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艾略特(1888-1965),英国著名现代派诗人和文艺评论家。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先祖是英国萨默塞特郡东科克地方的鞋匠,1670年迁移居美洲波士顿。他的祖父迁至圣路易斯, 创办华盛顿大学1872年任校长。父经商,母夏洛蒂·斯特恩斯是诗人。他的家庭一直保持新英格兰加尔文教派的传统。1908年开始创作。有诗集《普鲁弗洛克及其它观察到的事物》、《诗选》、《四个四重奏》等。代表作为长诗《荒原》,表达了西方一代人精神上的幻灭,被认为是西方现代文学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1948年因“革新现代诗,功绩卓著的先驱”,获诺贝尔奖文学奖。
T.S.艾略特著的《荒原》主要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普遍悲观失望的情绪和精神的贫困以及宗教信仰的淡薄而导致西方文明的衰微。诗人笔下的“荒原”满目荒凉:土地龟裂,石块发红,树木枯萎,而荒原人精神恍惚,死气沉沉。上帝上人、人与人之间失去了爱的联系。他们相互隔膜,难以交流思想感情,虽然不乏动物式的性爱。他们处于外部世界荒芜、内心世界空虚的荒废境地。《荒原》的荒是水荒,然而只听雷声响,不见雨下来,更增添了人们内心的焦急。雨水成了荒原的第一需求,诗人通过雷声暗示了只有精神甘露(皈依宗教,信仰上帝)才能使荒原人得救。
《荒原》浅说
《荒原》一诗必须一读,那是因为它曾经轰动一时,其影响之大之深是现代西方诗歌多少年来没有过的。其影响之所以大而且深,我想主要是因为它集中反映了时代精神,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广大青年对一切理想信仰均已破灭的那种思想境界。一位著名的美国评论家称这一长诗和诗人的其他许多较早诗篇为一种“大战后的贵族式的幻灭”,一语道破了秘密。但作者不承认这一点,他认为自己不过是“牢骚满腹”,这样说法不十分确切。这些诗歌(特别是《荒原》)确实表现了一代青年对一切的“幻灭”。“贵族式”一词,也很形象,作者的“博学”,“高傲”,引用了许多第一流作者的著名诗句,囊括了西方诗歌最高最渊博的传统,说他所反映的“幻灭”是“贵族式”的,是当之无愧的。他描写了上流社会生活的空虚、失望和迷茫。他写得最多的是市井小人,他们卑鄙,狼狈,几乎麻木不仁。作者将此诗献给庞德,称他为“最卓越的匠人”。这个称号对他自己也是合适的。这首诗在艺术方法上很有创造性,而且深具匠心。二十世纪的作家已超越了那种“为艺术而艺术”,那种把形式凌驾于内容之上,使内容唯美化,或使形式与内容割裂开的狭隘偏执的主张。他们力图使形式与内容密切结合,使形式完全为提高内容的素质服务,解放了内容,也完善了形式。这是一个逐渐发展而明确起来的过程。艾略特所推崇的卓越的美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就是完成这一过程的代表。詹姆斯十分重视形式,竭尽全力探索一种最完美的形式,以求完善地表达那种作家极端重视、且有相当分量的内容。这位小说家与诗人所关心的内容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但他们在努力探索形式这一点上却是共同的。
一般读者感到《荒原》是一首很难读懂的诗,可能确实有些困难。尽管西方不少第一流的学者对此诗做过各种解释和分析,但是对于一个不大通晓西方文学和文化传统的读者来说,即使加了许多注解,也会仍然觉得很难懂。艾略特说过:当代诗歌,由于受复杂多样的时代与社会的制约,必然会变得艰涩。这种说法有道理,但也不是绝对真理。至少与他同时代或比他更晚的诗人或小说家的作品,并不都是那样艰涩,至少在程度上有差距。这和个人的风格、修养和兴趣有关。
《荒原》之所以难懂,主要是因为作者引经据典的地方太多,需要读者把这些典故搞清楚。其次,这些典故又不是孤立的,彼此间有着复杂的联系,像一幅图案或网状组织,在结构上有许多交叉点,头绪很多,又不完全是重叠或重复,真有点“剪不断理还乱”。在这里,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这首诗的要领,所以试图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对该诗加以“浅说”,可能线条粗些,有时也许剪错了地方;这也无可非难,因为学者们曾做过各种分析,虽然谨慎又谨慎,也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的目的是试图让读者把诗的主要内容掌握住。
《荒原》的主要内容是写干旱之地赤土千里,没有水,长不出庄稼。不但大地苦旱,人的心灵更加苦旱,人类失去了信仰、理想,精神空虚,生活毫无意义。诗人在这里抓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性关系”在使大地繁荣中所起的作用。这个主题在诗中频繁出现。诗人所写的当代的两性关系几乎没有例外都是肮脏的、不正常的、兽性的,几乎完全没有感情基础。他似乎在说荒原需要雨,需要水,但也并非所有的水都有利于庄稼生长,例如情欲的大海就不那么有益于繁殖,它会把人淹死,它不但不能促成生命,反而使人丧生。为写这样一个题材,作者援用了三十三个不同作家的作品和流行歌曲,引入了六种外国语,包括梵文;还特别强调了魏士登女士的有关圣杯的传说(《从祭仪到神话》)和人类学家弗来受的《金枝》,包括太洛纸牌、渔王、“那被绞死的人”等传说。人类学家的著述可以说是全诗结构的基础,因为诗的主旨是写渴求生命,繁殖,繁荣,渴求解救干旱和失去了爱情与希望的人类。该诗的诗体也是变化多端的:长句短行,快节奏慢节奏,口语化格律化,庄严的,轻佻的……在恰到好处地创造和掌握诗体的分寸上,艾略特不愧为他那个时代的一位卓越匠人。
艾略特把这首诗献给庞德,并称他为“最卓越的匠人”,是因为原诗比后来的定稿长将近一半,是经庞德删节才成为最后的四三三行。这一删节大大改进了诗的内容和结构,这是值得诗人感激的。而且庞德写诗与成名在前,他曾多方提携艾略特,使后者终于青出于蓝。卷首引诗西比儿的回答为“我要死”,也是很切题的。荒原中人认为“死比生”更有吸引力,而且在有生命的生活中同时有死亡;正如诗的第一节《死者葬仪》的开头几句就说冬天比春天更加惬意,春天引起种种心酸的回忆与欲望,而冬天则帮助人遗忘:冬雪胜似春雨。众多的学者认为这个开头与乔叟名诗的第一行正好形成对比。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序诗的第一行说“四月里的阵雨最为甜蜜”,而艾略特却说“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诗的开头节奏是缓慢的,句末不断,而是进入第二行后才断旬。“夏天来得出入意外”,节奏马上加快了,而且口语化,并且进入了短短的情节:诗句指出了中欧这个地点,描写了上流社会的空虚生活,也点出了两性关系。从第十九行开始,诗体又变为庄重,而且提到了主题:偶像已破碎,“礁石间没有流水的声音”。四句押韵的华格纳小诗描写青年的纯洁爱情,但是“风信子的女郎”却感到光的中心是寂静——即毫无歌声。华格纳歌剧中的爱情主题也落空了:男主人公盼望的心爱女子没有到来,牧童报告:“荒凉而空虚是那大海。”求仙问卜是窥测未来命运的方法,但诗中那位马丹梭梭屈里士不是什么高明的女相士,她患着重感冒,只会用太洛纸牌卜卦。在她的牌里出现了“水里的死亡”。(主要人物是腓尼基水手),带着三根杖的人(即渔王),独眼商人和“那被绞死的人”(即耶稣),这些人物反复出现在诗中(详见译者原注)。从第五十九行开始作者写伦敦,那“并无实体的城”。学者们认为艾略特写伦敦可与波德莱尔写巴黎媲美:这些城市白天会出现幽灵和死亡的阴影。作者引了但丁和韦布斯特的诗句。他衷心敬慕的诗人是但丁而不是莎士比亚,他也特别推崇伊利莎白后期、詹姆斯一世时期的剧作家,这种敬慕已成为艾略特作为诗人和文艺理论家的鲜明标志。但丁诗中描写的中世纪荒原和波德莱尔的巴黎,和伦敦一样,都是并无实体的。引韦布斯特的诗句有各种解释,我倾向于将它们当作和第一节的题目“死者葬仪”紧密联系的一支丧歌。韦布斯特原诗为“豺狼”是“人类的仇敌”,但艾略特改为“狗熊星”是“人们的朋友”,而狗熊星是使土地肥沃的星星。这里的丧歌是不是对埋葬和死亡的赞歌呢?是不是意味着埋葬以后的尸体还能开花呢?如果把尸首挖掉,就使再生成为不可能了。p83-85
即使在本世纪审视T.S.艾略特(Thomas Steams Eliot,1888—1965),他仍然不失其大家风范。但是与T.S.艾略特同时代的留在美国国内创造具有美国特色的现代派的诗人们特别厌恶T.S.艾略特这一类留居欧洲大陆而向美国诗坛散布欧洲文风的作家,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众所周知的W.C.威廉斯了。他勇敢地抨击T.S.艾略特的言论常被引用来论证美国现代派两条不同的诗歌创作路线的差异性。无可否认,在地道的美国人的心目中,T.S.艾略特实在是“崇英媚欧”,一九二七年入了英国籍,他珍视一九四八年荣获的英国皇家勋章胜于同年获得的诺贝尔文学奖,最后他的骨灰,根据他的遗愿,埋葬在他的远祖祖茔的所在地东科克尔(他的《四首四重奏》之一的《东科克尔村》标题的由来)萨默塞特村,能不说他是实足的英国佬吗?可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T.S.艾略特是在美国长大的,他的气质是美国人的气质,他的诗歌里流露的感情是美国人的感情。一九八八年,为纪念T.S.艾略特诞辰一百周年,英国传记作家文登在这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以《游子、诗人和圣徒》为题的一文中指出:“事实上,在放弃美国籍之后,他同美国的关系变得更密切。他开始在诗中使用更多的美国背景,同时也频繁地返回美国。”A.沃尔顿·利茨也说:“T.S.艾略特知道他‘处处是异客’(指在英国——笔者),如同他曾经讲过的亨利·詹姆斯一样;而且正如他相信的那样,只有美国人才能真正欣赏詹姆斯,因此,如果谁不了解他对美国景观和美国过去的深切依恋——他后期的许多佳作特别是《四首四重奏》想像的源泉,那么他就不能算真正了解他。”在谈到旅居欧洲的美国作家是不是还保留美国人特性(Americanness)时,庞德在一九二O年与W.C.威廉斯进行争辩,说W.C.威廉斯不过是适应美国环境的新到达的“外来户”(指他的祖先移民到美国新大陆——笔者),而他庞德与T.S.艾略特却严重地染上了“美国病毒”,甚至T.S.艾略特被染的“美国病毒”更严重,以致他们日日夜夜必须对付这个病毒。实际上英美文学家到对方国家进行创作活动并且定居下来是常有的事,由于有着众所周知的历史文化渊源,对英美两国人民来说很自然。T.S.艾略特和w.H.奥登只是典型的例子之一。有趣的是,现在的英国或美国的文学史或文选没有不把他们当作自己国家的名作家包括在里面,而且读者也不会就他们的国籍进行深究。也许是模糊数学影响了现代人的头脑。
不管W.C.威廉斯喜欢不喜欢T.S.艾略特,后者对美国现代派诗歌的形成,对现代派诗歌审美标准的确立,都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对于这一点,W.C.威廉斯在任何场合上都不得不承认。另一个敢于抵制T.S.艾略特诗风的已故著名诗人雷克斯罗思也不得不承认T.S.艾略特对美国诗歌的深远影响,他说:“西方诗人大部分学着写作,年复一年,小心翼翼地摆脱他的影响、他的格律、他阅读的材料。”他认为,T.S.艾略特是二十世纪作家中最难回避的诗人。
T.S.艾略特在创作生涯初期奔赴伦敦的缘故和庞德是一样的,他们认为二十世纪初美国文化氛围“稀薄”,而且很土(Provinciality),不利于他们的发展。
T.S.艾略特生于圣路易斯,双亲是新英格兰人,父亲从商,母亲爱好写诗,祖父离开哈佛神学院后,在圣路易斯创立唯一神教教会,并且创办华盛顿大学。在少年时代,T.S.艾略特在暑期常随父母从圣路易斯到麻省海边度假。美国中西部的密西西比河和新英格兰的大海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深刻的烙印,给他后来的创作带来不少影响。一九O六年在哈佛大学学习,一九O九年得文学学士,一九一O年获硕士学位,受哲学家乔治‘桑塔雅那和新人文主义者欧文·白璧德(Irving Babbit,1865—1933)的影响。他在大学期间攻读哲学、英国诗人约翰·多恩和意大利诗人但丁的诗歌以及伊利莎白时代和詹姆斯一世时代的戏剧。他的兴趣广泛,甚至学习梵文和巴利语言,对印度宗教有浓厚兴趣。他先后在法国和德国学习哲学和文学,柏格森哲学、法国象征派诗歌特别是拉弗格的诗歌均对他有影响。他一九O九至一九一O年发表在哈佛文学杂志《哈佛倡导者》的早期诗歌,有着拉弗格诗风影响的明显痕迹。他很赞赏的多恩对他的影响尤深,多恩的那种接近口语、富于机智和戏剧性、描写心理深刻、比喻奇特的玄学派诗歌对T.S.艾略特风格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而T.S.艾略特后来对多恩及其他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的高度评价和大力倡导,使这批在十八世纪受到冷落的诗人,在二十世纪却流行起来,影响了一批有名的现代派诗人。他早年对哲学有兴趣,靠奖学金在牛津大学准备有关布雷德利(F.H.Bradley,1846—1924)的哲学博士论文,一九一六年完成,因战事阻碍未回哈佛大学受博士衔。一九一四年他定居英国,在那里教书,当银行职员,为报刊写诗写评论,担任杂志《自我中心者》(The Egoist)助理编辑,《标准》(The Criterion)主编,最后主持英国著名的“费柏与费柏出版社”(Fabet & Faber)工作。
他早期常得到朋友们帮助,其中庞德和美国财主约翰·奎因(John Quin,1870—1924)对他尤其体贴。一九一五年与英国女子维维安·黑-伍德小姐结成伉俪。维维安天性聪颖,对丈夫的诗歌有很好的理解,后因多病,尤其是她的精神狂躁症,常使T.S.艾略特陷于困境,他们不得不于一九三二年分居,一九四七年维维安去世。一九五七年诗人续娶瓦莱莉·弗莱彻,婚后幸福。这位后妻在T.S.艾略特死后整理出版了他失而复得的《荒原》手稿及其他论著。他于一九二七年入英国籍后加入英国天主教。尽管他后来觉得把自己说成是文学上的古典主义者未免过分,但他整个的作品,无论是诗歌、剧本还是评论,基本上符合他的自画像。
这本诗选的译序和译后记本应由译介T.S.艾略特诗歌的先行者北京大学教授赵萝蕤先生(1912—1998)来写,可是赵先生业已仙逝,只好由后辈如我勉强为之。众所周知,赵先生在研究和介绍美国诗歌方面,尤其在译介T.S.艾略特和惠特曼方面,有卓越的建树。早在一九三六年,赵先生在戴望舒先生的鼓励下翻译了T.S.艾略特的《荒原》,于翌年由上海新诗社出版社出版,叶恭超先生还为她的中译本作序。赵先生开创了中国引进以T.S.艾略特诗风为主要特色的西方现代主义诗歌的先河。一九四四年,她去美国芝加哥大学留学,一九四八年获博士学位。一九四六年六月九日,T.S.艾略特在哈佛大学教师俱乐部宴请她及其丈夫陈梦家先生。饭后,T.S.艾略特为她和陈梦家先生朗诵了几节《四首四重奏》,鼓励她翻译这首与《荒原》风格迥异的长诗,并赠送给她《T.S.艾略特诗选:1909—1935》(1936)和《四首四重奏》(1943)。T.S.艾略特在赠送给她的诗选首页上题词:“赠赵萝蕤,谢谢她翻译《荒原》。”承蒙赵萝蕤先生的胞弟赵景心教授的允诺,这本诗选有幸选进了她的《荒原》译文和其他数首短诗译文。这不仅为中国广大读者特别是诗人学习和欣赏T.S.艾略特诗歌提供了精彩的译文,而且更重要的是,她与T.S.艾略特的会晤与她的《荒原》译文是中美(本书T.S.艾略特国别为英国,编者)诗歌交流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其余的诗篇由本人完成。这里需要着重提及《四首四重奏》的翻译经过。一九八三年,笔者听过哈佛大学戴维·珀金斯教授的包括T.S.艾略特在内的美国现代派诗歌研究生课,并收集了有关《四首四重奏》的参考材料。回国后,一九八四年开始翻译《四首四重奏》,陆续花了一年时间。译文在一九八五年经过美国友人魏比德(Peter Way)和迈克尔·特鲁(Michael I Yue)教授逐字逐句校对。魏比德是庞德的女儿的朋友,通晓中文,能阅读《文心雕龙》。迈克尔·特鲁是美国文学教授,擅长现当代美国诗歌研究,特地为《四首四重奏》译文配写了解读文章。在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这首长诗的译文先后被四川文艺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和人民日报出版社收录过,在此向这些出版社的责编侯洪、姜桂栩和曼叶平诸位同志致以谢忱。
特邀徐知勉教授友情翻译本诗集中T.S.艾略特的四首法文诗:《社长》、《一个胡乱的混合体》、《蜜月》和《在餐馆里》。作为著名的法国文学翻译家,徐知勉教授的精湛译文为本译著增添了光彩,为此向他深表谢意。
同时感谢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钱满素先生、倪培耕先生在我翻译过程中的支持和帮助。感谢赵文书、史九龄、刘文、李靖诸君在为我解决电脑的故障上提供了及时而宝贵的帮助。
两个五岁的小外孙刘子萌和徐一茗在我的翻译过程中给了我极大的安慰和喜悦,在此也要谢谢他们。
张子清
南京大学南秀村陋室
二〇〇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