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剑桥大学设立的具有国际声望的著名学者参与的“社会与政治科学双年度系列讲座——约翰·罗伯特·希利讲座”之一,桑斯坦教授在本书中分析了恐惧与法律的关系,其中的一些学术观点如自由主义家长式作风理论,视角独特,具有启发性,本书分为问题、解决两部分,共九章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工业化进程在为人类社会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引发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新的问题。对危险的担忧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并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本书是由剑桥大学设立的具有国际声望的著名学者参与的“社会与政治科学双年度系列讲座——约翰·罗伯特·希利讲座”之一,桑斯坦教授在本书中分析了恐惧与法律的关系,其中的一些学术观点如自由主义家长式作风理论,视角独特,具有启发性。
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批评预防原则,分析恐惧的形成机制;第二部分探讨恐惧的控制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
桑斯坦教授认为,预防作为环境、安全与健康立法的原则,在国际组织的法律文件和一些国家的法律中得到确认。但是,这一原则是瘫痪性的。风险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不可能预防全部的风险。预防原则应当进行重构,代之以灾难预防原则,即对重大危险进行预防,并在政策和法律制定过程中注意相关法律措施的成本。恐惧与法律的关系这一课题具有全新的意义,桑斯坦教授运用心理学和经济行为学理论研究恐惧心理的形成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书中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将为国内法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