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房地产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这本《高等职业教育物业管理专业教学基本要求》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委托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制(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58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在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由房地产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主要内容是: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证书、教育内容及标准、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继续学习深造建议;包括两个附录,一个是“物业管理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实施示例”,一个是“高职高专教育物业管理专业校内实训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导则”。
本教学基本要求适用于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三年学制的物业管理专业,教育内容包括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倡导各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特色构建校本化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应覆盖知识/技能体系的知识/技能单元,尤其是核心知识/技能单元,倡导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课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