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水林编著的《反垄断法的观念基础和解释方法》第一章,反垄断法观念演变的历史追踪。通过对反垄断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追踪,说明反垄断法与社会从机械的个体社会向有机的整体社会的转化是同步的,其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在有机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如何防止个体经济行为对共同依赖的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第二章,反垄断法的挑战。采用比较制度分析,说明反垄断法是新时代、新观念的产物。第三章,从个人权利到社会责任。就是运用整体主义观念和思维方法对反垄断法的整体内容和制度作了系统解释,说明反垄断法目标的实现,通过个体维权固然有作用,但更重要的在于人人都承担社会责任。第四至七章主要是用前述理论对当前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热点。
第一章 反垄断法观念演变的历史追踪/1
一、两种社会关系/3
(一)外在的随机关系/4
(二)内在的必然关系/4
(三)两类社会关系的社会意义/5
二、两种社会观念/6
(一)机械的个体主义社会观/6
(二)有机的整体主义社会观/7
(三)两种观念的演变趋势/9
三、两种社会类型/10
(一)机械的个体社会/10
(二)有机的整体社会/11
(三)两种社会类型的关系/12
四、反垄断法价值演化的历史/12
(一)美国反垄断法价值的演化/13
(二)大陆法系国家反垄断法价值的演化/16
第二章 反垄断法的挑战/19
一、从主体到主体间/21
(一)转向的标志及其历史追踪/21
(二)转向的另一种表达及其解释/24
(三)转向引发的制度特性/26
二、从个人利益到社会整体利益/28
(一)社会整体利益——法宗旨的视角/28
(二)社会整体利益——违法准据的视角/29
三、从条件程式到目的程式/31
(一)条件程式与目的程式的含义及产生的观念基础/30
(二)目的程式法在反垄断法中的体现/33
四、从责任规则主导到直接规制主导/38
(一)决定两种制度可欲性的因素/39
(二)反垄断法——一个以直接规制为主导的领域/41
第三章 从个人权利到社会责任/46
一、一些定义性的准备/50
(一)社会与责任/50
(二)社会责任/54
二、主体的视角:社会责任是人人在竞争中所扮演角色的责任/56
(一)规范性阐释/56
(二)实证性解释/59
三、客体的视角:社会责任是人人在竞争秩序建构中的责任/67
(一)规范性阐释/67
(二)实证性解释/70
四、责任实现的视角:社会责任是人人作为社会一员都可追究的责任/76
(一)规范性阐释/76
(二)实证性解释/80
第四章 反垄断实施中的“结点”问题/86
一、起始的结点问题:诉讼与执法程序启动时的关系/89
(一)实施模式:国际经验和中国的选择/89
(二)观点分歧:学界与实务界、实证与规范/93
(三)主张及其阐释:对主流的补充与对诘难的回答/96
二、途中的结点问题:司法与执法程序运行中的竞合与中止/100
(一)问题的成因/101
(二)国际经验/102
(三)学者和实务界观点/103
(四)笔者观点/104
三、终点的结点问题:民事判决与行政裁决的关系/108
(一)国外有关规定/108
(二)实务界和学者的观点/110
(三)笔者的看法/112
四、余论:像反垄断法一样思考/113
第五章 反垄断诉讼:争端解决抑或秩序建构——反垄断司法的价值定位与制度建构的整体主义思考/116
一、有机社会:反垄断诉讼的社会基础/119
(一)社会经济现状与社会观念/120
(二)社会类型的划分标准及不同社会类型的意义/120
(三)社会转型与反垄断法观念变迁/121
二、风险规制:垄断诉讼的法源根基/124
(一)垄断行为的社会影响/125
(二)反垄断法的属性/130
(三)本节小结/134
三、秩序建构:反垄断诉讼的价值定位/135
(一)争议解决模式/135
(二)秩序建构模式/137
(三)本节小结/141
四、多元参与:反垄断诉讼的制度构造/142
(一)原告的构造/142
(二)被告的构造/148
(三)法院和法官的角色/15l
(四)救济阶段/153
(五)本节小结/154
第六章 反垄断法的事后责任构造/157
一、法律责任的结构与反垄断法律责任/16l
(一)法律责任的含义、本质及结构/161
(二)反垄断法责任的含义、特性及独立性/164
二、反垄断法中违法行为主体的二元结构及后果的二重性/165
(一)垄断违法行为主体的二元结构/165
(二)垄断违法行为后果的二重性/168
三、反垄断法责任体系的二元结构及二重性/170
(一)反垄断执法机关的反垄断法责任体系/170
(二)竞争参与者的反垄断法责任体系/174
第七章 “多倍赔偿”的性质及意义/180
一、引言/181
二、问题意识、观念基础与思维方法/185
(一)民法与经济法的问题意识/185
(二)民法与经济法的观念基础/186
(三)民法与经济法的思维方法/187
(四)建议性小结/189
三、多倍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190
(一)国外的发展/190
(二)中国的现状/196
(三)反思性小结/202
四、惩罚性赔偿抑或激励性报偿/204
(一)范畴的意义/204
(二)民法中的违法损害、责任的功能和范畴命名/206
(三)经济法的违法损害、责任的功能和范畴命名/207
(四)批判性小结/213
五、激励性补偿责任在反垄断法中的引入和限度/213
(一)责任与原告资格的扩张/214
(二)责任与损失/216
(三)责任与原告资格的限制/220
(四)设想性小结/222
参考文献/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