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妙想联翩,将《聊斋》中各色形象重新划分,提出诸多新鲜的概念,如“非人”、“异类”等,极具新意。全书八章亦做足“情”之文章,在品评人鬼之情、人狐之爱、入神之恋之外,作者不将“情”拘于此,在《疯傻原是文化品格》一章中更将痴情投于人与物之间。全文不流于简单说故事之层面,在说情道爱的同时,更深入分析“情”背后的“理”、“法”,让人读来收益良多。全书语言调侃,所作比喻用词如“火箭式干部”、“太有才”等,多为当代入耳熟能详,如此行文显得俏皮活络,丝毫不让人有突兀之感,反让人觉得轻松有趣,具有相当的趣味性、可读性。
《聊斋》里面虽然充满着现实中没有的花妖狐魅、神鬼仙佛,凸显的却是人心、人性与人生,呈现的却是突破一己之“小生活”的“大生活”!而且,《聊斋》找到了表达这些内容的合适的媒介——“奇情”。人能够与鬼谈恋爱,与夜叉和谐,是不是“奇情”?人能够与蛇交朋友,同老鼠恩爱,是不是“奇情”?古代宗法制度本来最重亲情,可是老公没考中,老婆连凉快凉快的权利都没有,是不是“奇情”?一个人,当他是个普通人时,他没有表现出他的“坏”,可当他有了特权时,他对人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孽;男权社会中,野蛮老婆们的残忍是那么的富有想象力,然而可恨的她们也有着体制压迫下的可怜处;痴人与狂生将“疯”、“傻”变成了文化品格,等级制度与专制制度将人变成了非人;人性的光辉与人心的美好将地狱变成了天堂,人性的堕落与人心的丑恶将人问变成地狱……种种人文精神与文化内涵就通过人与人、人与鬼神的奇情纠葛表现出来了。
通过解读《聊斋》的一个个奇情故事,我们可以在阅读《聊斋》的过程中讲出“有内容”的东西,阐发《聊斋》中“有内容”的人文精神与文化内涵。反之,我们也可以通过讲故事般深入浅出的语言,享受一次“悦读”过程。
前面我们讲到,“人之常情”是中国文化传统中人性论的重要内涵。这里不妨再举孔子为例。他老人家曾经说过一段让很多人觉得过分的话,以至于后来常常被人举出来作为法制精神的反面典型。据《论语》记载,有一次,有人对孔子说,俺们那旮旯有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老爹偷了人家的羊,他把亲爹举报了。孔子却说,俺们那旮旯才不会把这种人当成正直的人哪,不管是老子偷了羊还是儿子偷了羊,老子为儿子隐瞒,儿子为老子隐瞒,俺们那旮旯认为,这才叫正直呢!先不管孔子是不是反对法制,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人之常情”有多么看重。无独有偶,两千多年以后,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居然也提出类似的说法,他说:“妻子怎能告发她的丈夫呢?儿子怎能告发他的父亲呢?为了要对一种罪恶的行为进行报复,法律竞规定出一种更为罪恶的法律……为了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而人性正是风纪的泉源。”要知道,孟德斯鸠可还是一位法学家,而且刚才那段话就出自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之中。其实,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人性正是风纪的泉源”,正当的法律必然是依据人性而设,不人性的法律绝对不是正当的法律。按这种观点来看,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作为人性重要内涵的“人之常情”被强调,不仅不是反对法制,而且从更本质更深刻的层面体现了“法的精神”。
有这么一个案例:由于妻子得了急病要住院,一位中年农民在借钱不成的情况下潜入一个富亲戚家里,盗窃了一万余元。他儿子是个十二三岁的初中生,是远近闻名的好学生。这位好学生懂法,看到父亲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觉得很奇怪,再三追问下,父亲告知了他真相,并厉声要他保密。但是,他马上去公安局报了案,结果,他的父亲因盗窃罪且拒捕(因要给妻子看病,他不肯跟警察走,还打伤了一名警察)而锒铛入狱;他的母亲又急又怒,再加上无钱看病,不久就死去了。他去探监时,父亲拒绝与他见面。他成了一个准孤儿,在他们家破旧的泥坯房里自己做饭,唯一收获是得到了一面锦旗。他把那锦旗扔在了堆放杂物的角落里,很爱笑的孩子再没了笑容,他常常面对贴满了他奖状的墙壁发呆。这个案例曾在网上引发过激烈讨论,有人说,那孩子可以先让他的父亲用这笔钱给母亲看病,然后劝他父亲找到那个不借钱的富亲戚,说由于急寺钱用,自己已经用特殊的方式“借”了钱,愿意写个借条,以后再把这笔钱还给富亲戚,这样他父亲完全可以免予刑事处分。有人说,那孩子可以先让他的父亲用这笔钱给母亲看病,然后劝他父亲投案自首。不管怎么说,大家都倾向于认为那孩子不必那么着急地告发父亲。事后,媒体采访那孩子,问他为什么要告发父亲,那孩子说,他接受过法制教育,而且,自己一直是好学生,告发父亲更证明了自己是好学生。在这个案例中,那孩子因父亲违了法,就认定父亲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他没想到,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人、约束人,而是为了避免、制止与弥补罪恶,正因为此,审判时很注重权衡犯罪的动机与情节。从本案的具体情形来看,他父亲固然违了法,可这个可怜的人毕竟有着令人同情的境遇,有着并不罪恶的动机。相反,那个不肯借钱的富亲戚并没有违法,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来讲,他难道就没有罪恶吗?再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告发父亲加重了母亲的病情,延误了治疗的时机,使一个本来可能治好的无辜病人失去了生命,这是否又是一种更大的罪恶呢?对于丧心病狂、屡教不改的罪犯,法律当然是无情的,应通过剥夺罪犯的自由乃至生命来避免、制止与弥补罪恶。但是,为了使爸爸的盗窃罪受到惩罚而连妈妈的性命都搭上,法律若真的如此,那正是孟德斯鸠所说的“为了要对一种罪恶的行为进行报复,法律竟规定出一种更为罪恶的法律”,那孩子就以这样的法制观念做出了不符合“法的精神”的行为。
其实,古圣先贤所说的“极高明而道中庸”用在治国平天下方面不过就是以“人之常情”为起点,由浅人深,由易到难,由平常到不平常的。例如,孟子就曾指出,儒家非常看重的核心概念“仁”有着非常浅易平常的起点。什么起点呢?孟子说,看到有个小孩子掉到井里了,一般人都会想办法把这孩子救上来。大家救这孩子,不是为了讨好这孩子的父母,不是为了得到什么钱财,不是为了有一个好名声,更不是因为讨厌小孩子掉到井里发出的哭喊声太难听。那么促使大家把这孩子救上来的原因是什么呢?孟子回答说,是人的侧隐之心。这恻隐之心使大家不忍心看到孩子被活活淹死,从而千方百计要把孩子救上来。这恻隐之心虽然非常浅易平常,却神通广大。为什么呢?因为儒家治国平天下的“仁政”说穿了不过就是这侧隐之心的升华、扩充与推广而已:从不忍心小孩子掉到井里到不忍心天下之人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从不忍心一个小孩子遭受不幸到不忍心任何人遭受不幸,从自己不忍心别人遭受不幸到让所有人都不忍心别人遭受不幸。因此,在孟子看来,尽管“仁政”是宏图大业,它的起点不过就是恻隐之心而已,用孟子的话说,“恻隐之心”是“仁之端”。孟子还指出,要建构和谐社会其实就是若干“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组合:从自己气色好到让别人都能气色好,从自己得到快乐到让天下人都能得到快乐,从乐自己到“与民同乐”,从爱自己的亲人到爱别人的亲人,从自己爱亲人到让别人也能爱亲人,从爱亲人到爱陌生人,从爱人到爱物……不管是哪种“极高明而道中庸”,起点都是浅易平常的“人之常情”,也即日常生活中一般人都能够具有的普遍恒久的“情”。
但是,大家还要注意到,以上我们所举的“人之常情”其实是指人的自然天性,而且还是“善”的自然天性,孟子就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中持“性善”论的一个代表人物。善恶是在人类社会中才有效的概念,在大自然当中是无所谓善恶的。大灰狼吃兔子,兔子吃草,但我们如果要指责大灰狼“恶”,大灰狼肯定很委屈:我不吃兔子会死的呀,我不是因为恶才去吃兔子的,是老天(大自然)让我吃兔子的呀。如果说我是恶的,那也不是我要去恶,而是老天要我恶。所以,你怎么能指责我恶呢?要指责你也只能指责老天恶啊。至于童话中大灰狼成了大坏蛋,那还是把动物世界社会化的结果。所以,自然天性本来无所谓善恶,但在与他人和社会产生一定关系之后就有了善恶。孟子实际上就是强调,要把那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自然天性发扬光大。
可是,人的自然天性在与他人和社会产生关系之后也有对他人和社会不利的一面。例如,趋利避害也是人的自然天性,可是放任这样的自然天性就会使社会得不到半点进步。好逸恶劳也是人的自然天性,可如果将这样的自然天性“发扬光大”,大家好逸恶劳得连饭都不肯做,甚至连饭都不肯吃,人类恐怕早就会饿得绝种了吧,社会自然也将不复存在……P25-27
唐高宗的股肱之臣薛元超平生享尽荣华富贵,却有三件事情让他耿耿于怀:一是没能进士及第,二是没能有机会参与修国史,三是没能娶五姓女。薛元超位极人臣,三个遗憾中竞有两个与文化有关,不由得让人感慨系之。我想这恐怕不是薛元超个人喜好的问题,而是唐代的社会风气使然,如梁启超所言,是一种“共公之好尚,忘其所以然,而共以此为嗜,若此者,今之译语,谓之‘流行’,古之成语,则曰‘风气’”。(《清代学术概论》)一个众人都对文化心向往之的社会,它的繁荣昌盛几乎是可以想象的。从这个角度考虑,我对辞书出版社推出这套“悦读古典名著”书系感到非常高兴。高楼深院中的学者,把他们教学与研究的心得,以晓畅疏朗的文字娓娓道来,不经意间将读者领入古典文学的殿堂,对于经典的解读、文化的普及功莫大焉。
说到普及,好多人以为此乃“不为”而非“不能”之事,其实不然。真正要写好一本让读者“悦读”,又能准确传达文学名著精思妙意的书并非易事。与那些“戏说”的作品相比,这套书在学理上显然是严肃的,作者均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对这些名著不仅了然于胸,而且颇有研究心得。视野所及,不仅有文学,还有史学、美学、社会学等种种,字里行问不乏作者的一得之见。但它所采用的表达方式却是当代读者很容易接受的,避免了学术论文的模式和逻辑思维的语言,代之以漫谈、随想一类不拘一格的框架和形象思维的语言,以致读者毫无受严师戒教的那种压抑,而有与亲友促膝长谈的欣慰。
正因为作者对古典小说如数家珍,积累丰厚,又对时代精神有深切感受,因此也就与时代精神有着同步的内涵。当然,也绝不是随俗或媚俗。我只能说绝大部分作者都举重若轻地完成了这一任务,时代精神的流露也是自然而不显痕迹的。如果呈现出一种类似添加剂之类的语句或篇章,那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完美。
有人理解这一工作是俗讲经典,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古代的小说以白话文为主,并不艰深。当诗文占统治地位的时候,小说本身就是不入流的“弼马温”,清人所谓的“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内中就蕴含着对阅读通俗小说的时尚的讽意。如今其之所以被视为经典,则是因为其思想性和艺术性都能经过长时期的考验而愈益显示其夺目的光彩。现在古代小说成了经典,“雅”起来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疏离了读者。当代读者已对古典小说名著敬而远之了。学者们把它们从神坛上请下来,就仿佛是穿越时空隧道的导游将自己的心得用极其亲和的方式讲出来,不失为一种引导当代读者走近经典的好办法。而表达的浅显不等于信手涂鸦的随便,更不等于内容的肤浅。丛书的作者大多出版过学术专著,这次选择这样一种表达方式,为的是让文学研究圈之外的读者能够“悦读”,可以想见其背后所下的功夫、为出古人今而偿付的心血一定不少。难得的是,这一工作不仅仅决定于作者的学术水平,更需要对作品、对读者都有独到的敏锐感悟,在表达手法上则又要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够引起读者共鸣的感情。这本书的价值在此,其难度也在此。
有“俗”的基础,才有“雅”存在的空间。两者是既对立的,也是相互依存的,并且可能是彼此转化的。所以,这一书系所做的工作,既为雅而俗,让经典走向民间;亦为俗而雅,让民众走近经典。朗月清风之下,茶余饭后之间,无论雅俗,一卷在手,如得警幻仙子引领一般,走进太虚幻境去探个究竟,实在是一件快意且有意义的事情。
回到开头所讲的话,社会的繁荣从来离不开文化的昌盛,那一定不是个别人的喜好,而应该是一种“流行”和“风气”。这套书系的出现,可以说是顺应了某种“风气”,也可以说是在推动某种“风气”的生成,所以我愿意为之写下前面那些话。
是为序。
在讲实际重功利的时代,有多少人还对貌似虚幻的小说感兴趣?有多少人还对貌似更虚幻的古典小说感兴趣?在这样的时代去讲古典小说《聊斋志异》,似乎很不合时宜。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大概每一个正常人都不喜欢听说教,每一个正常人都不喜欢被强迫。不管讲什么,如果是义正词严地讲、道貌岸然地讲、严肃地讲、郑重地讲,哪怕你并不想说教什么,哪怕你并不是要强迫人们接受你的什么观点,只因你貌似要说教,貌似要强迫人家接受,大家就不爱听你讲了。因为,大家确实太忙了,谁有时间精力去调查你貌似还是真是啊!
所以,既然自己本来就不想说教与强迫,那怎样避免因讲说形式的不妥而造成貌似说教与强迫呢?例如,自己只不过想把读《聊斋》的快乐与收获与大家分享,能不能找到一个合适有效的形式呢?
想来想去,想到很简单但又很不容易做到的两条。
一是要讲得有趣,有意思。一个人即便在实际与功利上占尽了好处,如果生活中没有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他只怕也不要这样的生活吧。《聊斋》本身就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如果再以有趣有意思的形式讲,阅读《聊斋》就能够变成“悦读”《聊斋》!
二是要讲得有内容。小说的虚幻性会让讲实际重功利的现代人觉得缺少内容。而实际上呢,它却有着米兰·昆德拉所说的“小说的智慧”,通过小说的形象性和直观性,种种抽象思想得到感性显现,晦涩的哲学变成活泼泼的生活诉求,灰色的理论被点化为常青的生命之树,深奥的文化变成可视可感的风度气质与人格操守,这些对每个人来说可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每个人有自己的专业与职业,对一个非人文学科领域的人来说,或许不知道《红楼梦》有多少版本,不知道诸葛亮的老婆到底是美是丑,不知道孝庄与多尔衮有没有绯闻,不知道慈禧生过多少儿子……不知道这些东西,其实对他们的学习工作没什么影响,可他们把这些东西当成了“历史”与“文化”而乐于去了解,可是,对于小说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却因其貌似虚幻而买椟还珠。
实际上,一个人不管有着怎样的专业与职业,他一定要面对的是:做人,做事。怎样做一个健全、自然、优雅、幸福、有人格魅力的人,怎样做事更高瞻远瞩、更事半功倍、更精彩美妙、更轻松愉快……这些都是每个人需要面对的。这样的东西在课堂上学不到,只能在做人与做事的过程中,也就是在每个人的生活过程中才能体验感悟。而每个人的生活境遇又是不同的.对不同的生活境遇每个人的态度与反应又是千差万别,可以说,每个人的生活领域都有自己的局限,而优秀的小说则能以“小说的智慧”打破这样的局限,让人体验与自己生活领域大为不同的生活,让人具有因自己生活领域的局限而不能具有的梦想,让人发挥因自己生活领域的局限而不能发挥的潜力,让人取得因自己生活领域的局限而不能取得的成就!
《聊斋》就是这样一部优秀的小说。虽然里面充满着现实中没有的花妖狐魅、神鬼仙佛,凸显的却是人心、人性与人生,呈现的却是突破一己之“小生活”的“大生活”!而且,《聊斋》找到了表达这些内容的合适的媒介——“奇情”。人能够与鬼谈恋爱,与夜叉和谐,是不是“奇情”?人能够与蛇交朋友,同老鼠恩爱,是不是“奇情”?古代宗法制度本来最重亲情,可是老公没考中,老婆连凉快凉快的权利都没有,是不是“奇情”?一个人,当他是个普通人时,他没有表现出他的“坏”,可当他有了特权时,他对人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孽;男权社会中,野蛮老婆们的残忍是那么的富有想象力,然而可恨的她们也有着体制压迫下的可怜处;痴人与狂生将“疯”、“傻”变成了文化品格,等级制度与专制制度将人变成了非人;人性的光辉与人心的美好将地狱变成了天堂,人性的堕落与人心的丑恶将人问变成地狱……种种人文精神与文化内涵就通过人与人、人与鬼神的奇情纠葛表现出来了。所以,通过解读《聊斋》的一个个奇情故事,我们可以在阅读《聊斋》的过程中讲出“有内容”的东西,阐发《聊斋》中“有内容”的人文精神与文化内涵。反之,我们也可以通过讲故事般深入浅出的语言,享受一次“悦读”过程。
最后,感谢上海辞书出版社为我们对古典小说的这次“悦读活动”提供了一个契机、一个平台,感谢责任编辑蒋惠雍老师、徐思思小姐高效到位的工作,感谢华东师范大学王意如老师、李剑冰老师、竺洪波老师、张激老师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总之,在亲朋好友的大力“赞助”下,我们的“活动”得以在方寸之地、纸页之间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次第,怎一个“谢”字了得!
王冉冉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