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通过一支拆弹三人小分队数次拆弹的过程,用近乎纪实的手法,表现了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军、伊拉克平民、武装分子等各方势力真实的生存状态。
2004年夏天,西蒙、艾罗·乔治和欧文·埃尔德里奇进入了伊拉克战争里最不稳定、最为吸硝烟弥漫的中心地界——巴格达。他们都受到过特别的训练,专门学习应对处理各种自制的炸弹,即“简易爆炸装置”。据可靠的资料显示,有一半以上死在这里的美国人都是命丧于这种自制炸弹所引发的爆炸中,更别提卷入进来的数千条当地人的性命了。
这也就意味着拆弹小组需要在高压且高度危险的环境下作业,他们只接受自愿报名的士兵,择优录取,因为能够从事这项工作的人需要具备一些优秀的品质,比如说对任何危险环境应对自如的智慧。他们是不能容忍任何会出现错误的可能性的。
影片一开始,大名鼎鼎的盖·皮尔斯所饰演的欧文·埃尔德里奇,即拆弹专家出场了,这个主演了《时间机器》、《记忆碎片》的名演员几乎把观众欺骗了,看到这样级别的明星以标准的英雄造型来拆弹,你不可能不误解这部电影就是一部以盖·皮尔斯为核心的好莱坞英雄片,大英雄肯定百战不死,最后拯救了战友,拯救了人民,拯救了国家,拯救了世界,然后抱得美人归。
是这样的吗?
的确,这次拆弹行动为观众演示了拆弹部队的作业流程:首先驱散人群,利用遥控机器人在目标地点附近进行侦察,试图确定炸弹方位。随后,一名拆弹专家身着厚度堪比太空服的防护服,携带排雷钳子、电极等工具进入目标区域。同时,其余队员持枪戒备,一旦发现周围有可疑人物试图遥控引爆炸弹,就要开枪击毙目标。
严密流程看似万无一失,危险却无处不在。当负责拆弹的B连队长欧文·埃尔德里奇(盖·皮尔斯饰)放下炸弹,正要踏出25米的“死亡范围”时,另外两名队员西蒙和艾罗·乔冶发现了异常:街道的一角,一名伊拉克肉铺老板拿着手机,而手机信号恰恰是炸弹的“引爆器”之一。说时迟那时快,西蒙和艾罗·乔治的警告没能阻止肉铺老板。就在老板摁下电话号码的同时,炸弹爆炸,队长欧文·埃尔德里奇应声倒下。
故事到此才算正式开始,好莱坞名演员原来只是来“送死”的。
此刻,影片主角詹姆斯(杰瑞米·雷纳饰),顶替殉职的汤姆森,调入B连。此时值这支特殊队伍即将调离伊拉克前38天。
在同伴眼中,詹姆斯行事怪异,仿佛对什么都无所谓。他对军事草案和基本的安全摧施的不计后果的漠视,让西蒙和艾罗·乔治感到无比震惊。
首次执行任务,詹姆斯就表现出了无视纪律的另类作风。小队还未确定炸弹可能波及的范围,他就换上了防护服,单枪匹马上阵。在靠近炸弹的途中,詹姆斯私自丢出烟雾弹,让西蒙和艾罗-乔治无从掩护,迎面驶来的一辆出租车更让局势一触即发。好在詹姻斯很快鸣枪吓退了司机,随后拆除了7枚炸弹。
第二天,小组接受了一项拆除一枚汽车炸弹的任务,武装分子安置炸弹后,还在目标物附近安排了狙击手。无奈,詹姆斯只得独自靠近汽车,他发现车后座里躺着一排结构复杂的炸弹,颇为棘手。为了行动方便,他干脆脱掉拆弹服,埋头拆弹。随着时间的推移,围观的伊拉克人越来越多,这让负责掩护的西蒙和艾罗-乔治感到很不安。西蒙劝说詹姆斯,疏散已完毕,完全可以直接将现场交给其他部队接手。但詹姆斯却一意孤行,坚持到拆弹完或才撤离。
詹姆斯的镇定和勇气,让一名路过的上校十分满意。交谈后才知道,詹姆斯曾拆过873枚炸弹。当上校询问他拆弹秘诀时,詹姆斯答道:活着拆完它们。 詹姆斯的不合群,让B连陷入了危机。一次任务结束后,为了取回自己遗失的手套,詹姆斯还大摇大摆地开车进沙漠。这一莽撞的行为,看得西蒙和艾罗·乔治心惊肉跳。
随后,3人在沙漠中遇上了4个伊拉克人装束的美国人,他们装备优越,还押着两名伊拉克犯人。原来,这些私人武装军都是根据“扑克通缉令”追捕目标换取奖金,他们抓获的两名囚犯就价值50万美元。
不太清楚他们是什么身份,特种部队?因为他们装备有能打下直升机的大狙击枪奖金猎人?因为他们对赏金非常重视。不管他们是谁,姑且叫他们奖金猎人吧。
有意思的是,奖金猎人的头目这个角色,居然由主演《辛德勒名单》的拉尔夫·范恩斯来饰演。猎人头目的造型是彪悍透顶的,抛开彪悍的装扮不讲,单是手中那把巴雷特枪,就能酷死一大片,按照常规的好莱坞思维,这又是一个怎么打也不死,能够横扫所有战争片的兰博诞生了。可是,几分钟后,范恩斯就被伊拉克人一枪击中心脏,壮烈地完成了客串历程。就在前一秒,这个“赏金猎人”的头目和B连队员们还在闲聊呢。
当范恩斯滚下山坡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一个道理:战争,无强者。
就在“赏金猎人”们接二连三地倒下的时候,B连也陷入险境。再加上烈日的曝晒和沙尘的侵袭,向来畏惧死亡的艾罗·乔治慌得手忙脚乱,詹姆斯一面安抚他的情绪,一面协助西蒙瞄准对抗敌人,还强忍口渴,把果汁递给了脱水了的西蒙。
一同走过鬼门关的经历,使詹姆斯、西蒙和艾罗·乔治冰释前嫌。三人回到营地后放肆狂欢,谈天说地。詹姆斯告诉西蒙和艾罗·乔治,每完成一次拆弹工作,他都会将拆下的炸弹零件保存下来,随身携带。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对拆弹部队来说,最防不胜防的还是平民的自杀式炸弹。詹姆斯加入B连后,很快就和军营附近一个卖盗版碟的、自称“贝克汉姆”的伊拉克孩子熟悉起来。“贝克汉姆”喜欢踢球,詹姆斯也十分乐意和他比赛踢球。
一次,B连突袭了一处炸弹制造窝点。巡查时,詹姆斯意外发现了一具血迹斑斑的男童尸体,武装分子在男童的肚子里塞满了炸药。直觉告诉詹姆斯,这个男童就是“贝克汉姆”,他痛苦地拆除了尸体里的炸弹,将尸体包裹着带离现场,交给伊拉克人安葬。对此,西蒙和艾罗·乔治十分不解,毕竟“伊拉克人都长得一样”,谁能分得清那个男孩到底是不是“贝克汉姆”。
詹姆斯所属部队里的上校医官坎布里奇上校,在办公桌后呆腻了,于是他找到正要出勤的詹姆斯小组,要求一起去体验生活。结果很不幸,在回程的路上,坎布里奇被自制炸弹炸死,艾罗·乔治痛不欲生,詹姆斯也愈发地不能释怀。
坎布里奇上校炸死后,一个士兵冲过去,痛苦地喊着,“我刚才还在教他怎么用电台……”人命说没就没了,哪怕你们上一分钟还在一起吹牛、打赌、侃大山。战争,就是这样。面对战争,官衔不是强者的标志。
詹姆斯发现军营外卖盗版碟的小贩已经换了人,再想到“贝克汉姆”的惨死,詹姆斯近乎疯狂地只身挟持小贩,强迫他带自己去“人肉炸弹”窝点,试图找出杀害“贝克汉姆”的凶手。
最终,詹姆斯找到的所谓“窝点”,不过是一个伊拉克教授的家。正当詹姆斯紧张地用枪指着教授,一场闹剧发生了——教授的夫人,一个普通的伊拉克妇女愤怒地对詹姆斯拳脚相向,把这个不怕死的硬汉打得落花流水、夺门而逃。
失落的詹姆斯回到军营,等待他的是另一起在闹市区发生的人肉炸弹事件。人群疏散后,眼看爆炸残留的硝烟,詹姆斯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他带领西蒙和艾罗·乔治深入黑暗的密巷,想要找出安放炸弹的人——但这次冒险的代价是艾罗·乔治遭人绑架,救回后大腿骨也碎成了9段。回到军营,詹姆斯内疚不已,他惊讶地发现男孩“贝克汉姆”还活着,这让他的心情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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