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字面意思即著名人物,又称“名流”。曾几何时,名人就是力量无穷的榜样。名人是点亮众生的启明星、光照社会的红太阳、指引方向的北斗星。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只要人类还在,大多数名人在这个星球上无疑都将继续发挥巨大的感动人、感召人和感化人的力量。当然,如今名人中似乎掺杂了令人无所适从的各色“混混”,就像“小姐”这一曾经的尊称在某些时候也有了某种暖昧含义一样。而且,有些“混混名人”比其他人都擅长追逐恶名、炒作恶名、享受恶名、利用恶名——社会的多元化也让名人群体开始多样化、异质化了。
所以就有了关于名人的种种调侃:
◎名人除了名就是人,甚至可能是坏人。
◎名人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名人就是一个背后有着故事,而且有时是绯闻故事、丑闻故事的人名。
◎名人就是出名前别人不知道他是谁,出名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
◎世上本没有名人,骂你的人多了,你也就成了名人。
名人的一些故事或言论之所以具有新闻价值,首先在于他们的显著性,即名人身份的显著性,同时也关乎“人类情趣或受众情绪”——人类有围观名人和名人言行的天性。当然,任何涉及名人的冲突性事件更加具有新闻价值。两个普通人因为口角在街头打上一架,即使警察也介入了,如果没有其他元素的话,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普通治安事件,不成其为新闻。而两个名人互掐,即使只是在微博上互相揶揄、调侃两句,只要内容触动了社会的“任督二脉”,也能成为有意思或有意义的新闻。
我们常能见到一些开始倦了或厌了镁光灯的“名人”真情流露或矫情流露地抱怨:“我躺着也中枪,睡觉也受伤!”也有人说:“做人难,做名人难,做互联网时代的名人更难!”我一直认为,名人其实就是做出了名气的个人品牌,他们跟做出了名气的企业品牌一样,是指这些个人或企业拥有了优于一般品牌的正资产或正权益,或称“品牌溢价”。公众对他们无时无刻的关注,或者个别时候的针砭,就是他们的这种“品牌溢价”的伴生品、副产品,或是“代价”。
一个人在私密的卫生间边洗澡边唱歌,他唱得再怎么走调也没人在乎。如果他小有名气,站在大舞台上,聚光灯一照,麦克风一开,他的任何一丝颤音都可能被敏锐的耳朵捕捉到,从而引发观众的蹙眉或闹心,发之于外就可能是喝倒彩,走到极端则甚至是扔掷烂番茄或臭鸡蛋。
所以,名入尽管享受“名”所带来的“利”(物质和精神上的)好了,与此同时,作为个人品牌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他们首先应该谨言慎行,像爱惜羽毛一样地呵护自己的品牌,像淬炼金玉一样地锻造自己的品牌,不要动辄做出伤害品牌之举,同时也应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这样即使事态或危机猝然降临,他们也能成竹在胸、应付裕如地进行事态或危机管理(Issues/crisis Preparedness),降低事态或危机对品牌的负面冲击或影响。
对于“名”之“累”,中国香港的李泽楷(李嘉诚次子)和梁洛施一定深有体会。201 1年年初,两人戏剧性分手,港式“灰姑娘童话”意外破灭,一场豪门情事无疾而终(外界不清楚他们的分手原因),以“娱乐至死”著称的香港媒体自然不会放过这两个当事人。从2011年2月26日梁洛施发表声明,到3月1日李泽楷首度开腔,几天内香港媒体着实热闹了一番。由于李泽楷在声明中表达了颇为严正的立场,并威胁必要时将诉诸法律,香港媒体的“狗仔队”眼见确也挖不出什么“料”来了,相关的炒作才偃旗息鼓,逐渐销声。
以下是原文照录的两人的声明内容。请注意,个别标点和文字体现的是港人的语言习惯,我未作任何修饰。
新的一年开始,我祝各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踏入2011年,我本人亦走进人生的一个新阶段,我和李泽楷先生分手了。
我们曾经拥有一段美好岁月,我们的孩子会共同抚养。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俩的共同目标。
藉此声明,望能结束外界对我无休止的猜想,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