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显示,温州89%的家庭、个人参与民间借贷,这场借贷危机已不限于浙江,还波及江苏、福建、河南等省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是一个偶发性的事件吗?为什么中小企业不去借银行的钱转而去借利息高昂的民间高利贷?为什么中小企业的资金链会突然断裂?中小企业的出路到底在哪?民间集资到底怎么定义?为什么这是非法集资?吴英的命运究竟如何?因温州引发的“借贷危机”会在中国蔓延吗?中国除温州外还有什么地方存在民间借贷触发危机的高危地带?对于这场“借贷危机”,我们该怎么办?您将在段育文编著的《借贷危机》中找到你所要的答案。
《借贷危机》由段育文编著。
借贷,资本圈特有的一种融资行为。2011年以来,在浙江省温州市引发了一场因为民间借贷而导致的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借贷危机”。这是一个偶发性的事件吗?为什么中小企业不去借银行的钱转而去借利息高昂的民间高利贷?为什么中小企业的资金链会突然断裂?中小企业的出路到底在哪?因温州引发的“借贷危机”会在中国蔓延吗?中国除温州外还有什么地方存在民间借贷触发危机的高危地带?对于这场“借贷危机”,我们该怎么办?您将在《借贷危机》中找到你所要的答案。
第一章 借贷危机:真的已经爆发了
1.民间借贷危机:今天你“跑路”了吗
2.非跑不可:老板们纷纷跑路背后的逻辑
3.唇亡齿寒:2012年温州炒房团将全军覆没
4.十月围城:解读祸起楼市的温州危机
5. 温州高利贷屡现崩盘挑动市场神经
6.高层触动: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牵涉九成家庭
7.国人大讨论:救温州还是不救
8.2012年珠三角即将步温州危机后尘
9.多米诺骨效应:鄂尔多斯准备好了吗
10.借贷危机等于中国版次贷危机
第二章 吴英案:说不清道不明的民间集资
1.吴英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民间为何掀起“吴英免死”的热潮
3.吴英案黑幕重重:谁希望吴英死
4.罪与非罪:吴英案拷问民间借贷
第三章 暗访地下钱庄:借贷危机的直接推手
1.鄂尔多斯地下钱庄:有近2000多家分布
2.陕西神木地下钱庄:鄂尔多斯地下钱庄的小弟
3.东北地下钱庄:全民放高利贷黑社会罩着
4.山东地下钱庄:一批韩国人到底在搞什么
5.江苏地下钱庄:“宝马县”高利贷市场面临崩盘
6.温州地下钱庄:中国借贷危机的策源地
7.福建地下钱庄:每年非法资金流达上千亿元
8.广东地下钱庄:神秘的“百慕大珠三角”
9.湖南地下钱庄:广东“进攻”中西部地区的跳板
第四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借贷危机何以发生
1.国进民退:侵吞了中小企业的金融份额
2.民企是继子:银行对中小企业借贷的不公
3.贷款利率上调又加息:迫使让中小企业转向民间借贷
4.银行“吸储大战”:无储就无贷,银行也没钱
5.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企业借贷困局的又一道枷锁
6.给与不给都是难:国家担忧中小企业贷款炒楼,施加限制
7.投资移民潮:有钱人带走了巨大社会资源
8.2011年热钱撤离中国:即将加重中国的借贷危机
9.银行也放高利贷:3万亿元银行贷款流入民间借贷市场
第五章 身陷泥潭:中国的中小企业怎么了
1.远超金融危机:浙江9个月消亡企业2.5万家
2.不得已而为之:中小企业为何不偷税就倒闭
3.中国的中小企业为什么这么浮躁
4.富豪老板:为什么要向国外疯狂转移资产
5.上市公司“玩火”热衷高利贷,多重危机早初露端倪
6.民间信贷危机殃及PE,创投现“找钱难”
第六章 面对借贷危机,我们应该怎样应对
1.温州借贷危机:根源与解决之道
2.救温州危机,不忘救信任危机
3.让外企崩溃,不如给中小企业减税
4.白猫黑猫论:地下钱庄的合法化之路
5.解决中国股市问题,疏导“全民放贷”
6.民间借贷有风险,但是关闭绝不可取
7.中国紧缩银根:南辕北辙的货币政策
第七章 不同声音:让温州借贷危机自生自灭
1.投机生财:炒什么赚什么风险自担
2.经济学家的话:温州危机是融资过度引发的
3.政府不能用纳税人和存款人的血汗为投机者埋单
3.吴英案黑幕重重:谁希望吴英死
人类历史上似乎还没有以死刑来惩处经济犯罪这样的先例。以死刑来对付民间私人借贷的非法集资罪,更令人无法理解和难以想象。因为假定吴英真的诈骗了他人钱财,也没有理由要剥夺她的生命权。人类社会自有商品经济以来,人们相互借贷包括高利贷借贷习以为常,从来没有政府有权制止和消灭这种行为,更未听说政府可以用死刑来制止和消灭这种行为。
为什么说没有理由要剥夺她的生命权呢?第一,吴英她没有杀人;第二,剥夺吴英的生命,诈骗受害者永远无法得到补偿;第三,吴英可以逐步退钱赔钱,可以被判刑来抵偿她可能无法退赔的诈骗款;第四,如果杀了吴英,政府不可能替诈骗者偿还诈骗款,如果真要还,花的也是纳税人的钱。但是纳税人的钱凭什么会拿去还诈骗款?
不过,吴英案让人看不懂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吴英案中,涉及吴英民间借贷的金额7.7亿元,但是11个债权人都否认自己受骗,还有吴英的主要借款对象是放高利贷的“金融掮客”,另外,法院认定吴英诈骗3.8亿元,但是林卫平一个人的高利贷就占了3.2亿元,林卫平实际欠下几个亿的“集资”债务,却被假释。
有经济行为的地方自然存在骗局。民间高利贷当然会出现借债不还或卷款而去,使债权人受损。不过政府有责任引导民众讲信任,守诚履约,鼓励受损者向独立公正的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公正调解和裁决,但无权用行政和司法手段来取缔这种行为,更无权以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由,用处死来惩罚这种行为。因为民间私人借贷的正常发展,是促进社会繁荣,增强国力的必然途径。即使出现诈骗,也只是部分当事人受损,何谈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既然民间私人借贷乃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必然现象,为何现在把它视作“非法集资罪”和“诈骗罪”以至要把当事人处以死刑呢?
民间借贷的重现和活跃,对30年来中国经济的大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额中,近2/3是由私营企业提供的;而私营企业的发展资金,主要通过私人借贷而来,国营银行一般不对私营企业贷款。
希望杀掉吴英所谓人物我认为无外乎这几种,一是接受了吴英的好处,害怕她捅出去,断了他们的前途而要除掉他。吴英被起诉后,她的大量财产立即被以可怕的低价和去向不明处置和瓜分了。二是直接掌管国营银行和商业资本运作的人,因为吴英的借贷行为直接挑战他们的权威和利益。三是没有从吴英的民间借贷行为中获得好处的人,他(她)们憎恨吴英无视潜规则,不给他们好处。
退一万步,假如吴英死了。会不会通过杀一敬百,消除民间与政府争夺社会资金的掌控呢?在这里引用叶檀女士之见:“希望通过血祭的方式彻底堵截民间金融,则是大错特错”。
相反,杀掉吴英,只会产生深远的不良后果。比如进一步加剧私营企业主的不安全感,大大挫伤他们在国内发展的积极性,迫使他们把资本转向国外,寻求更安全的发展。有外媒称:中国拿吴英当第一个祭刀鬼,恐将掀起更猛的移民潮。大陆富豪近六成已完成投资移民或正在考虑移民,有媒体采访北京移民公司获悉,近期关于投资移民询问增加了300%;逾九成不再增加房地产投资,一半正在撤出投资。
4.罪与非罪:吴英案拷问民间借贷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吴英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7.73395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并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
直到今天这个案件还存在大量的争议。不过,吴英在浙江并不孤单。2008年3月21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丽水女子杜益敏死刑,并于次年8月5日被执行死刑;2010年2月23日,台州女子王菊凤因集资诈骗被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其实非法借贷也好,民间借贷也罢,这都说明,中国民间金融资本或地下钱庄亟待规范和合法化。或许这样,才能避免出现更多的“吴英”,而中小企业也能合法且顺利地获得资金来源。
对于吴英案的性质,不止旁观者在关注,法院内部其实也在就罪责、量刑等不断争论。“吴英案”的代理律师张雁峰认为:吴英借钱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第一,集资或借贷行为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第二,吴英是否使用欺骗借款人的手段;第三,吴英的债权人是否能被认定为“社会公众”。对于债权人的认定,这需要看主审法官的意见,因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社会公众”的认定是相对的,比如,到底多少人数能达到“社会公众”的标准;第四,吴英到底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还是以借款为目的。打一个比方,一位消费者为了自己的房子向朋友借款,在买房之前却将借款买房的钱先花掉了,但这并不能说明,没买房子就意味着对借款人的钱进行了非法占有;第五,吴英本身是诚信的,在事发前,其仍在对债权人还款。
包括吴英案在内,政府的行为显然是治标不治本,因为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非常大。一个侧面的佐证是根据资料显示,几乎可以判定,没有一家民营企业在起步阶段没有采用过外界口中的‘集资’手段或是从民间资本进行高利息借贷。
而且,即使有轰动全国的吴英案在,浙江的民间借贷资本依然活跃异常,未有太大放缓。与其一味“治标不治本”地打压“根本不可能萎缩的市场需求”,还不如在规范化和合理化上下工夫。从长期来看,相关部门应打破中国金融的垄断体制,更进一步地推进市场化,以改变国有大银行对中国金融市场的绝对垄断,以让广大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解决资金之需。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地下钱庄的业态根本不可能完全取消。因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确实需要资金。但往往,国有商业银行不会将这些借款贷给这些中小企业,而他们也不得不选择高息的民间借贷,市场需求的增大和高回报,又更进一步地推动了民间借贷利息的提高和民间借贷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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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国家大力调控房价、银行银根紧缩、通胀压力不减等财富效应暗淡的当下,民间借贷不论是规模还是利率都几近“疯狂”。原因很简单,民众手上的钱存在银行里吃利息显然还不够通货膨胀亏的,拿去炒楼,现在房价在下调,拿去炒股,股“跌跌不休”,这种情况下,民众手上的钱拿去干吗?唯有去放高利贷,因为不仅能保值,还能赚大钱。高达60%的年利息让“借贷之火”愈演愈烈。
企业在干吗?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都需要资金,这些资金哪里来,通常情况下是从银行贷款,虽然贷款手续麻烦,但是至少能贷到一些。但是自从央行不断缩紧银根的宏观背景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想从银行那里贷到款,无疑是极为困难的,况且在同等状况下,还要面临国有企业的借贷竞争。
迫于无奈,这些中小型企业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只靠依靠民间借贷。借助民间借贷的渠道,无数求贷无门的中小企业也获得了宝贵的资金“输血”。但与此同时,旺盛的资金需求也催生了诸多民间高息借贷乱象,非法集资行为在一些地方沉渣泛起。而近期媒体报道,在民间资金最活跃的浙江温州地区,随时都能听到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消息,其中还有不少企业老板因为还不起借贷,或者支付不起高昂的高利贷利息而选择“跑路”。
这个“跑路”之风是愈演愈烈,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浙江温州地区每天被迫“跑路”的企业老总就有几十人之多。很多人逃到国外去了,在国内留下来大量的债务、工人工资、原材料费尚未偿还。企业老总拍拍屁股跑了,但是由此造成的借贷危机该怎么收场?
有哪些人在放贷给求贷无门的中小型企业?除了民间资本,银行也难以置身事外,据报道,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表示,目前中国沿海地区约有3万亿元的银行贷款流入民间借贷市场。
民间借贷正呈现以下三大特征:一是范围广,从两年前的江浙沿海扩展到内陆地区,从制造业领域扩展至商贸流通甚至普通家庭。二是利息高,有的民间拆借年息已超过100%。三是参与者众,甚至有银行资金也充当了民间拆借的“二传手”。
如果钱是从银行流入民间借贷,资金链条慢慢就越拉越长,而一旦借钱的企业无法偿还,最终会对银行产生冲击,牵连的经济体也会越来越多,从而发生所谓“中国式的次贷危机”,
当然,我认为这并非危言耸听。
既然在中国的局部地区出现了借贷危机,那么怎么去解决这个危机呢?有的人说彻底关闭民间借贷市场,我认为这是极端不可取的,不能因为这个手上长了一颗瘤子,然后把整只手都给截了。我认为发生借贷危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应该给予民营的中小企业跟国企一样公平的待遇、给企业减税、改革银行借贷体系等可以大大缓解目前的危机。当然,跟危机比起来信任更重要。
危机来了不可怕,我们去探讨危机的本质和根源,探寻解决之道,去化解这一场有可能蔓延的危机。
段育文
2012年12月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