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想做的也不要让别人做
据史书记载,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丈夫在她还很年轻的时候就死去了,光武帝考虑到同姐姐的姐弟深情,所以一直想帮姐姐再找一个好丈夫。
有一天下午,姐弟俩正坐在一起讨论朝中的大臣,光武帝灵机一动,心想这正是一个探一探姐姐心中的“目标”的大好机会,便问道:“姐姐觉得朝中众臣,谁才是真正的贤士?”
湖阳公主回答说:“依我看来,宋弘这个人的为人最有威望,有道德,这是其他人无法与他相比的。”刘秀马上明白了姐姐的意思,她是看中了宋弘(宋弘是东汉光武帝时代的风云人物,官位做到大司空,爵位高至宣平侯),就安慰姐姐说:“姐姐想与宋弘结亲,真是有眼光,宋弘这个人守正立朝,仪容端方,我向来很赏识他的人品和才能。这可真是一件好事,姐姐且等一段时间,容我找个时机为你们撮合这件事。”
有一天,早朝过后,刘秀特意请宋弘留下,陪自己说话,让湖阳公主坐在屏风后面听他们聊天。刘秀知道宋弘有妻子,不好直接提亲,就先试探宋弘:“一个人贫穷的时候,结交的只能是贫穷的朋友,娶的只能是相貌粗俗的平庸女子;但人若显贵了,就该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环境,多结交达官贵人,另娶一个雍容华贵的妻子。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啊!”
宋弘领会了皇上的意思——想让自己抛弃结发妻子,另寻新欢。他想:“妻子与自己感情很好,回想当年父亲被奸臣迫害致死,妻子与自己一直同甘共苦,现在自己得势了,怎么能遗弃她呢?”于是,宋弘对光武帝说:“臣听说人穷苦时交的朋友,富贵的时候不能忘记他们;而穷苦时一起吃苦、患难与共的妻子,也不能因为自己富贵了就抛弃她,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贤达之士应该做的。”听了这话,刘秀明白了宋弘的意思,更钦佩他的为人,也就打消了提亲的想法。
在当时的那个年代,以刘秀“天子人王”的尊贵地位,找自己的下属提亲,这是给下属莫大的荣耀,所以,下属不管怎样都应该领这份情答应下来。可是,宋弘偏偏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遵守“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做事原则,硬是把皇上的好意给拒绝了,宋弘的高尚就高尚在这里。
从此刘秀便打消了提亲的念头,表明他是通情达理的君王,不因下属不依从自己的意愿而愤恨,更没有用“霸王硬上弓”的方法逼婚,因为他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不能强人所难,刘秀的智慧就在这里。
办事不强人所难,不管是古代高高在上的帝王,还是现代社会中位居高位的领导,都应该遵守这样的为人处世原则。就算是找下属办事,哪怕是办一件“好事”、一件小事也不能强人所难。上面这件提亲的小故事不仅体现了刘秀的做人处世智慧,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人生启示。
由此可见,托人办事首先要考虑一下人家是否能办到。假如人家诚心诚意向你表示爱莫能助,就不能强迫人家非办成不可。然而,有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从来不考虑别人的难处,一旦自己有事相求,就要求别人必须答应他不可,就如人们说的“王八咬人不撒嘴”,一定得折腾出个结果来。
在2004年的秋天,淮北某县城发生了一起诉讼案。被告赵冬和原告李亮原先并不怎么认识,只是在一次聚会上相互感觉不错,以后也没啥来往。谁知不久之后,赵冬有个小加工厂有大量应收账款很难收回,他就去找在县公安局工作的李亮,让他帮忙把钱款要回来。李亮没有答应他,但赵冬多次找到李亮,说:“你是公安你害怕什么,要回后我给你30%的回扣。”李亮说:“我是公安不假,但不能违反政策,债权债务是你们买卖双方的事,我去就涉嫌违法了;假如通过法律解决,我可以帮助你找律师。”可是赵冬不同意,随后他多次到李亮的家中、办公室等地去找他,以致李亮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于是,在推辞不开后,李亮以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和家庭生活为由,把赵冬告上了法庭。正是由于强人所难,赵冬变成了被告。
事实上,赵冬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在与人脸熟后,他们就利用人们“不好意思拒绝”的缺点,以各种“死乞白赖”的招数,达到控制他人、利用他人的目的。他们常常占了便宜还不知足,“蹬鼻子上脸”,无休止地纠缠,希望获得更大的利益。这种人只会使自己的路子越走越窄。因此,强人所难是办事的一大忌讳。
还有这样一个实例:
方健了解到老同学丛卓有亲戚在政府部门工作,便找到丛卓,希望能利用他的亲戚把他从乡下调到城里。丛卓见老同学相求,尽管心里犹豫,但还是答应下来了。
丛卓问了他的亲戚,亲戚说没法办,丛卓便向方健说明了情况。但方健觉得是丛卓做事不尽心,马上拉下了脸说:“你真不够意思,这么一件小事都不帮忙!”说罢便转身离开。
丛卓认为自己费力不讨好,心里很难受。他本打算讲完这件事后,再告诉方健另一个和他关系不错的人或许能办成这件事,但看方健的态度,他也不敢提这层关系了——他怕再办不成又被抱怨。
方健的这种意气用事的行为,就是强人所难,是托人办事时一大禁忌。求人办事一定不能强人所难。假如对方不愿帮忙,一定有不愿意的理由,求人者就应该考虑对方的难处,另想办法。假如对方有顾忌,就应给他(或她)足够的考虑时间,千万不能因对方当时没有答应便意气用事。
一位心理学家说:“牺牲别人去做一件对于自己有利的事,已经不妥当,如果再把这件事看作对别人的一种慷慨施舍,那就是不可饶恕的自欺欺人行为。而且,到头来一定会失败的。”
就像爱因斯坦所说,人是一种会算计的动物,当你听到对方拜托你所说的话之后,你会本能地判断这些请求的-力量,依每个人的不同判断原则,大体上有以下三种类型:
·精打细算:从利弊、得失来进行判断;
·朴素本分:从人情、美德的方面加以判断;
·理智清醒:从逻辑理论上来进行判断。
当然,有的人对一件事的判断可能是三种类型都有,也有人对一件事分别用不同的方式去看待它的价值。就像有人托你办一件事时,假如你精打细算地去判断,发现此事对你有害无益;但接着又站在朴素本分的角度去判断,你会认为和对方一往情深,即使自己吃亏一些,也替他(或她)办了吧;最后你也许会用相对理智的观点去判断一下,认为“照办”虽然吃亏,但不照办会损害相互的感情,比较之下,为顾全大局,你还是“照办”了。
以心换心,换一个立场去思考,既然别人有求于你时,你会有这么多的顾忌,那么自己有求于人时,就不能不替别人考虑了。
办大事不强人所难,小事也是这样。就像你想要朋友跟你一起去参加某项活动时,朋友显示出犹豫,这时,假如你再非要拉他(或她)与你同去,就会使朋友感到为难。假如他(或她)已有的活动安排不便改变就更为难:对你所求,假如答应就得放弃自己的计划;假如拒绝又在情面上过意不去。或许他(或她)表面上没有什么反应,但心中必有几分不舒服,觉得你太霸道,不讲道理。因此,你对朋友有所求时,应该尽量采取商量口吻讲话,在朋友方便或情愿的前提下提出所求,同时要牢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简而言之,求人办事不能抱有“一定要办成,否则就是不够意思”的想法。换句话说,求人办事要知足,别人能办多少就办多少,不要勉强别人做些不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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