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章 费希特青年时期的法权思想
第一节 《向欧洲各国君主索回他们迄今压制的思想自由》中的法权思想
一 思想自由的权利不可让渡
二 君主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三 暴力革命还是逐步改良
第二节 《纠正公众对于法国革命的评论》中的法权思想
一 人民有权修改宪法
二 劳动是所有权的来源
三 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
四 道德统辖法权
第二章 费希特耶拿时期的法权思想
第一节 法权概念的演绎
第二节 法权概念适用性的演绎
第三节 法权概念的系统运用
一 原始权利
二 强制法
三 国家法
第三章 费希特柏林时期的法权思想
第一节 法权关系
一 法权概念的条件
二 法权概念的实现
三 国家权力的形成
第二节 财产契约
一 一般契约
二 财产契约的分析
三 财产契约在国家中的运用
第三节 国家公民契约
一 刑法
二 宪法
第四节 国家理论
一 三种国家形态
二 理性王国的建立
三 国家的自我扬弃
第四章 费希特法权哲学的地位与意义
第一节 费希特法权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地位
一 康德与费希特
二 费希特与谢林
三 费希特与黑格尔
第二节 费希特法权哲学的当代启示
一 先验原则与社会实践的结合
二 “承认理论”的知识学论证
三 法权与道德的关系
四 社会理论的社会主义萌芽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