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果然如此。去年的八月十五是阴天,今年的正月十五就下大雪。天公造化,真是灵验。
昨天从上午就开始下雨,感觉是春雨绵绵,无声润物。园子里一冬都不曾枯萎的草坪让这小雨浸润得碧绿起来,清新水灵。月季和蔷薇早就酿出了紫红的新芽,尤其是爬藤月季,鲜绿的藤蔓开始疯狂地甩上了篱笆。春天来了,赶紧去园子里清理一遍草丛中的纸屑,再把去年结了红色果实的小灯笼椒翻进泥土中,让春雨一浇,过些天种子就发芽,继续长出美丽的小灯笼椒来。
去逛后海一带,那里已经是游人如织,柔顺的柳枝扫着清澈的水面,远看绿烟迷蒙,近看居然发现串串柳枝上柳芽已经不可遏制地喷薄怒放了!真是天街小雨润如酥,绝色烟柳满皇都。一路漫游下去,发现后海边上的恭王府和庆王府里的迎春花嫩黄地绽放,景山后街那一带权贵们的高门大院墙头也甩出了串串娇黄的迎春花。真是皇都啊,这紫禁城附近真个是一派紫气氤氲,春天来得好早。
温暖的春雨到晚上已经下得酣畅淋漓,成了中雨。坐在暖气充足的房间里听着窗外哗哗的雨声在灯下读书写字,仿佛觉得季节颠倒似的,因为烧暖气的冬天从来没下这么大的雨。
可到夜半十分,忽然觉得雨声住了,气氛有些异样,似乎是斜开的窗户里吹进的风忽然没了水气而成了干风。拉开窗帘向外望去,外面早已是大雪纷纷扬扬,遍地皑皑了。一天里经历了两个季节,在元宵节到来的第一刻,雨转成了雪,造化真是神奇!
清晨被雪白的天光晃醒,拉开窗帘,大地真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园子里积了厚厚的雪,绿色的水蜡篱笆墙顶着一层厚厚的雪被,院子里高高矮矮的树木每根枝条都披上了绵白的树挂,东北人称之为“雾凇”,那只是松花江边上才能看到的美丽景色,居然在北京看到了,而且是在自家园子里!高大的竹子被厚实的雾凇压弯了腰,触到了草坪,但碧绿的竹竿没有折断,它富有韧性,雪化后依然能挺起,竹子这东西性格是刚柔并济,能屈能伸,生命力顽强旺盛,在零下十几度的寒冬依旧青青如许,给冬天的北方一抹难得的春色。
“雪打灯”的好日子,这个元宵节果真会有滋有味。可是人到中年,如此的良辰美景,看着“雾凇”渐渐被微风吹落,翠竹一点点挺起腰身,房檐下依稀滴答着化雪的水珠,我却没有感到那种过节的激动和兴奋,那是似乎并不遥远的童年的热血激荡。现在的我,坐在房里,挨着热乎乎的暖气,看着花园里的景色,感到了角色的错位。好像童年的我早就看到了我现在的样子,又似乎是我在看一场黑白片老电影:对面有个穿着厚棉裤棉袄的穷孩子在雪地里堆着雪人,在雪人身上安个红炉灰渣作鼻子,摁两个黑煤球当眼睛,肚子上再点插几个煤球算是衣服扣子,伙伴们一起放鞭炮。那是童年的我,他抬头看看我,想进我的房间,但他却过不来,我想去拥抱他,但我也过不去,只能这么遥遥地对视,他玩他的,我看我的,我们是被白雪皑皑的花园阻隔的两个电影银幕,放着两个不同的片子。那个花园叫时光。那个时光里的我是我遗失多年的儿子,流落到了蓬门荜户里。但他是从一出生就丢了,因此在那个时光里他不觉得苦,还感到很快乐。
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我是个小城市大杂院里的穷孩子,过的是底层百姓的穷日子。说起正月十五,眼前出现的是这样一幅景象:男孩子们在街上抽着陀螺(我们称之为“懒老婆”),推着巨大的铁环或在街边的残冰上滑着自家做的简易小冰车(一个小板凳下加了两根铁条,用绳子拉着跑),女孩子们在青砖墁地的院子里奋力地用脚尖勾皮筋,嘴里大声地念着什么跳皮筋的唱词,家家户户大人们在忙着摇元宵。到晚上我们点起自家大人给糊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满街跑(手巧的能做出各种花样如各种动物,手笨的就用竹签儿搭个方方正正架子,糊上花里胡哨的彩纸),边跑边放鞭炮。整挂的鞭炮买不起那么多,给孩子玩的都是拆散的小炮仗,一个一个地放。
正月十五最重要的事当然是摇元宵。大人们忙着做各式各样的元宵馅儿,多是糖拌碎花生、核桃、瓜子、芝麻,然后用湿馅儿滚上干粉,滚一遍后往上喷水,喷湿了再滚面粉,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好像还要放进笊篱里在水盆里过水,湿透后再滚面粉。
小孩子们不会干别的,就只能帮大人往湿元宵上滚面粉,用一个细网眼的筛子滚,折腾一个下午,把全家人要吃的元宵摇了出来。那个时候大家都挺穷,基本上家家都自做元宵。只有看望老人和拜访重要人物时才在点心铺里买元宵,用草纸包了,用细纸绳打上十字结拎着招摇过市。最讲究的则是装个纸匣子,匣子顶上铺块红纸表示吉利,那一定是去看望要人的阵势。家里如果收到一二包或一纸匣子元宵点心什么的,那一定舍不得吃,大人马上差小孩子们转送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或他们认为重要的人物,于是小孩子们就高高兴兴拎上点心包和点心匣子串门去了。临出门家长还要再三叮咛:小心走路,别摔了元宵!于是就小心翼翼溜边走,送到了人家总会给几块糖什么的犒劳一番。因为有利可图,小时候我最爱干这种差事,弄的特有人缘儿,被大人们夸作“这孩子真懂事儿”。可能是小时候干多了,现在反倒不会干了,连走动都懒了,所以越来越没了人缘儿。
到了80年代成了“知识分子”参加工作了,单位胡同口就是著名的北京稻香村食品店,每到正月十五店门口就排起了长队,那长队一直排到拐弯的东四十二条胡同里去,敢情大家都想买名店的元宵。那里的元宵永远是供不应求,那大队一直排到晚上。估计那是80年代北京的一大盛景。我不信非买名店的不可,坚决不排那个大队,随便到别的店买没牌子的元宵,回家一煮,居然煮成了粥那元宵还心如顽石。于是每到正月十五便毅然决然放弃吃元宵,自顾瞪着眼睛回忆儿时自家摇的元宵,虽然馅子那么普通,可至少软和,全家人在一起忙得不亦乐乎,吃得热火朝天。那种感觉就叫幸福。
现在北方的粗硬元宵已经被南味汤圆不可抗拒地取代了,超市里的冷冻名牌汤圆随时可以买到,甚至成了我家周末必吃的早点,我们开始挑剔地“遴选”周末早点,换着牌子吃,直到锁定某一种紫米黑芝麻汤圆。一切都变得平常稀松,每周过两个正月十五,当年的幸福感早已云消雾散了。我怀念自家摇元宵的感觉,甚至一想就会眼睛发热。那个年代孩子们对过节的期吩是那么热切,愿望是那么容易满足,在如今的孩子们看来简直形同弱智。可我们那时就是那么幸福,有点幸福就高兴得犯傻。
但我不会毫无理智地批评现在的孩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因为我知道,那时我们感到特别幸福是因为一年只有几次好日子过,而那种一年偶尔几次的幸福变成了今天唾手可得的天天幸福甚至没有幸福感的幸福才真是幸福。我怀念过去,也留恋,但我更热爱今天,今天的平静来得真叫不易。或者说,过去的时光和那个时光里的幸福是一种人类境况中的幸福,现在的安宁幸福也是一种。两种不可替代,不可比较,更不可相互替换,它们属于不同的维度。我们这一代有幸体验到了两种幸福和两种生命,这本身就是难得的福分。能让自己在两个不同的电影片里出现,两个片子同时面对面上映,这该是怎样的福气。
今天晚上去雪地里看灯!别人家园子里树上已经挂上了各式灯笼,到夜晚通上电会亮得一片灿烂。但我家园子里没挂,我想看的不是这种电灯灯笼,是那种里面插了小蜡烛的灯笼,有真火的笼才叫灯笼。P12-17
2009年11月底拙作付梓之前,传来不幸的消息:我们尊敬的杨宪益先生驾鹤西去。我写了一篇博客文章作为怀念和纪念,同时表达了一介书生对一个特殊时代历经苦难的文学前辈的敬意。同样敬仰杨先生的本书编辑建议就以这篇短文作为本书的跋,我欣然同意并感谢编辑的理解。
“去日苦多”的“最后的士大夫与革命者”杨宪益先生去了
“从古圣贤皆寂寞,是真名士自风流”(转引自王世襄先生给杨宪益先生的题字对联)。真正的大文学家和晚年的隐士杨宪益先生匆匆走了,“四九年后”翻译界的这位元老一走,一个由那些人组成的真名士的集团方阵濒临绝迹。一个鸿儒翻译家的时代即将结束。
杨先生在世的最后十年与这个世界若即若离,几近隔绝,直到前不久刚刚出版了《去日苦多》散文集。可惜,大家还没来得及祝贺。
2007年我试图采访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用了录音笔。但可能我的切入点不对:我以为不应该再触动他的历史压痛点,只想了解一点有关英国现代文学的史料问题,以期得到这位鲜有的中国见证人的稀有答复(20世纪30年代在英国留学的名人大家健在的为数寥寥)。但这个愿望基本落空了。杨先生说他读的专业是古希腊文学,喜欢的是法国文学,后来改学英国文学,但那个年代英国大学的课堂上只讲古典文学,最多讲到狄更斯,而现代作家则不涉及,全靠自己业余读,因此他对英国现代文学印象不深。事实证明这个采访切入点确是个错误。他生活在英国,博览群书,英国当代文学是他日常的滋补,但学院派从来没有把英国当代文学当成一门专业来讲授,当代文学家的地位要等日后“盖棺定论”才能写进文学史供人研究。而在他九十多岁的高龄上请他谈一个甲子前在英国的业余读书印象似乎勉为其难。于是这个采访就匆匆收场,留下了巨大的遗憾。可我确实不想再重复无数人问过的他“去日苦多”的生命历程。于是我的翻译名家采访录里便缺少了一个重量级人物。
但那次采访我还是有个意外的收获。那时正值文化圈里人们对杨绛先生曾称钱锺书先生在英国获得的是副博士学位一说议论纷纷,后来杨先生又在清华大学亲口说钱先生不是副博士,是文学士。那日在场的人们也议论起这件事,多面露疑虑不解之情,甚至疑惑地小声自言自语:是啊,杨先生那么高深的学问家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怎么连新华社公布的钱先生的学位也是用的英文B.Litt(Oxon)?这里面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个时候只听杨宪益先生不耐烦地一语中的:“都不知道该怎么翻!”言外之意,这问题很简单。不得不承认这位老翻译家的话是真正的内行话。
我为此专门做了一些搜索,发现这个B.Litt(Oxon)如果在钱先生的简历里用一个现成的中文名称翻译出来的确是个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在英国已经消失的古老的学位,高于学士,低于博士,但又不是明确的硕士(以后由于美国的学位标准和社会对学位的标准化与这个学位的内涵不符而取消了这个学位,用文学硕士代之)。估计50年代杨绛先生就用在中国人们熟知的苏联的“副博士”一词充数了。而到了90年代人们旧事重提时,她又用现在通行的“文学士”敷衍了,因为她不想解释这个纯牛津特色的、在现代和中国根本闻所未闻的“古董”学位。
还是杨宪益先生的一句话解开了这个数十年困扰人们的问题,很简单,是个翻译问题,他们都不知道怎么翻,连新华社的文稿也只能用英文表达这个历史名词了。我们也只能说:文学士,不等于文学学士学位。
一句“不知道该怎么翻”道出了翻译之苦。
杨先生的散淡清雅是一以贯之的。即使那次老朋友巫宁坤先生从美国回来看望他,久别重逢,他也是那么平和地与他闲聊,到中午饭时分很自然地对大家说:家里有包子,蒸一蒸,就在家吃吧。分别时也是那么平静地说再来,就像街坊串门一样。 这个外表平静安详的老人一生惨遭各种生离死别,中年丧子,晚年丧妻,内心的痛苦是常人难以理解的。1999年底,夫人戴乃迭病逝,这位风华绝代的英国才女是因为爱上他才爱上中国文化才九死不悔地随他来中国的,竟然在史无前例的“文革”中被当成特务投入监牢四年,丈夫也锒铛入狱。回首往事,杨先生后悔对戴乃迭照顾得太少、后悔自己带给戴乃迭那么多的苦难,带着深深的自责写下了这样的悼亡诗:
早期比翼赴幽冥,不料中途失健翎。
结发糟糠贫贱惯,陷身囹圄死生轻。
青春作伴多成鬼,自首同归我负卿。
天若有情天亦老,从来银汉隔双星。
但他隐忍,坚强,不给外人任何悲哀的印象。他是个伟大的人。
可惜认识杨先生太迟,没有机会找出新的切入点采访他,错过了一个记者不应该错过的机会。我期望的是有人能写出翔实的杨先生的传记来,让我们切实地认识他,认识他也是认识一个时代“士大夫兼革命者”及其家庭的命运,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一个“白虎星照命”的理想主义文学家,在一个非常的革命时代注定是悲剧人物。他晚年的平静最是心底波澜涌动的静水流深,可惜他不愿意再说,也没有力气再说什么了,他最终的气力用于撰写自传,可出版时还被做了删节,使他抱憾。
惟愿杨先生走好。
偶然在网上看到董桥先生的一本书,名叫《文字是肉做的》,第一个反应似乎这不应该是董大师的文字,因为这表达法不够雅致,不符合我读过的一些他的文字行文逻辑。据说这说法来自“人心是肉做的”。可连我那文盲祖母,打小儿就告诉我“人心都是肉长的”。一个长,一个做,前者听着自然要雅。但终于不幸地确定董桥先生确有其书后,也就释然,心想人都是肉做的,还有每篇文字都雅的时候?
但恍惚觉得这句话似曾相识,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我依然想不起。只是不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倒似有个符咒飘在脑海里。
那天翻译劳伦斯的文章时突然与《约翰福音》相遇,“太初有道,道成肉身”。哦,the Word was made Flesh,直接翻译就是“文字做成了肉”。可中文的《圣经》却翻译得很雅致,是“道成肉身”。一下子就把那个普通的英文make给虚化了。后来翻译劳伦斯据此套用的句式,我自然就照猫画虎,把the Flesh was made Word倒腾成“肉身成道”,而如果我套用董桥的话,也可以翻译成“肉做成文字”。啥,找到了,根源在这里,来自《圣经》的英文。当然还是按照我效颦中文《圣经》的译法叫“肉身成道”好听。简单的英文,弄成中文就这么风雅了点儿。或许这就叫翻译,而“文字是肉做的”该算“转换”。
撇开这些不说,只说我们煞费苦心编排的那些文字,我们称之为创作的那些东西,应该是因着自然冲动写出来的血肉文字,而不是出自职业习惯或为稻粱谋逼着自己“码”出来的。《约翰福音》开宗明义说:“太初有道,道成肉身。”道是上帝的话,道(Logos)这个词翻译成英文后是大写的“字词”(Word)。也就是说,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独子,是道的体现,但他又是肉身,是圣母圣灵感孕而生的人子,说俗点,是一个joint-venture,他要布道,就得用“本地化”(localization)的语言,于是道一字词必得通过血肉方得以传达给尘世,俗人们必须以血肉的感知领会道一字词,被道的光明照亮内心,从而肉身成道。也就是说字词是血肉煎熬而成的,我们写什么、说什么,要听从的是血肉的引领,那字词才“有血有肉”,才真切。我们所谓的“呕心沥血”、“焚膏继晷”似乎就是这种“肉身成道”的努力,是追求肉身提升的努力。但我总觉得这两个血肉模糊的词组还是偏重理智,不如“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或“心血来潮”之类的说法更贴切,当然最贴切的说法还是“肉身成道”,它是对《约翰福音》的良性补充——The flesh was made Word。
写作往往是心血来潮的产物,是冲动的产物,更能体现率真的性情。想想,我们写作是为了什么,它最初的动机其实不是当什么作家,也不是靠润笔养活自己,而是表达自我,表达后有人能看到,最好能知道别人对你叙述的反应,从这种互动中发现自我、完善自我。这个纯洁无功利的写作目的,高科技时代的博客替我们实现了。
于是我们写博客,在博客中肉身成道,自在地写点自自然然的人话,算是咱们的肉身之道吧。
而我最想抒发的“道”当然是我的感伤。不惑而知命而“奔五”,涌动于内的自然是一腔的感伤。而所有这些失落、失意的感伤,于我则是来自天性中的快活遭到挫折与压抑的结果。儿时的我是那么快乐的一个孩子,整天价“情动于中”,难以言表,便歌之蹈之。所谓歌,就是爱唱样板戏,整本整本地学唱,跟着戏匣子和电影全学会;所谓蹈之,就是当一个“胡同串子”,满街游荡,在那个畿辅直隶古城里游荡,寻找雕梁画栋的失落文明,最终表现为蹿房越脊,不小心落地摔断胳膊为止。这样随心所欲的快乐孩子长大后感受到的压抑自然是与对快乐的追求成正比的,也许在别人不算什么的挫折,在我就成了心病。比如我对那古城墙和老四合院的留恋,在别人眼里就是病态,那种土墙砖房,简直是现代化路上的垃圾,清除为快。叫我怎能不感伤? 积攒了多年的感伤于是成了我的财富,或者说满腔的感伤只有长歌当哭方可化解,于是我像挥霍财富一样挥霍感伤,挥霍之后尽显人之初那快乐的底色,这是不是古人云的“与化俱生”?阿们,这个奔五的年纪,再不能化,就可悲了。
感谢博客,让我“肉身成道”,化解千千结,恢复快乐的肉身本色。
而我最初对博客很不屑,觉得那登不得大雅之堂,仅仅是玩而已。所以博客出现很多年了我仍没有动作。2005年深秋我正在贡嘎雪山下游荡,手机响了,是批评家骆爽打来的,问我怎么还不开博客,劝我早点开并与大家链接,这样可以最迅速地把自己的言论发布出来并和大家交流。在贡嘎那种地老天荒的地方接到这个电话,感觉是莫名其妙,似乎是天方夜谭。那个纯净的雪山与网络和博客简直是两个世界,我甚至听不大懂,想不起博客是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博客写作从此成了或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成了我这个写作慢性子人练习短跑的一条跑道,慢热者热身的方式练的是我的爆发力,是冲刺的速度,这种短跑的快感美妙无比。从此,我把长跑和短跑结合了起来,把写书和翻译书设为长跑,博客则是心血来潮的短跑,想写就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写了马上就发表(当然我的肉身之道经常被博客的字词查禁设置所禁止,发表不成,然后换个说法再发),就有读者的反馈。这是多么爽快的自由。当然,不是说这样就可以胡乱涂鸦,大放厥词,文责自负,但首先要对读者负责。
这样的文字得到了出版家的青睐,约我略做调整,裒集成书,供网友、同好卧读、如厕读、地铁读,不亦乐乎?谢谢青睐拙作的编辑张小颐女士,这已经是她为我开发的第二本书了,第一本是《心灵的故乡——行走在劳伦斯生命的风景线上》。这次我们约好,不谈学术,不使为累,轻松地挥霍感伤,让大家看看黑马内里的光亮,看看黑马除了研究劳伦斯和写长篇小说,还有那么多别的文字可以挥霍,而这些才是最本真的黑马,是黑马的肉身之道——黑马是快乐的,也祝愿他的读者快乐。
黑马
2008年春分月季花房
以严谨考究的翻译和研究文字见长的黑马,其内心里还有感伤、幽默、犀利的侧面。是散文和博客写作让生活中黑马的这些潜质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发,彰显其随笔作家的魅力。本书是他的“博客茶点”,不谈学术,不使为累,只轻松地挥霍感伤,让大家看看黑马除了翻译研究劳伦斯和写作长篇小说,还有那么多别的文字可以挥霍,而这才是最本真的黑马,是黑马的肉身之道。
本书并非黑马作为著名的翻译家、作家和劳伦斯研究专家的“官窑”文本,而是散见于他的博客和其他的“民窑”文章。这里彰显的是最本真的黑马以及他充满魅力的随笔功底。在他轻松挥霍的文字中,有怀旧的感伤,有智慧的幽默,更有秉笔直书的犀利。作者曾将小说《混在北京》作为他给读者的一份大餐,而在本书中,他以抒发情怀的“盖碗茶”、针砭时弊的“麻辣烫”和随想随评的“鸡尾酒”,让读者品尝、体味其中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