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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螺丝在拧紧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亨利·詹姆斯
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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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螺丝在拧紧》是一部描写心理的恐怖小说,它的作者是美国十九世纪的作家亨利·詹姆斯。

一些批评家把它归入幻想文学、恐怖文学或哥特式小说。实际上它还是一部心理剧,讲述女主人公意识经受考验的过程。女主人公作为家庭女教师受雇去一个庄园照顾小孩子迈尔斯和弗罗拉。这位女教师在她任职期间,感到她的前任和庄园男仆的鬼魂时常在庄园显现,同时她又想从迈尔斯、弗罗拉和女管家格罗斯太太那里证实自己看到的并非幻像。这些鬼魂有意伤害庄园里的孩子们,使他们变得狡黠,女主人公的营救过程变得更加复杂。

内容推荐

亨利·詹姆斯的这本《螺丝在拧紧》是一部美国现代长篇小说作品集,收录了螺丝在拧紧、坎特维尔鬼魂、信号员、法官的房子、拉扎勒斯回来了等作品。一些批评家把这些作品归入到哥特式小说。哥特小说是西方文学中重要的文学流派。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冲突是它最突出的主题。

《螺丝在拧紧》中揭露的各种罪恶发人深省,其恐怖、危险的场景又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目录

代总序

螺丝在拧紧

坎特维尔鬼魂

信号员

法官的房子

拉扎勒斯回来了

试读章节

听完故事后,我们这几个围坐在炉火旁的人都屏住呼吸,不敢出声。记得当时有人说,这故事真是太可怕了。对此人人显然都有同感。时值圣诞前夕,又是在一个老房子里面,这样奇异的故事当然会产生如此效果。除了这句评语外,后来又有一位随口说道,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小孩子遇鬼。顺便提一下,闹鬼的故事就发生在类似我们聚会时所在的老房子里。一个狰狞可怕的鬼出现在睡在屋里的小男孩面前。小男孩吓坏了,连忙把身边的母亲叫醒。母亲还来不及安慰受惊的男孩,使他再入梦乡,就已经看到了那个把他吓呆了的鬼魅。正是这句话使得道格拉斯做出了反应(不是在当时,而是后来在晚上),其有趣的后果引起了我的注意。接着有人讲了一个不怎么引人人胜的故事,我发现道格拉斯并没有注意听。我觉得这说明他心中有故事,我们只需等着听他讲。事实上,我们一直等到两天之后的晚上,在大家离开之前,他才把心中的话说出来。 “格里芬所说的鬼,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竟然会先出现在年龄如此之小的男孩的面前,这使得故事给人的印象特深,我完全同意这看法。不过,小孩子碰上这种施展魔法的幽灵的事,倒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如果一个小孩子就使得故事扣人心弦,那么倘若是两个小孩子的话,你们说该会怎样?”

“那还用说,当然会更加扣人心弦了!”有人大声说道,“我们想听听关于他们的故事。”

我还清楚地记得道格拉斯站在炉火前的样子。他站起身来,双手插在口袋里,背朝炉火,低头看着同他说话的人,说:“迄今为止,除了我以外,还没有其他任何人听说过。真是太可怕了。”这自然引得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这样的话,故事就更值得听。我们这位朋友不动声色,满有把握地用眼光把其他人扫视了一下,接着讲了下去。“这个故事非同寻常。据我所知,丕没有别的故事能与它相提并论。”

“仅仅就可怕的程度而言?”我记得有人问道。

他似乎想说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但又不知道该怎样说,才能把话说清楚。他用手擦了擦前额,做了一个痛苦的怪像,说:“可怕——真是可怕极了!”

“啊,那该多有趣!”一个女人大声说道。他没有搭理她,只是瞧着我,可是他看见的似乎并不是我,而是他讲的那个东西。“就其令人不可思议的丑恶、恐怖和痛苦而论,这个故事无与伦比。”

“好的,”我说道,“那么就坐下来,开始讲吧。”他转身过去对着炉火,朝一块木柴踢了一脚,注视片刻后,朝着我们说道:“我没法开始,我得先写信给城里,叫他们把稿子送来。”听他这样说,大家都异口同声地抱怨起来。等大家责备够了,他才若有所思地解释道:“故事已经写好。手稿放在锁着的抽屉里,已经有许多年没有取出来了。我可以写信给我的仆人,并在信中附上钥匙。他只要找到那包稿件,就会给我寄来。”这番话似乎是特意对我讲的,仿佛是为了求援,以便使他不再踌躇。他欲言又止,其他人都颇不满意,然而令我着迷的却正是这种迟疑不决的态度。我请求他赶在第一班邮车出发前写信,好让我们能早些听到那故事。随后我又问他这是不是他的亲身经历,对此他立即作了回答:“哦,感谢上帝,不是!”

“那份记录是不是你写的?是你把事情记下来的吗?”

“我记下的只是印象,我把它藏在这里了,”他拍了拍胸口,“我从来就没有忘记它。”

“那么你那份手稿……?” 

“那是多年前写的,墨水已褪色,字体可十分秀丽。”他又迟疑了一下,“那是一位女士的手迹。她已经去世二十年了。临死之前,她叫人把它交给我。”此时他们都在听他讲话,一些人自然说了一些推测。对于这些推测,他不以为意,既没有露出一丝微笑,也没有生气。“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女人,比我大十岁,是我妹妹的家庭教师,”他平静地说道,“在干她这一行的人当中,她是最和蔼可亲的女人。她也完全有能力胜任其他工作。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则又比这还要早。当时我在圣三一学院念书,第二年夏天我回到家里,见到了她。那是一个美丽的夏天,我在家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她空闲的时候,我们常常在花园中散步、聊天。在谈话的过程中,我发现她相当聪明伶俐。哦,是的,你们可不要笑,我非常喜欢她,而且至今因为她也喜欢我而感到高兴。假如她不喜欢我的话,她是不会把那故事讲给我听的。我知道她没有告诉过其他任何人,对此我确信无疑。我看得出来。你们听完故事,就不难做出判断。”

“是不是因为这故事太吓人了?”

他依然盯着我,再次说道:“你不难做出判断,肯定会的。”

我也盯着他,说:“我明白了,她是在恋爱。”

他第一次笑了,“你这人真鬼。是的,她是在恋爱,也就是说,她在此之前恋爱过。这事透露出来了,她要讲这故事,因此不可能不透露此事。这一点我看出来了,她也明白我看出来了。我们只是没有点破而已。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在草地的角落里,在高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漫长而炎热的夏日午后。这并不是那种会使人害怕得发抖的场景,可是,哦……”他离开炉火,倒在椅子上。

“星期四上午你就能收到那包手稿了?”我问道。

“也许要等到第二班邮车。”

“那好,晚饭以后……”

“你们都到这儿来见我?”他又环视了一下所有人。“都不走了吗?”他的语调就像是充满了希望。

“所有的人都不走!”

“我不走了!我不走了!”那些本来打算走的女士们大声喊道。格里芬太太想要弄得更明白些,“她爱上的是谁?”

“故事中自然会有所交代。”我自告奋勇地答道。

“哦,我可没有耐心等到听完故事!”

“故事中不会有所交代,”道格拉斯说,“不会以语言或者通俗的方式讲出来。”

“那样的话,就更令人感到遗憾了。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我才能明白。”

“你到底愿不愿意讲啊,道格拉斯?”有人问道。

他再次一跃而起。“愿意讲,不过是在明天。现在我得去睡觉了。晚安!”他连忙端起一个蜡台走了,我们多少有些迷惑不解地坐在那里,听着褐色的大厅的另一端传来他上楼的脚步声。格里芬太太说:“得啦,如果说我不知道她爱上了谁,那么我可知道‘他’是谁。”

“她要比他大十岁呐。”她的丈夫说道。

“在他那个岁数,更容易有这样的事!不过他这么久没有把它讲出来,也实属不易。”

“四十年了!”格里芬插嘴道。

“可是沉默终于要被打破了。”P1-4

序言

英美文学中的哥特小说

哥特小说自18世纪中叶在英国诞生以来,就以其独特的魅力一直拥有广泛的读者,而它那特有的震撼力也吸引了各时期、各流派的作家。他们将哥特小说的手法大量运用于创作以安排情节,深化主题,增强作品的效果,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于是,英美文学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持续发展、影响广泛的哥特传统。

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于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原本居住在北欧的条顿民族,在长达几个世纪的迁徙浪潮中,终于在公元5世纪摧毁了强大的西罗马帝国。其中骠悍的哥特人是同罗马人作战的主力。但同历史上许多被先进文明征服的民族一样,哥特人也被迅速同化,很快失去了自己的民族性。大约在公元7世纪以后,哥特人作为一个民族,就在历史上消失了。但哥特人的英勇善战在南欧人,特别是意大利人心中留下的创伤和所造成的既怕又恨的复杂心情并没有随之消失。西罗马帝国灭亡一千多年后,意大利人法萨里(Vasari,1511-1574)在历史的封尘中又找出哥特一词来指称一种为文艺复兴思想家们所不喜欢的中世纪建筑风格。这种建筑风格在12世纪到16世纪期间盛行于欧洲,主要用于建造教堂和城堡。法国的巴黎圣母院和英国的圣·保罗大教堂堪称代表性建筑。这种建筑的特点是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狭窄的窗户,染色的玻璃,幽暗的内部,阴森的地道甚至还有地下藏尸所等。在那些崇尚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文艺复兴思想家眼里,这种建筑代表着落后、野蛮和黑暗,正好是那取代了古罗马辉煌文明的所谓“黑暗时代”(the Dark Ages)的绝妙象征;因此,用那个毁灭了古罗马的“野蛮”、“凶狠”、“嗜杀成性”的部落的名字来指称这种建筑风格自然就再适合不过了。这样,在文艺复兴思想家们的影响下,哥特一词逐渐被赋予了野蛮、恐怖、落后、神秘、黑暗时代、中世纪等多种含义。

到了18世纪后期,哥特一词又成了一种新的小说体裁的名称。这种小说通常以古堡、废墟或者荒野为背景,故事往往发生在过去,特别是中世纪;故事情节恐怖刺激,充斥着凶杀、暴力、复仇、强奸、乱伦,甚至常有鬼怪精灵或其它超自然现象出现;小说气氛阴森、神秘、恐怖,充满悬念。作为一种小说体裁,哥特小说产生于1764年。那一年,贺拉斯·瓦尔浦尔(Horace Walpole,)出版了著名小说《奥特朗托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小说出人意料地成功,不到4个月就出第二版,在这一版上,瓦尔浦尔为书名加上副标题“一个哥特故事”(A Cothic Story)。这种小说因此而被命名为哥特小说。

《奥特朗托城堡》的巨大成功使许多作家竞相效法。到18世纪90年代,随着安·拉德克利夫(Ann Radcliffe)的《乌多芙堡之谜》(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意大利人》(The Italian,1797)、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的《修道士》(The Monk 1796)以及其它许多引起轰动的作品相继问世,哥特小说不仅作为一种小说体裁在英国无可争辩地确定了自己的地位,而且还深刻影响到其它一些国家,特别是德国和美国的文学创作。

二百多年来,在英美,不仅通俗作家热中于哥特作品的创作,而且许多第一流的诗人和作家,比如英国的司各脱、柯勒律治、拜伦、雪莱、济慈、狄更斯、勃朗蒂姐妹、康纳德、福斯特、戈尔丁和美国的布朗、华盛顿·尔文、爱伦·坡、霍桑、马克·吐温、詹姆斯、福克纳、奥康纳、莫里森等人都要么直接创作过脍炙人口的哥特故事,要么把哥特小说的手法大量运用于创作之中,使哥特小说从通俗小说这一文学领域的“边缘地位”得以进入文学的中心和文学发展的主流,从而在英美文学中逐渐形成了十分突出的哥特传统。

亨利·詹姆斯曾说过的,需要大量的社会和文化沃土才能哺育出一支文学之花。哥特小说能产生于英国并在英语文学中繁荣和发展,决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文化根源。  虽然哥特小说与哥特人毫无关系,但日尔曼民族(即条顿民族)中所流传的极为丰富的民间传说,以及以这些传说为素材的中世纪浪漫故事(Medieval romances),是哥特小说的一个重要源泉。在民族大迁徙中征服了不列颠群岛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和哥特人同属条顿部落。在北欧严峻的自然条件下和在长达数百年的民族迁徙的千难万险以及无休止的征战中,这些部落民族创作了丰富多彩的传说,以反映他们所经历的惊险恐怖的斗争。哥特小说的另一个重要源头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戏剧。这时期的英国戏剧深受古罗马剧作家塞内加(Lucius Annaeus Seneca)的影响,充满复仇、阴谋、暴力和凶杀,甚至还有鬼魂出没,因此情节惊险刺激。特别是莎士比亚的剧作和詹姆斯一世时期的悲剧(Jacobean Tragedies),对哥特小说的出现与发展更是产生了巨大影响。

《圣经》和基督教传说也是哥特小说的重要源泉。《圣经》里面有许多极为恐怖的场面,而基督教传说也一直在极力渲染地狱的恐怖。这方面最突出的当数《启示录》,里面描写了天使同撒旦的战争,地上的屠杀、瘟疫、灾难和饥荒,以及其它大量关于末日审判的神秘而可怕的征兆。《启示录》因其生动的语言、奇异的想象、丰富的象征、鲜明的意象和震撼人心的气势,具有很高的文学成就,对西方文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从密尔顿的《失落园》到今天的许多恐怖电影都直接取材于《启示录》或者受到它的启示。哥特小说中的许多典型人物类型,比如魔鬼、恶棍英雄(villain-hero)、“流浪的犹太人”(the wandering Jew)等,都能在《圣经》中找到他们的原型(撒旦、该隐等);而兄弟相残、夺人之妻、仇杀、强奸、乱伦、同性恋等等哥特小说中的通常主题,都无不在《圣经》中反复出现。至于哥特小说里最突出、最普遍、最持久的主题:善与恶之间永恒的冲突,那就更是一部《圣经》从头到尾的主线。

哥特小说之所以产生和繁荣于18世纪,也有其特殊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原因。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浪漫主义对理性主义的挑战。文艺复兴运动使人文主义得到空前发展,宗教改革运动与人文主义结盟终得以摧毁罗马天主教的一统天下,然而人文主义的大发展却反过来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并且使以上帝为中心的传统的基督教意识形态处于解体之中。到了18世纪,欧洲进入理性时代,启蒙运动思想家们热情讴歌、极力宏扬人的理性,却忽视并压抑情感、想象、直觉,否认神秘和超自然现象。席卷欧美的浪漫主义运动就是对理性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逆反。哥特小说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一个特殊流派,被评论家们称为“黑色浪漫主义”(dark romanticism)。它的所谓“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情节上,它浓墨重彩地渲染暴力与恐怖;在主题思想上,它不是像一般浪漫主义那样侧重于正面表达其理想的社会、政治和道德观念,而主要是通过揭示社会、政治、教会和道德上的邪恶,揭示人性中的阴暗面来进行深入的探索,特别是道德上的探索。

哥特小说对广大读者具有非同寻常的吸引力,有深刻的心理和美学根源。哥特小说的心理基础是人生而有之的恐惧感。美国现代著名哥特小说作家洛伏克拉夫特(H.P.Lovecraft)说:“人类最古老最强烈的情感是恐惧。”在阅读哥特故事时,我们既感到强烈的恐惧,同时又确信自己的安全,也就是说,我们既能在幻觉中置身险境,但又从心底知道危险不会真的降临在自己身上,这时,我们就能感到一种强烈的愉悦。

哥特小说的美学基础是和恐惧相关的壮美。早在18世纪,英国著名美学家博克(Edmund Burke)在讨论壮美时,就已经谈到人类最强烈的情感是恐惧,并且把壮美同恐惧联系起来。他把美分为秀美(the beautiful)和壮美(the sublime)。一般来说,秀美的事物小巧、精致、和谐,并且为人们所熟悉,它们在观赏者心中所引起的是甜蜜、温馨、热爱、安全的愉悦和激动。与之相对,当面对峻峭高山、滚滚大河、亘古荒原、莽莽林海、古老废墟或者雷鸣电闪时,我们似乎体验到一种神秘的超验力量,心中不由充满敬畏甚至恐惧。西方文学中第一个壮美形象可说是《创世记》里的上帝,而第一个壮美场面就是他在黑暗中创造光明,混沌中创造世界。《圣经》里另外还有许多引起人们敬畏和恐惧的壮美场面,如大洪水、上帝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上帝在雷鸣闪电中降临西奈山、耶稣死亡、末日审判等等。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这些场面,我们会发现,它们全都是有关光明与黑暗、善与恶之间的冲突。从基督教的观点来看,这种冲突归根结底是上帝与魔鬼之间的永恒冲突。而这种光明与黑暗、善与恶、上帝与魔鬼的冲突是哥特小说最突出、最普遍、最持久的主题,它贯穿了哥特小说发展的整个历史。

与此有关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象,那就是,哥特小说在英美和德国这样一些国家最繁荣、成就最高;而这些国家正是最主要的新教(Protestant)国家,其中英美更是长期为清教主义(Puritanism)所统治。清教主义可以说是基督教里的原教旨主义,它是新教的一个比较极端的重要流派。清教徒信奉加尔文主义(Calvinism),把《圣经》里的每一个字都看成上帝的话。他们宣扬“原罪说”,强调人性的堕落(depravity),坚信人的命运生前决定(predestination),认为人只能靠上帝的恩赐才能获救。他们把一切都看作是善与恶的斗争,是上帝与魔鬼之间永恒斗争的体现。他们以十字军骑士般的狂热,替天行道,把一切不符合清教信仰、清教道德的东西统统看作是邪恶而进行毫不留情的打击。清教徒同天主教以及一切与清教信仰、清教道德相悖的东西之间进行的激烈而且常常是血腥的斗争,本身就可以说是一个在上帝的旗帜下演出的“哥特故事”。这样的文化背景就是为什么竭力渲染恐怖气氛、深入进行道德探索的哥特小说在英美德等国特别繁荣的根本原因。

尽管在哥特小说兴起之时,对天主教徒和各种男女“巫”的残酷迫害已经成为过去,但其影响仍然十分明显。早期的许多哥特小说,比如前面提到的《奥特朗托城堡》、《乌多芙堡之谜》、《意大利人》、《修道士》以及爱伦·坡的名作《陷阱与钟摆》等等,都是以意大利、西班牙或者法国南部这样的天主教国度为背景,而且大都是在暴露天主教及其教士的邪恶。同样,“清巫”事件也被广泛运用于文学创作,这在美国文学中特别突出,比如1692年在塞勒姆(salem)发生的大规模残酷迫害所谓女巫的事件,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刺激着文学家们的艺术想象力,从约翰·尼尔(John Neal)、霍桑到现代剧作家亚瑟·米勒(Arthur Miller)、当代作家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等许多文学家都以塞勒姆事件为素材创作出了气氛恐怖、寓意深刻的作品。

另外,虽然哥特小说在发展中产生了很大变化,但它的一个突出特点却几乎没有变。前面提到,哥特小说是在同占主流地位的理性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冲突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一开始就具有边缘性、挑战性和颠覆性,虽然它后来也不时进入中心,与各时期的主流文学相结合,但它本质上的边缘性和颠覆性却保持下来。这是由它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由于强调刺激和趣味,哥特小说从总体上看,主要是一种通俗文学、大众文学,同占主流地位的“精英文学”总保持相当的距离。第二,由于它的“黑色”性质,哥特小说致力于通过表现暴力和堕落来揭示社会罪恶和探索人性中的阴暗面,它自然就对以维护现行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体系为目的的主流意识形态构成颠覆的危险。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浪漫主义成了文学的主流,哥特小说也进入最繁荣的时期,几乎所有主要的浪漫主义诗人和作家都创作了哥特故事或者使用了哥特手法并且推动了哥特文学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讲,所有浪漫主义者都是现实的叛逆者,但主流浪漫主义文学的核心在于理想化,而哥特小说却意不在此。尽管哥特小说中也有一些理想化人物,而且也在间接表达理想的价值观念,但其重点从来就是暴露罪恶与黑暗。正是因为这种“黑色”性质,再加上浪漫主义的叛逆精神,在浪漫主义时代,最典型的“哥特”人物是“恶棍英雄”(villain-hero),即所谓“拜伦式英雄”(Byronic hero)。他集善恶于一身,具有超常意志和力量,同压抑人性、束缚个性的社会及各种体制势不两立,因而是性格孤独的边缘人物。其代表者是拜伦塑造的曼弗里德。后来尼采提出“超人”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了这种人物形象的影响。

到了维多利亚时代,现实主义在文学中成为主导,但现实主义作家们并没有拒绝使用哥特手法。相反,哥特手法正好有助于他们揭露社会罪恶、批判社会现实。如约翰·贝利所说,狄更斯等现实主义作家们把“哥特恐怖小说体裁同社会谴责小说体裁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在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远大前程》、《荒凉山庄》、《双城记》、《艰难时代》等作品中都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这些作家笔下,哥特故事的背景从遥远的过去和古老的城堡搬到了现实中的工业化大都市。即使在勃朗蒂姐妹的《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的作品里,哥特情节也是被置于现实生活之中。因此,在维多利亚时代,哥特小说的一个重要发展就是社会化和现实化。

尽管哥特小说在英国产生和繁荣,但19世纪20年代以后,哥特小说发展的中心似乎移到了美国。哥特小说能在美国迅速繁荣、持续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和文学根源。来到美洲的早期移民经历了饥饿、寒冷、瘟疫和死亡,一部美国史可以说就是他们在一个陌生而危险的环境中不断探险、冲突和征服的历史;而且美国小说兴起之时正好是哥特小说在英国和欧洲其它国家最繁荣的时候;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美国历史上和美国文化中极为突出的清教主义传统。

美国第一位有影响的作家查尔斯·B·布朗(Charles B.Brown)在18世纪末推出的几部作品都是阴森恐怖并且充满血腥的小说,而第一个享有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家欧文(Washington Irving)在司各脱和德国作家的影响下创作出了《睡谷》(The Legend of Sleeping Hollow)等哥特故事。由此可见,美国小说一开始就具有了明显的哥特色彩。不过,尽管美国哥特小说受到了英国哥特小说的深刻影响,但它后来逐渐沿着不同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到了19世纪30年代以后,哥特小说在英国日益社会化、现实化,而在美国它却日益内在化、心理化。

美国作家爱伦·坡和霍桑把道德探索同心理探索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美国哥特小说传统的核心。爱伦·坡曾说,他作品中的恐怖是“心灵的恐怖”(the terror of the soul)。他把人物放到他所创造的特殊环境之中,利用恐惧的特殊力量,打破社会为人铸造的外壳,进入到人的灵魂深处,揭示人最隐秘的内心活动,暴露平常连他自己都不愿或不敢面对的丑恶。相比之下,霍桑所受的清教主义影响超过了爱伦·坡,因此他在道德探索、在对清教主义的表现和批判方面,也比爱伦·坡更为直接和普遍。他既像清教徒一样深入到人的灵魂深处去揭示人身上普遍存在的为恶倾向,同时又揭露清教专政时代的黑暗和批判清教主义对人性的摧残。除了爱伦·坡和霍桑之外,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詹姆斯(Henry James)、梅尔(Walter de la Mare)、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等都是这一传统的代表人物。

到了19世纪末,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英国,进入了帝国主义时代,而哥特小说也获得了新的繁荣。这时期的哥特小说除了在传统的主题、情节、人物形象等方面继续发展外,还出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新特点,那就是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揭露和批判。威尔斯(H.G.Wells)在《莫罗博士的岛》(The Island of Dr Moreau,1896)里塑造了莫罗这么一个为自己的野心所毁灭的帝国主义者。而康纳德(Joseph Conrad)的许多重要作品不仅揭露了帝国主义对殖民地人民的侵略、压迫和掠夺,而且还从不同方面着重探索和批判了帝国主义者自己在道德上的堕落。《黑暗的心》(Heart of Darkness,1902)的主人公在临死前终于认识到,他那颗“黑暗的心”才是非洲丛林里摧毁一切的黑暗的罪恶渊薮。另外,福斯特(E.M.Forster)则更注重从文化心理方面对帝国主义进行批判。他的名著《通向印度之路》(A Passage to India,1924)里的恐怖根源于帝国主义者的傲慢与无知。这部小说是探索和表现文明之间、种族之间的文化冲突的先驱之作。

在20世纪,哥特小说在美国比在英国更为繁荣。不同流派的作家都大量使用了哥特手法或者创作了哥特小说。特别是在美国南方,哥特传统成了南方文学成就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南方的庄园制度,清教文化,特别是血腥的奴隶制以及在南方人看来是一场大灾难的南北战争,南方具有哥特小说发展的肥沃土壤。南方文学中的哥特传统可以追溯到早期的边疆故事和奴隶故事。南方文学的主流可能要算庄园小说,而南方的第一部庄园小说,肯尼迪(John P.Kennedy)的《麻雀仓房》(Swallow Barn,1832),就有浓厚的哥特色彩。随后,爱伦·坡和马克·吐温对哥特小说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不过,南方哥特小说的真正繁荣开始于南方文艺复兴时期,这时期的许多重要作家如福克纳、莱特(Richard Wright)、麦卡勒(Carson McCullers)、卡波特(Truman Capote)、珀迪(James Purdy)、奥康纳(Flannely O"Connor)以及后来的莫里森(Toni Morrison)、赖斯(Anne Rice)等进一步发展了特点鲜明的南方哥特小说传统。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南方黑人作家。他们把哥特手法作为谴责和批判奴隶制和种族主义的强有力的方式。莱特的著名小说《土生子》(Native Son,1940)是第一部具有全国影响的黑人小说。作者运用哥特式恐怖来表现种族主义造成的可怕后果。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预示了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中的激进派别的出现。莫里森是在艺术上更为成功的作家。她的代表作《宝贝儿》(Beloved,1987)也许是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之后最出色的南方小说。它通过血腥的场面、神秘的气氛、闹鬼的房屋和惊险曲折的情节再现了南方噩梦般的奴隶制历史和对黑人造成的伤害。

美国现当代哥特小说的繁荣还与两次世界大战的血腥杀戮、冷战、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的异化空前严重等因素密切相关。有学者指出,“对许多美国作家来说,哥特体栽似乎已经成了表现当代体验的最适当的方式。”在当代哥特小说中,除了前面提到的各种类型的作品继续发展之外,哥特小说与科幻小说的结合是极为突出的特点。其实科幻小说一开始就同哥特小说结下了不解之缘。第一部科幻小说,雪莱夫人的《弗兰肯斯坦》就是最著名的哥特小说之一,而爱伦·坡、史蒂文生、威尔斯等作家的许多科幻故事本身也是哥特故事。从《弗兰肯斯坦》到今天的科幻哥特小说的一个最根本的主题就是人对自己的创造物的恐惧。而在电脑时代和克隆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这种恐惧更是像噩梦一样压在人们的心里,因此许多现当代科幻哥特小说都在表现人的创造物反过来威胁、控制、残害、毁灭人自己的故事。同时这些作品还通过谴责不负责任的科学家或者妄图征服世界的野心家的疯狂行为来表明,缺乏正确的道德准则的指导,科学技术的恶性发展将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性后果。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无论哥特小说怎样发展,它都没有偏离表现善恶冲突,进行道德探索这一主线,并且总是在揭露各种摧残人性、威胁人类或者使人堕落的罪恶。不幸的是,人们对于这些罪恶往往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甚至以恶为善,这在当今世界更是如此。所以,当人们问奥康纳,她为什么在作品中那样大量使用哥特手法时,她回答说:“对于那些听觉不灵的人,你得大声叫喊;而对于那些快失明者,你只能把图画得大大的。”也就是说,只有借助于哥特小说所特有的那种震撼人心的力量才能使人们认识到那些罪恶和危险。因此,只要有使人堕落或者践踏人性的罪恶存在,哥特小说就会继续发展。

肖明翰

2001年夏于成都狮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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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