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代的心脏去哪儿了?萨克雷的脑子比惠特曼的脑子重多少?英语文学作品中的第一支烟是何时出现的?耶稣会开什么车?我们能克隆狄更斯吗?哈姆雷特用的是铅笔吗?
《文学趣谈(精)》由约翰·萨瑟兰著,马丁·罗森绘图,拨开各类主义、理论的迷雾,让文学不再是让人敬畏的经典、书架上发黄的书页、学生手上的必读书单,而是活色生香,可配下午茶,雪茄烟、威士忌,不论是寻常人家的客厅还是大学的高桌晚宴,都是可以让所有人在谈完天气之后又能随口提起的那一有趣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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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文学趣谈(精)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约翰·萨瑟兰 |
出版社 | 上海译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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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哈代的心脏去哪儿了?萨克雷的脑子比惠特曼的脑子重多少?英语文学作品中的第一支烟是何时出现的?耶稣会开什么车?我们能克隆狄更斯吗?哈姆雷特用的是铅笔吗? 《文学趣谈(精)》由约翰·萨瑟兰著,马丁·罗森绘图,拨开各类主义、理论的迷雾,让文学不再是让人敬畏的经典、书架上发黄的书页、学生手上的必读书单,而是活色生香,可配下午茶,雪茄烟、威士忌,不论是寻常人家的客厅还是大学的高桌晚宴,都是可以让所有人在谈完天气之后又能随口提起的那一有趣话题。 内容推荐 《文学趣谈(精)》由约翰·萨瑟兰著,马丁·罗森绘图,这是一部妙趣横生的文坛“八卦集锦”,满纸透着精深学问的“闲言碎语”。谈古论今,引人人胜又博学多识,顶顶重要的是“有趣”。正如作者所言,“本书的写作动机不是为了给人指点或是提供信息,而是分享阅读文学作品或是有关文学的作品时带来的一些零散随意的愉悦。若不是为了这些愉悦,我们何必看书呢?” 《文学趣谈(精)》是“那些太把自己的作品当回事以及不把自己的作品当回事的作家的理想伴侣”(《卫报》);亦是“失眠的书痴最佳的枕边书”(大卫·洛奇语);而作者本人,则宛如文学评论界的福尔摩斯(BBC)。 目录 前言 一、文学烤肉 文学煎蛋饼 约翰逊博士之“咕噜斯吞” 汤料块和美味果冻 来吧,取了它 保卫尔:以及世界的主宰 仁善之乳:愤怒的葡萄 上最后一道:洛纳·杜恩饼干 二、文学之躯体:头、肺、心和肠子 颅腔奶酪 有关头脑的种种 哮喘和天才 普鲁斯特和哮喘 詹姆斯的肠易激综合征(便秘) 敏感的肠子(2) 恶风(1) 恶风(2) 哈代的心脏(1) 哈代的心脏(2) 我们能克隆狄更斯吗? 三、行业的用具 怎样“记下来”呢? 第一位使用打字机的作家 杰克对垒“不利客” 电脑写作的小说 为作家服务 四、性和维多利亚时期的人 紧张的洞房夜 卡莱尔夫妇的洞房之夜 多萝西娅的新婚之夜 乔治·艾略特的两次蜜月 花的语言 绿色康乃馨(续) 爱我的手稿胜过你 五、有人说,比云雨更爽 三城堡 邦德的烟卷 杜穆里埃:做我自己 小杜穆里埃:再说烟卷 杜穆里埃孙女:《蝴蝶梦》 六、一些有趣的文学记录:最佳、最差和其他之最 史上最差的小说家 史上最好的小说(家) 运笔如飞 蜗行牛步 最勤勉的作家 最百折不挠的作家 粉笔,笔,还是打字机? 作家书法之短长 长篇巨制 短文短剧 最短的诗 英语文学中最有成果的假期 以讹传讹 七、文学界的罪行(以及枪戏) 强奸和讲伦理的课堂 驼背大妈在被告席上 第一根大麻卷 文学界的殴打 枪戏 枪戏(2):枪支和女人 枪戏(3):枪支和男人 枪戏(4):海明威解法 八、是谁?是谁?是谁? 是谁“写”的《失乐园》? 是谁“写”的《悲剧缪斯》? 是谁“写”的《奥德赛》? 是谁写了第一部西部小说? 是谁(在文学作品中)发明了超级电脑? 是谁写了詹姆士钦定版《圣经》? 九、名字的游戏 为什么叫“勃朗特”呢? 源自人名的形容词 礼节 名字中的曲折 名字中的曲折(2) 名字中的曲折(3) 书名中的曲折 十、那些高贵的和不那么高贵的读者 聪明的作家,愚鲁的读者 愚鲁的读者(2) 美国总统是读者 美国总统是读者(2) 英国首相是读者 十一、钱财和书业 植入式广告 植入式广告(2) 尸体中的生命 谎言,见鬼的谎言和畅销书单 美国内战期间最受欢迎的小说 再续:战场上的书 排行榜狂热 哈利·波特效应 果酱,高利玩偶,还有骂人话 “活动人”大热 十二、车轮滚滚 耶稣会开什么车? 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想错了 名人车祸:并非文艺小说 十三、趣谈死亡 是什么夺去了安东尼·特罗洛普的生命? 临死妙言巧事 其实墙纸没有留下 维特效应 巴斯克维尔猎犬效应 死因:乔治·奥威尔 更多的维特追随者 维特追随者格雷厄姆’格林 死得好吗?还是醉死? 哈特·克莱恩:溺水(以及威士忌)而亡 临终不减责任心 他说的是什么呢? “很不错的职业变动,杜鲁门” 有趣的关联:卷末小测试 问题 答案 索引趣话 本书之尾声 译后记 试读章节 约翰逊博士之“咕噜斯吞” “咕噜斯吞”这个词,时下即使在牛津大学晚宴的高桌上也不用了。那儿通常都能找到上佳精妙的词语。“咕噜斯吞”带着股地道的约翰逊风味——没错,其实就是约翰逊博士造的词。牛津大词典给“咕噜斯吞”下的定义是:名词,意指“贪婪,好吃,暴饮暴食”。 这些词,呀,牢牢地粘在造词者自己身上了。如果当时的记录作准,一些性情雅致的人碰巧也来到了这位文坛可汗御驾临幸之处,约翰逊博士的吃相冒犯了他们。以下是诗人和历史学家麦考利的描述(得提一笔,这是约翰逊过世后五十年,根据历史记录重写的): 这位老哲学家仍旧和我们在一起,穿着一件金属扣的棕色外套,一件得洗一洗的衬衣。他眨巴着眼晴,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脑袋摇来晃去,手指敲击着桌面,如猛虎扑食般地撕咬着大肉,如长鲸饮川般地灌着茶汤。鲍斯威尔初次见到约翰逊,很快就被伟人的胃口所折服。约翰逊告诉这位(当时)苗条的苏格兰年轻人,“有些人有一种愚蠢的做法,不介意——或是假装不介意——自己吃些什么。对我来说,我对肚子非常留心,非常仔细;因为我认为,谁要对自己的肚子不用心,对别的事同样不会用心。” 鲍斯威尔满怀崇敬地想,在他面前的是“约翰牛哲学家”。至少,是在他们说话的当儿。当他大吃大喝时,我们的约翰牛哲学家是另一番模样: 在餐桌边时……他的目光铆在了盘子上。除非席间有非常尊贵的人士,否则他一个字都不会说,也一点点都不会注意别人在说什么,直到食欲得到满足。他的食欲是如此的旺盛,又是如此全神贯注地尽情享用美餐。在进食的过程中,他前额青筋暴绽,汗如连珠。人们一定会想,这些盘碟承受了塞缪尔·约翰逊用餐期间的左攻右击而未遭破损,简直是运气。 鲍斯威尔是对约翰逊五体投地的仰慕者,但对偶像餐桌上的表现这一点还是有所保留。鲍斯威尔曾向一位不追随约翰逊的人士坦白了对偶像“餐桌礼仪”的反感,还有不可置信。难道约翰逊不是一位“哲学家”和“道德家”吗?难道这些角色通常不是与节制联系在一起的吗?而且,鲍斯威尔听说这位伟人“在其他场合,提到那些急于满足口腹之欲的人时,口气里满是鄙夷不屑;此外,他的漫漫谈者》第206篇是针砭‘咕噜斯吞’的精篇妙文”。 谁若真去查看那篇文章(1752年3月7日发表于《漫谈者》),一定会赞同约翰逊博士这位忠心耿耿的传记作者。这篇文章是就一个‘咕噜斯吞人’——约翰逊为这篇文章造的角色——的思考。有三十年时间,这个虚构的寄生虫老饕总是能成功地由别人掏钱来大吃大喝: 咕噜斯吞人来到这个世上没有任何突出的美德;不过他有心常去上流人士聚集的府邸。他经常被人见到,过了些时候也就为人所知;而且……有时还被带着去赴宴……他在宴席上几次被别人碰到过后,不怎么费劲就能赴更多的宴席。后来,哪儿在备宴,哪儿就希望他莅临……这样,他赶巧被带去几次豪宴后,就再也不愿从这般享乐的生活中退出了。咕噜斯吞人凭着巧妙的溜须拍马,每天吃二十盘菜,一天不漏,然后富足地死去。而且肥硕得很。 “咕噜斯吞”是个不错的新造词;这个角色也是个有趣的创造,可供道德说教。不过毫无疑问,伟大的辞书编撰家照镜子时可没看到塞缪尔‘咕噜斯吞人博士。他是饕餮之辈中最不爱占人便宜的。他填充约翰逊大肚子用的是自家的食物。就算别人请的他,他也回赠以有史以来最佳的餐桌谈话。不过,他可真爱他的食物。 汤料块和美味果冻 文学中,第一顿有三道菜的快餐由E·M·福斯特在《霍华德庄园》(1910)第六章中(配着滴答流汁的轻蔑)推出。这顿丰足的晚餐由伦·巴斯特向他的情人杰姬奉上: 他们的头道菜是伦纳德剐在热水里化开的汤料块。第二道是牛舌,圆柱形的斑斑点点的肉块,顶着点肉冻,底部堆着许多金黄的油脂。最后一道又是一块化在水里的方块——菠萝果冻,伦纳德早些时候已经做好了。杰姬吃得够心满意足了……而且伦纳德也得以让自己的胃相信,它正在享用一顿营养丰富的晚餐。读者会想,小说家可不会真的这么认为。 可以猜想,汤是一块“家乐牌汤料块”泡的。这种汤料块是德国烹饪发明家卡尔·海因里希·克诺尔在十九世纪早期发明的,早先很不恰当地被叫做“肉肠浓汤”。“包浓汤块”,这个词在福斯特写书的时候开始使用,念起来也更顺口。当然,伦纳德或许会更喜欢另一个于1908年大张旗鼓地推出的对手品牌“美极”。OXO汤块要到1910年才出现在市场上,与《霍华德庄园》的出版同年,因此不可能出现在伦纳德的晚餐里。 罐装牛舌又名“午餐肉”,顶上有肉冻底层有金黄油脂,这很有可能是出自弗赖·本托斯罐头。这家阿根廷的公司在十九世纪中期发现,为了剥取皮革而宰杀的牛群还有这么利润丰厚的副产品。这么一来,伦纳德和杰姬坐下来共进晚餐时,加工肉制品便成了他们的主菜。 果冻块是这顿晚宴的点睛之笔。说的当然是朗特里先生的块状“餐桌果冻”了。“餐桌果冻”于1901年在市场上推出后,一炮打响获得巨大成功。上面提到的所有产品都还能在英国当地的超市货架上找到。 可以高兴地说,《霍华德庄园》也能在书店的架子上找到。无论是文学还是美食,时间都是质量的终极测试标准。 P6-10 序言 前言 哈姆雷特:谁知道我们将来会变成一些什么下贱的东西,霍拉旭!要是我们用想象推测下去,谁知道亚历山大的高贵的尸体,不就是塞在酒桶上的封泥? 霍拉旭:那未免太想入非非了。 哈姆雷特:不,一点不。 这本《文学趣谈》的灵感源自艾萨克·迪斯累里的《文学趣谈》,但另有意旨。迪斯累里首次有条有理地收集了文学的杂锦散话。他在别处称之为“闲言碎语”。自1791年到1823年,这些足见精深学问的“闲言碎语”出了七个版本,常年都是畅销书。迪斯累里的“趣谈”汇聚了爱书人藏书家的奇闻轶事和文学知识——诙谐幽默、引人人胜又博学多识,而且顶顶重要的是“有趣”。迪斯累里上的是一道满是精美果子干的甜点布丁。 现代的学术生活在我看来越来越像日本汽车制造厂,所谓的学问简直可以让机器人来制造生产。我想现在连一年一度圣诞节吃的果子干布丁大多也是工厂生产的。里面的果子干由机器人钢制的手指在流水线上机械地啪嗒啪嗒一颗颗嵌进去。祈愿幸运吉利的银质三便士硬币早就不见了,说是出于卫生和安全的考虑。 迪斯累里的文学“老古玩店”或许能成为一剂受人欢迎的“解毒剂”。在这本当代“趣谈”中,我照用了迪斯累里杂录型无规则的规则。所有的条目以某种微弱的磁性相吸汇聚成不同章节,但有系统的顺序不是本书的追求,因为这与主旨背道而驰。我个人觉得这些章节就像是一个个小炖锅——每个炖锅都有多种配料,但又有一种主导的风味。 和迪斯累里一样,虽然我的写作尽力始于文学亦终于文学,但偶尔也会偏离严格的文学界限。有些篇目对比我还不严肃的读者来说太严肃了点,有些乏味沉闷,有些早已过时,有些算是胡言乱语。我希望大多数条目能让人得到消遣娱乐。写作本书的动机不是为了给人指点或是提供信息,而是分享阅读文学作品或是有关文学的作品时带来的一些零散随意的愉悦。若不是为了这些愉悦,我们何必看书呢? 在此感谢奈杰尔·威尔考克森批准此写作项目(由兰登书屋出资),感谢维多利亚·霍布斯安排各类事宜,还有Google先生和施乐先生从头到尾的帮助。本书中有些条目曾以不同形式发表在《卫报》、《新政治家》和《每日邮报》周日版。哈姆雷特提到葬礼上剩下的烤肉时,对霍拉旭说“节俭!节俭!”。好吧,我们接着就说说文学烤肉。 后记 打开这周的《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碰巧头篇就是萨瑟兰的长篇书评《威佛利街——从苏格兰方格的发明到布列维克:沃尔特’司各特奇怪的遗产》。虽说评的是别人的书,但熟稔维多利亚文学且写过司各特译传的萨瑟兰可不愿掖着自己的包袱不抖。挪威杀人魔布列维克称自己是秘密组织“圣殿骑士”的成员,该组织的发起人是别名叫“狮心理查”的英国人。英国记者百思不解。广闻博见的记者居然不知道在自己的国家有这样一个组织能够在别的国家煽动起一场如此血腥的杀戮。结果发现,布列维克竟是受到司各特的小说《艾凡赫》的影响。书中的坏蛋布赖恩向其奸而不成转而敬慕的姑娘丽贝卡说,要比狮心王理查更强悍,要组建自己的秘密组织“圣殿骑士”来统治世界。 一部出版于1820年、已经鲜有当代读者的英国历史小说,一场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挪威令全世界瞠目结舌的屠杀,貌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一本书和一件事就这样被萨瑟兰搭上了线。这番探查蛛丝马迹、寻藤摸瓜的功夫正是萨瑟兰的趣处之一。 出生于1938年的约翰·萨瑟兰是学者,是学院里的教授:从英格兰的莱斯特大学到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再到美国西岸的加州理工大学,又回到英国,在伦敦大学学院做荣誉退休教授。但他所做的却是拨开各类主义、理论的迷雾,让文学不仅仅是让人敬畏的经典——书架上发黄的书页,学生手上的必读书单,而且活色生香,配下午茶、雪茄烟、威士忌,不论是寻常人家的客厅还是大学的高桌晚宴,都是可以让所有人在谈完天气之后又能随口提起的那一有趣话题。就像前面的例子提及的,他是文学界的福尔摩斯,著作中最知名的是一系列的“文学探案”:《希思克利夫是不是个杀人犯?——小说中的谜案》(1996),《简·爱会不会快乐?——经典小说中更多谜案》(1997),《谁背叛了伊丽莎·班奈特?——再探经典小说中的谜案》(1999)……读者的兴趣推着这一系列出了一本又一本,从1996年到2000年的五年时间里共出了六部。 在萨瑟兰的笔下,通俗探案的形式和文学经典的探讨自然地结合起来。无论高低、雅俗,都可以是阴雨天孩子最大的乐事或是大人们辛苦一天之后最好的逃遁和享受。的确,万言一日的写作结果所带来的令人欢愉的阅读体验,很可能和呕心沥血十年而成的作品不相上下。萨瑟兰坦承,尽管其他文学教授床头放的可能是《芬尼根守灵》或是普鲁斯特,他的安慰读物却是最新犯罪小说。以阅读之乐为乐,正是有这样不拘一格的开阔视界,才有了这本被大卫’洛奇称为“失眠的书痴最佳床头读物”的《文学趣谈》。洛奇说完这话一定是眨了眨眼睛的——是治愈了失眠呢,还是让漫漫长夜不再难捱? 《文学趣谈》原文书名是“Curiosities of Literature”。“Curiosities"’的意思不仅仅是“趣”,更在“奇”。这段时间网上四处转载美加出现食人狂的事,令人惊愕。在讲述“诡异的文学吃食”那些章节中,萨瑟兰就提及了文学作品中数例这类令人惊悚的吃人场景。虽说不是司空见惯,但这些梯厄斯忒斯风格的故事居然也有不少出自名家的先例可循。审校这段译文时,刚好是2011年的伦敦骚乱期间,巡逻的直升机嗡嗡地在屋顶盘旋,从玻璃天窗泻下来的夏日阳光也挡不住再读这段文章时滋滋冒出来的森冷之气。既然谈文学中的吃不忌讳食人,接下来谈出恭也是顺理成章。学院里的教授从语体学、修辞学、精神分析等等理论派别研究亨利·詹姆斯绵延数行的长句时,忽然想到这竟然可能是詹姆斯便秘之苦的投射,定然会噗哧一乐吧。 当代中文世界谈文论书的散文小品中,董桥当属著作最丰、名气最大的。在他的笔下,书必是香的,旧书的积尘成了岁月的黄金碎屑;谈吃食都多了烟火气,只有清茗才配得上书香。同样谈到维多利亚时期文人圈的情事,他描绘珍妮·莫里斯和罗塞蒂的缠绵,继而蒙太奇成了罗塞蒂背景阴郁的画作;而萨瑟兰则是直接把“SEX"’三个字母写上标题,不无戏谑地讨论卡莱尔夫妇、拉斯金夫妇的笨拙尴尬的新婚之夜和由此而来的流言传说。不同寻常的奇突之趣是萨瑟兰的趣处之二。读书能找到颜如玉确是美妙,但即便是看到傻大姐这样的人物也别有乐趣吧。 这些听似文坛八卦的说法,不免让人心生疑窦,可信不?萨瑟兰的行文虽然少了佶屈聱牙的学院气,却保持了治学的严谨,原文还附上学术书式的索引,让人觉得拾人牙慧都放心妥当。 萨瑟兰带给读者的乐趣,恰恰是翻译的苦趣。如今,专业译者已经过了可以旬月踟蹰一名之立的年代,质和量是并行的要求。对译者来说,十指在电脑键盘上飞舞的美妙感觉不亚于钢琴家的十指在黑白琴键上。但翻译这本书,却像是推车上坡,快不起来。萨瑟兰之寻藤摸瓜,于我,则需要帮着中文读者解开因少了背景知识而缠结的藤蔓。译文出版社以严谨不苟知名,对读者可能不了解的内容,总是叮嘱译者仔细查证了加脚注说明。可是,已经看到“译后记”的读者会理解,《文学趣谈》若加注,则可能每页有三分之一是注。初稿时,一页三四个脚注、一个脚注长达数行是常事。那样的话,眼睛得上下翻飞,读得高兴时被一个学院腔的译者打断:“停,看我的解释!”尤其是若有电子版本,用上Kindle这类的电子阅读器,更会让页面显得破碎。一本谈论读书之乐的书,而用了破坏乐趣的翻译方法,肯定是违背了作者的初衷。校稿时,除了不得已的脚注,其余的尽量是在行文中不露痕迹的添上解释,以保证阅读的顺畅。译文中首次出现书名和人名时,适当注明原文,避免因译法不同而引起的困惑。 背景知识的查证尚可借助各类工具书和萨瑟兰所称的“谷歌先生”,再加以注释说明,但那些以言(英语)传以意会的趣处,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小女孩说的“Curiouser and curiouser!”,翻译时最令人抓耳挠腮。赵元任先生译成“越变越希汉了,越变越切怪了!”——勉强以错别字和念错字音来译原文小女孩的语法错误。书中这样的例子有时还配上英式的冷幽默,不胜枚举。例如,“gulosity”一词不算太生僻,一般的词典都有词条:饕餮。但简单以“饕餮”来译“Dr.Johnson's Gulosity”一文中的“GIJlosity”却不妥。结合下文,若说“‘饕餮’这个词,时下即使在牛津大学晚宴的高桌上也不用了”,读者一定会觉得诧异,明明挺显文化的词,为何不用了呢?而且后文又提到这是约翰逊博士造的词,且具有他的个人风格,因此,译文造了“咕噜斯吞”一词,希望能既译音又译意。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是“Jack versus Nick”,讲的是杰克·伦敦费力使用他的第一台打字机。“Blick”是品牌名,按照惯例,是根据译音的规则翻成“布利克打字机”。但这样中规中矩的翻译不能体现原文中拟人化对垒搏斗的意思。换作同音的“不利客”虽不合规矩,表现力却大大加强。幸好这个牌子也早已成了历史,否则,作为译者,倒要担心因译文有诽谤中伤之嫌而被起诉。 六月新出的《文学评论》也见萨瑟兰的书评,评的是一部狄更斯的传记。萨瑟兰引用亨利·詹姆斯的话,“我唯一的愿望是尽量让那些死后来刮我一层的剥削者不得逞。”十九世纪的作家不愿公众知道他们太多,尤其是诸如大腿根处“说不明道不白的痛楚”这类事。可惜,事与愿违,这些事不仅过了一个多世纪还在流传,而且传过了重洋。作为读者,对这些巨匠大师在敬畏之外,还能知道他们也不过凡俗肉身,因此咯咯一笑,也未尝不是分享到了一份奇怪而有趣的遗产。 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说,在历史上,译者向来都是看不见的,隐退在作者的大名和其他种种权力构建之后。感谢译文出版社给了我这个现身说话的机会,可以谈谈这位作者,也能简略介绍一下自己翻译过程中的一点想法。 艾黎 2012年6月于英国班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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