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是哈代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问世100年来,一直深受读者喜欢,已经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它不仅是哈代最杰出的作品,也是英语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小说以女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生动地描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所遭受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的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实质等做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和控诉。与此同时,哈代也在作品中表现出强烈悲观主义的思想。
哈代所著的《苔丝》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德伯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德伯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苔丝》以女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生动地描写了19世纪末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所遭受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的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实质等做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和控诉。与此同时,哈代也在作品中表现出强烈悲观主义的思想。
在队伍里年轻姑娘也确实占大多数。她们浓密的秀发在阳光下反映出各种深浅不同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当中有的长着美丽的眼睛,有的长着漂亮的鼻子,还有人嘴巴和身段非常好看:而五官和身材都美的却少得很,可以说是根本没有。如此毫无掩饰地置身于众目睽睽之下,显然她们便感到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不知嘴唇应该做出什么样子,脑袋应该偏向哪里,面部表情怎样才能显得自然。这一情况表明,她们不折不扣是乡村姑娘,还不习惯众人的注目。
好比她们全体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她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也有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着各自的灵魂;某个梦想、某种情爱、某个老是喜欢想到的念头,或者至少也有某个缥缈的希望,虽然也许正在慢慢地归于破灭,却依然存在着,因为希望本来如此嘛。所以她们个个都很快乐,许多人兴高采烈。
她们走过滴滴纯酒店,正要离开大道经由一扇便门进入草地,突然其中一个说:
“嗨,我的天哪!瞧呀,苔丝·德比,那不是你爸爸坐着马车回家来了吗?”
队伍中一位年轻姑娘听见有人叫喊便回过头去。她长得秀丽端庄,也许并不比有些姑娘漂亮,但她那两片娇艳的表情丰富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给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魅力。她的头发上扎着一条红缎带,在这白色队伍里,仅她一人有如此引人注目的装饰。此刻她回头张望,看见德比正坐在滴滴纯酒店的一辆轻便马车里顺着大道而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鬈曲、体格健壮的姑娘,外衣袖口卷到肘部以上。她是滴滴纯酒店那位快活的伙计,作为总管,她有时充当马夫和车夫。车上的德比这时候身子往后靠着。悠然自得地闭着双眼,一只手在脑袋上方摆动,正以缓慢的调子吟唱:
“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我的祖先——是武士——葬在那儿——铅棺材里!”
除了名叫苔丝的姑娘,所有参加联欢游行的人都哧哧地笑了:苔丝呢,看来是因为意识到父亲在同伴们面前丢人现眼,脸上慢慢地感到有点儿发热。
“他累了,没别的,”她赶紧说,“这是搭别人的车回家来,因为我们家的马儿今天得歇息。”
“别装糊涂了,苔丝,”她的同伴们说。“他是赶集后喝过酒了。哈哈!”
“听我说,要是你们再拿他开玩笑,我就一步也不跟你们往前走了!”苔丝喊道;她先是两颊起了红晕,后来整个脸和脖子都红了。不一会儿她的眼睛也湿润了,她低下头去,两眼望着地上。伙伴们发现她们真的让苔丝心里难受了,便不再说什么。队伍继续行进。苔丝的自尊心强,不好意思再回过头去看看她父亲这么做究竟是什么目的,如果说约翰·德比这样的举动果真有什么目的的话:于是她跟着大伙儿向四周有围篱、待会儿将在里面举行舞会的草地走去。到了那儿,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她用柳条轻轻地拍打身旁的伙伴,跟平时一样谈笑自如了。
现在这年纪的苔丝·德比只是一团感情,还没有阅世经验。尽管她上过乡村学校,说话的时候总还多少带有方言:这个地区的方言特点是,那个差不离可以用UR这一字母组合来表示的音总是被发得圆润洪亮,可以比得上人类语言中任何一个音。苔丝那丽片生来就说这种方言的深红色的撅嘴唇尚未完全定型,而当她每说完一个字闭上嘴的时候,下唇总要把上唇的中部往上一挤。
从她现在的容貌仍隐约可见童年时代各个不同阶段的模样。今天她在队伍里跟伙伴们一起向前走的时候,尽管充分显示了女性的健壮和端庄,然而你从她的两颊有时还是可以看到她十二岁时的样子,从她的眼神能看到她九岁时的表情。甚至她五岁时的模样也会不时地从她嘴边流露出来。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更少有人注意到这点。极少数人,主要是一些陌生人,会在偶然经过的时候对她注目。一时被她的青春活力所深深吸引,还会思忖,不知以后能否再见到她;可是,一般情况下,对于差不多每一个人来说,苔丝只是个秀丽、标致的农村姑娘而已。
约翰·德比充满自豪感地坐在轻便马车上,由那位女车夫赶着,这会儿已不见踪影,他的声音也已经听不见了。联欢游行的参加者进入预先规定的地点,开始跳起舞来。起初因为没有男伴,姑娘们便彼此对跳,后来,收工的时候就要到了,村里的男子以及别的一些闲着没事的人和过路行人聚集在场子周围,现出欲找舞伴参加跳舞的倾向。
在这些旁观者中间有三位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肩上背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他们的模样相像。年龄互相连续,让人看了几乎会以为他们大概是亲兄弟,其实的确如此。老大穿戴的是普通副牧师的白领带、圆领背心和薄边帽子;老二是个平常的大学生:第三个最年轻,单凭外貌很难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的眼神和衣着都有一种无拘无束的神气,显示他还没有找到职业之门。我们只能猜测,他也许是一个什么都想试什么都想学的学生。
这三兄弟与身旁一些人交谈,说他们正在利用圣灵降临节的假期,徒步游览布雷克摩谷,路线是从东北的沙斯顿镇往西南去。
他们倚在大道旁的小门上,询问这些全都穿着白色衣服的妇女在草地上跳舞是什么意思。两个哥哥显然只想稍微停留一会儿,但是老三看见一群女孩在没有男伴的情况下跳舞似乎产生了兴趣,因此也就不急于继续往前走。他卸下背包,把它跟手杖一起放在树篱下的坡地上,推开了小门。
“你要干什么,安吉尔?”大哥问道。
“我想去跟她们一起乐一乐。我们三个都去不好吗?只玩一会儿,不会耽搁太久的。”
“不行,不行。你胡说什么呀!”大哥说。“在公共场合跟一群粗野的乡下姑娘跳舞!被人看见怎么办?快走吧,否则我们还没赶到斯托卡斯尔天就要黑了,而我们又没有比斯托卡斯尔更近的地方可以投宿。还有,既然我不嫌麻烦把《驳不可知论》这本书带来了,我们在睡觉之前还得再念完一章。”
“好吧,五分钟后我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要停,我保证一定赶上你们,费利克斯。”
P9-11
托马斯·哈代1840年出生于英国西南部多塞特郡邻近多尔切斯特的一个小村庄。他的父亲是石匠师傅,也是本地教堂圣乐团里的提琴演奏者。从1856年起哈代跟一位擅长修葺哥特式教堂的建筑师学艺。学徒期满后,从1862~1867年他在伦敦一家建筑事务所当了几年助理员,同时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哈代起先写诗,因为得不到出版便转向小说创作。他早期的三部长篇小说是《计出无奈》(1871)、《绿林荫下》(1872)和《一双蓝眼睛》(1873)。第一部是匿名发表的,而且哈代没有得到稿酬反而支付了一些辅助出版费用。第二部的出版使他得到30英镑稿酬;情况有了这样的好转之后,他在应约写第三部的时候便决定放弃了当建筑师的打算。选择写作为终身职业。1874年,哈代与吉福特小姐结婚,也是在这一年,他的第一部获得普遍赞扬的小说《远离尘嚣》在连载后以单行本形式出版,使他在文坛上确立了地位。接着他又写了几部重要的小说:《还乡》(1878)、《卡斯特桥市长》(1886)、《森林中人》(1887)、《苔丝》(1891)和《无名的裘德》(1895);后两部小说冒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念,受到激烈地攻击,哈代愤而不再写小说。转而重新写诗,直至1928年逝世。
哈代的写作生涯以诗开始,中间经过二十几年的小说阶段,最后仍以写诗告终。他比较著名的诗集有《韦塞克斯诗集》(1898)、《时代的笑柄及其他》(1909)、《情势的讽刺》(1914)和《幻想的时刻》(1917)等,而最重要的是他的关于拿破仑战争的史诗剧《统治者》三卷(分别发表于1903、1906和1908年)。他的抒情诗中不乏情节有戏剧性并语句隽永的作品。有人认为哈代在精神上始终是一位诗人。
哈代的长篇小说绝大多数以英国西南部那个叫韦塞克斯的地区作背景,描写入被命运播弄,在生活和爱情上的不幸遭遇(他的故事极少有幸福美满的结局)。这大抵因为他是在近代工业侵入之前的乡村度过他的童年和青年时期的,鸟语花香、风景宜人的自然环境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美好印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却看到美丽的乡村和城镇渐渐工业化以后在经济、政治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使他伤感的悲剧性变化,加上他在研读《圣经》之后反而对基督教失去信仰,不相信有那么一个全能、公正、仁慈的上帝在治理世界和照顾天下的芸芸众生。哈代通过描写爱情和婚姻,表达了他认为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均属徒劳以及陷入悲惨境地的人无论怎样挣扎都于事无补的观点。
在哈代的长篇小说中,《苔丝》是最著名的一部。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他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便得意忘形起来,他和他那短视而爱虚荣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自称也是德伯家族后裔的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再次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她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尔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安吉尔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历克奸污的事告诉他,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写了一封长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安吉尔的屋子却意外地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安吉尔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安吉尔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四处布道的亚历克,德伯相遇:亚历克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历克同居。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怀着懊恼和愤怒到极点的心情,同时也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历克。在与安吉尔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诸神之主(这是埃斯库勒斯的话)跟苔丝所开的玩笑到此结束了。”(《苔丝》末段首句。)
《苔丝》典型地体现了托马斯·哈代悲观的宿命论。如同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必然杀父娶母,最后自己刺瞎双目流浪而死;熟读古希腊悲剧大师作品的哈代让他的读者看到,苔丝也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最后必然走上绝路。不过,哈代与他的古希腊导师不同,他并不纯粹借助于一个个偶然事件来展开他的故事,而是以人物的性格为依据,使故事情节合乎情理地一环扣一环地向前发展,因此他的故事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试分析男女主人公的一些主要行为。在第1章第3节,苔丝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秉性淳朴,厌恶趋炎附势,不愿意去,但是因为她在与弟弟亚伯拉罕一起送蜂蜜进城去的路上出了事故,把家里那匹老马“王子”弄死了,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帮助父母使家庭摆脱困境,所以才答应去,这导致她被亚历克,德伯奸污。表面上看来,是苔丝父母亲想要高攀富亲戚的打算给亚历克‘德伯提供了机会,但实际上在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苔丝性格中的责任感。倘若她对父母没有孝心,倘若她对“王子”死后他们这个家庭陷入困境这件事毫不内疚,那么她就不会去德伯家,也就不会遇上亚历克了。至于在这之前的那天夜里进城送蜂蜜。本来也应该是她父亲的事,也是因为父亲喝醉了酒,苔丝怕他在半夜里醉醺醺地赶长路会出意外,认为自己应该尽女儿的责任才主动提出由她带上弟弟代替父亲跑一趟的。善良、孝顺的苔丝的责任感驱使她做了这两件事情,也就使她落入了亚历克·德伯的魔掌,使她遭受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苔丝第二次离家外出,在陶勃赛乳牛场认识了安吉尔·克莱尔,经过甜蜜的恋爱后两人决定结婚。本来,他们会过上十分幸福的生活,苔丝可以甩掉不幸的过去了,可是,苔丝偏偏要把自己曾被亚历克·德伯奸污的事向心上人坦白,结果,出乎她意料之外,她视若神明的安吉尔·克莱尔没能原谅她,苔丝不得不重新承受生活加在她肉体上和心灵上的新的苦难和折磨。不难看出,在这里,还是苔丝那强烈的责任感造成了恶果——她认为自己有责任把自己的一切都让所爱的人知道,否则对他就是不公平。与安吉尔分手之后,苔丝在承受生活中新的煎熬时,又不幸地与亚历克,德伯狭路相逢,最后重新落入他的魔掌之中。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亚历克·德伯这个恶棍本性难改,但是在另一方面,依然是苔丝的责任感在起决定性的作用——在她父亲去世、母亲和弟弟妹妹生活困难的时候她的责任感迫使她同意与仇人同居在一个屋顶之下。
我们还可以说,最后苔丝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把亚历克·德伯杀死,仍然是受到她那责任感的驱使。且看她在完成了这件大事后追上安吉尔·克莱尔的这一段:
……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
“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着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
“什么!”克莱尔说,他觉得苔丝神态奇怪,以为她是在说胡话。
“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苔丝接着又说,“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而易见,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是她应尽的责任——为她自己,为她的丈夫,也为了可能与她遭受同样不幸的姑娘!因为任务完成了,所以她迫不及待地要告诉她的丈夫,所以她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或许有人会说,苔丝强烈的责任感确实是她个性中一个关键性的特点,如一条主线贯串于她的每一个重大行为;可是,哈代为什么把男主人公安吉尔·克莱尔描写得那么不近人情呢?如果说苔丝的行为十分符合她的性格的话,那么安吉尔·克莱尔的行为似乎令人费解。这个人物思想开通,他本人也曾与一个女人有过一段荒唐的交往,但是在苔丝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的遭遇之后。他却不予同情,冷酷地与她分手。哈代在刻画克莱尔这个人物时难道就不遵守行为与性格一致的规则了吗?
当然不是。克莱尔的行为当然仍是由他的性格决定的。从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看得很清楚,他的个性中确实有反抗传统风俗习惯这一特点。正是因为他思想开通,不受常规束缚,他才敢于违抗父命不娶默茜·钱特小姐,才会拒绝像两个哥哥一样去当牧师而偏偏走上务农的道路,才会在乳牛场遇见苔丝这么一个挤奶姑娘后便真心地爱上她。也就是说,安吉尔·克莱尔对苔丝的爱是超越门第和贫富观念的,是一种真正纯洁的爱;他所爱的纯粹是他眼中所见如此美丽、心中所想应是十全十美的苔丝。因此,陶醉于甜蜜爱情之中的他当然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人奸污这一事实,当然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苔丝向他坦白之后,他简直无法相信苔丝说的不是疯话:
“苔丝!”
“晦?最亲爱的。”
“我得相信你说的事吗?看你的样子我得相信它是真的。哦,你这会儿不可能是精神错乱的!你应该精神错乱才对呀!可是你没有……我的妻子,我的苔丝——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得我有理由做这样的假设吗?”
(第35节)
此时此刻,安吉尔·克菜尔所想到的,不是苔丝那不幸遭遇的性质,他更没有想到把苔丝的遭遇和他自己昔日的荒唐事作一个比较。不,他想到的不是这些,他当时不可能如此冷静地思考这一类问题;他想到的只有一点——多么令人痛心啊,世上再也不存在这么好的苔丝了!他觉得,“苔丝说出了自己过去的事情,使他的生活以及他的整个世界发生了彻底的、可怕的变化。”他努力“扼杀自己对她的情感。……一颗泪珠正慢慢地淌下克莱尔的面颊——一颗很大的泪珠……”(第35节)十分明显,安吉尔·克莱尔这时候正在经受巨大的失望和痛苦。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应该把他在听过苔丝的坦白之后所作出的反应,看成是一个向来习惯于严格要求他人的人在无视其本身的错处却以高标准谴责别人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从小说的前半部分,没有哪个读者会得到印象,认为安吉尔·克莱尔是一个严于律人疏于责己的人);我们不应该指着安吉尔·克莱尔的鼻子责备他说:“你自己这么不检点,还用这种态度对待苔丝!”不,我们不应该这样,而是应该体会哈代所写:“一个受了愚弄的老实人一旦醒悟过来往往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残酷的对待,克莱尔此刻这种感受正十分强烈。”(第35节)也就是说,热恋中的安吉尔·克莱尔这时候不但感到失望和痛苦,而且还觉得受到了命运的愚弄,受到了残酷的对待,因此,他克制不住自己,对苔丝采取了严厉的态度,提出两人分居的主张。把苔丝推向了亚历克一边。这以后,他和苔丝天各一方。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反省并饱受相思之苦,他才慢慢改变这种态度,恢复了对苔丝那种深沉的爱,那就是苔丝被捕之前他们两人在一起度过的五天里读者所看见的情形了。
男女主人公的性格使他们在特定环境里遇到各种事情的时候做出种种必然的反应,这些反应相互作用形成的合力把他们拖入困境,使他们最后遭遇悲剧性的结果。哈代的《苔丝》就是这样用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感人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看法。这部一百多年前写下的小说对于今日读者的意义,当然不在于它的具体故事内容和所宣扬的思想,而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托马斯,哈代这位跨越19世纪和20世纪的英国诗人和小说家的生动材料,同时也启发我们思考人生的各种问题,尽管在生活发展的总趋势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必与哈代持相同观点。
郑大民
199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