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哈代的《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历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信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怒不可遏地刺死了亚历克。她在逃亡中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描述了一位农村纯洁姑娘的悲惨命运。她因受假冒的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不被丈夫所接受。为了自己真正的爱,苔丝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欢聚五天后,走上了绞刑台。《苔丝》的作家曾在小说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意味着公开的向维多利亚时代社会的虚伪发起挑战。
大伙话头多起来了,霎时间,楼底下又传来了脚步声,正穿过楼下房间。
“这是我的几个朋友,是我花钱请来过游行节的。”老板娘急忙又搬出了她准备应付不速之客的那套话,后来却认出,进来的是苔丝。
在这酒气弥漫的屋里,坐着几个脸上嵌着皱纹的中年人,倒还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是苔丝带着那细嫩面孔进来,即使在她母亲看来,也显得太不协调,太令人心酸。所以,还没等苔丝那黑眼珠里闪现出责备的目光,她父母亲便站起身来,急匆匆地喝干杯里的酒,跟着女儿走下楼,罗利弗太太告诫他们脚步要轻。
“亲爱的,劳驾,行个好,千万别出声。要不然,我就会吊销执照,被官府传了去,谁知道还会怎么样!……晚安!”
他们一道朝家走去,苔丝挽着父亲的一只胳膊,德贝菲尔夫人挽着另一只。说真的,德贝菲尔喝得很少——还不及天天贪杯的酒鬼礼拜天下午上教堂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而那些酒鬼在教堂里还照样能转向圣坛,屈膝下跪,一点也不踉踉跄跄。不过约翰爵士身体虚弱,仅仅犯下这么一点小小的罪过,就像大山压顶似的架不住了。到了外面让凉风一吹,他就东倒西歪起来,弄得三人时而像是要去伦敦,时而像是要去巴思—这本是一家人夜间同归常有的事,难免产生一种滑稽的效果。不过,像大多数滑稽事情一样,实际上也并不怎么滑稽。这母女俩尽管让德贝菲尔拖得没有办法,一次又一次地走错路返回来,但却表现得很顽强,竭力不让德贝菲尔、亚伯拉罕和她们自己觉得走了冤枉路。就这样,他们一步一步地走近自己的家门。就在快到家时,那位当家的忽然唱起了先前的老调,仿佛是看见自己眼前的住宅太寒碜,想为自己壮壮胆似的:“我家在金斯比尔有一块坟地!”
“得了——别这么犯傻啦,杰基。”他妻子说道,“老早的名门世家,也不光是你们一家呀。你瞧安克特尔家、霍西家,还有特林厄姆家——跟你们家差不离,也都败落了——不过你们家比他们家都阔,这倒不假。谢天谢地,我娘家从没当过大户人家,如今也没有那种丢脸的事!”
“你别把话说得这么绝,瞧你那副德行,我敢说,你比咱们谁都给祖宗丢脸,你们家以前也不含糊,有人做过国王和王后。”
这时候,苔丝心里想的并不是她家的祖宗,而是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问题,因此,她岔开话题,说道:“我爹明儿个怕是不能起早带着蜂窝去赶集了。”
“我吗?我过个把钟头就没事儿啦。”德贝菲尔说。
直到十一点,这家人才全都上了床。如果要在礼拜六赶集之前,就把蜂窝送到卡斯特桥的零售商手里,最迟也得在明天凌晨两点钟动身,因为到那里有二三十英里,路不好走,马车又是最慢的。一点半钟的时候,德贝菲尔夫人走进苔丝和弟弟妹妹睡觉的大屋子。
“你那可怜的爹去不了啦。”她对大女儿说。女儿的那双大眼睛,早在母亲推门的时候就睁开了。
苔丝从床上坐起来,迷迷糊糊地听了这话,先是愣了一阵。
“可是总得有人去呀。”她答道,“现在卖蜂窝,本来就够晚的了。今年蜜蜂分窝眼看就过去了。要是拖到下礼拜赶集的时候,就没有人要了,咱们就得自个儿兜着了。”
在这节骨眼上,德贝菲尔夫人看来是没辙了。“也许哪个后生会去吧?从昨儿个非要跟你跳舞的后生里,找一个嘛。”她马上提议说。
“哦,不行——我说啥也不能这么干!”苔丝出于自尊,断然说道,“让人家知道了底细——这种事能臊死人!我想,只要亚伯拉罕能跟我做伴儿,我就能去。”
母亲终于同意了这个办法。小亚伯拉罕在屋子的角落里睡得正酣,硬是给叫醒了,神志还在梦乡里徘徊,就给逼着穿上了衣服。与此同时,苔丝也匆匆穿好衣服。这姐弟俩点上灯笼,走到马棚。那辆小破马车早已装好了,姑娘把老马“王子”牵了出来,它比那辆破车好不了多少。
这可怜的畜生莫名其妙地望望夜色,瞧瞧灯笼,再瞅瞅那姐弟俩的身影,仿佛无法相信,在这一切有生之物都该隐身休息的时候,它却被拉出来去卖苦力。姐弟俩往灯笼里放了一些蜡烛头,把灯笼挂在货车的外侧,然后就赶着马启程。起初上坡的时候,他们跟在马旁边步行,免得那力气单薄的牲口负担过重。为了尽量开心,他们借助灯笼,一面吃着黄油面包,一面聊天,假装天亮了似的,其实离天亮还早着呢。亚伯拉罕本来一直处于恍惚状态,现在清醒多了,便谈起一个个黑暗物体映衬在夜空里的奇形怪状,说这棵树像是一只凶猛的老虎,纵身跳出洞穴,那棵树像是一个巨人的脑袋。
他们经过斯图堡小镇时,镇上的人都在厚厚的褐色茅草屋顶下昏然沉睡;再往前去,就走到了更高的地方。在他们左边,比这个地方更高的,就是布尔巴罗山,也叫比尔巴罗山,差不多是南威塞克斯的最高点,耸立在空中,四周有土壕环绕。从这里往前,漫长的道路有一段相当平坦。姐弟俩上了车,坐在车前面,亚伯拉罕陷入沉思。
“苔丝!……”沉默了一阵之后,他以下面有话的口吻说道。P020-021
在英国文学史上,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1867~1896年,他专门从事小说创作,先后发表了十四部长篇小说、四部短篇小说集,为19世纪后期英国小说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1897~1928年,他又转而致力于诗歌创作,先后发表了八部诗集、一部史诗剧,为20世纪英国诗歌的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
哈代把他的小说分为三类:“性格与环境小说”、“浪漫与幻想小说”、“计谋小说”。他的重要小说全部归在第一类。其中,1891年出版的《德伯维尔家的苔丝》,一直被视为他的主要代表作。
《苔丝》是一部悲剧作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挤奶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了,自己失身的遭遇,不想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去了巴西。苔丝被遗弃后,又跑到一家农场做苦工。恰在这时,亚历克又突然出现,一再跑来纠缠苔丝。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患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而克莱尔又杳无音信的情况下,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经过一场磨难,终于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怒不可遏地刺死了亚历克。她在逃亡中与丈夫度过了几天幸福生活,最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据考证,苔丝的祖先原是显赫一时的德伯维尔爵士世家,但是没等传到她父亲这一代,那名门世家早就没落了。如今,苔丝的父亲已经沦落为一个普通的个体农民,只靠做点小买卖,很难维持一家九口人的生活。因此,苔丝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她不得不到处漂荡,这里做零活,那里打短工,受尽剥削和欺凌。尤其是在弗林库姆阿什农场,狠心的雇主让她和男工做同样繁重的活计,一个人承担往机器上传送麦捆的工作,这简直是和机器竞赛。她给累得精疲力竭,甚至晕倒在地上,也得不到怜悯。与此同时,她父亲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狠心的地主硬逼着她们一家搬出去,流落在外乡街头,其状惨不忍睹。作者围绕苔丝及其一家人的悲惨遭遇,真实地描绘了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侵入英国农村以后,个体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悲惨画面。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受到残酷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德伯维尔是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以卑鄙的手段诱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身的遗恨。后来他又趁苔丝一家走投无路的时候,打着关心她们疾苦的幌子,硬说克莱尔再也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地投入他的怀抱,又一次毁了她的终身幸福。显然,苔丝与德伯维尔之间的矛盾,是被压迫者与压迫者之间的矛盾。最后,这个地主恶少死在苔丝的刀下,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安琪·克莱尔,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他出身于牧师家庭,但却违背父亲的旨意,不肯去当牧师,而甘愿“为人类服务”。他厌恶城市生活,跑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与劳动人民打成一片。表面看来,他和蔼可亲,温文尔雅,实际上他并没有彻底摆脱资产阶级的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考虑问题纯属从个人私利出发。他到乡下学习农业技术,只是为了将来能当个大农场主。他所以三番五次地向苔丝求婚,只是看中了她的美貌,看中了她的勤劳,指望她能做一个好管家,给他带来“方便”和“幸福”。显然,他与苔丝的结合,并不是建立在真正爱情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利己主义的计较上。因此,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死抱着旧的传统观念不放,从资产阶级庸人的立场出发,视苔丝为不洁的女人,残酷地遗弃了她。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做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是省悟了,给苔丝带来了几天幸福生活,说明他与德伯维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就苔丝的悲剧而言,他的罪责并不轻于德伯维尔。如果说德伯维尔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毁了苔丝,使她陷入绝望,最后走向毁灭。
作者给小说加了一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引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这些话鲜明地表达了作者同情女主角的人道主义立场,也是对资产阶级道德的一个大胆挑战。
苔丝是小说刻意塑造的一个动人形象,作者赋予她以劳动人民的一切优秀品质。她不仅姿色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为人诚恳,勤劳俭朴,热爱生活。她虽然出身贫寒,家庭生活没给她带来什么欢乐,但她却无比热爱自己的家,对之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为了维护家庭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和弟弟夜间驾车去赶集时,老马被邮车撞死,她感到万分内疚。当母亲异想天开,想打发她去和冒牌贵族攀亲时,她起初拒不肯去,觉得有失自尊,但是一想到老马死在她手里,她又觉得她有责任帮助父母摆脱困境,便硬着头皮去德伯维尔家做工,结果造成了第一次失身。后来,德伯维尔再次遇见她时,发觉她一家人流落街头,既无安身之所,又无活计可做,便抓住她强烈的家庭责任感,甜言蜜语地劝说她,扬言苔丝只要“相信”他,他就保证让她们全家过得“舒舒服服”的。在这紧急关头,苔丝等丈夫又等不来,为了给家人赢得一条活路,只好忍辱负重,委身于自己的仇人。
苔丝性格上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性情刚强,富于反抗精神。这突出表现在她与德伯维尔的关系上。德伯维尔是个依仗财势、胡作非为的恶棍,苔丝从一开始就讨厌他,对他存有戒心。德伯维尔玷污了她之后,她不听对方的花言巧语,愤然离去。后来,再冬见到他时。发现他居然摇身一变,当上了牧师,觉得这是对宗教的极大讽刺,便用尖刻的语言,无情地揭露了他的丑恶嘴脸。为了阻止他再来纠缠,她还用手套打了他。最后,她意识到德伯维尔第二次毁了她之后,心里终于燃起了复仇的烈火,便不顾一切地拿起刀子,刺死了这个不共戴天的仇敌。
苔丝的高尚品质和反抗精神是应该受到赞赏的,但是又必须看到,苔丝毕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世家的农民家庭里,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观念和宿命论观点,势必对她的思想意识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这在她对克莱尔的关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来,她的失身是无辜的,但她又觉得自己是有罪的,因而像个俯首帖耳的奴隶似的甘愿接受克莱尔的惩罚。克莱尔遗弃了她,她也毫无怨言,而把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处处为克莱尔辩护。有时,她认不清自己苦难的根源,而将之归咎于命运作祟,觉得反抗也是枉然,最终杀死仇敌之后,也不想方设法逃跑,只是等着束手就擒。
苔丝从她在妇女游行会上出场,到她在监狱刑场上丧生,前后不过五六年时间,但就在这五六年中,她却受尽了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最后变成可怜的牺牲品。她的遭遇可谓是惊心动魄,感人情怀。
《苔丝》在艺术技巧方面,也有不少独到之处。作者巧妙地运用~偶然事件、景物描写和象征手法,使之产生一种强烈的感染力,从而深化了小说的主题,增强了小说的悲剧色彩。
首先,在情节发展中,哈代以高超的技巧,制造了一系列偶然性的巧合事件,使矛盾一步步地激化,逐渐趋向顶点。在小说第四章,由于父亲喝醉酒起不了身,苔丝代他驾车去赶集,途中打起盹来,碰巧迎面驶来一辆邮车,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生活面临危机,因而导致了苔丝认亲失节的终身遗恨。在第三十三章,就在结婚的前一天,苔丝把失身的事写成信,从克莱尔的门底下塞了进去,谁知信给塞到了地毯底下,克莱尔没有看见,致使新婚之夜再坦白时,他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便冷酷无情地遗弃了苔丝。在第四十四章,苔丝由于生活窘迫,跑去求见公婆,但是想见的人没见到,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遇见德伯维尔在布道,引起了他第二次占有苔丝的野心。这些事件看起来偶然,但都是以必然性为基础的。苔丝家的老马即使不死,苔丝的父亲也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而克莱尔所以遗弃苔丝,关键也不在于他没看见那封信,因为在他的心目中,苔丝只是一个“没有体面”的“乡下女人”。诸如此类的偶然事件,尽管并不决定主人公的命运,但却激起了读者对主人公命运的关切,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其次,作者在景物描写上也独具匠心。他善于将景物描写与性格刻画交织在一起,通过景物描写来展示人物性格,甚至强化人物性格。在小说第四十一章,苔丝为了躲避农夫的纠缠,跑进一片树林里,夜里听见一只只野生动物从树上掉下来。第二天早晨一看,树底下躺着好几只野鸡,有的已经死去,有的还在痛苦地抽搐。她眼看着那些“可怜的小宝贝”遭受那么大的罪,就觉得自己并不是天底下最痛苦的生命,因为她“没给打得血肉模糊,也没给搞得血流不止”,她“还有两只手来挣饭吃,挣衣穿”。于是,她决定不再自哀自怜,而要顽强地活下去。接着,她来到弗林库姆阿什,只见这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村庄,坐落在一个小山坳里,四周都是些“不毛之地”。“那硬邦邦的土质表明,这里要干的活,是最艰苦的粗活了。”面对这样一个穷地方,苔丝丝毫没有动摇,她已经尝够了东漂西泊找活计的苦头,决计在这里干下去。这段景物描写,既真实地描绘了弗林库姆阿什的艰苦环境,又充分表现了苔丝的坚强意志和吃苦耐劳精神。
另外,作者还使用了大量寓意深刻的意象,渲染气氛,发人联想。如小说第十九章,苔丝在园子里倾听克莱尔弹琴,虽然弹得并不高明,她却听得“着了迷”,激动得流出了热泪。但就在她穿过繁茂的杂草时,“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黏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番情景与苔丝的如醉如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作者似乎在向读者暗示:这对青年的恋爱注定要酿成一场悲剧。再如第三十四章,苔丝开始向克莱尔坦白身世时,作者对景物作了这样的描写:炉灰像是一片“酷热的荒野”,置身在那红色的火光中,让人觉得像末日审判时那样“阴森可怕”,苔丝脖子上的钻石像癞蛤蟆的眼睛那样“不怀好意”。这又是一个不祥之兆,预示苔丝坦白之后,迎来的将是一场灾难。
《苔丝》发表至今已有二百多年。小说刚发表后,一度曾遭到资产阶级卫道士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并未能掩盖它的光辉。哈代到了晚年,他的作品已受到英国公众最高的推崇。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孙致礼 唐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