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书(康有为学术著作选)》原是未完成的初稿,如丙部「去级界平民族」最后五段与丁部「去种界同人类」文意重复;从二四六等页的注文看来更其明显。其中甲、乙两部曾刊于一九二二年在上海出版的、康有为主编的不忍杂志,后来在一九一九年印成单行本。《大同书(康有为学术著作选)》直到一九三五年即著者死后八年,才由他的弟子钱安定交中华书局出版。钱序虽有「校订其全书」的话,实际怕没有很好的整理,书中错误衍脱的字句还是不少;加以出版工作的粗疏,产生了更多的错误。一九五六年古籍出版社重印时,又从著者家族那里借到一种钞本,由我们参照各本和上下文义,对最显著的错误作了一些订正。但因原稿引用的数据都没有注明出处,有些更因文字晦涩,无法了解,只得仍照原书排印,不能一一校改。现在中华书局用古籍出版社原版重印,又改正了个别文字和标点的错误。读者如有意见,请随时指示,以便将来重印时订正。
甲部人世界观众苦:
绪言人有不忍之心
第一章人生之苦
第二章天灾之苦
第三章人道之苦
第四章人治之苦
第五章人情之苦
第六章人所尊倚之苦
乙部去国界合大地
第一章有圃之害
第二章欲去国害必自弭兵破国界始
第三章初设公议政府为大同之始
第四章立公政府以统各国为大同之中
丙部去敝界平民族:
丁部去种界同人类:
戊部去形界保独立
第一章妇女之苦总论
第二章论妇女之苦古今无救者
第三章女子最有功于人道
第四章论男女贵贱不在身体脑度
第五章原女子被屈之由,本于繁衍人类之不得已
第六章女为男私属,于是伸男抑女
第七章抑女有害于立园传种,宜解禁变法,升同男子,乃合公理而益人种
第八章女子升平独立之制
第九章男女听立交好之约,量定限期,不得为夫妇
己部去家界为天民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人本院
第三章育婴院
第四章小学院
第五章中学院
第六章大学院
第七章恤贫院
第八章医疾院
第九章养老院
第十章考终院
……
庚部去产界公生业
去乱界治太平
壬部去类界爱众生
癸部去苦界至极乐
第一章治教以去苦求乐
第二章居处,舟车,饮食,衣服及其它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