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生活在伦敦的天才侦探,他观察仔细、头脑灵敏、心思缜密,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逻辑学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严密推理。就算你没有读过这部小说,你也不会不知道“福尔摩斯”的大名,他俨然成为了一个象征。
阿瑟·柯南道尔编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收录了福尔摩斯最具代表和最富智慧的探案故事,那些扑朔迷离的离奇案件,那些环环相扣的情节发展,那些层出不穷的神秘疑点,相信都会令你大饱眼福、大受感染。无论是《血字研究》,还是那些永无止境的案件侦破,再离奇曲折的案件,到了福尔摩斯那里,都会得到解答。相信通过阅读本书,对于福尔摩斯那种缜密的推理思维和令人拍手称绝的破案技巧,你会兴奋不已!
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是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他神秘的外表、零乱的书桌,独特的穿着、千变万化的乔装掩饰、足智多谋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都是人们心中的英雄。故事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故事曲折生动,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错综复杂、曲折离奇、悬念迭出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成故事集,篇篇故事充满着丰富的科学知识、紧张惊险的场面和克敌制胜的勇气与智慧,使人的好奇心和审美情趣得到极大的满足,引人人胜的同时为广大读者提供了深广的人文思考空间。
《福尔摩斯探案集》图文并茂,语言流畅优美,是爱好推理小说读者首选的经典读物;极具收藏价值。
血字的研究
一、约翰·华生的回忆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后来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那时,我兴高采烈地启程,没有想到这是一次“如此倒霉”的经历: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混乱中,子弹打碎了我的肩胛骨,作为医生,我还来不及救助伤员却被送进后方的医院,这真是奇耻大辱。更倒霉的事还在后面,我的健康状况刚刚好转时,又染上了该死的伤寒,几个月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不得不返回英国休养。
在英国,我无亲无友,先是住在伦敦河滨的一家公寓,可迅速“瘪”下去的钱包向我发出“抗议”。于是,我不得不寻找一个“物美价廉”的住处。
这天,在一家酒吧门前,我遇到过去的一个助手——小斯坦弗。虽然我们交情不深,但他乡遇故知,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并共进午餐。当我询问他哪里可以租到一间价钱不高又比较舒适的房子时,他自言自语道:“真是怪事,你是今天第二个问我的人。”
“头一个是谁?”我随口打听。
“他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的化验室工作。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一座好房子,但是,租金有点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偏偏又找不到愿意跟他合租的人。”
我说:“那好啊,或许我就是他要找的人。他是学医的,我也是学医的,搭个伴儿一起住,一定不会孤单。”
小斯坦弗吃惊道:“看来你还不知道吧,他从来就没系统地学过医学!这个人古里古怪的,平时沉默寡言,但是高兴起来也是滔滔不绝,没事就爱鼓捣一些别人不明白的实验……”
“不会吧?他平时钻研些什么?”好吧,我承认,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 “我也不清楚,他研究的东西只能用四个字概括; ‘杂乱无章’。不过,他的朋友都说他精于解剖学,还是一流的药剂师,懂得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但是,我觉得他是个冷血的‘科学狂人’。有一次,他为了了解药物的不同效果,竟然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他还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理由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平心而论,他的研究让我毛骨悚然。不过,他对于知识的强烈爱好,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呢……当然,他人很正派……”
后面喋喋不休的话我没仔细听,我正在打自己的“小算盘”——我身体不好,受不了吵闹和刺激。如果和别人合租,我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我问小斯坦弗怎样才能见到福尔摩斯先生。
“他如果不在家,就一定在化验室,”小斯坦弗自信道,“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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