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由胡兴东所著,在本书中,想要说明的不是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的历史,而是法律作为一种生存范式,社会主体在社会实践中,会在生存成本的选择下改造自己的法律制度,不同生存范式的法律体系在生存成本的比较中会显得更加难以用所谓的传统来抵制实利的选择。在长期和平发展中,必须有一个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自我调适的制度体系,否则所有非实利的东西都将在成本比较下变得微不足道,甚至导致社会秩序的完全解构。本书的出版以达到整理、总结、展示、交流和传承文化,弘扬学术,促进今日云南文化学术的建设与繁荣之目的,供相关读者阅读学习。
文明就是一种生存范式,不同文明就是不同生存范式。没有文明能在绝对符号意义下具有生命力,只有在生活中被实践的文明才会有生命力。文明的发展是基于理性与传统。作为一种文明的体现,法律的发展依然是在理性与传统中进行。当今中国法律制度发展选择上争议“全盘移植”与“绝对本土”是没有多少现实意义的,需要的是在理性与传统如何再造,完成应有的创新。元明清时期南方少数民族法律变迁的历史揭示了法律文明发展的一个实例。《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由胡兴东所著,《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背景篇中主要对这个时期南方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以对这个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制度变迁的社会背景作出说明;理论篇中主要对南方民族这个时期法律制度变迁的动因通过法律人类学提出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一种学理建构,进而提出一种法律发展的解释体系;实证篇中主要对这个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制度的社会组织制度、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只是一种说理的依据,理论构成具有很大的突破性。
绪 论
背景篇
第一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政治背景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行政制度上的革新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基层社会组织的变迁
第二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经济条件
第一节 移民垦殖: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开发中的军事、经济、文化据点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矿藏和木材
第三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道路修建和商业集市的发展
第三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文化原因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地区官学教育的发展:儒学与书院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的启蒙教育:社学与义学
第三节 南方民族地区科举制度的推行和少数民族内部文人群体的出现
理论篇
第四章 族际交往中法律移植和本土化的成因分析一
第一节 法律移植是人类社会中由不同生存范式的族群相互交往中法律发展的资源之一
第二节 族际交往中法律移植的成因分析
第三节 族际法律移植后本土化的成因分析
第五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资源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的资源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本土化的资源
第六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形式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移植方式和途径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本土化方式和途径
实证篇
第七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社会组织制度的变迁
第一节 文官行政制度在南方民族中的移植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基层社会组织制度的变迁
第八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刑事法律的变迁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刑事法律中的外来法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内部刑事方面的法律变迁
第九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民事法律的变迁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以物权为中心的法律变化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债的变迁
第三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婚姻家庭法律的变迁
第十章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的变迁
第一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中外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变迁
第二节 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中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变迁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