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九三七年的最后一个夜晚。
因为没有更好的计划和指望,我的室友伊芙便把我拽回了“热点”,这家名字取得一厢情愿的夜总会位于格林威治村地下四英尺处。
扫上一眼夜总会,你看不出这是新年除夕,没有帽子和彩带,没有纸喇叭,夜总会后面现出一个空空的小舞池,一支没有歌手的四人爵士乐队正在演奏《爱我一离开我》的老调子。吹萨克斯管的是个面带愁容的大个子,皮肤黑得像机油,他显然完全沉浸在冗长单调的独奏曲的迷宫中,贝司手是个咖啡奶油色皮肤的混血儿,小胡子往下耷拉,他小心地不催促萨克斯手,嘭、嘭、嘭,他以相当于心跳速度一半的节奏弹奏着。
寥寥无几的客人和几乎跟乐队的曲调一样忧郁,没有人衣着光鲜,有几对夫妻或情侣散坐在各处,但并不浪漫。谈情说爱、钱包充实的都围在“咖啡交谊”的角落里跳着摇摆舞。再过二十年,人们又都会坐在这样的地下室夜总会里,听着孤僻的乐手奏响他们内心的抑郁,不过在一九三七年的新年前夜,如果你是在看四人乐队的表演,只能是因为负担不起大乐队演奏的开销,或没有好的理由敲响新年的钟声。
我们倒觉得这里一切都很舒服。
我们并不是真的理解正在演奏的乐曲,不过我们得说它自有妙处,它不会唤起我们的希望,也不会毁了它。它节奏清晰、充满诚意,这足以成为我们出门的理由,而我们也这么做了,我俩都穿着舒服的平跟鞋和简朴的黑色外套,不过我发现在外衣之下,伊芙穿的是她偷来的最好的内衣。
伊荚·罗斯……
伊芙来自美国中西部,是那种令人惊艳的美女。
在纽约,你很容易以为这个城市最迷人的女人都是从巴黎或米兰来的,其实那只是少数,更多的美女来自意志坚定的州,它们都以字母“I”开头:爱荷华州(Iowa)、印第安纳州(Indiana)和伊利诺伊州(Illinois)。在恰如其分的新鲜空气、嬉闹打斗和懵懂无知的滋养下,这些浑然天成的金发美女从玉米田里冒出来,有如边缘闪光的星星。早春的每个早晨,她们拿着玻璃纸包着的三明治,飞奔过门廊,随时招手爬上第一趟开往曼哈顿的灰狗长途汽车。这个城市欢迎并掂量所有漂亮的东西,即便不是马上接受,也至少可以试试尺码。
这些中西部姑娘的一大优势是,你分不清她们谁是谁。如果是纽约姑娘,你总能分得清哪个穷哪个富,对波士顿姑娘,你也分得清谁有钱谁没钱,这可以从说话的口音和举止中看出来。可在纽约本地人看来,来自中西部的姑娘长相一样,说话一样。当然,来自不同阶层的女孩子生长在不同的房子里,上的是不同的学校,可她们所共有的中西部人特有的谦恭令她们在财富和等级上的区别显得十分模糊,或者,也许只是她们之间的区别(这在德梅因很明显)。
P12-13
一个气泡翻腾、观察入微的故事,来自布鲁克林,作者木梳工作却踌躇满志的年轻女孩闯入三十年代曼哈顿的上流社会精英人群之中,这也是……对在爵士乐吧、华尔街咖啡馆、市中心香槟皇宫和下东区地下酒吧偶然发生的社会炼金术一次可爱的招魂。
——《纽约时报书评》
一部了不起的处女作……强大的故事内核、新鲜独特的人物以及依稀有着菲茨杰拉德与卡波特之风却又个性斐然的文字皆不同凡响。
——《出版人周刊》
一九六六年十月四日,都已人过中年的我和维尔参加在现代艺术博物馆举办的《呼唤众生》的开幕式,这是沃克·埃文思三十年代末在纽约市地铁车站偷拍的人物肖像照的首次展出。
社交专栏的作者喜欢把这种活动说成是“轰动事件”。男人系黑色领带,与照片的色调相呼应,女人则身着长短不一的鲜艳衣物,长的垂及脚踵,短的可至大腿根。失业的年轻演员端着小小的圆盘送上香槟酒,没人看那些照片,大家都忙着自娱自乐。
一位年轻的社交界名流喝得醉醺醺的,跌跌撞撞地追逐一个服务生,差点儿把我撞倒在地。她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在正式的社交聚会中,八点前就喝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变得可以接受,甚至是时髦的了。
不过,这也许不难理解。五十年代的美国把全球倒拎起来,还把他的零钱全都从口袋里晃了出来,欧洲成了一个穷亲戚——挂满勋章,却连块桌布都没有。非洲、亚洲和南美那些难以区分的国家才开始像太阳下的火蜥蜴一样偷偷从我们教室的围墙外面溜过。没错,共产主义者就在围墙外的什么地方,不过我们有坟墓里的乔·麦卡锡。,还没人去月球,俄罗斯人当时也只是在间谍小说里时隐时现。
所以,我们所有人都喝得多少有些醉了。我们像卫星一样一头扎入夜色中,在地球上方两英里处环游这个城市,动力是越来越不值钱的外币和精加工的烈性酒。我们在餐桌上大喊大叫,搂着彼此的丈夫或妻子溜进空房间里,像希腊诸神一般激情似火,轻率鲁莽。早上,我们六点半准时醒来,头脑清醒,乐观向上,准备重新回到我们在不锈钢办公桌前的位子上把握世界前进的方向。
那天晚上的焦点不是埃文思这位摄影师。他六十五岁左右,因为不讲究吃,人已萎缩,撑不起那套晚礼服,看上去颇像通用汽车公司退休的中层管理人员,一脸愁容,毫不出众。偶尔有人和他搭上一两句话,大部分时间他像舞会上最难看的姑娘那样拘束地站在角落里。
是的,众人的目光没放在埃文思身上,而是投在一个头发稀薄的年轻作家身上,他因为写了一部自己母亲的不忠史而语惊四座。他被自己的编辑和出版代理人夹在中间,正接受一小群书迷的追捧,看上去像个淘气的新生儿。
维尔好奇地盯着这群拍马屁的家伙。他通过促成一家瑞士连锁百货商店和一位美国导弹制造商进行合并,一天就能赚上一万美元,但却一辈子也想不明白,一个搬弄是非的家伙为什么可以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总对周围环境感觉敏锐的出版代理人与我目光相遇,他招手让我过去,我赶紧挥了一下手以示回应,挽起丈夫的胳膊。
——来吧,亲爱的,我说。我们去看看那些照片。
埃默·托尔斯编著的《社交礼仪守则》讲述了:一九三八年的纽约,经济大萧条进入尾声,满腹诗书、冷静自持的二十五岁姑娘凯蒂·康腾行至她人生的分水岭。
元旦前夜,凯蒂与她寄宿公寓的室友伊芙在纽约格林威治村一间二流的爵士乐吧共庆新年,结识了举止高贵、笑容闪亮的邻桌——长着湛蓝色眼睛的年轻银行家廷克。这次邂逅以及其后突发的意外,将凯蒂拽离了原来的人生轨道。这个寂寂无名的华尔街众多女秘书中的一员忽然间发现自己一只脚踏进了纽约上流精英交际圈,而另一只则跨入声名显赫的康泰·纳仕出版集团。
跟刻板腼腆的百万富翁约会,和开朗自信的上东区富家子交往,与精明前卫的女巨贾对峙,被苛刻专横的上司施压……凯蒂泰然自若又出人意表地在各种命运的表相中摇曳前行。接踵而至的新鲜遭际让凯蒂体会到财富与地位所能予人的安全感与庇护。在对似已渐行渐远且无法言说之爱的无望期待中,她已然明了,指向光明前途的正确选择往往裹挟着失落之痛。
本书如同写得曼哈顿的一封情书,精致,优雅,幽默,清新。《社交礼仪守则》是乔治·华盛顿少年时期用以律己的行为规范,也被廷克奉为圭臬。这套具备“贵族自修学校”功能的守则中有些条款在故事中反复再现,仿佛对崇尚高贵举止与自律意识的往昔岁月的招魂,亦如向在与欲望和机遇的纠葛中端正自持的人们致意。
假如我们只对完美无暇的人动心,爱又怎会让人痛彻心扉……二十五岁女孩的偶然邂逅与率性选择,成为她一生的分水岭。埃默·托尔斯编著的《社交礼仪守则》探讨有关身份与自我价值的永恒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