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懂事以后,父亲就经常对我谈起,说我出生的1955年。是不平常的一年,中国曾发生了许多大事,有好的,也有坏的。好事如中国实行了军衔制,钱学森、蒋英夫妇回到祖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等等。坏事也不少,如打倒了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批判“胡风反党集团”,批判粱漱溟的文化思想,批判丁玲和陈企霞反党小集团,等等。
当时上海,也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潘汉年、扬帆“反革命案件”被揭露,另一件是破获了上海天主教区大主教龚品梅反革命集团(龚品梅的老家就在我外公家边上,后面会提到)。不过,总的说来,1955年对上海、对我们国家而言,是一个风平浪静、欣欣向荣、歌舞升平的时段。
父亲一向沉默寡言,他能够说出这些事,是因为他小的时候读过几年书,有一点文化,参加工作以后,又加入了共产党,在厂里担任工会主席,所以常读点报纸,了解一些国家大事。我猜想,父亲和我唠叨这些,无非是想说明,我出生的那个年代,比他那一代(父亲是1930年出生的)要幸运得多了,要我好好珍惜。
但父亲和我讲的这些事,就我而言,是没有什么感觉的。在我的脑海里,最早的记忆就是1958年以后的“大跃进”和三年的“自然灾害”。
1958年,在毛泽东等领导人的倡导和推动下,中国迈人了“大跃进”时代,党中央号召在全国农村普遍成立人民公社,争取“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我那时虽然才3岁多点,但对这场运动,却有一点记忆。 母亲小时候,在唐镇天主教会办的学校达义小学(后来改为唐镇中心小学)读过三年书,有一点语文和数学的底子,在人民公社的生产小队中担任记工分、考查社员出勤的工作。这样,她在人民公社刚兴办的那几年,特别地忙:白天干农活。晚上去开会。因为父亲在上海城里工作,母亲出去开会就只得将我带在身边。
由此,我对1959、1960那两年人民公社的几个典型标识就有了一些印象。比如,当时的干部晚上开会开得晚了,就让公共食堂里的工作人员做一些夜宵吃,夜宵一般是公社生产的作物,如蒸茭白、烙大饼,我跟着母亲也可以吃到一点,那时食物稀少,蒸的茭白和烙的大饼,清香美味,其味觉深深地刻印在我幼小的脑子里,至今一看到茭白和大饼,脑中就马上会闪现出其形状和清香美味的那一幕场景。
又如,在大家吃食堂时,饭菜都是由担任食堂职工的农民来打的,开始时这些人都比较规矩,到后来,看到熟悉的人,关系好的人,或者是干部,就会给他们打得多一点,好一点;反之,就会差一点,少一点。甚至有的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好的菜偷偷地藏起来,下班时就带回家,于是食堂的声誉每况愈下。
还如,后来(大概是1960年春天以后)公共食堂无法维系。发生粮食大恐慌时,我帮助母亲从河里捞取浮草,掺和着高粱米和糠皮,煮着吃时的那种硬、涩、苦,以及吃后胃热烧心的感觉,迄今也念念不忘。这种状况,即便是在上海郊区,大概也持续了一年多时间。
但是,再困难,像我们这类“工农联盟”的家庭,日子要比纯农业户口的家庭还是要好过一些,毕竟男方还有一些工资收人支持家里,贴补家用。P6-8
随笔,一般认为是散文的一种,但篇幅更加短小,表现形式也更加灵活,可以抒情、叙事或评论。本书所收的随笔,大概可以算作第二类,即叙事吧。
叙事,就是讲述一些事情,通俗地说,就是说故事。因此在我的观念中,随笔其实也是一种讲故事的形式,是作者将自己认为比较有趣的人和事以及想法说出来。随笔和小说都在说故事,区别在于,小说讲的故事,可以编,可以虚构,而随笔则必须是真实的。
由于每个人的人生,都由许多故事组成,因此,人人都可以写随笔。只是,有些随笔,我们读了没有什么感觉,有些则会生出许多感触,甚至被深深感动,产生无限的感慨、启迪和遐想。这里的区别,就在于作者叙说的故事是否反映了时代和人性的诉求。
近几年,笔者也写了一些已经过去了的故事。最早的是1998年,为《法律文化史论》(法律出版社出版)一书而写的前言“学术述怀”,说了一些在北大学习、日本留学的事。后来为纪念我们北大同学入学30周年,而写了“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系列,承蒙蒋安杰女士的信任和帮助,在《法制日报》上连载了4个多月。其后,为了纪念母亲去世,写了“母爱无言”。去年9月,为了纪念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招生30周年、博士招生10周年,我又写了对三位恩师徐轶民、王召棠和陈鹏生教授的一些回忆。今年,是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成立30周年,我又写了“外法史年会的那些人和事”和“外法史学科群英谱”两篇小文章。
上述小文章,获得了读者的认可,多有转载和引用。尤其是商务印书馆的王兰萍编审,对这些小文给予了相当的肯定,并一再约稿。她建议我把上述小文章汇集在一起,成为一本随笔集,纳入商务印书馆的“法律人生”系列。考虑到上述内容文字太少,过于单薄,所以又将几年前写的两篇稿子:“火红的年代”和“激情燃烧的岁月”补充进去。这两篇稿子,本来想存在电脑里,准备等到退休时再拿出来发表,让人评判的,现提前收入,聊作充数如约吧。
本册书中所叙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它们是否能让读者受到启迪、得到感悟。那只能由读者来评说了。至于里面涉及到一些人和事,尤其是一些悲剧性的当事人,我真诚地同情他们,为他们打抱不平。但在当时,我自己能力有限,帮不了他们。这里,我将他们的故事记录下,诉说出来,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声援,希望他们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理解、同情和敬重他们的。
在本书出版之际,我要感谢商务印书馆的于殿利总经理和王兰萍编审,感谢《法制日报》社的贾京平社长和蒋安杰分主编,感谢法律出版社的沈小英分社长,感谢督促我把上述小文坚持写下去的我的学生郭光东、张海斌、郑少华,感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的同事,北大法律系77级的各位同学,以及40余年前上海市川沙县虹桥公社(现在已归属于浦东新区唐镇镇)我原来的所有领导和同事。当然,对于书中的错误和疏漏,则由我承担责任。
转眼之间,我们迎来了2009年的新年,我首先代表学校党政领导,向2008年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华政所有的老师、职工、离退休同志,以及我们华政朝气蓬勃的大学生、硕士生和博士生,致以新年的问候,对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全家幸福!
在辞旧迎新之际,大家都希望听到一些赞美的话语。今天,我想献给大家的赞美之词就是我对美的感受,以与大家同乐。题目就是:大学之美。
太湖之美,在于它的山,它的水;黄山之美,在于它的峰,它的云。那么,我们大学之美,在于什么呢?
有人说,大学之美,在于有一个美丽的校园。这话不假。华政松江新校区建成后,虽然不大,但很美丽。五年来,来华政新校区的人不下数万,无论是领导,还是同事,无论是校友,还是学生家长,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华政的校园特别美丽。
有人说,大学之所以美丽,是因为有一批心灵美的教师,思想纯洁的学生。这话也很对。建筑的美丽是外在的,人的心灵的美才是内在的。人们之所以向往大学,就是因为这里是知识的殿堂,我们的年轻一代,在这里接受知识的教育,也在这里接受心灵的陶冶。我们的教师,在这里将自己的所学,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将自己的心,无私地袒露给学生;也将自己的生命之光,不停地释放,以为学生照亮前进的道路,直至能量耗尽,消失在茫茫的大地之间。
今天,我想增加一点是,大学之美,还在于差异之美,宽容之美。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单位,或者团体中,只有大学才能保持一种宽容,一种气度,就是允许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个性,彼此相异的观点,绝不雷同的风格,没有压力的自由,心心相印的坦诚。我们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老师只对学生负责,并无上下级的关系;学生只对学业负责,对国家负责,大家的人格既是平等的,也是真实的,并且还是不同的。正是这样一种允许差异的宽容和气度,保持了大学的生机和活力,保持了大学的宽容与和谐。
感悟到了这一点,我不免为我们的一些行为而感到愧疚:我们同事之间,师生之间,完全可以做到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彼此会有什么解不开的结呢?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非要弄得大家侧目而视,怒发冲冠吗?我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完成自己的学业,培养好我们的孩子,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输送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
大学之美在于差异,也在于宽容,它是高于校园美,也是高于心灵美的一种美丽。希望我们华政的每个同胞,为之珍惜,为之努力。
何勤华编著的《随笔集》中所叙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随笔,一般认为是散文的一种,但篇幅更加短小,表现形式也更加灵活,可以抒情、叙事或评论。本书所收的随笔,大概可以算作第二类,即叙事吧。
叙事,就是讲述一些事情,通俗地说,就是说故事。因此在我的观念中,随笔其实也是一种讲故事的形式,是作者将自己认为比较有趣的人和事以及想法说出来。随笔和小说都在说故事,区别在于,小说讲的故事,可以编,可以虚构,而随笔则必须是真实的。
《随笔集》是一本散文集。
何勤华编著的《随笔集》是一本叙事类随笔集,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全书分为火红的年底、激情燃烧的岁月、北大法律系求学、法史30年记忆四个篇章,作者通过记述在自己人生不同阶段身边所发生过的真实的人和事,希望读者能受到启迪、得到感悟。附录还收了“学术述怀”和“母爱无言——致亲友”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