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律自治性的理论依据、特别是社会理论依据何在?法律的自冶性在后现代社会面临着哪些挑战,并因此又如何融法律的现代性问题纠缠在一起的?卢曼等当代法律理论家面对后现代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挑战又是如何重建法律自治理论的?在当下“后现代的复杂社会”,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法律的自治性?……《法律自治理论的流变(以现代性问题为中心的思想史考察)》(作者王孟林)解答了这些问题。
法律的自治性是现代法律的基本特征和核心要素。从思想史的视角来看,在西方所谓的“六十年代危机”的背景下伴髓着后现代法学的出现而产生的法的现代性问题,其核心论题之一就是对法律自治性的解构。因此,如何认识法律的自治性是厘清法的现代性问题的关键所在。《法律自治理论的流变(以现代性问题为中心的思想史考察)》试图从法律的自治性与法的现代性问题相结合的角度研究法律自治理论的流变,并主要回答如下四个问题:现代法律自治性的理论依据、特别是社会理论依据何在?法律的自冶性在后现代社会面临着哪些挑战,并因此又如何融法律的现代性问题纠缠在一起的?卢曼等当代法律理论家面对后现代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挑战又是如何重建法律自治理论的?在当下“后现代的复杂社会”,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法律的自治性?
《法律自治理论的流变(以现代性问题为中心的思想史考察)》的作者是王孟林。
第一章 法律自治与法的现代性问题001
一、法律的自治性与中国法的现代性问题002
(一)法律的自治性与法的现代性问题002
(二)法律的自治性与中国法的现代性问题009
二、国内外法律自治性研究概评012
三、研究路径:以现代性问题为中心的思想史
考察015
四、论题限定与结构安排016
(一)论题的限定016
(二)结构安排019
第二章 现代社会的法律自治:韦伯论现代
法律的自治性022
一、从“文化合理化”到“社会合理化”:从韦伯的合理
化理论看法律自治的社会理论依据027
(一)从“文化合理化”到“社会合理化”:韦伯合理化理
论的逻辑进路027
(二)现代社会的法律自治:从韦伯的合理化理论看法
律自治的社会理论依据033
二、官僚制:法律自治的政治条件038
(一)现代社会的法理型统治:韦伯论合法统治的理想
类型038
(二)官僚制:法律自治的政治条件042
三、形式合理的法律:法律自治的法律条件045
四、小结052
(一)法律自治的外在条件053
(二)法律自治的内在条件(法律条件)056
第三章 法律的政治与文化之维:后现代主义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
消解058
一、“后现代社会”与后现代主义法学063
(一)后现代社会:价值多元、政治多元和文化多元的
“复杂社会”063
(二)后现代主义的流浪者思维066
(三)后现代法学的核心命题069
二、批判法学:“法律即政治”071
(一)批判法学:背景与特征071
(二)批判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质疑074
三、种族批判法学:“法律是种族主义的奴婢”080
(一)种族批判法学:背景与特征080
(二)种族批判法学对法律自治性的消解083
四、激进女权主义法学:“国家的正式规范体现了男性的
观点”088
(一)女权主义法学:背景与特征089
(二)激进女权主义对法律自治性的消解095
五、小结103
第四章 后现代“复杂社会”的法律自治:卢曼和马克·范·胡克对法
律自治理论的重建106
一、法律系统的自创生:卢曼法的自创生理论对法律
自治性的重建109
(一)卢曼论(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113
(二)“视角转换”:卢曼基于系统视角的法律自治理论115
(三)简评122
二、“循环的自治”:马克·范·胡克沟通主义法律观对法律自治性
的重建124
(一)形式上的自治126
(二)实质上的自治129
(三)筒评132
三、小结134
第五章 法律的自治与开放141
一、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自由主义形式法范式”与“福利国家实
质法范式”)143
二、法律的自治性与法律的合法性150
参考文献155
后记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