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51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针对OECD提出的51条建议,以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为主要技术支持部门,历时3年编写完成了《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51条意见和反馈》(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先后两次征询了环境保护部各司局及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国家林业局、商务部等十多个部委意见。为全面和充分反映中国在“十一五”期间所取得的环境绩效,在《反馈意见》基础上,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组织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编写了《中国环境保护现状和发展——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中期报告》(由赵学涛、彭菲、杨威杉、马国霞编著),报告在组织框架上借鉴了OECD提出的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分别从环境压力和发展目标、中国政府作出的努力、发展成效、结论和展望,对中国政府在“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成效进行了全面回顾。
一、环境压力和发展目标/1
(一)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1
(二)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与思路/1
1.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1
2.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2
二、中国政府作出的努力/2
(一)环保法律法规/2
(二)环境标准和规划/3
(三)环境管理体制机制/5
(四)环保投入和能力建设/6
(五)环境政策和措施/6
1.绩效管理/6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7
3.环境影响评价/7
4.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8
5.绿色信贷和保险/8
6.生态补偿/9
7.环保科技/9
8.环境宣传和教育/9
9.国际合作和履约/10
三、发展成效/11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11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重点行业减排效果显著/12
(三)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局部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15
(四)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生态建设成效显著/17
(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19
(六)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公众参与程度不断增强/21
四、结论和展望/22
附件 OECD中国环境绩效评估51条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