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格兰既无亲戚,又无朋友,所以就像空气一样无拘无束——或者说,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怎么无拘无束,我就怎么无拘无束来着。既然如此,我自然免不得要去伦敦喽,这座城市可真是个巨大的污水池,帝国里凡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人,没一个不进这池子的。到了伦敦,我在斯特兰德大街的一座内部旅馆里住了一阵,日子过得既不舒适,又很乏味。只要钱一到手就花掉,手头松得根本想不到量入为出,所以,经济情况告窘之时,我马上意识到,要么我离开这个大都市,到乡下去找个栖身之地,要么我就得完全改变眼下的生活方式。我选了后一个方案,决意要离开那家旅馆,找一个不那么讲排场,租费比较便宜的住处。
就在我拿定这个主意的当天,我正站在克赖蒂里恩酒吧门前,冷不防有人在我肩上拍了一下。回过头去,我认出那人是斯坦福德,他以前在伦敦圣巴托罗缪医院做过我的助手。在伦敦这冷冰冰的茫茫人海里见到一张亲切的脸,对一个孤独的游子来说,真是件高兴的事儿。当年我跟斯坦福德谈不上是特别亲密的朋友,不过这会儿我满心欢喜地跟他打招呼,而他呢,看上去也挺高兴见到我。欣喜之余,我邀请他去霍本区共进午餐,说着我俩就跳上一辆马车出发了。
“这一阵你都在干些什么呢,华生?”他问这话时,马车正行进在熙熙攘攘的伦敦街道上,他脸上明显流露出诧异的神情,“你看上去骨瘦如柴,脸色又黄又黑。”
我把自己的遭遇简略地讲了一遍,快讲完的当口,车子到了目的地。
“可怜的伙计,”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以后,表示同情地说,“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找个住的地方,”我答道,“看看有没有办法觅个价钱公道、住着舒服的寓所。”
“真是怪事,”他接口说,“今天你是跟我说这话的第二个人了。”
“那谁是第一个呢?”我问。
“那人在医院的化学实验室里工作。今儿早上他还在说可惜呢,因为他找到了个挺好的寓所,却找不到人跟他合住,要一个人住吧他又嫌太贵。”
“啊!”我喊出声来,“要是他当真想找个人跟他合住,两人分摊房租,我可再合适不过了。我觉着一个人太孤单,正想找个伴呢。”
斯坦福德没放下手里的酒杯,神情有些诡谲地望着我。“你还不了解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说,“要不,没准你不会喜欢跟他常住在一块儿呢。”
“怎么啦,他这人有什么问题吗?”
“噢,我不是说他这人有什么问题。他就是想法有点儿怪——对有些学科过于着迷。就我所知,他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看,他大概是个学医的大学生?”我说。
“不是——我压根儿不知道他要干哪一行。我相信他对解剖学很在行,而且是个第一流的化学家;不过,据我所知,他从没系统地听过医学院的课。他的研究很杂乱,而且方向很偏,但是他积累了大量一般人所不熟悉的知识,他的那些教授知道了准会大吃一惊。”
“难道你就没问过他打算从事什么职业吗?”我问。
“没问过。他这人,平时要引他开口可不容易,不过有时候他会满脑子尽想着一个念头,那会儿话就多了。”
“我挺想见见他,”我说,“我要跟人合租一个寓所的话,宁可对方是个勤学好静的人。我身体还很弱,经不起喧闹和刺激。这两样东西,我在阿富汗早已受够了,这辈子不想再领教。我在哪儿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
“他一准在实验室里,”斯坦福德回答说,“他要么一连几个星期不上那儿去,要么从早到晚在里面忙个不停。你愿意的话,我们吃好饭就一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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