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天生敏感,激烈,不能容忍有害的事物。他极力使司空见惯的东西陌生化,使隐蔽的东西公开化,使稳定均衡的东西极端化和尖锐化,总之,他要使“黑暗的动物”现形,使“铁屋子”里的人无法昏睡和假寐。
鲁迅的全部努力,几乎都在于揭示时代的真相。
这本《鲁迅的最后十年》里,林贤治阐释的反抗与斗争,更侧重于社会政治方面。基本思路依照着与国民党、左联以及青年的论战而写,包含鲁迅对各个派别言辞的抨击,其中又对理论多有论述,诸如专制、集权、书籍审查制度、人权、国家、民族等一系列词语,不单有鲁迅对这些理论的看法,兼而引述了很多西方学者的研究。
全书文字张弛有致,充满了内敛的激情,那种深藏于语言深处的绵密情感,偶尔露出峥嵘一角,就能击中读者心灵。
他并不像别的伟大人物那样,带给世间的惟是静止于历史的或一阶段的炫目的光辉;与其说,他带来的是“欣慰的纪念”,凯旋门,缤纷的花束,无宁说是围城的缺口,断裂的盾,漫天无花的蔷薇。作为现时代的一份精神遗产,它博大,沉重,燃烧般的富于刺激,使人因深刻而受伤,痛楚,觉醒,甘于带着流血的脚踵奋力前行。这就是鲁迅,这就是鲁迅的反抗哲学。林贤治编著的《鲁迅的最后十年》以史学家的视角叙述了鲁迅的最后十年。这十年,是他最光辉灿烂的十年,也是永不灭的十年。
鲁迅死于20世纪而活在21世纪。他常感叹中国人的健忘。对于“集体记忆”,不是国家有意识地使之遗忘,就是社会的无意识的遗忘,因此,他觉得十分有必要与强大的遗忘倾向作斗争。在中国知识界中,鲁迅是一个孤独者,因此在一生以专制政府为目标的、没有任何援手的、充满各种风险和干扰的斗争中,需要他特别的勇敢和坚毅,《鲁迅的最后十年》便记录了鲁迅最后十年的各种经历和文学创作。
国民党政府的成立,改变了现代中国的整体的政治文化格局。正如齐格蒙·鲍曼说的,“国家政治的统一,需要文化改造运动相伴随,需要文化价值之普遍l生这一假设,后者既是政治统一在思想层面上的反映,同时也是在思想层面上赋予政治统一以合法性。”从这时候开始,所有的文化活动,都在维护还是对抗强权统治,加强还是削弱政府的力量这一基本主题下展开。
五四新文化运动作为一场旨在破坏偶像,提倡科学民主的知识分子的自治运动,一时间,几乎使所有的自由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社会主义者都变做了激进主义者,但是,以陈独秀和胡适的个人行为为标志的内部分化很快出现了。陈独秀开始组党,按照“民主”的思路,试图发动和掌握多数。胡适一则踱进研究室,发扬“科学”,“整理国故”;一则创办《努力》周报,倡言“好人政府”和“好人政治”。由胡适的好友王世杰主编的《现代评论》,倾向于维持现实政治,这批基本上由学者教授组成的撰稿人,在学潮面前竟然压制学生和偏袒政府。有意思的是,顽固对抗新文化运动的,以梅先迪、吴宓为代表的“学衡”派与在新文化运动中兴起的,在知识界影响日渐扩大的“现代评论”派在维护传统、权威、秩序的前提之下,变得一致起来。这批人物都是有着共同的留学欧美的文化背景,被后来的学界尊之为中国第一代自由主义者;其实他们要求的唯是受政府保护的、规范的、有限的自由。
还在北伐战争进行途中,国民革命的势力日渐壮大的时候,现代评论派即开始移师南下。鲁迅最早注意到这种情况。这批对政治权力怀有兴趣的人物,在蒋介石建立南京政府后,即在《现代评论》上发表《南京政府》、《清党运动》、《党治与民治》《党治与舆论》《党治的铁律》、《国民党目下的机会》等文,赞成清党,赞成国民党的“舆论一律”,表示效忠于新政府,做政府的“诤臣”。至于胡适,他的倾向国民党政府有一个过程。在此之前,如朝见末代皇帝溥仪,参加执政府的善后会议,在与政府的合作问题上与现代评论派引为同调,都可以看作是他的转向在人格上思想上的基础。1925年南下时,他也曾在政治上有过亲俄和亲南方集团的表示,而这时,对五四的阐释也从反传统的个人立场转向强调“民族”和“传统”的方面。周作人曾经指出过,胡适对于清党的态度是保持“当世明哲”的身份,而对杀人“视若无睹”。胡适则说,国民党的清党行为能得到吴稚晖、蔡元培等人的支持,新政府“是站得住的”;而有了他们的道义力量的支持,政府便可以获得“我们的同情”。1928年,他到了南京,发现大批英美派“熟人”已多半为国民党所用,在5月19日全国教育会议第四次大会上,他发表讲话,要求政府“第一,给我们钱;第二,给我们和平;第三,给我们一点点自由’’。从此,他和他的朋友们致力于加强国家权力的建设,宪政建设,恢复和巩固为五四所破坏的实际上已经变得松弛了的统一的旧秩序。
知识与权力的重新结盟,开始时不免有点暧昧;1929年,一度出现严重的危机,这就是由胡适带头,以《新月》杂志为中枢而发动的所谓“人权运动”。自由主义者和集权主义者突然兵戎相见了。
大约胡适觉得连他要的“一点点自由”也受到了限制,特别在3月下旬,上海特别市代表、市教育局局长陈德征的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提交的《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在报上刊出以后,他随即给老友、国民党政府司法院院长王宠惠写信,另将信稿写给国闻通讯社,被检查者扣留,于是在《新月》第二卷第二号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算是带头发难。文章开始便质疑4月20日国民政府颁发的关于保障人权的命令,指出命令中所规定的“自由”是不明确的,所谓“依法”是不具体的,而且政府或党部的非法行为并没有受到限制,所以有“很重要的缺点”。他建议,必须制定宪法,以确定法治基础,保障人权。同期还刊出罗隆基的《专家政治》,强调说,“要解决中国的政治问题,最紧要的是专家政治”。接着,《新月》第三号以头条发表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反对思想统一,要求思想自由。在第四号上面,胡适又发表了两篇文章:《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和《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此外,还刊登了胡适和汪羽军、诸青来关于《人权与约法》的讨论文章。胡适在文章中把国民党的“根本大错误”引向孙中山,再三强调“约法”与“专家政治”,咄咄逼人说:“不但政府的权限要受约法的制裁,党的权限也要受到约法的制裁。如果党不受约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国之中仍有特殊阶级超出法律制裁之外,那还成‘法治’吗?其实今日所谓‘党治’,说也可怜,哪里是‘党治’?只是‘军人治党’而已。”他要的是专家治理“党国”,而这批议政的专家,显然已经站在政府的门槛外边了。
文人的这种不顾体面的挑衅是不能容忍的。政府当局一方面由宣传机关组织御用文人反击,一方面通过党部向胡适直接施压。8月至9月间,上海特别市党部接连开会,通过决议呈请中央严惩“反革命”胡适,并撤销其中国公学校长职务。全国许多省市如上海、青岛、天津、北平、江苏、南京等地的党部先后呈请中央,要求对胡适予以严惩。中央有关部门及政府也都向胡适发出警告,教育部部长蒋梦麟于10月4日签署了教育部训令寄给胡适。胡适也不买账,随即将部令退回。继《新月》第四号遭到查禁之后,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叶楚伧亲自挂帅,集中人马在《中央日报》、《民国日报》等大报批驳胡适,另外还出版了《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一集。《新月》同人进行了还击,刊物第五号发表罗隆基的长文《论人权》,六、七号合刊上还刊出胡适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罗隆基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研究党义的心得》,以及《苏俄统治下之国民自由》等,文章更为集中,措词也更为激烈。1930年1月,胡适、罗隆基、梁实秋等三人有关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为《人权论集》,由胡适亲自作序,交新月书店出版。2月5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出密令,查禁并焚毁《新月》六、七号合刊;5月3日,上海市党部又发出训令,查禁《人权论集》。罗隆基于11月4日被捕,胡适则在辞去中国公学校长职务后,于年底离开上海,出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长兼中文系主任。好在政权刚刚建立,控制未及完善,大知识分子尚可相对自由流动,胡适也因此得以成为漏网之鱼。
对胡适来说,当然及时表态也有关系。他在主动撤离火线后,很快发表题作《我们走那条路》的文章,提出中国目前的“五大敌人”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和扰乱,它们不是用暴力的革命所可打倒的,从而呼吁“不满意于现状的人”,“要用自觉的改革来替代盲动的所谓‘革命’”。所谓“自觉”,就是说,“替社会国家想出路”,“寻一条最可行而又最完美的办法”,“建立一个治安的,普遍繁荣的,文明的,现代的统一国家”。在这里,胡适明明白白向政府表示“第二种忠诚”。其实,早在《人权论集》序言中,他已经做出这样的表示,只是操刀者不加细察罢了。他那时便说:“我们所以要争我们的思想、言论、出版的自由,第一,是要想尽我们的微薄能力,以中国国民的资格,对于国家社会的问题作善意的批评和积极的讨论,尽一点指导、监督的天职;第二,是要借此提倡一点新风气,引起国内的学者注意国家社会的问题,大家起来做政府和政党的指导监督。”他以明末周栎园著的《栎园书影》中的鹦鹉自况,说是当此“大火”的时候,“实在不忍袖手旁观”;又说,“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点谴责而已”。
当时,即有读者致信胡适,说,“《人权论集》不但不是要加害于党国的宣传品,依我看,倒能帮助党国根基的永固”。正因为有了这种向党国效忠的立场,所以,胡适的论人权的文章能得到包括蔡元培在内的一批开明的党内元老的赞赏,能为汪精卫等改组派所利用。在胡适本人,也是乐于做“思想上的诸葛亮”,为政治人物所利用的。就在组织“平社”的时候,他一面同来华的英美政治家商讨“中国问题”,一面为财政部长宋子文设计政治改革方案。他怂恿宋子文出面领导政治,甚至代宋子文起草辞职电报,积极充当智囊角色。所以,他最后能为蒋介石所罗致,成为“廷臣”,不是偶然的。他向宋子文说:“我们的态度是‘修正’的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他在日记中总结道:“近来与人谈政治,常说:民国十一年,我们发表一个政治主张,要一个‘好政府’。现在——民国十九年,——如果我再发表一个政治主张,我愿意再让一步,把‘好’字去了,只要一个政府。”
对于英美派文人学者,鲁迅一直是有看法的。现代评论派曾经是他在北京时期的死敌,他们与新月派虽然挂的是两块招牌,其实是一彪人马,而且都是认同胡适为精神领袖的。新月派关于“人权”言论引发的风波,在鲁迅这位旁观者的眼中,不过是主人与奴才之间的一场误会,一场无谓的吵闹而已。在当时的知识界,还没有第二个人有过如此独到的、深入的、准确的观察,足见中国的知识者整体是怎样的一种奴态,从经验到理性,是怎样的贫弱,而又互相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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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死于20世纪而活在21世纪。
这是一个奇异的生命现象。然而,他并不像别的伟大人物那样,带给世间的惟是静止于历史的或一阶段的炫目的光辉;与其说,他带来的是“欣慰的纪念”,凯旋门,缤纷的花束,毋宁说是围城的缺口,断裂的盾,漫天无花的蔷薇。作为现时代的一份精神遗产,它博大,沉重,燃烧般的富于刺激,使人因深刻而受伤,痛楚,觉醒,甘于带着流血的脚踵奋力前行。
1881年,鲁迅出生的年头,正好临近帝国的悬崖,是时间的断裂带。中国现代化,在民族的屈辱中蹒跚起步,许多陌生的事物,陆续出现在大队蠕动着的辫子和小脚之间。随着经济的萌动,政治改革的一次尝试——戊戌变法——旋起旋灭,蒙受血光之灾。中国向何处去,成为横亘在官员、士子和百姓面前的共同问题。
汉学家费正清用“沿海中国”和“内陆中国”的概念,阐述中国近代的两大传统。鲁迅的出生地,恰恰落在沿海中国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绍兴。它是古老的,又是年轻的;它是越王报仇雪耻的故地,又是新书报最早流布的地方。在它四周,毗连大小村落,具有明显的边缘色彩。
鲁迅的大家庭过早败落,对应于古老中国的命运,很有点同构的意味。由于祖父下狱事件的牵连,他曾经在乡下度过一段短暂的“乞食者”生活。祖父被判“监斩候”,由最高统治者于顷刻间的“钦点”决定一个人的生与死,这是荒谬的,但是又是天经地义的。权力的这种不测之威,使鲁迅自小便为一种无法言说的焦虑、耻辱和仇恨所抓攫。父亲的长期卧病和后来的亡故,无疑加剧了他的精神创痛;而作为长男,又不得不从中担当沉重的责任。家庭的两次变故,把他无情地推落到社会底层;从小康而入困顿,终致自我放逐,远走异乡,“把灵魂卖给鬼子”。生活的巨大落差,构成了他日后反抗现存秩序的广阔而深刻的背景。
可以说,鲁迅来自传统中国的黑暗的深部,来自现代的源头,来自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第一波,来自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专制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型的粗糙的摩擦面。鲁迅及其时代的关系,就整个现代化进程来说,带有某种“原型”性质。由于改革的缓慢,在一个长时段内,前前后后会产生许多彼此类似甚至雷同的事件;也就是说,在无限张开的现实当中,将仍然不断遭逢以往的幽灵。这种“同义反复”的东西,是最本质的东西。鲁迅始终抓住这东西,对于这个前现代社会,则抓住其中的死结:“吃人”。所谓“吃人”,即作为个人的从生存到发展的各种权利,全然遭到剥夺;用马克思对专制社会的概括,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然而,人们已经习惯于奴隶的非人的处境,麻木,苟且,逃避自由。对于现实,一是不敢正视,二是善于遗忘。鲁迅所作的斗争,不但在于揭露黑暗的事实,还要暴露各种企图掩饰黑暗的行为。可怕的是,这其间,除了官方的布置,还有“同人”的合谋,以及民众的参与。鲁迅天生敏感,激烈,不能容忍有害的事物。他极力使司空见惯的东西陌生化,使隐蔽的东西公开化,使稳定均衡的东西极端化和尖锐化,总之,他要使“黑暗的动物”现形,使“铁屋子”里的人们无法昏睡和假寐,使大家看见事实的实在性,使真理自明。鲁迅的全部努力,几乎都在于揭示时代的真相。所以,当我们重温鲁迅的文本时,就会诧异地发现:被揭露出来的一个又一个未曾改变——鲁迅倾其一生都在促进其改变——的事实,已然包含了一种猫头鹰式的洞见,犹如先知的预言。
我们是谁?人还是奴隶?我们是否具备自由的意志和权利?
鲁迅的存在,对于活着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这不仅仅因为他揭露了为人们所不乐于接受的世界的真实,而且还在于他总是以一种与人们相悖的态度和方式对待这真实。无需斗争,或者简直厌恶斗争,应当算得上是幸福的吧?可惜事实上并非如此,无视斗争的存在,往往出于奴隶的自欺。鲁迅终其一生,确实不曾背弃青年时期构筑的“人国”乌托邦;但是在现实中,除了确信自己作为奴隶以致奴隶的奴隶的经验之外,他怀疑一切。他把几千年的“东方文明”等同于僵尸,不相信一直为统治者编修的中国历史,说是“家谱”,不相信正统意识形态控制下的霸权话语。那些故作激烈,左得可怕的革命者,也是他所憎恶的。他反对蒙昧主义,而对中国的学者又往往抱不信任的态度,大约在他看来,其中多是“假知识阶级”,是喜欢给权势者帮忙或帮闲的。对于底层阶级,虽然一直是精神皈依的对象,却同样反对“迎合”,作“大众的新帮闲”。他承认自己的“多疑”,而且为多疑作过辩护。然而,这丝毫无改于斗争的确定不移的目标。准确一点说,鲁迅的敌人,都不是迎面而来的,而是来自上层,背后,内部,来自周围,带有“围剿”性质。所以,鲁迅的斗争也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斗争,而是反叛,反抗,突围。他反叛社会,反叛所在的阶级,反叛集体,直至反叛自己。他清醒地意识到,中国的每一个人,既被吃也曾吃人;而他自己,也帮助着排筵宴,做“醉虾”的帮手。因此,他不断地使自己从权力和罪恶中分裂出来,脱离出来,成为相对于权力系统的密集网络的一个活跃的反抗点。
自从为革命的梦境所放逐,鲁迅选择了上海作为斗争的最后一道壕堑。从20年代到30年代,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兄弟阋于墙”,国共两党联合破裂。中央集权制度经过长期松弛以后迅速收紧,年轻的民国在一次大清洗中蜕变成为“一党专政”的“党国”;随着民族战争的临近,专制与奴役在国家主权的庇护之下进一步合法化。作为反抗者,鲁迅加盟了反对政府的争取自由和人权的各种组织,其中包括“左联”。然而,就在这组织内部,产生了新的权势集团。鲁迅从中意外地遭遇了“奴隶总管”、“自有一伙”的压迫、孤立和打击。对此,他曾使用“横站”一词,表达后来面临的复杂而艰难的处境。正如自命不凡的才子所嘲笑的那样,这时,他写作的惟是不能进“艺术之宫”——自然也不能进“学术殿堂”——的杂文。仅从鲁迅最后十年的杂文所取的材料,形式和风格的演变来看,斗争的情势,显然要比北京、厦门和广州时期更为严峻而急迫。
这是一场绝望的抗战。那结果,鲁迅不但不曾丝毫动摇党国,反而成了党部呈请通缉之人;不但没有夺过“工头”的鞭子,“元帅”的军棍,这样的人物却照样挂帅,照样“以鸣鞭为唯一业绩”,他的几个较亲近的青年朋友,都是给“实际解决”了的。而且,还有不断纠缠他的文痞、文氓、文探,种子绵绵不绝。鲁迅一生傲然独立,却是遍体鳞伤,过早地耗尽了体内的全部燃料。斗争的无效性,不免使人们又多出另一种折磨,就是——一
鲁迅的存在,其价值仅仅在于反抗本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