家正式文本之外的文献资料等。这种方法的优点除了研究不受时间的限制之外,研究的结论会更加符合社会生活多元化的原貌,更加接近当时事物的真实状态,也比文本解读更为丰富多彩。其缺点是受考古出土成就的大小、历史保留古迹的多少、资料分散零碎状况等的限制,而且史料的来源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民族调查,即对某些具有“活化石”特征的民族(种族)作田野、社会考察。这种方法的优点很明显,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在文本文献、考古资料、保留下来的遗迹都极为不充分的情况下,要对人类早期社会进行复原研究,利用这种还保留了原始社会生活习惯的种族群体进行考察、比较、研究,是唯一可行、有效的方法。但这种方法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即这种“活化石”特征的民族数量有限,大量的民族在近代化的浪潮中,已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了现代社会。而且,即使找到了这样的民族,对这种民族的典型性、这种民族中保留的“活化石”特征中的制度和习惯的代表性与普遍性等,也都是需要非常谨慎地进行分析、鉴别的。 当事人访谈,即对亲身经历或接触过历史上的事件、人物和文献的当事人进行采访,通过其回忆描述,再现以往社会生活的原貌。这种方法,虽然有许多缺点,如当事人可能因年代久远而记忆不清,或记错事实,或可能因某种不便说出口的原因而故意隐瞒、歪曲乃至伪造某些事实,或因许多当事人还健在而无法完全真实地叙述一些事实,等等。但这种方法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研究离我们生活的时代还不远的一些人和事时,曾经亲身经历过、接触过当时的事件、人物和文献的那些当事人,比保留下来的文本文献和其他资料,要更为真实可靠一些。因此,这种方法也是中外史学家们广泛采用的方法。众多传记、回忆录的出版,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笔者认为,在这种访谈、回忆得到其他相关资料印证的前提下,当事人访谈应是研究历史尤其是研究现代史、当代史的重要方法。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是当代史作品。在上述四种史学研究方法中,第四种方法是最为适合本书的编写目的的。因此,在新中国法学发展史研究成为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建设和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后,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方法。当然,采用这个方法的另一个考虑是,亲身经历、接触过对中国现代法律史和法学史的发展影响深远的20世纪50年代初期、50年代至70年代中叶中国发生的那些法律事件、运动的法学家,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为了抢救新中国法律、法学发展的活的史料,设计并完成《中国法学家访谈录》课题,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的最初构思,是笔者在2001年参加中共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期间形成的。当时,笔者在听课、学习、讨论之余,经常坐在党校的图书馆里,翻阅革命根据地以及新中国初期的各种文献资料(顺便说一句,中共中央党校图书馆保存的这方面的资料,是全中国各大图书馆中最为齐全的),对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以及20世纪50、60年代的活动,和当时的一批风云人物、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能够把这些事件、人物以及作品等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让后人对此有一个比较真实的认识、理解和把握。但是,由于从事这一访谈、研究和写作工作需要较多的经费投入,当时尚无此条件,故此事就拖了下来,未能及时开展。 延至2007年10月,一方面,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如周枏、王铁崖、倪征噢、李浩培、谢怀栻、高格、徐轶民等相继去世,使得开展这项工作更为紧迫:如果我们这项工作再不做,这些作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史的“活的历史”的当事人,就会越来越少;另一方面,此时,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获得了比较充足的经费资助。这样,笔者的上述构想才得以在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立项,争取到了外出访谈调研必需的课题经费。当一个多年的愿望得以实现之时,笔者真的是非常高兴! 本书原来设想是分为六卷:第一卷,采访的主要是1935年之前出生的法学家,因为这个年龄段的法学家基本上是在1957年之前大学毕业,他们都亲身经历或接触过20世纪50年代中国所发生的影响中国法律和法学发展的事件、人物和文献,甚至许多都是当时“左”的思潮、运动的受害者,身心俱受到很大伤害。正因为如此,有些法学家在回忆时语气、用词比较尖锐、愤懑,有些情绪化。此点,恳望读者诸君予以理解和谅解,毕竟本书是一本历史的著作。第二卷,主要访谈1936年至1948年出生的法学家,这批法学家亲身经历了1966年至1976年间的“文化大革命”,对此前后发生的影响中国法律和法学发展的事情感受比较深,相当一部分人也是这场“大革命”的受害者,他们所叙述的内容,最具真实性,也最权威。受第一卷篇幅的限制,有一部分1935年之前出生的法学家,我们也放在第二卷之中。第三、第四、第五卷,主要访谈1949年至1960年期问出生的法学家,这批法学家人数众多,是现在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当前中国法律和法学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在学术上,他们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成长起来的,是与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之后法治大发展同步成长起来的法学家。第六卷主要访谈1960年之后出生的法学家,在他们这一年龄段的人中间,也已经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法学工作者。 在后来的实际采访中,我们访谈的1949年至1960年期间(后来还包括了1960年之后)出生的法学家,人数大大超出了我们原来的计划,因采访内容的丰富而增加的字数也无法在第三至第五卷这三卷中所容纳,从而不得不又增加了四卷,即第六至第九卷(原计划的第六卷变为第十卷)。由于这一原因,本书就从原来计划的六卷,变成了目前的十卷。此点,也请广大读者理解和谅解。基于此,目前的第三至第十卷共收录了四百多名法学家。因种种原因在前面一卷中遗漏了的学者,一般就在后面一卷中补充收录进来。 参加本书访谈、写作的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2006级之后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经过本专业多项省部级课题的调研和写作锻炼,在科研方面已经比较成熟了。由于在每一篇访谈文章的末尾都注明了作者名字,所以在扉页和前言中就不再一一列出每位作者的名字了。尽管如此,李明倩、张伟、王海军等名字我还是要特别地提及。他们是本书访谈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联系人,协助笔者做了许多涉及全书成稿事务的工作。虽然他们还很年轻,但工作起来非常投入、充满激情,也具有很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由于本书涉及的内容比较繁杂,历史头绪比较多,加上都是回忆类文章,记录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不正确或错误之处,谨希望各位被采访者以及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属于现、当代人写现、当代事,编写这种作品,如上所述,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缺陷。笔者曾在《中国法学史》第四卷(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序中说过:“现代法律人写现代法学史,好处当然是有的,那就是对绝大多数法律事件、法学成果、讨论争鸣、法律人物都是熟悉的,或亲身经历过的,甚或是直接参与者和当事人。因此,写起来当然可以非常真实,非常细致,文献资料也容易收集。但现代法律人写现代法学史的弊端也是明显的。一方面,由于作者是这一段历史的见证人,甚至是当事人,因此,作者就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地纯粹客观描述,而一定会加入自己的见解和体会,甚至是各种情绪。另一方面,由于被描述的学者都还健在,故考虑到各种人际关系,作者在阐述这一段历史时就会有所顾忌,对许多人和事常常不得不做一些‘技术处理’,无法保证其描述的客观公正。但是,对现代中国的法学发展史进行研究,又是笔者兴趣之所在,放弃这种兴趣我自认为生活将变得毫无意义。因此,笔者决定不去考虑上述两个方面的弊端,以自己的学术良心为准则,无所顾忌地、客观公正地对现代中国这六十余年法学发展的历史作一番系统的梳理,以为学界及其后人留下一点真实的学术积累。”笔者感到这段话对本书的写作也是有指导意义的。 为了忠实地反映每一个被访问者的真实思想和话语,我们在每一篇访谈录成稿之后,都寄给被访问者本人审阅过;有些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我们也严格按照采访时的录音进行整理,以保证访谈录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在撰写、审阅每一篇访谈录时,笔者以及其他各位作者,经常抑制不住地会叹息、沉思,有时也感到心酸,但更多的时候是感动、钦佩和激动。这些法学家的人生道路和学术事业尽管经历了那么多挫折和坎坷,但他们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爱、对生活的爱始终没有消失,对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反右”运动、“文化大革命”中都吃了许多苦,但他们仍然那么开朗、自信、豁达,对过去的那段历史也理解得那么透彻,看得那么平淡,不怨天尤人,不颓废消沉,秉持着我们的党一定能够认识、纠正自己身上的错误,带领全体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勇敢地活下去,拥抱每一天来自东方的太阳。 我们原来的打算,是在第一、第二卷出版(2010年1月)之后,在2010年年内就把之后的各卷一起推出。但由于本书访谈工作量特别巨大,我们没有能够做到,使编辑出版工作一直拖了下来,至今已过去了两年多。我们一边心里很愧疚,一边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真的是身不由己啊!由此给各位受访者带来的麻烦,务必请诸位专家学者谅解。 本书中许多法学家的访谈,自2009年起,已经有近三十位法学家的访谈为《检察风云》杂志转载刊出。这些法学家的曲折经历和动人事迹,激励着年轻一代的法律人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进一步奋勇攀登,从而在司法系统以及整个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良好影响。 《中国法学家访谈录》是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重点建设项目,本书的调研、写作和出版,得到了这两个建设项目的经费资助。北京大学出版社的项目负责人王业龙老师和责任编辑丁传斌、徐音,为本书的编写和出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谨表示我们一片诚挚的谢意。 何勤华 于华东政法大学 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 2014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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