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暌违3年,首度推出完美珍藏随笔集——《繁花不惊银碗盛雪》。
她亲自选编迄今为止,最能代表雪氏风格的得奖作品,集结近年来散文创作最高水准。有情趣,有态度,有强度,记录生活不曾在意的温柔细节和光阴之美。色彩里的世界,植物般的爱情,落满樱花白的青春,纯净或潦草的生活,人生的百转千回,空明淡雅的心境,勾勒出世间万物清润的水墨之色,洞察世事却又缄默不语,在文字的漩涡中,幻化出绵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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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繁花不惊银碗盛雪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雪小禅 |
出版社 | 江苏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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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雪小禅暌违3年,首度推出完美珍藏随笔集——《繁花不惊银碗盛雪》。 她亲自选编迄今为止,最能代表雪氏风格的得奖作品,集结近年来散文创作最高水准。有情趣,有态度,有强度,记录生活不曾在意的温柔细节和光阴之美。色彩里的世界,植物般的爱情,落满樱花白的青春,纯净或潦草的生活,人生的百转千回,空明淡雅的心境,勾勒出世间万物清润的水墨之色,洞察世事却又缄默不语,在文字的漩涡中,幻化出绵密的力量。 内容推荐 雪小禅的《繁花不惊银碗盛雪》中收入的68篇文字,简淡飘逸,像一幅幅中国画的留白,它暗含的力量是化骨绵掌,是晚风中轻轻吹起的白衣那角,裙袂飘飘,一顾倾城;是光阴晕染的旧檀木家具,看似陈旧,涔出淡淡幽香:“有些人是用来成长的,有些人是用来刻骨铭心的,有些人是用来怀念的,有些人是用来忘记的。对于光阴中的种种,要退却、忍让、自持、慈悲。懂得小喜可观。才会与时间作战时反败为胜,那些属于你的幸福、饱满、气息会不请自来,姗姗翩然……”空明淡雅的心境,淡淡几笔勾勒出人世清润的水墨之色,洞察世事却又缄默不语,在文字的漩涡中,化出绵密的力量。 在这本书里,她放弃了那些不必要的琐碎和细节,放弃了看起来华美实际上无用的装饰,拾起了最素朴最简单的生活方式,“白马入芦花,银碗里盛雪”,以清减之笔呈现生活的禅意、心灵的淡然、娓娓道来爱情的美丽、生活的味道、植物的安静与妥帖、人生的意味、传统文化的独美。在她的笔下,光阴如玉,幽暗岁月厚实笃定,暗里的人生妥协而温暖,在家常世俗的日子里,散发着诗意素朴的小光芒。 目录 壹 莲安·春风来似未曾来 我心素已闲 赏心只有三两枝 别无居处 小半生 静笃 喜悦如莲 一直到厌倦 一个人的山河岁月 喜气安稳 贰 清风·艳不求名陌上花 野生的女子 与自己邂逅 浅喜深爱 缱绻 风烟俱净 优雅地老去 风情 锦上花 清决 不是我,是风 请用爱情考验我 叁 雪语·素心花对素心人 开到荼蘼花事了 每个人心里一头野兽 风中的鸟巢 高不可攀的寂寞 坚守 异数 鲜衣怒马少年时 岁月忽已晚 行走在美丽人间 肆 花事·一一风荷举 烟花那么凉 打铁铺子 莲花光阴 倾吐 往事 暗 栖息 清喜 不安 留白 精神强度 伍 雅歌·风动桂花香 采采卷耳 法桐呀,法桐呀 听雪 残荷 听墨 世有桃花 玫瑰不知道 四季 陆 问情·海棠花里寻往昔 青花 琥珀 琉璃 玉 楷书 绸缎是微凉的 行书 窗外的京剧 生活帖 柒 忆灵·十万春花如梦里 植物 猫 蛇 那些野生的树 菖蒲 拣尽寒枝 清远深美 亲爱的远方 民间 须臾记 试读章节 我真喜欢那些风中的鸟巢 在冬天的荒野里,在肃杀杀的寒风里,我看到那些枯枝上的鸟巢,挂在树梢上。看着岌岌可危.无限孤单,但又具有饱满的坚挺的力量。 它在风中,在一片枯黄的冬天的树梢上,独自承担风给它的力量。我喜欢那鸟巢的样子,圆圆的,有毛刺,不规则。在茂盛的夏季和秋天,鸟儿们一点一点衔来树枝,然后和着唾液一枝枝地搭着——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程! 那些风中的鸟巢,多么疏离,每隔几十米就会突兀地出现一个鸟巢,黑黑的.远远看去,很孤单。 可是,我喜欢那孤单。 那是应该有的孤独样子一它独立于时间之外,好像偌大的冬天只有它了。在空旷的冬天,我路过那些鸟巢,路过那些孤单——好像我也是—只风中的鸟巢,游走在这冬天的寂寞里。 这鸟巢像印度女歌手koaly的歌,足够寂寞,也足够打动人。我在听这首歌的时候,常常想起那些风中的鸟巢。我在那些歌声中游走着,凉凉的,薄薄的,感受这风中的冷和凄然。但真的很好一那些风游走在销骨的寂寞里,和那些鸟巢一样吧?我坐在车里,车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不,不冷。那些鸟巢在寒风中偶尔抖动,但不会掉下来。它们高高在上,它们在冬天里,但又在冬天外。 这样的寂寞其实销骨,但又别有风情——似大雪天一个人行走在天地间,北风朔骨。我把车里的空调开得很大,热气扑到脸上。koaly的声音很空灵,似一条小蛇伸到我心里。她带着印度特有的神秘和巫气,带着前世的一些味道,款款而来。声音是紫色的,略带忧郁,又一声声让人心醉。在关键的地方,一下能击中你,动弹不得。可真好。 它和鸟巢相辅相成,都孤单得很饱满,恰如其分。 有一个人说,“无论睡在哪里,我都睡在夜里。”这句话让我想起风中的鸟巢.无论睡在哪里,它们都睡在风里。 想想吧,睡在风里。像一个人的名字,是的,林风眠。他喜欢自己这个名字,他说,就是小鸟在风中睡着了。他说的风,是春风。 但鸟巢是睡在冬天的风里。 更有一种意境上的美感和孤清。有些孤芳自赏吗?有!有些文艺吗?当然也有!可这是文艺不是装的,不是小情小调,是刻骨的!是带有腐蚀性的!它侵略了我的灵魂。 我在路上,在冬天的路上,伴我的有这些风中的鸟巢,还有那永定河边的一排排枯树,桑树、柳树、槐树……都有古意。旧得让人可以发呆,黑黑的树皮皱裂着.我试图走近那些树,那些风中的鸟巢,可我知道,走近了,一定没有了现在的荒凉味道。 它们就应该在时间之外,在冬天之外。 我只喜欢那些冬天的鸟巢。它们和春天夏天秋天的鸟巢不一样,春天的鸟巢还单薄,夏天的太狂躁了,秋天稍显俗气的热闹,只有冬天的鸟巢,显得这样饱满,又这样诱人。那种诱人,是鸦片似的诱,越孤单,越寂寞;越寂寞,越诱惑。 整个冬天,我很多时候去路过那些风中的鸟巢。我习惯了它们的姿势一有些过分的清高和薄凉,稍微有些弱势,可是,恰到好处。它似一个寂寞的男子,人到中年,无人能知了,无人能憧了,人前是欢笑的,颓败时,就做了这样一只倾世独立的鸟巢。 如果你没有绝世的容貌,那么,你有绝世的姿态也是好的。这样想的时候,我打开一包雪茄烟,我不是抽烟的女子,但喜欢这孤独傲世的雪茄烟,它和冬天的鸟巢如此相配。我点燃一支雪茄,试图加速这孤单的速度。在这冬天,在这空旷的田野里,其实,我是试图做一只冬天的鸟巢。 我身边剩下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是我,刻意减去那些不必要——我才知道生活中不必要原来这样多!它们占据着我太多私人空间,霸占着我的精神硬盘,到现在我才知道,我只想做这样一只风中的鸟巢。 不沟通,不奉迎。冬天的旷野里减去了很多东西,就剩下这一个小小的鸟巢。把自己放在里面,独自、很独自地发呆~我忽然很羡慕那些风中的鸟巢,它任凭世间如何繁华,一个人在那冬天的树梢上高高地挂着,寂寞都寂寞得这样风华绝代! …… P76-78 后记 我为什么写作? 我根本没有想成为作家,但很多人叫我作家,这成了我的标签,一辈子不可能撕掉了。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裁缝,或者一个放电影的人,再不行就去当一个图书管理员,但都没有实现。可这些念头从来没有消失过,我从小对好看的衣服极为敏感,那些被人们所讥笑和不耻的女人因为漂亮和风情让我暗自倾慕。那一块美丽的花布在裁缝手里变成一件漂亮衣服时,我的眼睛散发着炽热的光芒——裁缝踩着缝纫机的样子太性感了,那声音“哒哒”的。胜似任何花开的声音。那时我立志成为一名裁缝,并且要穿上独一无二的衣服,这件事情离作家极远。 后来我认识了服装设计师张书林,她在北京798艺术区和丽江都有店铺。并且收集了成千上万吨老绣片、云锦、旧旗袍。这个自称裁缝的人没事的时候喜欢去坟地里转转,这个习惯让我眼前一亮。小时候我便不合群,喜欢与男生打架。母亲买的红袄不讨我喜欢,便自己骑单车去换成绿色的。为买到一块好看花布做裙子,我转遍了霸州城所有商店,包括那些角落中的小卖部。长大后我有两件东西最多:一是书,二是衣服。很多衣服是我自己设计的,难免夸张、奇特。偶尔想起裁缝梦,帐怅然。 我小时候霸州电影院两毛钱一张票,仍然嫌贵,常常混进去偷看电影。又常常被打着手电筒的查票员清理出来,懊丧极了。那时老电影院里种了几棵泡桐,每至春开,便开粉贱贱的花儿,招摇死了,那时便嫉妒那些放电影的人,竟然可以天天看电影,岂不是神仙?所以一心一意想当放电影的。即便让我扛着设备去村里放也好,周围都是人,一个人在那放胶片,多帅。这想法让我兴奋了很久,却又是白日做梦。 那时小城的文化馆是最雅致的地方。细长的小院,院中有两棵极粗的合欢。东倒屋内有唱戏的人,评剧或者梆子,两边的屋子有几十种订阅的杂志——《人民文学》《十月》《中篇说选刊》。那时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在阅览室看这些杂志,那闽读台是紫色的桌色,有些坡度,放上杂志刚刚好,窗外的合欢开得正好。那个少年正读张承志的《黑骏马》,她几度哽咽,热泪盈日匡,怕人看见,便偷偷用袄袖拭去泪水。 那个少年便是我,而戏曲的种子也就此萌芽,我第一段戏是偷着学来的评剧《花为媒》中的报花名。 文学馆还有一个狭窄的后院,穿过月亮门便是了。在八十年代,那样的小院让人极富想象,我曾偶尔推开一扇门看到过一幕——书桌上摊着散乱的手稿,是那种三百字的稿纸,上面写着《长久的天空长久的雨》,落款是阎伯群。后来有人告诉我:这是个作家,就在文化馆写小说,不用上班。我羡慕极了,作家、写小说,更关键的是: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每天听戏、看书、闻花香。多年后,阎伯群出了我第一本书《烟雨桃花》,他不再写作,开了许多彩票站,生意红火。这一切,大概皆是天意。 我第一次萌生当作家不错的念头,比当裁缝和放电影的看起来更无所事事。 那时我上初二,学习很烂。我们班有好几个女孩于是农村来的,还有保定游泳学校来的。她们带我去北杨庄偷花——芍药、月季、茉莉,我们把自行车骑得飞快、风追着我们跑。我旧的白衬衣上有泥土,在灯泡厂上班的母亲很少打扮我,我所有的审美来自于文化馆那些书和杂志。那天偷花回来,我坐在教室中突然特别难过,我觉得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我找到班主任,以很肯定的口气告诉他我要转学。他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瘦高老头,教数学。他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要转学呢?那年我十三,我极为坚定地说:我要从头再来。 我从霸县二中转到镇一中,就是从一个一流中学转到一个二流中学。我至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多年后,我曾和我的学生¨说起过。H说,这就是命。 转学后最大的变化是,整个初中阶段,我再也没考过第二名。直到中考,我都是学校里的第一名。 因为是二流中学,我所在的三班只有两个人考上了霸州一中。一个是我,另一个是现在当了山西某市中医院院长的郝文化。 直到我考上霸州一中,父母才知道我转了学——我从小便是个有主意的人。 上了高中,我的文学梦被张爱玲、三毛激发。大量的阅读令眼睛终于近视,学习自然沦为中等。亦不着急,每日路过霸州一中的那些粗壮的合欢树便慨叹时光之慢,日记本写了很厚,大段的摘抄,无边的暗恋——在年轻时总会莫名其妙喜欢一个入,写下一些无以名状的忧伤。在2013年10月,戢去了柬埔察吴哥窟,将少年时的秘密全放在了那吴哥窟的洞里,在佛前,拈花微笑。 在高三尝试写一些东西,为赋新词强说愁。小城书店有席幕容的《七里香》和《无怨的青春》,买来了一字字背下来,又开始读卡尔维诺和哲学书,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文艺范——我那时就喜穿白长裙、自球鞋。因为家境好,已经骑一辆日本产的红色自行车招摇。因为个子高,篮球队几次招我去打篮球,自然是不去。上高中时真乃春风得意,同学忆起我,总说我那时日中无人。其实我自卑,我个子高,总在教室后面,又无心听课,书本上画满小人儿……上课偷看《红与黑》被老师逮着,遭没收,下次换了《复活》。 偷偷写了文章寄往南京《春笋报》和江苏《少年文艺》,还编了笔名。寄了也兢忘却了——少年时光是蔷薇噼啪盛开,哪里惦记随性而做的事隋?我更不会与人提及投稿事宜。如若不发表岂不让人耻笑?而且又不免让老师叫去训话。 那天是4月5日。正是清明,春意阑珊。我与同学穿了薄衫去上晚自习。过传达室看到几十封信排列放着,这并不奇怪。那个年代没有手机、电话,人们大多写信,邮票也才八分。奇怪的是这些信全写着一个人的名字:沙小舟。我猜想沙小舟必是一个美才女,惹得男同学写情书。于是又和同学往教室方向走,走到一半,忽然尖叫一声往传达室跑,我听见风在耳际掠过——沙小舟,那是我给自己起的第一个笔名啊! 我把那些信抱在怀里,像疯子一样跳着跑着,心脏咚咚地剧烈地跳,学校的丁香开得要炸裂了。我高兴地流出眼泪来,拉了同学去学校后面的操场走,走了整整一夜。以后再也没有高兴成那样了。 那篇处女作发表在南京的《春笋报》上,编辑是一个叫孟秋的人一我不知孟戢是男是女,但孟秋这两个字天荒地老一样刻在心里。 2013年3月11日,我在中国药科大学有讲座,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孟秋——我人生的第一个编辑。 我是通过微博找到的孟秋。看到他的微博,我便问他是不是当年《春笋报》那个孟秋?他说是。我以为的万水千山却弹指间刺破。我提起当年,他不记得雪小禅,我说是沙小舟,他说那自然记得,又提及与我经常一个版面的田晓菲。田被保送去北大,后来留学哈佛,再后来在哈佛任东亚文学教授。手边有她《秋水堂论金瓶梅》,还有她先生考据唐诗的书。我与孟秋先生并未有多少长吁短叹感慨,二十年过去了,萍水相逢的人又萍水相逢。那天他坐在中国药科大学千人礼堂第一排当嘉宾,我在台上讲到十七八岁这一段,只觉心头哽住什么,马上又笑如春花了。 处女作发表后是铺天盖地的读者来信,可以拿麻袋装。我自然成了学校名人,不免得意,也就非常影响学习,落榜是自然的。暑假一个人骑了自行车去秦皇岛。骑了好几天,也是第一次看到大海,把泪水埋在海水里。第二年复读终于考上,学了财税,不感兴趣,只为有个饭碗。时年在省会石家庄,坐14路闲逛市里买原版磁带,逛新华书店,依然是地道文学女青年,并不把写作当刻骨铭心的事。 毕业后分至单位是闲差,与H写信聊川端康成和佛里达。每日在饭桌上写信,那些信淡到不能再淡,现在看来仍然不失韵味。H仍然在南孟教书,目光依然如少年炯炯,五十岁的人仿佛没有年龄。我每次回去都要与他吃饭、喝酒、闲聊,有时坐在广场上看孔明灯,有时骑自行车去~y-高速,他依然当我是兄弟姐妹般,而我十年如一日还喊他名字。 有三四年我甚是颓废,半字不着,每日与单位同事打扑克。我很快成为个中高手,打扑克落下健鞘炎。2011年去中国戏曲学院戏文系教学,和学生谈起打扑克打到腱鞘炎,他们乐得前仰后合,我亦不相信那时我所经历的日与月,但日子就那样荒废了——我家是五楼,楼外是庄稼,夏天是麦子,秋天是玉米,麦浪被风吹得哗哗响,秋天的玉米地有湿气,下雨的时候有雨水砸到玉米叶的声音,我亦不知有多美多好。不自知过了五六年,只每日打扑克,简直要忘掉写字这件事情。后来想起亦是不悔,那样快意的人生亦是清水照芙蓉,也好。 她们又要教我打麻将,我忽然看网上田晓菲在哈佛,心里受了震动。自此宣布金盆洗手。别人再怎样叫亦不再打了,直扑到电脑前开始写了。这一写就是十年,从此用了雪小禅的名字,也就渐渐被人熟知。2010年得了干眼症,看电脑太多落了眼疾,又拾起笔来,仍然一字字写下去,到老了亦要学孙犁,写得不好了就一个字不写了,玩。 从十七八岁写到现在,已出书50本,只能称拙作。越往前看越不满意,很多作品不耐看,白纸黑字毁不掉。文字赋予我的是蒙汗药,中间也几度割舍,复又拾起,因为终难割舍。 我总以为可以没有写作。殊不知写作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是另一个自己、另一种叙述、另一种表达。失去写作,我可以活得很好,但肯定少了味道和气质。这还不是顶要命的。在最关键的时候,写作搭救过我遇险的心。在最彷徨、最寂寥、最孤独无助时,写作不仅是救命稻草,更像亲人,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只要我要它,它永远要我。它不嫌我老、丑、脾气坏,不嫌我是处女座、个性倔强,不嫌我不会打理人情世故。它老实地在那里又温顺又体贴,又敦厚又仁慈,它是我永远的亲人,我们将终生在一起,一直到死。 雪小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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