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继红《南枝向暖北枝寒》是一部真实得令人随时恍入其中的好小说,尤其是对六十年代生人而言。是所有生于六十年代,毕业于八十年代的大学生们的一部“致我们渐行渐远的青春”。
小说平凡而并不平静的人物及故事,具有“润物细无声”的艺术感染力,其平实丰厚的语言透着一种轻巧的思悟,还时不时地闪现一些黑色或金色的幽默。
小说的四位男主人公傅卫兵、凌革、冯爱东、任天与女主角闻青、蒋潇潇、韦海燕一起毕业于武汉大学,除任天外(后来也来到了檀城),又一起被分配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檀城,他们的事业生活,他们的爱恨情仇,也由此更为集中地纠结于那片热土之上。书中有一段他们讨论“幸福”的内容令人感受印象颇深,同一代人对此也许更为唏嘘!真个是:一树春风,一路迷惘!
作者尹继红用长篇小说的形式记录下他和他的同学朋友们在广东二十多年的人生故事和心路历程。
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们从武汉大学毕业之后,相约一起来到了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他们将自己的知识,也将自己最美的年华献给了这片并非家乡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流汗、流泪也流血,他们收获爱情、婚姻、家庭、事业,也收获坎坷与失败。不知不觉中,他们已年近半百,不知不觉中他们见证和参与了广东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融入这片土地,与之共荣辱、共患难的过程中,他们有着太多特殊的体认和感受。而这份刻骨铭心的体认与感受,只属于千千万万离别家乡、辞别父母,来到广东奋斗的八十年代毕业的大学生。
《南枝向暖北枝寒》这部小说是所有生于六十年代,毕业于八十年代的大学生们的一部“致我们渐行渐远的青春”。在七零后、八零后用各种文艺的形式祭奠他们的青春的时候,其实他们不知道,六十年代生人的《致青春》要显得厚重得多,对青春、对人生、对幸福的理解有着更丰富的内涵、更曲折的路径、更浓郁的时代色彩、更强烈的使命意识。作者努力在这部小说中写着他们这一代人的青春与奋斗。
(一)
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对面窗户挂着的一条米黄色的连衣裙,我看到它在风中轻轻地摇摆,显出婀娜的样子,就像穿在了闻青的身上。闻青穿着它走过湖边的时候,长长的柳枝和它一起随风轻拂。我们已经很熟悉这条裙子穿在闻青身上的样子,熟悉它和它的主人共同演绎出来的宁静和美丽。这是一条无袖的长裙,领口和裙边还有些淡红色的蝴蝶纹。它穿在闻青身上第一次出现在课室的时候,喧闹的课室立即变得鸦雀无声。当然,男生们下课后也都没说什么,晚上宿舍熄灯后,也没有人议论闻青和这条裙子。但是过了几天,这条裙子被郑小雅借穿了一回,却在我们宿舍成了大家整夜的谈资。冯爱东嘴里连珠炮似的,“什么身材什么模样?简直是暴殄天物!这条裙子穿在郑小雅身上,就相当于让琼瑶找个大麻子当女主角。”
冯爱东的这个比喻有点不伦不类,但是我们都明白他的意思。他经常说,闻青很适合去琼瑶的电影里演女主角。闻青身材柔柔弱弱的,五官却精致得像工笔画里的仕女。冯爱东说他常在上课时偷看闻青,看着她抿着嘴、蹙着眉的样子,便觉得有一份清纯就要溢出来了。但是,我们都不这样认为,我和任天都认为,闻青外表清纯,内心却是一潭望不见底的水。闻青是永远走在我们前面的一位公主,举手投足都有着一种难以琢磨的分寸感,让我们每个人都在内心里涌动着某种欲望,却又不敢轻易地靠近。她很少和我们说话,即使是说话的时候,也没什么表情。但是偶然问,也会留给我们一抹淡淡的、捉摸不透的微笑。但这抹偶然间出现的微笑却像一个精灵一样迷住了我们。有一段时间,这抹微笑长时间地出现在我半睡半醒的迷糊中,演绎出许多让我激动得发抖的细节。冯爱东这两年来一直在顽强地追求她,始终没有结果。每次冯爱东激动得浑身颤抖的表白都被闻青淡淡的微笑融化了,消散在空气里,无影无踪。我们也因此发自内心地佩服冯爱东的牛皮糖精神。尽管我们所有的人都觉得冯爱东那张包子似的脸根本没资格和闻青的脸定格在同一个画面里。事实上,从进校开始,闻青身边就一直围绕着不少的追求者。本系的,外系的,也包括我和冯爱东。许多人都曾经目睹过闻青和不同的男生在校园里散步,但是,似乎没有谁曾经真正成功过。她是一朵开在湖心的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们摘不到。大三的时候,她身边曾经出现过一个比我们年龄大不少的男人。那家伙还穿着西装,打着一条蓝格子领带。正当我们自卑地在心底里将那家伙千刀万剐的时候,那男人却又突然消失了。闻青依旧孑然一身,我们依旧内心蠢动。
米黄色的连衣裙在白亮的日光下显得有些旧了,像被漂白了。我心里突然涌出些很异样的感觉,像有一堆霉湿的谷子在胸腔里开始腐烂发酵,还冒出氤氲的热气。上个月毕业典礼之后,这些日子里我时常会有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一上来,就想喝酒。有两次,喝了些酒之后,眼泪竟悄悄地滑到了耳朵边上。
我又一次从书桌上拿起了一本书,一点一点地撕着,往窗外抛。这次撕的是一本《许国璋英语》。毕业论文答辩完成之后,这一个多月里,我已经撕了十三本书。撕书这件事是凌革带头先干起来的。那天,我们回到宿舍,便看见他面色凝重、浓眉微蹙地坐在窗前,慢慢地撕着,然后轻轻往窗外一扬,纸屑满天。那样子,那氛围伤感得让人迷醉。于是从那天开始,我们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在窗前撕书。看着书屑随着风在空中盘旋、飞舞,落在地上,飘上枝头,便有一种淋漓的快感。
除了呆坐着撕书之外,便是在校园里闲逛。走在校园里,微微的风将头顶的树叶吹出“沙沙”的响动。我总疑心这“沙沙”的声音会掉落到我的头上来。我尽量地避开那一团团浓密的树荫,让火辣辣的阳光照射在我的头上、脖子上,烤得我浑身灼热发烫。这座城市凶猛的阳光已经陪伴了我们整整四年了。一到夏天,我们几乎每天要冲几次冷水澡,晚上常爬上宿舍的楼顶,躺在水泥板上睡觉。但是,我们已经熟悉了这样的阳光。这恶毒而亲切的阳光啊,终于要说再见了。 这条路很长,穿过教学区和教师宿舍区,一直延伸到喻家山下。路的两旁种着粗壮的法国梧桐,伸展出遒劲的枝,铺满粗糙的叶。从树叶的缝隙间漏进来的阳光在我的眼前铺出一片跳跃的光斑。我汗流浃背,浑身着火。但是我走得很慢。我还走走停停,不时仰着头去看梧桐叶被阳光照亮的样子。现在不是秋天,梧桐叶挂在枝上,丝毫不动。此刻,我忽然想,满地梧桐落叶,或许就是这所学校留给我的最美的画面了。我心里又有些发酵的感觉。我知道,是因为在那堆积的落叶上,有我和阿果牵着手、披着月色走过。
发酵的感觉一上来,就想喝酒。喝酒的地方就是喻家山顶上的一处破碉堡里。这顿酒是昨天冯爱东发起的。他上个学期借了一百块钱给一个电子系的同乡师弟做恋爱经费。借钱的时候,他满脸堆笑,热情祝福。可一个月后,他发现那家伙竟然就和一个外语系的小女生在外面租房子住了。这件事情让他的小圆脸气得通红,他立即追上门去讨债。终于在临毕业前将债追回来了。他一拿到钱,就通知我:老地方,喝酒。
这破碉堡是任天发现的。他说有一次,他和电力系那位笔名叫“香雪”的女生曾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彼此都认为很浪漫的下午。他们一起谈顾城、谈北岛、谈海子、谈舒婷。他给她朗诵《会唱歌的鸢尾花》,她给他朗诵《致橡树》,然后他们一起朗诵了一首《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便开始抱在一起接吻。夜幕降临之后,他们还点了一堆篝火。他们在篝火旁边接吻。“可不知道怎么回事?”任天耷拉着他那尖尖的脑袋说:“第二天睡醒觉,我却一点想见她的冲动都没有,而她也竟然再没有来找过我。天哪,那可是我的初吻呀!”
想起任天,我知道我的脸上就会浮现出温情的笑意。是的,温情,因为我喜欢这小子。他是我们班的诗人,不仅因为他狂热地、真诚地写诗,还因为他外表和气质都像诗人。一年四季,永远是一条泛白的牛仔裤包裹着他尖瘦的屁股和麻秆一样的腿,永远是一件肥大的黄色的军装,永远是一头在风中乱舞的长发。任天家在农村,进校的时候语音里有浓浓的鄂西方言味道,常被同学们取笑。而他却常常懵懵懂懂听不出别人的玩笑。他的诗和他的幼稚也常被大家玩弄。有一次冯爱东装模作样地告诉他,郑小雅爱上他了。任天立即信以为真。他趴在床上写了一封像诗一样的信,回绝了郑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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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所至即是家
前天,一班大学同学聚在一起,忽然说起,二十五年前的今天就是我们第一次踏足这座城市的日子。顿时,感慨就多起来了。我们都还清晰地记得,那时我们刚走出大学校门,背着重重的行李各自奔赴工作岗位。而我们一行八人则选择了广东的这座陌生的小城市作为我们走向社会的第一站。那天的天气也像现在这么炎热,太阳也是这样火辣辣地照着。我们赶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正是中午时分,机关下班了。于是我们蜷缩在市政府门口的小凉亭里等待着。我们和我们的行李都随意堆放在凉亭里的小石凳上。石凳被太阳晒得灼热,我们身上还包裹着厚厚的牛仔裤。洗得发白的、满是油污的牛仔裤是那个年代大学生的标志。我在这部小说里详细地描述了当时我们蜷缩在这个小凉亭里的场景和心情。
二十五年了,第一站竟坐了这么久,似乎也将变成最后一站。小凉亭似乎还在,似乎还和当年的样子差不多。中间似乎翻修过,又似乎没有,记不得了。
记得的是,当年坐在小凉亭里的时候,特别想哭。
二十五年过去了,城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鱼塘菜地都被高楼大厦覆盖了;二十五年过去了,我们的人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演绎出了许多各自精彩或者并不精彩的故事;二十五年过去了,我们的内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渴望着高楼大厦又重新变成鱼塘和菜地。
触动我写这部小说的是近两年来我的几位同学都先后出了些事,他们有的是我的中学同学,有的是我的大学同学。他们有的或遭遇了不幸,有的则选择了新的生活。这让我忽然意识到,我们都已经不再年轻,青春正在我们身后渐行渐远,是时候回过头去看看了。于是便有了这份写作的冲动。
在构思这部小说的时候,我曾经就同一个问题问过我身边的许多同龄的朋友,“你觉得我们六十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幸福吗?”大部分人给出的都是肯定的回答。这让我颇有些愕然。因为在我平日的感觉里,这是一个牢骚满天飞的时代。通过他们的回答,我认识到,同一件事情,感性地看待和理性的回答,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但是,小说不能太理性,因此在这部小说里我试图用许多小故事来诠释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希望用一种感性的方式来佐证出一个理性的结论。但是,我失败了,写完本书,我还是不知道我的答案。我只能说,这就是我们这批八十年代选择南下打拼的大学生们的真实、平凡的人生。
这部小说并不是写某一个人的故事,它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我们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市场经济的试水期来到广东,我们见证并且亲历了它的云卷云舒,大潮澎湃。我们都有各自的收获,也都有着各自的失落。在浮华与变化面前,有的人坚守着自己的内心,有的则被霓虹吞噬。这就是我们过去的二十五年。但是有一点令我们欣然的是,在我们跌跌撞撞的前行中,一切都在逐渐变得成熟起来。当然,生活远比我的这本书精彩。但是我并不愿意将故事编得太戏剧。它和我的上一部小说《乡图》不同。在那部小说里,我努力在写一段热血沸腾的传奇,而在这部小说里,我想写的是普通人生中的潸然泪下。
在这本书里,我记录了我自己的一个真实景况:在远离故乡来到广东工作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会经常做同一个梦。梦见自己背着行李在流浪,在荒芜的旷野之中,茫然不知何往。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做过这样的梦,我可以肯定的是,漂泊感是每一个离家的人内心深处的一粒种子。近些日子,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她已经辞去了在北京的工作,回到了离家不远的莫干山下的一座小山村里定居。我的另一位朋友告诉我,他已经在老家的乡下盖了一所房子,还种了上万株的小树苗,就等着退休后归去了。这使我想起陶渊明的吟唱,“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然而,我们还不能归去,我们都还在路上。我们的孩子们已经在这片异乡的土地上长大,这里就是他们的家了。
而对我们说,心之所至即是家。我只能这么想了。
感谢花城出版社对本书的厚爱,感谢我的朋友筱村、徐弘、国辉、杨晓给出的宝贵的修改意见。愿这本书能陪伴我的好朋友明奎度过他人生最艰难的一些日子。
再怎么说,我们这一代人毕竟还是幸福的,因为有和平。我们远去的青春毕竟是美好的,因为有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