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源洲编著的《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研究》以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为研究对象,研究目标是为构建我国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提供理论支撑。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与不利于己的证人面对面对质并对其进行对抗性询问的权利。对质询问权是法治国家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赋予刑事被告人的程序基本权,是刑事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是保证不利证人出庭作证的宪法要求。鉴于我国严峻的刑事司法现状,对质询问权制度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显得必要和紧迫。作者从宪政的角度阐释了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宪法权利性质,澄清了目前研究中出现的一些理论偏差,结合现状,为解决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被告人权利保护不足和证人不出庭作证,法庭审判流于形式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序
内容提要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进路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目的
第一章 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理论述说
一、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相关术语界定
二、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内涵
三、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性质
四、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功能
五、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基本理论及评价
小结
第二章 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正当性根据
一、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理论基础
二、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制度基础
三、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价值
小结
第三章 比较法考察Ⅰ——以美国法为范本的研究
一、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适用对象
二、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适用程序
三、美国宪法判例中的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
四、克劳福德案的权利界限:证言性陈述
五、对质询问权与传闻证据规则
六、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放弃和丧失
七、对质询问权与交叉询问规则
八、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救济
小结
第四章 比较法考察Ⅱ——以欧洲人权公约为扩展的研究
一、欧洲人权公约和刑事被告人程序基本权
二、欧洲人权公约中的证人
三、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中的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
四、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适用范围和程序
五、证人保护与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平衡
六、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救济
小结
第五章 中确立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中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现状
二、中国确立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必要性
三、中国确立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可行性
小结
第六章 中国确立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基本设想
一、中国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本体构造
二、中国刑事被告人对质询问权的制度和程序依赖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