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著名作者李敖先生,是海内外文坛有影响的人物之一,他学贯中西,写作勤奋。作品独树一帜,颇富特色。说古论今,嬉笑怒骂,豪放兼婉约,风趣而幽默,常为读者所注目。
这本《李敖杂写(3)》主要收录了李敖50年来在报刊杂志发表的精美短文集,包括:《控告台北市政府四文件》、《代萧孟能再闹金衙》、《一个联合造成的冤狱》、《高新武还有待正心诚意》、《告徐复观的状子》、《迟来的正义也算正义》、《控案中的一个抗议》、《林洋港说话算数吗?》等。
新版《李敖大全集》编撰说明/1
李敖闹衙集
小引/3
鸟政府,赔钱来
——1985年6月24日“损害赔偿请求书”/4
一元官司
——台北市政府被罚一元记/6
又一元官司
——高雄市政府被罚一元记/8
控告台北市政府四文件/10
查禁无法,出个警察
——李敖告新闻局长和八个警察分局长自诉状/21
邵玉铭不守出版法规!/27
李敖答“外交部”/29
谁不执行“保险法”?
——李敖警告“财政部长”林振国、保险司长陈帅、国泰人寿蔡万霖、蔡宏图、范光煌/31
跟“国防部”打笔仗/33
代萧孟能闹金衙/62
代萧孟能再闹金衙/67
代萧孟能三闹金衙/84
代萧孟能闹银衙/97
代萧孟能闹税衙/112
代萧孟能闹财衙/119
吴祺芳怎样作弄江鹏坚?/121
李敖弄法集
小引/137
一个联合造成的冤狱/138
他们看司法黑暗/145
给林洋港先生上一课
——他们“不务正业”你们“不务正法”/149
论石田公二事件/156
霉内与媚外/164
吕玉介是公正的吗?/166
不大赦的相对条件/169
不准结婚准离婚/173
张温鹰的怪例
——没有结婚有离婚/183
他们为什么有去无回?
——从十二个实例看警察局黑幕/190
“法律遁”和“法律顿”/194
“狗咬狗”的法定境界/200
从事先检查到不检即查/203
致“监察院”书状
——推事郑春甲的枉法裁判/206
新回避说/216
张镜湖启事的启示/218
林洋港的失态/220
林贤顺案的笔迹对比/222
高新武还有待正心诚意/224
“只想静静的离开”?/226
王作荣真的不懂法律?/228
有名归己、有罪归人/230
有种就去革命/232
司法现形记/236
李光耀又告诽谤赞/238
用重典的相对条件/240
所谓“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242
黑牛案案里案外/244
《求是报》社致“新闻局长”邵玉铭函/247
国民党如何跑了犯人也跑了法律/249
只起诉了一半,“恰似你的温柔!”/251
李敖刀笔集
小引/257
告徐复观的状子/258
告洪徐一状/262
所谓“小疯狗”与法律
——李敖控徐复观诽谤案上诉状/266
就一张台中地方法院的刑事裁定说说一个法官的法律知识/273
控徐复观的一些补充理由/284
从四文件看台中地方法院/290
洪案的刑事上诉状/301
告徐余/304
胡茵梦的清高哪儿去了?
——致地检处的补充理由状/311
租给张三,却告李四
——李敖控萧孟能诬告案更审理由状/314
新女性的新谎言
——致台北地检处的一个状子/330
驳萧孟能的“上诉理由(一)状"/332
为萧孟能入狱在即致施启扬函/346
告李敖的下场/350
迟来的正义也算正义/355
无所遁形,也责无旁贷
——被告康宁祥躲得开吗?/357
给颜文闩一个教训/359
《自由时报》被裁定诚意不足/361
质问吴伯雄市长/369
控告《自由时报》/372
控案中的一个抗议/374
总比国民党值钱呀!/376
“一国两制”说从头/378
连环处分,真有趣呀!
——致台北市政府新闻处的第一封检举信/383
林洋港说话算数吗?/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