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生长的精神土壤(转型中国法律难行的原因及治本之道)》的最初研究始于在《法学家》2006年第4期上发表的《论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法律的社会精神基础》一文。随后,作者郭忠又结合中国现阶段法律难行的现实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持续的思考,研究课题获得了2010年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立项资助。
《法律生长的精神土壤(转型中国法律难行的原因及治本之道)》分为社会、社会精神及其法律;道德多元化与法律的关系等多章内容。
序
引言 转型中国法治的病状——法律在人们心中难以生根
上篇 权力、精神与法律:法律难行的原因分析
第一章 法律难行的基本原因之一:权力先于法律
一、法律难行原因的三种可能解答及其分析
(一)法律视角:立法不够完备,且质量欠佳
(二)国家视角:公民法律意识不强
(三)社会视角:法律不适应社会
二、权力先于法律——法律难行的基本原因
(一)在权力中诞生的法律
(二)法律实行受制于权力
第二章 法律难行的基本原因之二:法律局限性
一、法律的影响力所触及的内心深度有限
二、法律影响力随国土面积增大而衰减
三、法律所调整的对象范围的局限
四、法律效力能够达到的时间范围的局限
五、法律语言表达立法意图的能力的局限
第三章 法律难行的根本原因:人的精神的失范
一、法律——人的精神的外化
(一)“精神”一词的界定
(二)法律是人的心灵状态的反映
二、精神的规范:确定性和正确性问题
(一)精神的规范、失范以及法律实行
(二)精神的确定性和正确性的关系
中篇 社会精神与法律:法律难行的应对之道
第四章 社会、社会精神及其法律
一、社会有机体论及其社会精神
二、社会精神的特点
(一)历时性与共时性
(二)主观性与客观性
(三)理性与非理性
(四)显性与隐性
(五)统一性与多样性
三、社会精神的主要表现形态和产生根源
四、法律与社会精神的关系
(一)社会精神决定法律的精神和内容
(二)社会精神有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
(三)社会精神决定了法律的发展路向
(四)法律对社会精神具有巩固和一定的引导作用
五、社会精神的衰微和法律的精神迷茫
(一)生命意义的缺失和社会精神的衰微
(二)转型中国法律的精神迷茫
第五章 社会精神与法律难行的解决
一、社会精神对精神的规范
(一)社会精神提供了精神生长的摇篮
(二)社会精神框定了‘精神生长的范围
(三)社会精神提供了精神发展的方向
二、社会精神对权力先于法律问题的弥补
(一)社会精神决定了法律对于权力的先在权威性
(二)社会精神对立法权的约束
(三)社会精神对执法和司法中自由裁量权的约束
(四)社会精神对守法行为的促进
三、社会精神对法律局限性问题的弥补
(一)社会精神使法律成为一个整体
(二)社会精神使法律具有了活的精神意义
第六章 转型中国的法律如何与社会精神相统一
一、重回历史记忆,重塑社会精神
二、儒家思想的启迪
三、传统文化的开新和法律的发展
四、走向全球化时代的社会精神与法律
下篇 法律的道德根基:社会精神之道德维度
第七章 道德多元化与法律的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问题的困境
二、道德多元化推动了法律的产生
三、道德多元化促进道德和法律的更新
(一)道德多元化促进道德的变化发展
(二)道德多元化促进了法律的更新
四、道德多元化发展隐含着法律衰亡的可能
第八章 法律和道德:一种体用关系论
一、法律是自足的整体吗?
二、法律整体性的破裂:从自然法学到实证主义法学
三、道德和法律的体用关系
第九章 社会价值变迁中的司法确定性
一、一个旧案的重新回顾
二、司法不确定性
三、法律如何和社会统一
第十章 法律制度的价值根基——从收容遣送制度到救助管理制度谈起
一、制度怎么了?
二、社会价值、社会事实和社会制度
三、教化——制度之根基
第十一章 法律人、道德人与自由人——人生境界与法治
一、生命的境界概说
二、法治社会中的人生境界
三、从法治到德治到道治
结语 当代中国的法律实行需要铺垫深厚的精神土壤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