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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分类
作者 林特特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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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是作者林特特继畅销书《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后的讲述小人物小人生的又一力作。

本书由四十多个短小故事组成,直击你心底最柔软、最私密的情感记忆——

与昔日情敌的互斗互悯;怀念前男友只是怀念一种生活的可能性;孔雀女在一双鞋中悟到凤凰女过猛姿态背后的深因;PS美女PS完面孔又继续PS人生的窘境……

那些我们不愿说出,其实存在的微妙心理;那些都市生活中,人性的丑恶善美;均在 “爱”与“仇”的表达中真相大白,在无常人生、终会老去的感慨中渐渐和解。

内容推荐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是女作家林特特的一本散文故事集。

《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共分五章:“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每一个大人都是小孩变的”、“世界上那些最亲近的别人”、“水泥森林里终究相遇”、“白马总在黑夜抵达”。分别讲了与爱情有关的事,有成长有关的事,与亲情有关的事,有城市生活有关的事,以及与人生或梦想有关的事。没有大波大澜,也没有太多惊心动魄,一如我们自己的平常生活。林特特以自己特色的笔尖,描写生活故事,描写属于我们普通人的爱恨情仇。

目录

第一章: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第1篇 怀念你,还是怀念一种可能性

第2篇 说与不说又怎样

第3篇 错过彼此太多次

第4篇 不是每个梁兄都能正视英台的女儿身

第5篇 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第6篇 怨妇和泼妇都在加速

第7篇 那个弃你的人,那个渡你的人

第8篇 摔碎的结婚照里也有过爱情

第二章:每一个大人都是小孩变的

第1篇 时光与凉席都已陈旧

第2篇 长大后的作业交谁批阅

第3篇 忽然黎明也老了

第4篇 每个孩子都会自己长大

第5篇 决裂不了的骨肉

第6篇 我们为什么没成为舞林高手

第7篇 那个女孩教他的事

第三章:世界上那些最亲近的别人

第1篇 侠女也有劣根性

第2篇 让敌人幸福地生活

第3篇 对付婆婆的博弈论

第4篇 活得像个负数

第5篇 活到老,比到老

第6篇 咸货难换糖果

第7篇 恨你不像我女儿

第8篇 爷爷没有看见的事

第四章:水泥森林里终究相遇

第1篇 你们没走一样的路

第2篇 孤单的人究竟可不可耻

第3篇 乙肝这根芒刺

第4篇 甲之桃花源,乙之疯人院

第5篇 PS美女的画皮人生

第6篇 相亲对象的底细

第7篇 你得有个伴儿

第8篇 谁先拥抱谁先输

第9篇 六十岁后做“北漂”

第10篇 把两个城市煮在一起

第11篇 三五年后才明白

第5章:白马总在黑夜抵达

第1篇 送你一匹马

第2篇 谁与你共赴人生无常

第3篇 忘了唱歌的人

第4篇 不能更不快乐

第5篇 仁者的背叛

第6篇 对三毛的歉意

第7篇 一张“艺术人生”的高脚凳

第8篇 一周一点爱恋

试读章节

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玫玫的情敌,瓜子脸,梳两条麻花辫,辫梢总搭在锁骨下的两寸处。

那时,大学校园里只有情敌一人坚持麻花辫的造型,所以,在食堂、操场,或是林荫道上,只要看见麻花辫子闪过,玫玫的心就会抽紧——情敌来了。

一切都缘于当时的男朋友。

男朋友是玫玫的师兄兼老乡,他亲手把玫玫接入大学的门——不到一个月,两人陷入热恋,不到两个月,情敌就堵在了玫玫教室的门口。

那天,穿白裙子、梳麻花辫的情敌赢来玫玫男同学的一片口哨声,可她却径直走向玫玫,厉声说:唐玫,你破坏了我的幸福。

教室里顿时安静,玫玫手足无措,哭着去找男朋友。

他解释,情敌是他的同班同学,暧昧过,却还没进展到男女朋友——是玫玫的出现将暧昧打回原形。

当年,刚上大学的玫玫被同系的情敌师姐折腾得够呛:

上自习,情敌总出现在玫玫和男朋友常去的教室。

看电影,总能在出口或进口处与情敌相逢——而她总高傲又鄙视地看玫玫一眼。

系里有活动,情敌总联合其他师姐,与在座所有人大声谈笑,把玫玫晾在一边。

学生会竞选,玫玫表现得再出众,情敌也有办法四处打招呼,死活不让她出线。

当时当地,玫玫觉得被挑衅,她开始反击:

她苦心经营爱情,一碰到情敌就秀恩爱。

她努力和每个人搞好关系,直到把男朋友的同学都拉入自己的阵营。

她次次考第一,每学期拿一等奖学金,学生会终于主动邀请她加入。

她载歌载舞于每一场系办、校办的晚会上,有时甚至和情敌同台。

也许没有情敌,玫玫的大学生活就不会那么丰富多彩。

她的好人缘、好成绩,她得的那些奖项,她参加的每一场比赛,都因和情敌赌气,变得寸土必争。

玫玫后来回忆那段时光的爱情,反倒没什么印象。

男朋友在他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与玫玫分手,而那时,玫玫正忙着考研,因为情敌升学在本校研究生院。

玫玫给我看情敌的照片。十几年了,她还没有忘记情敌。

那是一次大合唱。玫玫站在第二排左侧第二位,情敌站在第一排右侧第四位。照片上,两人的面孔都只有指甲盖点大,她们穿着一式的印着活动名称的黄色大T恤,如果不是两条麻花辫,我真的看不出情敌和玫玫有什么区别。

玫玫在一旁等着我对情敌的评价,我敷衍她:“看起来很一般。”她仿佛有点失望:“噢,这张不清楚,其实她本人挺漂亮的。”

我后来才注意到这就是玫玫对情敌的态度。

她提起情敌,结束语总是情敌“其实”如何如何——“其实挺漂亮的”,“其实挺优秀的”,“其实挺多人追她的”。

玫玫说得诚恳,丝毫看不出有一丁点儿敌意或醋意。

或许时间让她淡忘了?可是又不像。

起码好几次在KTV,我听玫玫说过同样的话:“我至死不唱《麻花辫子》,也不许你们唱。”

每当此时,我都想说,要是你不提,谁又会想起《麻花辫子》这样的老歌呢?

玫玫和情敌邂逅于地铁。

那天,我走进办公室,发现玫玫坐在转椅上,转椅被她拖得离办公桌有一丈远。

她焦躁地翻报纸,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一会儿又把报纸扔到一边,站起来走一圈。等她终于消停,在我面前坐下,她说:“我今天遇到情敌了。”

我吓了一跳,看着她。

她说,情敌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和玫玫的儿子差不多大。

情敌穿烟灰色大衣,系红色掺金线围巾,烫卷发。

情敌不见得比大学时代胖,脸上的妆却有些浮,腰也明显粗了。

情敌的眼神有点木,不再黑白分明,要不是情敌的女儿梳着两条麻花辫,轮廓依稀有情敌当年的影子——“我都快认不出她了!”

“她怎么变得这么老……”玫玫像文艺版祥林嫂,一遍遍重复。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孩子他妈了,你还指望能怎么样……”

玫玫看起来有点落寞。

半晌,她很文艺腔地说:“我们都老了。”

她的神态怪可笑,又怪可怜,我走过去拍拍她,我只听说老情人见面会生出许多感慨,没想到老情敌重逢也会如此感叹。

“你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和她比。”玫玫说。

我知道。

我知道,玫玫和情敌比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从学生时代持续到现在,她升学、找工作,无一不是以情敌的作为假想敌;我知道,她经常浏览校友录,登录前男友所在的班级,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看有没有情敌的最新消息。

情敌一直是玫玫的假想敌,是她青春期最深刻的记忆。起码玫玫和我提过不下15遍情敌的故事,每一次玫玫提起情敌,都神采飞扬,似乎自己还是少女,有姿色争风吃醋,有力气争强好胜。

玫玫的心理很微妙,她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差,因为那是她的对手。她也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好,最起码不能比她好。

现在玫玫发现情敌老了,她仿佛在情敌的身上第一次看出自己不再年轻。

于是,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很久没提起情敌。

我在地铁上,翻《红玫瑰与白玫瑰》,突然想到玫玫和情敌的故事。

也许再次见到红玫瑰的不是振保,而是白玫瑰,白玫瑰也会伤心。

每个年轻又好胜的女孩,都曾有过一个或更多的假想敌。她可能是你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势均力敌的对手。她是你的影子,你是她的镜子。她盛开,你也正当花季,她衰败,你离凋零也不远,所以你惦记她,其实只是惦记自己。

我给玫玫发短信,可是她一直没有回应。

P31-37

序言

许多年前,我在江边一座小城读大学。

自大一始,至大三结束,我都活在一个女孩的阴影下。

她是我的情敌,高我一级,单名一个“艳”字。

她也确实长得艳丽,艳而不俗,因为她始终梳着两条麻花辫子。

这在烫发、卷发、染发横行的大学校园,成为她的标志。

她曾在我的必经之路一食堂、浴室、自习教室分别堵过我,也不说什么,只是用她艳丽的身姿、不屑的眼神,反衬我、打量我。一次,她甚至来到我的寝室—_二我的一个室友是她曲里拐弯的老乡,她们略带夸张地说笑,我强装镇定躺在上铺看书,直至她走,用眼角余光目送她的辫梢在寝室半掩的铁门处滑下一段优美的弧,我握紧的拳头才松开,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对峙”。

这个故事,后来加工成《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坦白地说,这么多年,我从未忘记过她。

我的大学生活,因她变得硝烟四起,也因她变得五彩缤纷。

在那个最需要假想敌的年纪,和她比,挑战、应战….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出现,所以每分每秒都不松懈;每当我看到一对麻花辫子由远及近,我就如刺猬机警地竖起刺,用最短时间调整状态势必要呈现最好的自己。

慢慢地,我竟迷上这个游戏,这迷恋反映在我日后的文字里。

我写过诸多两人一组的故事,他们在密不透风的关系中对峙、博弈一

手足、爱人、母女、婆媳,同学、同事、朋友,甚至……一个人和他分裂的自己。

我常在故事中制造出一个狭小的空间,由主人公A逼迫主人公B进入,而后,我站在透明玻璃房外,看他们搏斗、挣扎,做出各种极端反应,我只旁观,做些记录。

没有人会最后胜出,在我眼中,最亲密的关系,简单地分,爱人或仇人,都是敌视而共生。

此如,我熟悉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成长路上不自觉争夺父母有限的资源,夺得的份额决定了她们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她们最终成为的人,又最终决定在彼此生活中提供何种帮助;

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和她的前男友,她的一切,爱好、专业、品位都是前男友的复制粘贴版,她恨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是“那个渡她的人”:

又比如,我的邻居,一对养母女,女儿终生在寻找亲生母亲,养母终生在阻挠,可养母去世十年后,女儿解释自己的脾气、习惯时,还常说“我像我妈”,“妈”即养母。  回到情敌艳。

我五彩缤纷、充满斗志的大学生活在大三结束,因为艳毕业了。

与她相关的那段感情也随之结束。

时间久远,我不太清楚两者有无关系,我只记得,没有艳的大四,很寂寞,再没有狭路相逢,再没有寸土必争,考研前一天,我放弃了,因为怯场,如果艳在,我绝不会。

所以,我至今怀念她,怀念那对麻花辫,我们曾经互为影子;我始终觉得,有一天,我们可以坐下来,放下“恩怨”,话话青春。

后来,我写故事,我总在故事里将爱人和仇人画等号,反之亦然。

他们对峙、博弈、共生、互利,争斗、争夺、依赖、依存。

其实,这就是我理解的人类亲密关系的实质。

本书的大部分故事基于以上基调。

年轻时,我常想,每两个人之间就有一场博弈;现在,我想说的即是那些故事的结局:每一场博奔都会和解,因为谁和你博弈,谁自始至终陪伴你。

书评(媒体评论)

林特特的文字,清雅干净,平和的安详里,像晾晒一匹散发着纯棉气息的布帛,看似平淡,却是安静的研磨,对生命、生活、爱情以及人性冷暖,缓缓流淌里,陡然间,心就被拎了起来,陡然间的泪下潸然,兜转的,已不是这世事万千,而是,再也无法触摸的内心。

——知名女作家,电视剧《门第》编剧连谏

特特是才女,而且是我最喜欢的那种才女,漂亮温柔坚定机智绝顶聪慧,但绝不咄咄逼人,难得毫无厉气,她非常聪明地选择了从非常小的角度切入生活,在温暖明丽的文字里修行,既渡己又渡人。

——知名作家黄佟佟

林特特是个少见的明白人,她懂得快刀斩乱麻,擅长三下五除二,她的世界,因为有序而雅洁,因为理性而铮亮,就像一间阳光充盈的屋子,走进去,总有一种清明的愉悦。

——知名作家闫红

林特特是一个送信的使者,用文字敲开每个人心中不常开启的那扇门。此次,她送来的是与青春、温暖、记忆、忘怀有关的信件。

——自由撰稿人艾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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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7: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