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的《越过云层的晴朗》,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以一条通灵的“狗”烛照出人世的黑暗与险恶;在温暖、轻灵的笔调中,不乏作者对人、人性和人道主义的反思与批判。含义隽永、抒情淡雅、饱含诗意、技巧高超、笔笔有力,强烈地震撼着读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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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越过云层的晴朗/迟子建长篇小说系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迟子建 |
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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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迟子建的《越过云层的晴朗》,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以一条通灵的“狗”烛照出人世的黑暗与险恶;在温暖、轻灵的笔调中,不乏作者对人、人性和人道主义的反思与批判。含义隽永、抒情淡雅、饱含诗意、技巧高超、笔笔有力,强烈地震撼着读者的心。 内容推荐 《越过云层的晴朗》用第一人称生动地讲述了一条惹人喜爱的大黄狗涅的故事。它跟随过六个平凡而奇特的主人,它通晓人性,与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直至它拍电影死去时,仍深深怀念着第一个它深爱的人。小说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寓重大时代冲突于日常生活中,展现了东北金顶镇一带的巨大变迁和风土人情。没有剑拔弩张的冲突,却包含了动人的悲喜剧因素。用轻灵的笔调把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尖锐冲突,重举若轻地化解在精彩的细节描写中。含义隽永、抒情淡雅、饱含诗意。 《越过云层的晴朗》由迟子建编写。 目录 第一章 青瓦酒馆 第二章 在丛林中 第三章 旺河边的瘟疫 第四章 伐木人的家 第五章 葵花开呀春水流 第六章 大烟坡 第七章 越过云层的晴朗 后记 一条狗的涅槃 试读章节 不到下雪的时节,我却开始贪恋炉火了。赵李红很不高兴,她一边往炉膛填柴火,一边朝我软塌塌的肚子踹了一脚,说:“废物!” 外面在下雨,秋天的雨太冷了。我闻到灶房有香味,又有炉火的气息,就溜了进来。赵李红一定是没睡好,她睡好了,是不和我发脾气的。 我年轻的时候,若是主人数落了我,我会夹起尾巴溜走。那时我很自尊,谁往我身上吐了口痰,谁故意踩了我的爪子,谁拉完屎后吆喝我去吃,都能让我气得竖起毛发,掉头而去。如今我老了,腿脚发软,眼神发虚,听力不济了,别人如何呵斥我,也激不起我的愤怒了。我就像落在河水中的一片叶子,水怎么托着我,我就怎么走。它用波浪吹打我,我就摇摆身子;它让我平静地顺流而下,我就躺在水面一动不动。 赵李红是我的第六个主人了。我想我不会有第七个主人了。人们见了我脸上都现出嫌恶的表情,好像我败坏了所有人的胃口似的。我年轻的时候身姿挺拔,毛发油光灿烂,身手敏捷,猫捉不住的狡猾老鼠,我却能把它们拿下。我捉了老鼠后,喜欢把它们放在猫食盆前,我并不是炫耀自己的本事,只不过想让猫饱餐一顿,可猫并不领情,它气势汹汹地把死老鼠叼到猪食槽子里,对它不闻不碰。猪也不吃老鼠,它嚎叫着抗议,主人便骂猫不仁义。猫受到奚落后,对我更加怒目而视,我撒尿的时候,猫就扎煞着胡子怪叫,刺激得我尿得极不痛快,哩哩啦啦的。在我的一生中,最不喜欢的就是猫。它们甚至不如鹅对主人忠诚。家里来了生人,鹅都会叫上一阵,可猫照旧蜷在热炕头上睡觉。猫很馋,它们一旦在主人的餐桌旁发现了鱼,就媚态百出地讨好主人,直到把鱼引诱到自己的肚子里去。我从不挑食,他们给我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当然,我也知道肉骨头比霉烂了的窝头好吃。可我从不为了吃的东西而摇尾乞怜。 青瓦酒馆一到了有风的日子就“丁丁当当”地响。赵李红在屋檐下吊了九串风铃。那风铃的形态像蛇,风一吹弯它的腰,它就叫。它一叫,青瓦酒馆就成了个活物,让我觉得这房子是个巨兽,张着嘴吼。所以刚到这里的时候,一到了有风的日子我就胆战心惊的,生怕青瓦酒馆吃了我。 赵李红骂完我,把一块风干了的牛肉撇给我。那肉跟干柴棒一样难嚼。但为了讨主人欢心,我还是把它草草吃掉。我的牙齿松动了,嚼这么硬的牛肉对我来说跟对付石头一样艰难。牛肉被我硬咽进肚子,我觉得喉咙疼。 灶房的门开着,它正对着长长的通道。通道上铺着平滑的石头。客人说这石头是彩色的,可在我眼里,它却是黑白色的。从我出生的时候起,我看到的世界就只有黑白两色。人们到了春天会说树绿了,天蓝了,说花开成红色、黄色或者粉色了,可我却看不到这些颜色。我只知道春天时树又变得肥壮了,因为它长叶子了,知道大地又长出形形色色的植物了。我的鼻子比眼睛好使,我能闻到芍药和百合的气味。芍药花的气味最冲,百合花的香味就温和多了。至于那些细碎的党参花,它是没什么香气的。到了秋天,人们会说山成了五花山,霜把树叶染成了黄色和红色,来金顶镇看山的人就多了,可我在他们的“啧啧”称赞声中却看不到山的颜色有什么变化,它永远都是一座一座灰白的山。太阳也是灰白的,不过那是一种明亮的灰白。 雨一来,太阳就不出来了;太阳一不出来,住在青瓦酒馆的客人就起来得晚了。这酒馆是金顶镇最好的,说它好,是因为它的位置和形态与众不同。它的西北面靠着山,东面是镇子的一片老房子,而南面是一片白桦林,在白桦林的尽头,才是金顶镇的新房子。青瓦酒馆是一座木质酒馆,一共有三层,一层是灶房、餐厅、储藏室和我主人及伙计的住处,二三层是客房。酒馆的屋檐雕着一些像蛇不像蛇、像鸟不像鸟的东西,人们说那是龙。屋顶的瓦油光锃亮的,阳光一照,那屋顶就一闪一闪的。在金顶镇,只有这座房子的瓦会发光。 青瓦酒馆有个长方形的大院子。院子里有三个圆形石桌和十几个石凳。石桌旁竖着木格架子,上面爬满了藤萝。那些藤萝的叶子长得就像猫耳朵一样。院子里还栽着一些小树和花草。天气热的时候,一些客人喜欢坐在石桌旁喝茶聊天。还有的人在此下棋。我觉得人下棋是件很有趣的事,为了一个方方正正棋盘上的那些棋子,两个人会常常闹意见。刚开始下棋时,他们是和颜悦色的。一旦分出了输赢,有一方脸上的表情就难看了。在我看来那不过是在玩一堆圆木块,人跟木块生气是愚蠢的。 在青瓦酒馆,你随时随地可以听到鸟叫声。西北面的山上有鸟叫,白桦林里也有鸟叫。它们的嗓子就仿佛是太阳给的,太阳一出,它们就“叽叽喳喳”地叫,叫得人睡不了懒觉。酒馆的伙计赵李财最烦的就是鸟叫。赵李财是赵李红的哥哥,可我从来没听她叫过“哥哥”。她叫赵李财的时候总是“哎——”一声,至多不过像周围的人一样叫他一声“大财”。大财在酒馆里干活,赵李红对他是亲兄弟明算账,从不多给他钱。他要是干活出了差错,会像别的伙计一样挨罚。大财对赵李红不满,我多次听到他背地里骂她“臭德行”。酒馆有两个厨子,一个叫“红厨子”,一个叫“白厨子”,各管一摊儿。红厨子姓红吗?想必有姓红的就得有姓绿的和姓紫的。姓蓝姓黄的我见过,我的第一个主人就姓黄。 P1-4 后记 一条狗的涅槃 二OO二年春节刚过,八十岁的公公被查出肺癌晚期。他老人家走得很快,从发现病症到故去只有一个月的时光。在大庆料理完公公的丧事,由于连续几夜没有休息,加之受了风寒,我一回到故乡塔河就病倒了。我高烧不退,昼夜咳嗽不止。从来没有打过点滴的我,迫不得已要每日去医院挂吊瓶。我不知道自己有慢性输液反应,只觉得每天从医院回来,冷得浑身颤抖,病没有减轻,反倒有加重的感觉。直到有一天,我还未输完液,忽然冷得牙关紧闭,体温已接近了四十度,身上肌肉颤抖,呼吸困难。小县城的医生这才反应过来,我一定是发生液体过敏反应了!院长和医生连忙给我注射了好几组针剂,我这才脱离危险。他们后来重新调换了一种抗生素,我的病才渐渐好起来。我一般上午去医院打点滴,下午在家休息。病一有了起色,我就想写这部早在计划之列的长篇。爱人对此坚决反对,他勒令我只能躺在床上“养病”。可是,每日午后当我昏昏沉沉地从床上爬起来,独自望着窗外苍茫的山和由于低气压而形成的灰蒙蒙的天空的时候,我特别渴望着进入写作中的“青山碧水”。于是,清明节后,是四月六日,双休日的第一天,上午爱人陪我去医院输完液,下午我就在一个大笔记本上开始了《越过云层的晴朗》的写作。我半开玩笑地对爱人说,写作有助于我健康的恢复。果然,当我的笔在洁净的白纸上游走的时候,心也就渐渐明朗起来,病就像见着猫的老鼠一样逃窜了。四月底我和爱人回到哈尔滨时,我写完了第一章《青瓦酒馆》。有几个晚上,在故乡寂静的雪夜里,我轻声给他朗读第一章的片段,我还能回忆起他不时发出的会心会意的笑声。他对我说,用一条狗的视角写世态人生,难度会很大。我当时踌躇满志地对他说,放心,我一定会把它写成功!谁知我们回到哈尔滨一周之后,他却在回故乡的山间公路上因车祸而永久地走了!原来我最喜欢听那首美国乡村歌曲《乡村路带我回家》,可现在一想起它的旋律,我就伤心欲绝! 料理完爱人的丧事,我大概有一个月处于一种迷幻状态。虽然明白他已故去,但我仍然不由自主地在每日的黄昏拨一遍他的手提电话(车祸发生时,他的手提电话被甩在丛林中,一直没有找到)。我想也许有一天奇迹会发生,我会听到那个最亲切和熟悉的声音,不管那是天堂之音还是地狱之音,我都会欣然接受!然而,听筒里传来的总是那句冰冷的“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我心犹不甘,继续拨打他的电话。直到有一天听筒里传来“您拨叫的号码是空号”时,我才彻底醒悟:我们真的是天各一方了!那天黄昏我听到“空号”二字,放下电话后不由得号啕大哭。也就是这天之后,我重新拾起这部长篇。把注意力转移到写作上。果然,一开始写第二章《在丛林中》,我的情绪就好多了。半年的时间里,我是伴着泪水来营造这部小说的。十月中旬,初稿已经完成。由于我写作手法笨拙,要先在笔记本上“笔耕”一遍,然后才能上电脑打字和修改,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而且由于流泪过甚而害了眼疾,医生禁止我使用电脑。但我太想早点把这部对我来说最有纪念意义的长篇杀青,所以靠眼药支撑,我每天在电脑前工作七八个小时,终于在二OO三年新年的午后把它定稿了。当我在电脑上敲击完最后一行字时,真的有一种要虚脱了的感觉。 现在想来,这部长篇似乎冥冥之中就是为爱人写的“悼词”,虽然内容与他没有直接的关联。我其实是写了一条大黄狗涅槃的故事。我爱人姓黄属狗,高高的个子,平素我就唤他“大黄狗”。他去世后的第三天,我梦见有一条大黄狗驮着我在天际旅行,我看见了碧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那种在人间从来没有见过的圣景令我如醉如痴。最后这条大黄狗把我又送回地面上。醒来后,我跟妈妈讲了这个梦。妈妈说,他这是托梦给你,他在天堂,让你不要再牵挂他了。当时我还不理解这个梦,直到我写完这部长篇的最后一句话“再也看不到身下这个在我眼里只有黑白两色的人间了”的时候,我才惊出一身冷汗:我这不是在写一条狗涅榘的故事吗?如果我最初对小说的设计不是这样的,爱人是不是还会在人间呢? 跳出个人情感来看待这部小说,我对它还是满意的。佛家认为万事万物皆有灵性。我相信这一点,所以用一条狗来做“叙述者”。而且,我在短篇小说《花瓣饭》中对“文革”的“日常”理解,觉得意犹未尽,在这里又有了别样的认识,也是一种“补缺”。其实“伤痕”完全可以不必“声嘶力竭”地来呐喊和展览才能显示其“痛楚”,它可以用很轻灵的笔调来化解。当然,我并不是想抹杀历史的沉重和压抑,不想让很多人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文革”在我的笔下悄然隐去其残酷性。我只是想说,如果把每一个“不平”的历史事件当做对生命的一种“考验”来理解,我们会获得生命上的真正“涅槃”。 愿我的读者喜欢这部作品,虽然它没有那么多世俗的“情爱”,但它却是一部踏实的文学作品。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心态下写出的作品,我不敢把握它的好坏。所以如果它有缺陷,请读者朋友和文坛的朋友能够宽宥我。 最后我要说感谢文学,它帮助我度过了一生中最艰难的岁月。为此,我只能越来越热爱文学,因为它对我来讲是生命中永远的“真实”。我不想把这样一部浸透着“伤痕”的作品献给已故的爱人,因为比之他对我的爱,它显得过于“轻飘”和“虚荣”了。我不愿意他还牵挂俗世的我,愿他那比我还要脱俗和高贵得多的灵魂获得安息。我将用我的余生在文学中漫游,因为我越来越觉得,文学的漫游就如同爱人故去后能够在我的梦境中带着我在天际中漫游一样,会带给我永久的震撼和美感。 2003年1月12日于哈尔滨 书评(媒体评论) 她的意境特别美好,这种美好,我觉得是先天生成。她好像直接从自然里面走出来……好像天生就知道什么东西应该写进小说。 ——著名作家 王安忆 一支温度适宜的气温表常年挂在迟子建心中,因此她的小说有一种非常宜人的体温……即使对迎面拂过的风,迟子建也充满感念之情。 ——著名作家 苏童 作品中最具油画色彩、浓郁生活气氛及地域特色的作家,我心目中仰慕的有两位,恰好都出自东北,并且都是女性:萧红和迟子建。从笔法的成熟和现代来讲,迟子建已经在雪地和荒原上远远走过了萧红。 ——著名作家 刘震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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